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學實施方案

在助學過程中要注意保護貧困家庭及子女的隱私權,通過助學助困,來助志助德,引導廣大受助學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理想、發奮學習、感恩社會、報效國家。

金秋助學實施方案

金秋助學實施方案一

爲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市扶貧辦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爲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市工商聯、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株洲晚報、市扶貧辦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市委宣傳部張雄部長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毛朝暉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鍾燕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覈組、資助活動材料組、資金募集發放組、資助活動會務組、資助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衛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爲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戶;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戶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1000人。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16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7月1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覈,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覈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覈區域內申請人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覈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10日前)

4.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5.錄取覈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覈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9日前)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2日)

7.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覈對。(8月3-6日)

8.入戶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覈實。(7月1日至8月10日)

9.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覈,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0.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覈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0日、11日、12日)

11.資金髮放。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卡,實施資助。(8月17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擬籌措資金500萬元,用於2016年金秋助學。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17日上午9:00(星期三)。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及受助學生代表4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6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承辦單位應在8月4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6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戶;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爲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活動儀式需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臺接受資助金髮放。

金秋助學實施方案二

爲切實履行工會組織的維護、幫扶職能,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就學難、就業難問題,根據省總開展“溫暖萬家大幫扶”活動的要求,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開展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

一、指導思想

“金秋助學”活動是以黨的十八大和中國工會十六大精神爲指導,貫徹落實省總工會關於“維權幫扶大推進”等“五大”行動,按照行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及時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學”工作。

二、資助對象

助學對象主要爲國家助學體系尚未覆蓋,或者雖已覆蓋但仍需進一步幫扶的因家庭成員大病、殘疾、待崗失業、受災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處於當地低保線或者低保邊緣線家庭的子女。

三、申報條件

1、符合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

2、2015年新考入省內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學,且無力支付高昂學費品學兼優的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

3、將2015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致困的職工子女納入幫扶救助範圍。

4、在申報表中必須註明是否屬於已建檔困難職工或農民工。

5、對報考師範類院校,接受免費師範教育的和軍事院校的學生不屬本次行動受助範圍。

6、須持有《誠信計生證明》。

7、已申報獲得其它部門助學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學”救助,否則將進行清退。

四、資金來源

1、以上級工會專項補助資金爲主;

2、本級工會自籌資金爲輔。

五、時間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爲活動籌備階段。

2、8月22日——8月26日爲集中發放資金階段。

3、上報相關資料截止時間20xx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