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代扣代繳革新與完善路徑論文

企事業單位不能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的標準計稅,而是擅自採用獨創方法,導致國家稅收漏繳。具體表現如下:第一,有的企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不按稅法規定的月計稅方式計稅,而是採用年計稅方式。第二,採用失效的方法計算納稅人一次性所得收入,如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等收入。第三,採用臨商稅的方式計繳返聘或聘請的工程技術人員的薪金、報酬、稿費、技術服務費等。第四,採用純益率或附徵率計稅方式計算不能提供完整、準確資料的承包、租賃的職工稅額。第五,有些企事業單位擅自扣減職工工資或工資外收入後再計算納稅,有些單位擅自提高養老、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和醫療保險扣除標準。

個稅代扣代繳革新與完善路徑論文

納稅人數最多,徵管工作最大的稅種要屬於個人所得稅,要做好個人所得稅的徵管工作,就必須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技術裝備。但由於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的徵管手段落後,對納稅申報和稅務稽查依然採用手工操作方式。在現實管理中,仍不具備現代化的管理模式,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較低,對偷稅漏稅人員懲處力度不大,難以造成一定的威懾力,另外,由於逃稅收益大於違規成本,致使一些納稅人存在投機心理,冒觸犯法律的危險逃稅和漏稅。

爲了約束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行爲,爲了給稅收檢查、稽覈提供可靠依據,應建立收入監控體系,使用銀行卡交易,實行個人收入顯性化,準確掌握個人收入項目、收入形式,經濟活動等情況;建立個人專門檔案,實行重點監控管理;建立扣繳義務人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制度,依據居民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建立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編碼制度,以約束高收入行業人羣。各項制度的建立有利於加強與公安機關、技術監督部門的配合,加強代扣代繳管理和檢查。

作爲稅務部門應通過各種媒介加大稅法宣傳,不定期的教育重點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以增強人們的納稅意識,使其樹立納稅光榮的觀念。同時,作爲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執行者,會計人員要切實掌握稅法的`相關規定,掌握有關政策精神,認真審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依據個人所得稅的減免規定編制個人收入帳目,準確扣繳應徵項目的個人所得稅額。稅務執法部門對扣繳義務人的違法行爲,對偷稅、漏稅、抗稅人違法行爲進行嚴打,處罰力度要大,以提高一定的威懾力,使其不敢或無國再違法。

實行並普及計算機網絡管理,通過網絡實行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以及收集和查詢納稅資料。全方位、全過程監控稅務的徵管工作,分析稅源變化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實行網絡資源共享,加強部門間協作,以提高信息處理的速度和準確度。在納稅申報環節,應建立納稅人獨立申報和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相結合的雙向申報制度,實現納稅人與代扣人之間相互覈對,相互監督,實現信息平衡。稅務部門根據扣繳人申報的和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資料以及自身通過多種途徑獲得的資料建立納稅人檔案,以便有效監控稅源。採用以上方式,易使納稅人逐步形成自覺申報納稅的潛意識,有利於提高我國公民的自覺守法的綜合素質和水平。

總之,代扣代繳是我國當前個人所得稅徵收的主要途徑,只要建立高效的徵管體系,增強全民的納稅意識,加大執法力度,會計人員恪守職業道德,就能提高我國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