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通用10篇)

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一、公司如何設立員工獎懲制度

1.結合企業文化考覈體系,建立獎懲制度。

將企業文化考覈指標納入整體考覈體系,與員工薪酬激勵掛鉤,獎勵先進,鞭策落後。獎懲制度是考覈結果的應用,可以與考覈制度一起設計和實施。控制好比例,不宜選擇大比例,以免引起員工焦慮,給企業文化建設帶來負面影響。

2.設立年度獎項以表彰先進分子。

在企業現有的獎勵中,要增加企業文化的獎勵,即要有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在企業年度大會上進行表彰。考覈要控制一定的比例,尤其是剛開始要保證考覈效果,名額不宜過多。隨着企業文化建設的進一步深入,定額應該增加。

3.設立一個特別基金來保持獎勵的可持續性。

可以在獎懲制度中設立專項資金,支持企業文化建設,特別是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這種獎勵不一定是評選結果出來之後才發放的。而是根據企業文化建設的需要,不定期發放。重要的是控制過程而不是結果。

二、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通用10篇)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通用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1

一、目的

1.提高產品合格率,防止不良產品流轉。

2.提高員工自我品質控制意識,完成公司質量目標。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的全過程品質管理。

三、品質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則

1、檢查上道工序流轉產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產不良產品,做好本道工序產品。

3、不流轉不良產品,服務好下道工序。

四、崗位職責

1、營業部:負責提供外部質量信息,收發退回的產品,提供考覈依據以及質量損失統計。

2、檢驗員:負責收集統計內部質量信息,提供考覈依據。

3、品質部:負責執行本質量考覈,形成質量考覈表負責追溯相關責任人及質量問題性質的確認。

4、製造部負責做好產品流轉卡、標識卡號等標識工作,根據各加工工序明確落實責任人,便於發生質量問題時可追溯性。

五、職責分配原則

1、責任產生的部門按本制度條款負全部責任。

2、如品質部提出改進要求且責任部門認可的,責任部門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改進措施,並在此時間之後提供符合改進要求的產品,否則,品質部可判其產品爲不合格,按相應條例進行處理。

3、客戶反饋問題需要有明確的圖片或其它有效證據(儘量帶回相關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關於領導責任

1、目標達不到的,由相關部門承擔領導責任,屬於個人問題的,由員工承擔責任。

2、如果主管領導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藝文件等執行,出現質量問題、產品報廢或應對問題的,全部責任由部門領導承擔。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藝文件的要求執行,員工未按要求執行而導致質量問題的,員工承擔80%責任,部門領導承擔20%責任。

七、設計責任

1、允許小批量試製第一批存在問題,數量應在10件內,且需要發放技術試樣跟蹤單。

2、由於對客戶的圖紙設計問題,而導致報廢的,不作處罰(需由技術部主管或副總簽字)。

3、如果相關部門已經提出要求,但技術部未能按期進行改進導致外部質量問題,作爲設計問題,相應責任由技術部承擔。對責任人處罰50元/次。

4、由於技術部設計的圖紙(作業指導書)出現問題並造成產品報廢的,對責任人處罰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報廢產品按照實際產生的費用賠償,責任由技術部圖紙設計人承擔。

八、內部質量賠償及獎懲規定

1、未經上級書面同意,違反圖紙要求、作業指導書及更改編程數據進行生產的,處罰100元/次,造成其它損失的,按照實際產生的費用賠償,由責任人承擔。

2、未按規定對產品進行首檢、自檢和巡檢的處罰20元/次,如未送檢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質量不良現象,則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每隻報廢產品按1元進行賠償。

3、爲逃避賠償責任,未經檢驗確認,私自報廢或拋棄產品的,每隻產品按5元進行處罰。

4、操作人員和檢驗員未規定填寫《生產啓動、檢驗控制表》的,操作人員和檢驗員各處罰20元/次。

5、檢驗人員因首檢出現錯誤的,對檢驗員處罰50元/次;如產生產品批量報廢時,每隻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6、首檢確認合格,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未進行自檢而造成批量性報廢的,報廢損失則由責任人承擔;每隻報廢產品按1元進行賠償。

7、生產過程中因設備或工裝原因調整,需及時送檢驗員確認,未經檢驗員確認造成的報廢損失則由責任人承擔;每隻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8、調試員、檢驗員和操作人員對已調試好的設備或工裝並開始加工生產,由第三方人員檢查出錯的且造成產品返工、返修或報廢的,對各責任人處罰50元/次,每隻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9、當班生產出現的所有不良品,報廢品需交檢驗員統一收繳,檢驗員確認可以返工的,則由責任人員自行返工,返工後須送檢驗員確認,確認合格後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報廢品處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產品責任人拒絕返工、返修的,對其責任人處罰50元/次;2次以上加倍處罰;返工、返修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原工序人員承擔。

11、在生產過程中對報廢事件隱瞞不報或私自處理者,對各責任處罰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產時自檢發現不良產品的,不做任何處罰,如需返修的產品工時不予計算。

13、產品流轉卡上未經檢驗員簽字認可的,對該工序人員處罰10元/次。

14、其他工序發現報廢產品的,每隻按0.5元作爲賠償,發現者按5元/次進行獎勵;下道工序發現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產品,並在10只內),下道工序發現者按0.5元獎勵,超過10只時,相同缺陷報廢的獎勵金額按10元/次進行獎勵爲上限,不重複獎勵。

15、調試設備出現報廢品的,由調試員簽字認可;機器報廢(在公司規定數量的範圍10只內)由車間主任簽字確認,此種情況除外,不作處理;報廢數量超過20只以上的,(需副總簽字認可)。

