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發展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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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發展行動計劃

幼兒園發展行動計劃篇一

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和終身教育的奠基工程。爲普及我市學前教育和提高學前保教質量,促進我市學前教育規範、優質、快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4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我省學前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20xx〕64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發展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粵府辦〔20xx〕30號)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發展現狀

(一)全市幼兒園辦園基本情況。

目前,我市學前教育發展以縣、區管理爲主,有公辦幼兒園、集體(部門)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三種辦園模式。至20xx年9月,全市有各級各類幼兒園412所。其中公辦幼兒園40所,主要爲市(縣、區)級機關幼兒園和小學附屬等資產國有的幼兒園;集體(部門)辦園35所,基本是校產屬公有,辦園經費收支兩條線管理;民辦幼兒園337所,辦園經費由舉辦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全市省一級幼兒園8所,市一級幼兒園48所,縣(區)一級幼兒園84所。在園教職工總數11292人,專任教師6421人,教師學歷達標率90%以上。在園幼兒數爲107399人。全市學前教育毛入園(班)率82.4%,其中惠城區89.2%,惠陽區90.2%,惠東縣75.5%,博羅縣80%,龍門縣63.3%,大亞灣開發區85%,仲愷高新區90%。

(二)全市學前教育發展情況。

全市學前教育發展與教育強市發展不相協調,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發展不均衡。學前教育的資源總量與學校教育發展、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水平不相適應,與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需求不相適應。一是縣城、中心區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鄉鎮學前教育毛入學率只有70%左右,農村學前教育毛入園率不足30%。二是縣城、中心區學前教育發展水平較高,市一級以上幼兒園大部分分佈在縣城和中心區。鄉鎮、農村學前教育發展水平低,辦園條件和師資力量都比較差,設施設備不完善,存在“保姆式”和“小學化”的傾向。三是公辦幼兒園比例小,優質幼兒園少。近幾年,學前教育新增學位主要是以社區、小區建設配套舉辦的民辦幼兒園爲主,無法滿足羣衆入公辦幼兒園、入優質幼兒園的需求。四是各級財政對學前教育經費投入少,各級政府投入基本上只保障公辦幼兒園的辦園經費,其他幼兒園基本上沒有投入經費,辦園經費全額由羣衆負擔。

(三)全市學前教育發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是加強政府統籌管理,突出政府主導責任,理順教育部門歸口管理,完善各級財政對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保障機制;二是大力推進每個鄉鎮建設1所規範化公辦中心幼兒園、行政村獨立辦(聯辦)幼兒園工程,提高鄉鎮、農村幼兒入園(班)率;三是縣城(中心區)新建、改建、擴建一批規範化優質幼兒園,確保學前教育有足夠的學位,並且逐年提高公辦優質幼兒園的比例;四是規範辦園管理,加強幼教師資隊伍建設,提升保教質量。

二、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昇華惠民之州,建設幸福爲出發點,遵循兒童身心成長規律,不斷提高學前教育質量,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將學前教育列入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重點任務,力爭用三年時間實現全市學前教育規範、優質、快速發展,構建全市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對學前教育的需求。

三、工作目標

構建政府主導、多元並舉、優質協調、充滿活力的學前教育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到2013年,基本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幼兒園學位基本能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初步建立起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初步實現辦園條件規範化、保教工作科學化,實現學前教育三年大變化。

——20xx年:完善以縣、區爲主的縣城(中心區)、鄉鎮、部分行政村三級學前教育的發展管理模式。科學規劃縣城(中心區)及社區、達到一定規模的新建小區配套普惠性幼兒園。推進鄉鎮規範化中心幼兒園建設,合理規劃大村獨辦、小村聯辦的行政村幼兒園。龍門縣60%以上的鄉鎮,其他縣、區90%鄉鎮建設好1所規範化中心幼兒園。鄉鎮規範化中心幼兒園公辦性質比例達到20%以上。

——20xx年:全面啓動縣城(中心區)及社區、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推進至3000戶居民社區配套普惠性幼兒園建設工程。推進常住人口規模達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幼兒園建設工程。全市鄉鎮中心小學以上學校取消學前班。全市100%的鄉鎮建成1所規範化中心幼兒園。鄉鎮規範化中心幼兒園公辦性質比例達到50%以上 。

