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司法局半年工作3大總結

上半年,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緊緊圍繞政法“三項重點”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見,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通過充分發揮職能,紮實工作,實現年初制定的各項工作和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各項任務完成過半,爲全縣經濟社會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縣司法局半年工作3大總結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總結“五五”普法,謀劃“六五”規劃。今年是“五五”普法總結和“六五”普法啓動年,根據省市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下發了《將樂縣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同時,縣依法治縣辦在認真總結分析我縣“五五”普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發放徵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徵求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和普法重點單位意見和建議,爲科學制定我縣“六五”普法規劃奠定了基礎。全省“五五”普法總結暨“六五”普法動員部署視頻會議後,縣依法治縣辦按照市裏的表彰要求,認真做好表彰對象的遴選推薦和材料上報工作,並認真做好我縣“五五”普法總結表彰暨“六五”普法動員部署會議的籌備工作。

二、基層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穩步推動

在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方面,我局緊緊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機關基層基礎建設的歷史機遇,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大力加強司法行政機關基層基礎建設。截止目前,司法局業務用房建設項目已經上報中央發改委;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個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的基礎上,今年繼續加大協調力度,以合建、調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餘坊兩個司法所建設任務,高唐、餘坊等兩個司法所業務用房已完成整體裝修,並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設已與鄉鎮達成初步意見,待鄉鎮建設規劃確定後,即可簽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正在積極協調中。同時,我局緊緊抓住中央加大對蘇區縣政法機關基層基礎建設項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條件,積極組織人員,大力加強項目申報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餘坊、萬安、大源、白蓮8個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項目已經以中央蘇區縣的項目上報省發改委。

三、基層基礎工作紮實推進

(一)調解工作成效明顯。1、人民調解員調解水平明顯提升。上半年,我局通過開展“爭當人民調解能手”活動,促各級人民調解員開展競賽、互相學習,業務水平和依法調解能力得到明顯提升,畏難情緒明顯減少,一些疑難複雜的案件調解成功率明顯提高。如大源鄉調委會多方調解成功爲12名農民工追回勞酬近4萬餘元,安仁鄉調委會依法調解爲16名農民工追回勞酬11萬餘元,漠源鄉調委會溫情調解爲一名低保戶、殘疾人獲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款20萬元,水南鎮調委會歷時一個月真誠調解化解了一起外來農民工與企業之間的勞資糾紛,並得到雙方當事人一致好評。2、大調解機制進一步完善。根據中央、省、市、縣關於全面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的指導意見或實施意見,按照市、縣綜治委“1+n聯動”模式的要求,構建大調解格局。一是調解工作機制繼續鞏固完善。以《人民調解法》頒佈實施爲契機,繼續鞏固完善零報告、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個案呈報、工作情況通報、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督辦、責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增強相關部門之間在化解矛盾糾紛上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強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二是調解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繼續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調解機構建設進一步。繼續做好157個鄉、村(居)、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加強行業性調委會建設。繼續鞏固完善了縣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和縣國土資源局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在勞動局、建設局、環保局、工商局、林業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監局等部門新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交警大隊新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我局對新成立的人民調調解委員會通過製作人民調解文書格式的方式加強了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