16、產品經全檢或包裝篩選發現不合格產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對此尚有疑慮的產品要向檢驗員或部門主管確認方可流轉。

17、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有圖紙、作業指導書由錯誤現象的,對發現者獎勵30元/次。

18、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有技術、工藝改進的,爲公司提升產能、質量或是經濟效益的,經公司領導認可的;給予獎勵100元-1000元並通報表彰。

九、外部質量信息處理規定

1、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導致客戶對公司索賠的,由品質部負責根據客戶反饋的質量問題進行調查分析原因,制定改進措施落實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2、不良產品流出廠,未引起客戶索賠,只引起客戶抱怨時,此種情況不作處理;但相關責任部門應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覈涉及獎勵和處罰的金額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簽字確認。

2、本文件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品質部,特殊質量情況的獎勵及處罰金額品質部可根據情況做出適當的調整。

3、考覈涉及獎勵和處罰的金額於當月工資中體現。

4、對考覈結果有異議的部門與人員,可向考覈部門或公司領導反饋,申請複議;在未複議前按考覈結果執行。

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品質部另行發文處理,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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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懲制度

(一)考覈做到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

(二)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獎賞分明。

二、考覈獎懲內容

(一)考覈

1、德: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愛崗敬業、尊師愛幼、團結協作、樂於奉獻。

2、識:專業知識和業務進修情況。

3、能:完成工作任務所具備的各項能力和業務水平。如教師在教育教學中的組織管理能力,學習能力及教學創新能力等。

4、績:各工作崗位所取得的成績。它包括教師個人或集體獲獎、指導幼兒參賽獲獎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二)獎勵

1、自覺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2、完善幼兒園管理,發揚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以集體利益爲重,積極承擔份外工作。

4、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教工作成績顯著,本班幼兒、本職工作在各級各類評比競賽中獲獎。

5、樂意承擔各級公開教學或觀摩活動,效果良好。

6、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並在區級以上刊物上發表。

7、獲得班、組、室和單項獎的文明集體和個人。

8、無事故發生(安全獎);全勤、無遲到早退(全勤獎)。

(三)懲罰

1、凡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事例,一切後果由肇事者承擔;責任人的年內考覈爲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覈金額及年終獎金的50%,並視後果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如情節嚴重,影響本園形象者可被解聘。

2、責任事故:由於事故造成幼兒傷害,其醫療費、營養費及一切後果均由肇事者承擔,同時扣除責任人月考覈安全獎與年終獎金的10%,並視後果輕重給與行政處分。意外事故:扣除責任人月考覈安全獎,幼兒園醫療費如在200元以下,有責任人自負;如超過200元,幼兒園則給予一定補償,並協助解決相關事宜。

三、考覈獎懲辦法

(一)考覈

1、日常隨機檢查與定期考覈(月、學期、學年)相結合。

2、條線負責人考覈與園長認定相結合的分級考覈。

3、單項考覈與綜合考覈相結合。

4、自評、組評、條線評及考覈小組評定相結合。

(二)獎懲

1、獎勵以考覈爲依據,在考覈的基礎上進行獎懲。

2、獎懲的金額根據幼兒園的經費情況,實事求是加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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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爲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xx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覈》,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覈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後用心進行搶救和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羣衆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並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並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後不及時採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並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並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爲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菸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範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並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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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菸,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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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全面落實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營造一個和諧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一、考勤:

每月遲到一次給予口頭警告,兩次(含兩次)以上每次給予5元罰款;請假一天扣10元工資;曠工半天給予10元罰款,以此類推。

二、衛生:

衛生打掃不合格須重新打掃並延長值日一週,垃圾不及時清倒,給予10元罰款。

三、週報表,月計劃總結:

每週六要及時上交工作日報表,不能按時上交者給予嚴肅批評並罰款10元;報表經覈實有弄虛作假者給予50元罰款,被發現三次者給予開除處分;次月5日前上交當月總結和下月計劃,未能按時按質完成者,給予10罰款。

四、設備: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責任到人,如有損壞或丟失現象按價賠償。

五、合同保管:

員工應妥善保管領用的合同,丟失一份罰款50元,如有責任,後果由該員工全部承擔;領用發票、收據期限不得超過三天,如在三天內不能結帳,應及時交回財務部,逾期每天按票額20%罰款,再次領用需重新辦理領。

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6

第一條總則: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覈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爲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7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後,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覈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爲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爲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爲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爲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覈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爲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爲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爲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爲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爲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爲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爲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2.1.1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2.1.2工作日誌,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2.1.3亂丟菸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2.1.4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並經覈查確有其事的;

2.1.5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爲,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爲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2.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2.2.3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2.2.4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2.2.5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2.2.6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2.2.7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爲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菸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剷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鬥毆行爲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爲,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佔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幹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爲,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爲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8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3)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4)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堪爲全體員工楷模。

(5)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爲。

(6)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7)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9)能出色的完成各項任務。

(10)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11)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爲,具有事實證明。

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9

第一條

爲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並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爲“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於“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着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於“記功”

1.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且(一)項1至3款人員完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有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爲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衆有利益的行爲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爲“免職或解僱”、“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僱”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鬥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爲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爲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爲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菸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爲者。

8.全年曠工達對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准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譁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於工作時間內偷閒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於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於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於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僱。

第九條

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並摘錄事由公佈衆知。

第十條

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爲求對員工考覈、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裝修公司員工獎懲制度10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併爲公司所採納,予以建議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爲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項目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於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遊考察、學習等)。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十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准後纔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准後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爲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須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徵得直屬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准,簽字後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後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後,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後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並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類型

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爲罰款單和紀律單。

1、罰款單:注重罰款爲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爲規範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爲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爲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於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三、附則

1. 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2.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 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牴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