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層科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總結範文

司法局基層科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總結篇一

司法局基層科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總結範文

XX年,我市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着力於推進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不斷夯實基層司法所基礎建設,全面發揮基層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爲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現將XX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切實抓好人民調解工作

(1)紮實做好市人大常委會《人民調解法》執法檢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會將《人民調解法》列爲XX年重點執法檢查內容,爲切實做好相關迎檢工作,我局組織各縣區局對照《人民調解法》條文逐項進行自查,對能馬上整改的迅速整改,對涉及經費、人員等問題難於落實的積極向黨委政府領導反映,力爭逐步加以解決;指導全市調委會按照《人民調解法》規定完善各項工作,並整理好有關臺賬;撰寫我市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工作報告,以市人大執法檢查爲契機,爭取解決制約我市人民調解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陪同市人大法工委領導到XX縣、XX縣開展執法檢查,瞭解我市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主要成效和存在主要問題,提出意見建議;認真落實市人大有關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審議意見,

(2)全面推進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

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示範點工作督促檢查,充分發揮示範點的引導輻射作用,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全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爭取XX年內全市人民調解委員會全面達到規範化建設要求,確保XX年初通過省廳的檢查驗收。積極爭取市府辦轉發了廣東省司法廳關於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規範化建設工作通知並提出了的貫徹落實意見,從政策和財力層面上給予充分保障,有力推進了我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進度。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業務保障。進一步健全完善縣、鎮、村居“三級調處機制”,加強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積極化解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推廣市醫調委工作經驗,帶動其他行業性調解組織進一步發揮作用;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按照分級培訓原則,加強各級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力度,着力提升調解員素質能力;組織編寫《人民調解工作手冊》,進一步規範人民調解工作流程,方便廣大調解員更好地開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個人民調解組織已完成規範化建設665個,對比2014年新增規範調委會400個。

(3)抓好人民調解業務建設,維護基層社會穩定

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認真做好我市熱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要節點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歷史遺留、疑難複雜和涉法、涉訴、涉疆矛盾糾紛。建立常態化、動態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推進人民調解與行政、司法調解有效銜接,調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據統計,今年1-10月全市共調解矛盾糾紛4542宗,調解成功4488宗,調解成功率達98.8%。

2、加強刑滿釋放人員就業安置和社會救助工作

XX年,我局以提高刑滿釋放人員就業安置率和落實社會保障措施爲工作重點,努力降低因無業可就或者生活困難導致的重新違法犯罪率;切實抓好特赦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按照省廳的要求認真做好特赦人員的銜接、安置和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監獄特赦安置幫教對象2人,都落實了安置救助措施;繼續加強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建設,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不斷提高刑滿釋放人員就業率。據統計,今年1-10月全市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 936人,安置 900人,安置率達96%。

3、整頓規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認真組織基層法律服務所年審工作,按照《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所開展整頓,指導對擬保留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完善相關材料,嚴格執行司法部和省廳相關標準,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年審。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做好投訴處理,查處有關違法違紀行爲。

二、存在問題

1、基層司法所空編多。提拔晉升、政治經濟待遇低、有關部門控制招錄指標等造成司法所空編多,這與基層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較大的矛盾。

2、企業、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如何更好發揮作用和管理問題。企業調委會一般設在企業內部,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一般設置在相關行政部門,司法行政機關對其進行業務指導。各地對這些調解組織缺乏指導和情況掌握,導致對這些調解組織究竟發揮多大作用沒有明確的瞭解。

3、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大部分鎮(街道)調委會與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合署辦公,而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本身有一套標識和規章制度,導致與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有一定的矛盾,而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級格要比司法所高,給調委會規範化建設造成一定的困難。

三、工作打算

1、全面推進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認真落實市政府轉發省司法廳文件精神,從政策機制和財力上爭取XX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個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計劃在XX年3月召開全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現場會。

2、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省即將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

3、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爭取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爲抓手,切實加強司法所組織機構、幹部隊伍、業務能力、基層設施建設,不斷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4、加強安置幫教工作。落實安置幫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刑滿釋放人員進行就業安置和社會救助。加強對重點幫教對象的管理,切實減少脫管、漏管現象。

司法局基層科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總結篇二

鎮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設法治政府,爲保障和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將一年來依法行政示範創建工作總結如下:

一、職權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到位

1.加強了對依法行政示範創建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以鎮長羅卉爲組長,各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的鎮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鎮長爲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專項檢查,做到“六有”,即有組織、有計劃、有制度、有方案、有檢查、有總結,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具體工作人員全力抓的工作格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黨政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2.加強了檢查和考覈,鎮政府與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法制工作目標責任書》將依法行政工作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有關成員,並嚴格考覈獎懲,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目標責任體系,形成了職責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極大地調動了各級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行政決策依法、科學、民主

