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

考試類別及科目

1.實行分類考試。

(1)文理科考試科目分三類設置。

一類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自選模塊;

二類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

三類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藝術、體育類考試科目分本、專科兩類。

本科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藝術專業/體育術科。

專科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文/理)、外語、藝術專業/體育術科。

2.自選模塊設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的18個選修模塊(每門課2個選修模塊)共18題(每個模塊1道試題),由考生任意選答6題。

3. 技術科目(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考試成績既用於高校招生錄取,又用於評定學業水平等第。

4.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英語聽力考試實行全省統考,具體按“三項考試”有關規定執行;其他語種的聽力測試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進行。

聽力殘疾考生的外語聽力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規定執行。聽力殘疾考生信息記入考生電子檔案。

5.報考有外語面試要求專業的`考生,英語面試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普通高校招生英語聽力測試問題的通知》中關於面試工作的規定執行。其他外語語種暫不進行面試。

分值

6.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滿分各爲150分,其中英語筆試滿分120分,英語聽力考試滿分30分;綜合(文/理)滿分300分;自選模塊滿分60分;技術滿分100分,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目成績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

7.考生文化成績總分按報考(含兼報)的不同考試類別分別合成。文理科一類爲“3+綜合+自選模塊”的總分,滿分爲810分;二類爲“3+綜合”的總分,滿分爲750分;三類爲“3+技術”的總分,滿分爲5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