學校獎懲制度(通用10篇)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獎懲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獎懲制度(通用10篇)

學校獎懲制度 篇1

1、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和治安防範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認真做好記錄,定期進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項考覈和獎懲制度,具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給予表彰和獎勵:

⑴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成績顯著的。

⑵發現並制止違法犯罪行爲,事蹟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或在搶撿救災中事蹟突出的。

⑷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事蹟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於職守、成績顯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建立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管理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忽視安全保衛工作,致使單位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的。

⑵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造成治安災害事故的。

⑶違反安全保衛制度,致使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⑷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能夠消除的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⑸對發生的案件的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

⑹妨礙本單位保衛人員履行職責或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

學校獎懲制度 篇2

爲落實環境教育、創建綠色學校的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一、建立校長領導下的學校環境教育分工負責制。環境教育和創建綠色學校列入學校各處室、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按照部門職能,誰相關誰負責,相關任務由部門一把手負總責。學校各部門工作計劃、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點、部門工作總結、部門工作考覈必須把環境教育、創建綠色學校作爲必要內容。環境教育任務目標未落實的,取消相關責任人的評優資格,並對目標獎降等處理。

二、各科教師必須完成教材和大綱要求的環境教育教學任務,做到有機結合、滲透內容正確,每學期至少有一個專題教案,期末試卷中應有明顯的環保內容。該要求列入相關學科教師的教學工作常規考覈。考覈結果與獎懲、能級評定、三年達標結論掛鉤。

三、學校圖書室、閱覽室、音像資料室工作人員要做好環保宣傳圖片、圖書、音像、報刊等資料的收集、保管、推薦使用工作,積極配合學校做好環保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態度不積極、工作不到位的,考覈獎降低係數,相關資料損失、損壞的由相關責任人賠償。

四、學校大隊部、年級組、班主任等,要把開展各種形式的環保活動作爲學生德育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活動、有總結、有臺帳、有成果。每學期環保專題宣傳板報不少於1次、環境教育專題班會不少於2次、參與社區環保專題活動不少於1次。

五、環保意識差,環保行爲差,違反“雙禁”規定的,取消各種評優資格。有意或無意污染、破壞環境的,視後果嚴重程度予以批評教育、扣獎金乃至行政處罰。

六、師生參加徵文、科技製作、書畫比賽等各種環保活動以及環保論文、總結,獲縣市以上環保、綠化、衛生等部門獎勵,爲學校爭得榮譽的,學校再次嘉獎。爲學校環境教育、創建綠色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由校長室頒發一次性獎勵,並在評優時優先考慮。

學校獎懲制度 篇3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長治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安全工作包括學校安全的各個方面,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學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對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明確各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範,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各學校應認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採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範。

(三)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防範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蔘加,分析、佈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範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範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並配合實施排危。

(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集會、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食堂衛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覈獎勵

我校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目標年終考覈制,考覈情況納入學校的督導評估和年終考覈指標中,並作爲學校教職員工考覈的依據之一。組織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考覈評比,對在安全工作中成效顯著,事蹟突出的個人,提出表彰意見,報聯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三、責任追究

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責任追究範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按照《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申報制度》執行,並未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發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學校

安全管理,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事故損失無法挽回的;

5、事故發生後,未採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並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二)學校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分類

學校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中或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責任追究範圍內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接受行政處罰外,按以下事故類別進行追究和處理:

1、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學校發生重傷、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傷情況,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在學校或系統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和相關教師追償經濟損失。

2、較大安全責任事故

指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重度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全系統通報;並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誡勉、通報批評、行政警告、記過等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2人或重傷、重度中毒4人,或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記過、降級直至撤職的行政紀律處分;並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2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覈視爲不合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4、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財產損失20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特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並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覈視爲不合格。

(三)責任追究辦法

1、學校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向聯校和教育局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規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研究後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抽調相關人員會同公安、檢察、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並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黨政會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報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學校獎懲制度 篇4

爲了深入開展教師綜合素質的訓練工作。塑造一支思想過硬,業務精良的教師隊伍。特制定本校教師綜合素質培訓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1、按時參加教師綜合素質培訓,認真完成作業、在研討活動中發言積極的將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2、能把所學理論應用於教學實踐中,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教學成績突出者將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教師綜合素質培訓,積極撰寫論文,並發表的教師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4、結合所學內容在校級做公開教學的教師將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5、在校組織的綜合素質培訓有關競賽中獲獎的教師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二、懲罰制度