——2013年:基本完成縣城(中心區)及社區、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任務,完成至3000戶居民社區配套普惠性幼兒園建設工程。全市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93%以上,縣城以上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95%以上,鄉鎮、農村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90%以上。全市規範化幼兒園比例達60%以上,全市80%以上的鄉鎮建成1所規範化公辦性質鄉鎮中心幼兒園。常住人口規模達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90%以上建成村級幼兒園。保教質量和科學育兒水平明顯提高,全市建成30所科學保教示範園。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體制,明確工作職責。

1.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學前教育堅持以縣、區爲主的管理體制。縣(區)、鄉鎮(街道)分級負責,教育部門歸口管理。市政府負責宏觀規劃全市學前教育發展,制定相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全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縣、區政府負責轄區內學前教育發展的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資金籌措、園舍建設、統籌管理和監督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分別承擔發展農村和社區學前教育的責任,負責建設並辦好區域內公辦幼兒園,籌措辦園經費,改善辦園條件,加強幼兒園周邊環境、辦園安全和膳食管理。市教育局要加強對學前教育的宏觀規劃、政策指導和協調管理,定期開展督促檢查。縣、區教育局對轄區內幼兒園要統一規劃、統一審批、統一管理。

2.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強化責任落實。要健全教育部門主管、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市、縣(區)政府要成立由教育、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衛生、安監、食品藥品監督、質檢、工商、物價、婦聯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適時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學前教育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3.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市、縣(區)教育部門主管學前教育工作,要完善政策、制定標準、統一管理,進一步充實教研力量,加強學前教育的監督管理和科學指導。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兒園建設發展。機構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動態管理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制定和落實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財政政策。稅務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扶持學前教育發展的稅收政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幼兒園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政策。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房產管理部門要落實城鎮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的規劃、用地政策。物價、財政、教育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綜治、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整治、淨化周邊環境。食品藥物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食堂的監督檢查。衛生部門要加強幼兒園衛生防病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民政、工商、安全生產監管、質檢、消防等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依法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管。婦聯、殘聯等單位要積極開展對家庭教育、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的宣傳指導。充分發揮城市社區居委會和農村村委會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建立社會和家長參與幼兒園管理和監督的機制。

(二)實施學前教育“擴容普及”工程。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加強幼兒園建設,切實增加學前教育公共資源,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需求。

1.新建、改建、擴建一批普惠性公辦幼兒園。各地要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則,加強公辦幼兒園建設。對轄區內公辦(集體辦)幼兒園重新登記造冊,切實辦好現有公辦幼兒園。力爭到2013年,全市公辦幼兒園佔比達30%以上。各地不得借轉制之名停止或減少對公辦幼兒園的投入,不得出售或變相出售公辦幼兒園和資產屬於國有的鄉鎮(街道)中心幼兒園;不得將公辦幼兒園出租,已出租的合約期滿後要收回。完善公辦幼兒園招生管理、普惠性幼兒園收費管理和學前教育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促進教育公平。新建、改建、擴建的公辦幼兒園,要參照省規範化幼兒園標準進行建設。中小學佈局調整後的富餘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教育資源,要優先用於舉辦公辦幼兒園。新建、改建、擴建的公辦幼兒園以縣、區財政投入爲主,省、市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2.加快推進農村幼兒園建設。各地要加大農村學前教育投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發展的變化情況,科學測算學位供求,合理規劃、佈局和建設農村幼兒園,並不斷改善農村幼兒園辦園條件,充實教具、學具、玩具。根據省有關規定制定規範化鄉鎮中心幼兒園辦園標準。每個鄉鎮要建設1所規範化中心幼兒園,中心小學附設的鄉鎮中心幼兒園要逐步剝離,獨立建制,併合理配置公辦幼兒教師。20xx至2013年,落實省對欠發達地區規範化公辦鄉鎮幼兒園建設扶持政策,市財政支持欠發達地區建設規範化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和村級幼兒園。鼓勵村集體舉辦普惠性幼兒園。常住人口規模達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獨立舉辦幼兒園,小村可採取聯合辦園或作爲鄉鎮中心園分園等形式舉辦幼兒園。鼓勵鎮中心幼兒園舉辦分園。

3.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各縣、區要根據當地幼兒園入園需求和民辦幼兒園狀況,制定《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暫行辦法》,優化新建民辦幼兒園的規模和佈局。要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或返還收費、落實國家有關扶持教育發展的稅收政策等方式,積極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園。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或財政資助、減免收費(含國有資產佔有費、物業管理費)、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積極扶持面向大衆、收費合理、辦學規範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對新建、改建、擴建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國家規定落實相關稅收優惠,並按國家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減免相關費用。民辦幼兒園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執行,並按有關規定減免排污費。有條件的縣、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財政資助的方式,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補貼,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教師培訓、職稱評審、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

