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縣司法局基層工作半年總結

縣司法局基層工作半年總結

關於縣司法局基層工作半年總結

縣司法局基層工作半年來在市局基層科的業務指導下,在縣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年初全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維護社會穩定爲已任,狠抓司法所的業務指導和規範化建設;努力開拓新的法律服務領域,充實、加強、調整、完善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爲我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做出了貢獻,現將今年基層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充實完善各級人民調整組織,積極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

年初,我們首先對全縣九個鄉鎮、一個街道辦事處的十餘個人民調委會進行了調查摸底,調查後與所轄地方黨委、政府協調,並通過選舉方式對一些較薄弱的人民調委會選派了16名政治素質好,年富力強,民調經驗豐富,熱愛民調這項工作的人員充實到調委會中來。特別是幹岔子鄉幹岔子村、新豐村、邊疆鎮辦事處共建社區等調委會,他們基本把矛盾糾紛不上繳,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田間、地頭,羣衆家中,基本做到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對久調不決或達不成協議的疑難等糾紛,難過法律服務所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防止久拖不決,引起矛盾激化和羣衆上訪,在全縣調委會中起到了示範作用,年初,爲弘揚人民調解工作的典型和規範化建設示範工作,我們在東南部和沿江鄉鎮建立兩級人民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樣板,做爲全縣推廣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現出一批向東升村、新豐村、衛東村等規範化的調委會。不同程度改善了我縣基層人民調委會的'狀況,90%以上調委會有效地發揮了其職能作用,此外,我們還下大力氣抓各調委會的規章制度和規範化建設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規章制度。

二、積極做好民間糾紛排查,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我們根據文件精神,堅持不懈地抓實抓好糾紛排查工作,首先,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研究下發了《關於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通知》成立了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分級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責任制,爲全年的排查調處活動取得實效,打下了堅實基礎,在排查中,鄉鎮、辦事處司法所與村、社區人民調解員配合協調進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組,不漏戶、不漏人,做到了分類梳理,逐個登記,信息準、情況明,底數清,真正將矛盾有效排查在事發地,控制在萌芽狀態。半年來,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96件,調處85件,對11件調解達不成協議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此外,全縣各級人民調委會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6件,成功117件,無一起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充分發揮了鄉村屯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作用。

三、基層司法所逐步走向規範化,法律服務所工作持續,穩定發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層建設工作座談會》精神要求,由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克服重重困難,在3個鄉鎮購買了100平方米司法所辦公用房,在去年購房的基礎上,今年又對各司法所室內購買了檔案櫃、微機桌椅,統一製作了“調訪一體化”運行圖板,各項規章制度、登記冊齊全,三個司法所基本達到了省級標準化要求。今後,我們還要在司法所人員素質上,內部管理上,業務規範上,信訪工作上下力氣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層司法行政綜合平臺,進一步活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2、我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以市場經濟建設爲中心,積極爲各級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並主動參與各級黨政領導接待羣衆信訪工作,發揮好法律參謀助手作用,各項法律服務業務穩定發展。半年來,各級法律服務機構參與調解各類糾紛108件,協辦各類公證36件,代寫法律文書21件,解答各類法律諮詢278人次,宣講法律場次11場,受教育人數9700餘人,爲9個行政村擔當法律顧問,爲集體和村民挽回各類經濟損失12.7萬元,參加執法檢查19人次,爲基層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18條,採納16條,充分發揮了各級法律服務所的職能作用。特別是新興、松樹溝鄉法律服務所,各項法律服務業務開展平衡,獲得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今後我們還要不斷拓寬法律服務渠道,逐步改變法律服務工作在全縣開展不平衡的局面,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人民羣衆,面向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四、切實加強“調訪一體化”建設

長期以來,我縣的人民調解工作和信訪工作交織在一起,傳統的工作機制已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顯現出職責不清,互相推諉,久拖不決、矛盾上交等弊端,導致集體訪、個人訪,越級訪的數量逐年攀升,爲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轉發的《黑河市“調訪一體化”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後,就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起草並轉發了適應我縣的《調訪一體化》實施意見,成立了縣級調訪一體化領導小組,統一了調防工作的機制,就是將人民調解工作和人民來信來訪工作由以往的分別受理實施、整合爲統一領導,統一工作的機制,各鄉鎮、辦事處讓出了平方不等的辦公室做爲信訪接待室,懸掛了調訪一體化標誌牌,成立了各鄉鎮、辦事處《調訪一體化》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信訪辦公室,由鄉鎮抽調一至二名國家公務員人民做爲專職或兼職調訪員,年齡均在32--46歲之間,其中大專本科2人,調訪辦成員全部享受信訪工作人員補貼。半年來,共接待上訪案件38件,通過民調解決13件,行政處理24件,1件通過法律訴訟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請。

總之,半年來,我縣的基層工作雖然取得了一點成績,但還存在着許多缺點和不足。一是基層司法所、調委會基礎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業務開展不平衡。三是基層所人員編制不足。四是開拓創新意識不強等。因此我們要在下半年裏,發揚優點、克服不足,爲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臺階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