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修辭手法

常用的修辭手法

常用的修辭手法有比喻、誇張、排比、擬人、對偶、引用、反問、設問、對比、借代等。

1、比喻:比喻一般是用一個具體、淺顯又熟悉的事物或情境來說明另一種抽象、深奧、生疏的事物或情境的修辭方法。比喻一般分爲明喻、暗喻、借喻三種形式。

2、擬人:擬人一般把物當做人寫,賦予物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簡單的說就是用描寫人的詞來描寫物。

3、排比:排比就是把內容相關、結構相同或是相似、語氣一致的幾個短語或句子連用的方法。排比一般需要三個或三個以上句子。

4、對偶:對偶往往字數相等,結構形式相同,意義對稱的一對短語或句子,表達的也是兩個相對或相近的'意思。對偶有整齊勻稱、節奏感強、高度概括、易於記憶等作用。

5、誇張:誇張是一般爲了達到某種表達效果,對事物的形象、特徵、作用等方面特意擴大或縮小的方法。誇張的作用就是爲了鮮明的表達作者對事物的情感和態度,爲了突出事物的本質,烘托氣氛,增強感染力。

6、引用:引用分爲直接引用和間接引用,說白了引用就是用現成的話來提高語言表達效果,例如名言警句,成語等。

7、反問:反問就是用疑問形式來表達確定的意思,用肯定形式反問表達否定意思,用否定形式反問表達肯定意思。

8、設問:設問是爲了引起別人的注意,故意先提出問題,再自己回答。設問的作用是爲了加強語氣,使層次分明,結構緊湊。

9、對比:對比就是把兩個相同或相反的事物,或者一個事物的兩個不同的方面列舉出來,相對比較的一種修辭手法。對比的作用就是爲了使好的顯得更好,壞的顯得更壞。

10、借代:使用借代的修辭手法,就是不直接說出所表達的人或是事物,而借用與它密切相關的人或事物來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