1、如一學期中在培訓時請假超過三次,那麼將扣掉一定的學時分。

2、如無故善自不參加學習者,按曠職處理。在繼續教育考覈檔案中不記學分。

3、不按時完成作業的教師將不繼續教育考覈檔案中記入成績。

學校獎懲制度 篇5

1、食堂主管囚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當月獎金;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獎金;嚴重者送食品:衛生監督機構處理。

2、凡採購、加工、出售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發現一次扣當事人30元。

4、餐具不進行消毒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5、個人衛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時吸菸,手指甲長,工作時戴戒指、手鍊,炒菜時、打菜時掏耳挖鼻,上了廁所不洗手,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0元。

6、廚房、餐廳及規定的個人衛生包乾區不做好衛生清潔工作,發現一次扣10元。

7、食物中發現死蟲、死蒼蠅,每次扣有關人員各30元。

8、不按規定時間滅蠅滅鼠,每次扣50元。

學校獎懲制度 篇6

爲了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和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實行獎勵。

2、年初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並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覈、學期末獎懲。

4、學校根據每月考覈結果,在學期末的績效工資中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對安全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6、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7、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覈,採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8、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學校獎懲制度 篇7

獎勵:

1、 以兩日爲單位,如果同學們在兩日內表現良好,則可享受每週一、三、五下午的觀看動畫的機會。表現差者則需馬上回家,不得觀看動畫。

2、 以一週爲單位,由各小組長負責監督,每日評出背誦小能手、最佳作業獎,每日評選出5名同學,由教師進行蓋章證明,如一週後集得6個章可發表揚信一封。

3、 以一週爲單位,由實習老師負責監督,每日評出當日表現優秀及進步的同學,每日評選出5名同學,由教師進行蓋章證明,如一週後集得6個章可發表揚信一封。

4、 以一個月爲單位,如有學生集滿4封感謝信,則可獲得有實習老師準備的神祕大獎一份。

懲罰:

1、 以兩日爲單位,如果同學們在兩日內表現極差,則不可享受每週一、三、五下午的觀看動畫的機會。放學需馬上回家,不得觀看動畫。

2、 以一日爲單位,如在當天表現極差,則罰搞衛生一天。連續三天表現極差,則罰搞衛生1周。連續一週表現極差,則下週同學們都不得與其說話,否則將接受懲罰。

學校獎懲制度 篇8

學校教師的結構工資與工作業績、貢獻大小掛鉤,學校設月份獎、半年獎、年終獎及特殊貢獻獎四項獎勵,以獎金爲主。

一、月份獎金

(一)師德獎(10元)

1、教工在當月中能做到師德規範“十不準”各項規定的發給獎金5元,如違反一條的不得此項獎金。

2、在當月中,教工工作職能範圍內無不安全事故發生,發給安全獎5元;如有不安全事故發生,則不發安全獎;如因瀆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除不得安全獎外,還得追究其責任。

(二)出勤獎(20元)

3、教工當月內無病事假,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現象,發給精勤獎20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四小時,發給滿勤獎15元;病事假一天少發5元,超三天者不發給出勤獎;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者取消出勤獎;病事假超過一週者,取消當月月份獎勵。

(三)教育教學質量獎(20元)

4、按時完成當月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發給獎金20元;如教案缺項,不夠進度,書寫不規範,學生本簿不夠次數,批改不及時,錯批、漏批,講課出現知識性錯誤,不按要求開展活動的,出現一次少得獎金10元。教學質量抽測“三率”,有“一率”不達標者,扣發獎金10元。

5、學校領導、後勤人員此項獎勵,比照一線教師。

(四)其它獎勵

6、按班級人數,獎勵班主任教育管理費每生每月0。5元,另獎班主任每月班級活動管理費30元(其中10元爲責任區獎勵),月活動少參加一次者扣10元。

7、科任教師按要求完成副班主任及衛生責任區工作獎勵10元,經檢查不符要求者一次扣2元。

8、教導主任崗位獎勵60元,校級領導崗位獎勵90元。

9、參加各類教學競賽獲最佳成績者及撰寫論文在刊物上公開發表的,予以大會表揚,並作爲評優選先時優先的參考依據。

10、學年(學科)組長月獎勵10元;科研室組長每月獎勵10元。

11、專科教師值周工作認真、負責、時間上無缺漏者,一週獎勵10元。

12、專任教師教學課時標準爲16——18課時,超過18課時者,每節獎勵2元;代課一節,獎勵2元。

13、學校設紀律、衛生紅旗,中隊獲紀律、衛生紅旗一面,獎勵一元;連續獲雙紅旗4次者,另獎勵10元,連續4次未獲一面紅旗者,扣教育管理費5元。

14、每月獎勵文明辦公室,每次獎勵科室每人2元。

二、半年獎勵

1、教工出勤半年內達精勤者,發給獎金60元;滿勤者,發給獎金40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天);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離崗位者每次扣發20元,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獎金無。病事假一天少發5元,事假超過三天獎金無。