堅持問政於民,實施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建立健全《鎮中心組學法制度》、《鎮黨委議事決策制度》、《鎮黨委議事規則》、《鎮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鎮聘請法律顧問制度》、《鎮重大決策前法律諮詢審覈制度》、《鎮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鎮行政審批制度》等15項制度。切實把維護人民羣衆利益作爲政府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班子自查、百姓聽音、基層夜話、意見箱、專題民主生活會等載體,採取大家提、自己找、集體議、互相幫、上級審、羣衆評等形式,收集到不作爲亂作爲等損害羣衆利益等問題共12個,每個落實專人限時辦結,件件銷號。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我們還事先組織部門工作人員與聘請的法律顧問進行評論,確保決策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公共服務體系健全

堅持高效便民,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本着公開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定權限、範圍、時限實施行政許可,充分發揮鎮便民服務中心和村級綜合服務中心集中辦公作用,方便羣衆辦事、諮詢,比如集鎮建設規劃審批、農村宅基地使用證審覈、生育證審覈、低保、五保、勞動保障審批等由鎮政府審批的行政許可事項,方便羣衆來辦事、諮詢,實現“一條龍”服務。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務ab崗制度,成立了村(社區)集中坐班制度,充分發揮各村(社區)網格員作用,建立起覆蓋全鎮的便民服務網絡。印製了《政務便民事項手冊》,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擴大羣衆知情權,接受羣衆監督。

四、政務信息及時公開

我鎮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準確、真實公開。全年在政府信息網站和井研門戶網站,共公開政務信息省上48條、縣上65條,藉助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錄入事項116件,依託四川省行政審批系統,錄入行政審批事項30000餘件,辦結率、滿意率均爲100%。

五、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社會和諧穩定

切實加強基層大調解組織建設,立足發揮在基層矛盾糾紛中的化解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三三制”原則,做到大事不能出村、小事不能出組。依法處理各類糾紛,有效防止問題上交的事件發生。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糾紛15件,成功化解15件,調解率100%。無因政府違法行爲引起重大羣體性、非訪事件。

根據區法制辦《關於開展XX年度xx區法治政府建設年終考評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對本單位XX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指標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評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規範性文件制定情況

XX年,我局計劃對《xx區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備案操作指引》、《xx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實施細則》等多項審計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在修訂過程中,我局成立了以局一把手負總責的'制度修訂領導小組,要求各班子成員按照分工牽頭抓好落實,責任科室對具體承擔的制度建設項目負直接責任;針對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制度,我局採取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主動聽取社會公衆意見。目前,各項制度正在進一步完善中,我局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辦理,確保相關文件出臺合法合規。

二、行政決策情況

XX年,我局根據新修訂的《xx區審計局決策重大事項議事規則》,進一步明確了重大事項的範圍,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決策事項,與教育、醫療等社會涉及面廣、與羣衆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決策事項,以及我局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審批等事項,均應嚴格遵守“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實行集體議事,並以會議表決方式體現領導班子的集體意志,會後應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備查。對涉及審計工作發展和全局幹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後方纔實施;重大行政決策事先向社會公佈,廣泛聽取社會公衆意見,並通過適當途徑反饋或者公佈意見採納情況及其理由。

XX年,我局未發生行政複議相關的情形。

三、社會矛盾防範和化解情況

XX年,我局未發生行政訴訟相關的情形。

四、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情況

爲提高全局執法水平,培養審計法治思維,我局完善了局黨支部中心組學習制度,將法律法規列入中心組學習計劃。通過集中培訓、知識講座、集體討論等形式開展法制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憲法》、新《預算法》等法律法規,並要求協審單位和被審計單位積極參與,全年累計培訓400餘人次,堅持將法制宣傳教育與依法審計相結合,強化審計職業道德教育。積極組織本單位中層以上幹部參加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學法或法律業務集中培訓,如安全生產法專題講座等;要求全局新進幹部積極參與審計行政執法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資格證,有效提升局機關依法行政能力。

五、普法工作情況

按照區委區政府普法工作部署,我局將普法工作列入局工作統一部署,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及普法工作要點規劃,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每年的工作計劃之中;以公務員志願者行動、“黨代表”下社區活動爲載體,積極組織參與法律援助暨法制宣教活動,向社會公衆廣泛宣傳《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普法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一是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審計,全面行使審計監督職權。在憲法和審計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獨立開展審計監督,促進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廉政建設。二是進一步完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不斷規範審計行爲,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認真貫徹《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及相關規定,加強審計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嚴格執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審計項目重點突出、事實清楚、程序規範、定性準確、處理得當。三是堅持法制教育與審計文化建設相結合,通過加強審計人員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貫徹落實審計“八不準”的規定有機結合起來,培養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爲審計機關普法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