4.規範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及管理。城鎮住宅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要和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建成後的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爲公共教育資源由縣、區政府統籌安排,歸口教育部門統一管理。教育部門要及時主動做好接收和管理工作,優先用於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產屬國有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原則上要辦成公辦幼兒園。大力推進社區普惠性幼兒園建設,鼓勵多元化辦學,基本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要。幼兒園佈局、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

(三)實施幼兒園“規範促優”工程。

1.規範幼兒園管理,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各縣、區要完善學前教育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學前教育專職管理人員和教研人員。嚴格執行辦園資格審覈公開制度。優化幼兒園內部管理,推進保教工作科學化,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保教結合,寓教於樂,以遊戲爲基本活動,促進幼兒健康成長,堅決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加強幼兒園教研科研工作,加強學前教研機構和教研建設,建立健全市、縣(區)兩級學前教育教研網絡。鼓勵和支持幼兒園加強內涵建設,辦出特色,力爭全市創建30所科學保教工作示範園。鼓勵家長和社區參與幼兒園監督管理,共同爲幼兒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制定幼兒園玩具教具、圖書配備和幼兒園膳食營養標準。嚴格規範幼兒園收費,堅決查處亂收費行爲。

2.強化幼兒園安全管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設施建設,大力開展幼兒園及周邊地區治安綜合治理,規範幼兒園保安人員配備,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依法開展幼兒園消防驗收。加強幼兒園園長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不斷提高幼兒園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校車規範,確保接送安全。

3.高度重視解決無證辦園問題。縣(區)、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幼兒園開展全面排查,對無證幼兒園,要指導和督促其整改。整改期間要保證幼兒正常接受學前教育。整改後達標的,頒發辦園許可證;整改後未達標的,要及時依法取締,並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兒。開展清查無證辦園整治行動,到2013年底,全市徹底消除無證幼兒園。規範學齡前兒童早期培訓、教育諮詢機構審批,嚴格界定其經營範圍,對違反規定經營的,由審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4.推動規範化幼兒園建設。從20xx年起,凡新建幼兒園必須達到規範化辦園標準。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滿足殘疾兒童的特殊需求,到2013年,全市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比例達85%以上。建立規範化幼兒園建設激勵機制,對推進規範化幼兒園建設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區予以通報表彰。

(四)實施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程。

1.足額配備各級各類幼兒園教職工。根據省公辦幼兒園機構編制標準,制定我市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按照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的有關規定和核定人數,逐步配齊幼兒園教職工。民辦幼兒園要根據辦園規模,參照公辦幼兒園崗位設置和教職工編制標準,足額配備各類人員。積極探索公辦、民辦幼兒園教師交流機制。

2.規範學前教育師資隊伍管理。切實加強師德建設,提高幼兒教師專業水平和素質。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等有關規定,完善學前教育從業人員准入制度。嚴格實行教職工持證上崗制度,嚴格落實“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要求。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教師資格認定,園長和教師都必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受聘的園長和教師要在當地教育部門備案。完善幼兒園各類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機制,制定教職工退出機制。中小學富餘教師需經縣、區教育部門組織培訓並獲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後,方可轉爲學前教育專任教師。

3.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待遇,維護幼兒教師合法權益。各縣、區政府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公辦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標準等,制定當地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指導意見。將民辦幼兒園教師待遇落實情況作爲幼兒園年審內容。各縣、區要把各類幼兒教師納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評先評優範圍,對優秀的幼兒園園長和幼兒教師,定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4.大力拓寬學前教育師資培養渠道。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學前教育師範專業管理規定,依託大中專院校每年招收初中畢業起點五年制的幼兒師範專科班,擴大學院高中起點學前教育本、專科招生規模。重視加強對幼兒特殊教育師資的培養,加大面向農村的幼兒教師培養力度。

5.完善學前教育師資培訓體系。各縣、區要制訂幼兒教師三年培訓計劃,安排學前教育師資培訓專項經費,重點用於欠發達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地區普惠性幼兒園教師培訓。建立政府、幼兒園、個人合理分擔的幼兒教師培訓經費投入機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學前教育師資培訓。到2013年,全市幼兒園園長培訓率達100%,副園長、幼兒園中層幹部培訓率達80%以上,專任教師及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率達6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市、縣(區)政府要成立發展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本地區發展學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共同推進學前教育事業規範優質發展。