2、學期中師德“十不準”,教案、學生作業、安全、各項活動無差錯,班主任三率達標者,發給獎金100元,校級領導、教導主任依照班主任。專科教師及後勤人員發給獎金80元。如有一項不達標者扣發獎金10元。

3、半年內按時參加師培活動,並能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的,被評爲優秀者,發給獎金50元,合格者獎金30元,及格者獎金10元。

三、年終獎勵

1、全年精勤者發給獎金80元,滿勤獎60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天)。病事假一天少發5元,事假超過六天獎金無。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離崗位者每次扣發20元,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獎金無。

2、教育教學質量(按學年度計算)、教案、學生作業、安全無差錯,三率達標、班級管理無“三生”,班主任發給獎金100元。校領導、教導主任依照班主任。專科、後勤人員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發給獎金70元,如有一次不達標者扣發獎金10元。

3、全年內按時參加師培活動,並能完成任務,被評爲優秀者,發給獎金50元,合格者發給獎金30元,及格者發給獎金20元。

四、特殊貢獻獎

1、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的,經實踐效果好的,一項發給獎金30元。

2、除本職工作外,優質完成學校交給的特殊任務的,發給獎金100元。

3、在市、區開展的各項大型活動中爲學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獎勵的發給獎金100元,單項發給30元。

說明:

1、教工獎懲由各方代表組成的評估小組,按期進行評估(黨、政、領導、教師代表、少先隊、後勤)。

2、此項獎懲制度不包括教師福利待遇,學校福利待遇不低於700元(包括教師節)。

3、教師獎懲情況作爲年度評優選先、晉升職稱和教師聘任的重要參考。

4、此獎勵制度中的獎勵數額爲暫行規定,隨學校經濟狀況的變化進行調整。

學校獎懲制度 篇9

更好的執行管理制度特制訂如下獎懲辦法,並嚴格執行,讓孩子從中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提高執行能力,希望學生及家長積極配合。

懲罰:

第一條:節約糧食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優良品性,因此用餐一定要取捨有度,如出現剩飯、剩菜現象,則扣一分,如一週連續兩次違反,則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誌”當中,並告知家長;

第二條:午休期間必須遵照規定,如有違反,則扣一分,連續兩天中午不休息的學生,扣一分,並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誌”當中,並告知家長;

第三條:上學、放學未按時到午託中心、未經家長同意並未告知午託中心老師私自不到中心、家長未到自行回家的,連續一週中午爲大家朗誦《管理規定》以及《獎懲制度》,每天兩遍,並扣三分,則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誌”當中,並告知家長;

第四條:做作業期間如違反規定將有輔導老師根據情況抽取課文進行抄寫,並扣一分;

第五條:認真並工整的完成作業,字跡不工整,輔導老師會要求擦掉或撕掉重新做,每人準備一個練習本,如果不會做或者做錯作業,輔導老師會要求在練習本上重新做,或者佈置類似的題型做。

第六條:視學生違反規定輕重,將向家長如實反應給,並與家長共同協商給學生進行懲罰,必須要求學生遵守規章制度並執行。

第七條:如不服從老師安排,擅自橫穿馬路,在馬路上奔跑、嬉鬧的學生,一次扣兩分。

獎勵:

第一條:用餐、午休和做作業時表現良好的學生,會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二條:主動幫助同學,能夠做到團結友愛的學生會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三條:值日生協助老師管理學生,表現優異的,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四條:表現優異,累積得到20個積分以上的學生獎勵文具或玩具2件。

第五條:連續一個學期表現優異,獎勵文具盒或作業本,並列爲“模範好學生”。

學校獎懲制度 篇10

一、學校各部門一定要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定期對教室、食堂、廁所、圍牆、禮堂、圖書館等場所和照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輕者予以批評,重者(未有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予以記過處分。

二、學校各班級對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無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並對班級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並扣量化分5分。

三、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師德規範要求,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質惡劣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造成情節嚴重者直接定爲倒數2%或予以記過處分,表現優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

四、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表現優秀者,可評爲年度“安全小衛士”,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並扣班級量化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