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金秋助學計劃是鄭州宇通客車有限公司自2006年開展的一項純公益性的助學計劃。 本站小編整理了金秋助學活動方案,歡迎欣賞與借鑑。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篇一】

幸福南路社區自高新區精街道、強社區,成立社區黨委、服務站、居委會以來,在高新區黨工委、稀土路街道的帶領下,通過社區工作人員入戶走訪,瞭解到所轄小區大多是老舊小區,困難羣體比較多,且許多低保、低收入、殘疾人等貧困家庭孩子就學困難,結合市委組織部包組通字[2013]40號文件精神,經社區黨委研究決定擬開展“幸南社區金秋助學”活動,解決居民羣衆的實際困難。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動主題

牽手困難學子 “金秋助學”共建幸福社區

二、活動時間

20xx年8月至9月底

三、助學範圍:

應往屆高中、高職、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

1、社區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殘疾人家庭、社區單親困難家庭及因病、因意外致貧家庭;

2、外來務工人員及流動人口在本轄區居住一年以上並有長期居住趨勢的家庭子女。

四、活動程序

1、救助者申請助學;

2、社區工作人員入戶調查瞭解情況;

3、社區黨委研究審批;

4、公示一天;

5、發放助學金。

幸福南路社區黨委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篇二】

爲推動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進一步延伸助學鏈條,推進工會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落實劍河縣總工會2016年“金秋助學”活動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導思想

進一步拓展我縣職工幫扶活動的內容,積極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城鎮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在促進教育扶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以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入學爲重點,通過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解決上學難問題。

二、 幫扶對象和救助標準

(一) 幫扶對象

今年全縣工會助學的基本對象是已建立困難職工檔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學校錄取的`本屆學生。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戶人均收入484元),經政府救助後仍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

2. 低保戶邊緣: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雖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邊緣戶人均收入低於726元),但由於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3. 意外致困戶:是指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高於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員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4. 困難農民工認定還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以工資爲主要收入來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單位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三是假如工會組織,擁有工會會員身份。

5. 已享受其他單位和部門資助的學生,不能再享受縣總工會本年度“金秋助學”資助。

(二) 幫扶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給予一次性資助2000元。

三、 幫扶時間及工作要求

(一)2016年“金秋助學”活動時間從7月25日開始,至8月30日結束,7月25日-8月5日宣傳發動,調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會聯合會及工會委員會接受助學申請,然後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關材料進行審覈,公示後報縣總工會;8月21日-25日縣總工會困難職工服務中心進行逐個覈實審批;8月26日-30日發放助學金(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學工作。

(二)請各工會聯合會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一句幫扶的範圍和對象,認真調查摸底,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相關證明材料如學生准考證複印件,錄取通知書複印件(還未得錄取通知書的可以在網上打印錄取相關信息),戶口本複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證複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證複印件、工商銀行開戶存摺賬號複印件(必須要工商銀行賬號便於打錢)和《劍河縣總工會困難職工申請審批表》於8月20日前上報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逾期不報、不予受理)。缺項或漏項將無法登錄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視爲無效申報。

(三)請各工會聯合會、工會委員會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的組織工作,組織好社會捐資助學活動,圍繞劍河縣總工會2016年的重點工作目標,進一步擴大救助範圍,尤其是做好睏難農民工子女的助學工作。活動結束後,於9月10日前將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活動總結報告(含基層工會資助情況)和相關統計表格報送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四、申請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學”救助條件的,由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後並及時做好彙總、上報工作、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的小組,負責領導本領的“金秋助學”工作。

五、活動要求

1.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難學生入檔,歸檔,回訪幫扶檔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檔施助。

2.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工會要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扶貧辦、共青團,工商聯等部門做好銜接,分工協作、發揮工會拾遺補缺作用,避免重複幫扶救助,原則上,工會組織無覆蓋的單位和個人不接受申報。

3.各級工會要在開展資金,物質幫扶的同時,注重做好對經濟困難學生的精神幫扶,各級工會要加大對工會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擴大宣傳面,深入報道開展助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