(二)完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市、縣(區)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20xx年起,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要佔合適比例,並且未來三年要有明顯提高。完善公共資源分配機制,各縣、區要制定覆蓋公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的財政獎補機制,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一定的財政資助或政策支持。20xx至2013年,市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欠發達地區建設規範化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和村級幼兒園。

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積極創造條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村低收入家庭幼兒、流動人口子女和留守幼兒接受良好的學前教育。要支持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對上述幼兒入園給予照顧,對確實有困難的家庭減免有關費用。鼓勵社會各界以捐贈形式支持幼兒園建設和設施配備。

(三)建立督導評估機制與考覈獎懲機制。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根據國家和省的學前教育政策,制定督導評估方案,並進行督導檢查。將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納入縣、區黨政領導幹部教育責任考覈以及教育強縣、教育強鎮和縣域教育現代化督導驗收指標體系,健全督促檢查、考覈獎懲和問責機制。定期檢查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經費投入、辦園行爲、保教質量、辦園條件、幼兒教師待遇、幼兒園收費、整治無證辦園等工作情況,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檢查結果,對學前教育工作成績突出、羣衆滿意度高的縣、區給予通報表揚。各縣、區政府要建立相應的考覈機制,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幼兒園發展行動計劃篇二

百年大計,教育爲本。教育大計,教師爲本。建設高質量的教師隊伍是建設一流學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保證。要促進學校走在時代前列、持續不斷地向更高層次發展的關鍵取決於教師。爲此,結合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東風小學教師發展行動計劃》。

一.總體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六大精神爲指引,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教師法》爲依據,貫徹落實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適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學校發展的需要。堅持以人爲本,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爲中心,以骨幹教師隊伍建設爲重點,以教師的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的改革爲動力,努力創設有利於學校、學生、教師同步協調發展的良好環境,建設一支“結構優化、師德優良、業務精湛、敢於爭先、與時俱進、不斷髮展”的適應時代要求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二、教師發展目標

1.青年教師的發展目標:

畢業三年內達到的標準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熟練掌握教學基本功,勝任學校各年級的教育教學任務。

畢業五年內達到的標準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事業追求,具有較好的.認知結構和深厚的教學功底,熟練駕馭教材和教學大綱,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有一定的教科研意識,力爭有總局級公開課或參評課、研究課或論文發表、獲獎等。

畢業十年內達到的標準是:熱愛教育事業,願教、樂教、會教,對教學有獨到的見解和自己完整的教學風格和固定的教學模式,駕馭教材、駕馭課堂遊刃有餘,有較高的教科研能力,有相應的教學成果,能輔導青年教師,在同行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能成爲省級骨幹教師。

2、教師的整體發展目標:

到2005年三年之內,60%的教師成爲研究型教師;10%的教師成爲專家型教師;80%的教師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教學;80%的教師能上活動課。骨幹教師力爭達到通曉現代教育理論,有較強的教育科研的能力,教育教學水平在全省享有一定的知名度,達到一流教師水平;要敢於超越自我,力爭達到省級、國家級骨幹教師的水平。

三、具體發展措施

(一)、學校管理

1.堅持以人爲本,突出人文關懷。把尊重教師的發展需要、促進教師的主動發展和持續發展作爲工作的關鍵和突破口。

2.建立教師檔案,對教師分層次培養。把學校教師的教研能力分爲四個層次:省級以上骨幹、總局級骨幹、優秀青年骨幹、一般、需扶持對象,對不同層次的教師提出不同的要求和目標,並認真落實。

3.突出對骨幹教師的培養、重用,讓脫穎而出的名師人盡其能、人盡其才,不斷自主開發創造潛能,更好的發揮其帶動和輻射作用。

(二)、師德建設

1.開展以“敬業、愛生、奉獻、合作”爲主題的師德教育活動,努力將服務於社會、服務於家庭、服務於學生落實到教育教學工作的全過程中,堅持教書育人、爲人師表,真正做學生的良師益友。

2.內抓質量,外樹形象,積極創建服務名牌工程。

3.關注弱勢羣體,積極開展結對幫扶活動,用愛心幫助學生健康成長。

4、每年教師節評選校園名師十名。

(三)、學習制度

1、鼓勵教師高學歷進修。力爭到2005年有45%左右的教師得到大專以上學歷。

2、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每學期至少學習一本教育理論專著,不斷豐富科學文化知識,掌握現代教育理論和技術,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