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特點及類型

不少朋友對議案的特點及類型都是不怎麼了解的,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議案特點及類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議案特點及類型

一、議案的特點

1、行文關係的確定性。議案的提出者和受理者都是由法律條文明確定規定的;其它的組織或個人都無權提出或受理議案;

2、行文內容的單項性。議案的內容是專項的,即一事一案,在一件議案內,不得夾帶其它事項;

3、辦理程序的法定性。議案的提出、審議和通過都有法定的程序。議案在沒有審議通過之前,即使有極強的可行性,也不產生任何效力;只有經過審議通過,形成決定,才能轉化爲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有關方面才能據以執行。

二、議案的類型

議案一般可以分爲兩種類型,一類是由國家機關提出的提請審議事項的議案;另一類是由提案人(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提請列入大會議程議案。

(1)由國家機關提出的提請審議事項的議案,一般是立法議案,它是由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度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提請審議某項法規、條約或修改某項法規的議案。

這類提請審議有關事項的議案,如國務院1992年11月2日向七屆全國人大黨委會第28次會議提請審議的《關於審議決定我國加入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公約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也門共和國領事條約》、《聯事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的議案》等。這類議案的結束語一般爲:"國務院同意《××××條約》。現提請審議並請作出批准的決定。"

(2)由提案人(人民代表)提出的對有關問題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議案。這類議案的格式一般包括標題、案由、提議案人、理由、議案審查委員會意見、大會主席團審查意見等項。

三、議案寫法

(一)標題和主送機關

1.議案的標題

議案的標題採用常規公文標題模式,有兩種寫法,一是發文機關+案由+文種,二是省略發文機關,案由+文種。前者如《××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市鄉鎮企業條例〉的議案》;後者如《關於提請審議修改後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議案標題一般不能採用發文機關加文種或者只有文種的寫法。

2.議案的主送機關

議案的主送機關,只能是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不能有其他並列機關。要採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不得隨意簡化。

(二)議案的正文

1.案據

議案的第一部分叫做案據,顧名思義,這部分要提供提出議案的根據。由於內容不同,這部分的篇幅長短在不同議案中會有很大差異。下面是《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動員全市人民綜合治理開發建設渾河瀋陽城市段的議案》的案據部分:渾河是遼寧省第二大河,流經瀋陽規劃城市段50公里。長期以來,由於種種原因,造成渾河瀋陽城市段河槽亂採亂挖,河障雜亂繁多,不僅直接影響城市安全防汛,而且嚴重污染城市環境。爲了認真貫徹國家關於渾河綜合治理的重大決策,提高城市防洪能力,緩解地表和地下水缺乏的矛盾,促進生態平衡,改善城市功能,適應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建設高科技、大生產、大流通、現代化、國際化的瀋陽,根據外地經驗和近幾年的充分準備,組織動員全市人民對渾河進行綜合治理和開發建設的條件已經成熟。爲此,市政府向市十一屆人大第三次常委會提出議案,請大會審議並作出相應的決議。

這個案據和常規的根據、目的、意義式的公文開頭很接近。有時案據部分內容很複雜,文字也很多。如《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案據部分超過全文的一半,對於這樣一個耗時耗資十分巨大的工程,將理由闡述的充分一些,是很有必要的。有時案據可以寫得很簡短,如《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草案)〉的議案》,就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目的式”寫法,不過三四行、百餘字而已。

2.方案

方案部分,就是對提請審議的事項或問題提出解決的途徑、方法的部分。如果是提請審議已制定的法律法規的,解決問題的方案就在法律法規之中,這部分只需寫明提請審議的法律法規的名稱即可,但要把法律或法規的文本作爲附件。如果是任免性議案,要將被任免人的姓名和擬擔任的職務寫明。如果是提請審議重大決策事項的,要把決策的內容一一列出,供大會審閱。如果是建議採取行政手段解決某方面問題的,要把實施這一行政手段的方案詳細列出,以便於審議。不能只指出問題,而沒有解決問題的方案。

3.結語

結語是議案的結尾部分,主要用於提出審議請求。一般都採用模式化寫法,言簡意賅。如“ 這個草案業經市政府同意,現提請審議。”

(三)簽署和日期

一般行政公文,最後簽署的都是發文機關的名稱,而議案有所不同,要由政府首長簽署。國務院提交給全國人大的議案,要由總理簽署;各省、市、自治區提交給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要由省長、市長或自治區主席簽署。

日期格式與一般行政公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