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會開展金秋助學的活動方案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時入學。下面是語文迷網爲大家整理提供的活動方案,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6年工會開展金秋助學的活動方案

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1

一、深入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做到應助盡助

(一)救助範圍

1、當年參加高考考入本科、大專、中專(含教育部批准備案,列入全國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本、專科民辦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讀的納入全國幫扶工作管理軟件的困難職工子女,從入學到就業全程給予幫扶救助;

2、當年參加高考未考入本專科院校,自願在承擔2016年省城鄉技能就業扶助計劃的技工學校就讀的困難職工子女;

3、在中小學階段就讀的.困難職工子女。

(二)救助標準

今年考入本專科院校的救助標準爲:大學本科5000元,大專(含高職)4000元,中專3000元;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讀的困難職工子女,視困難程度及在校表現分別給予1000元—3000元救助;對特困單親家庭子女,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對就讀中小學階段的困難職工子女以發放實物爲主。

二、有關要求

1、各有關單位工會要高度重視,深入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對已納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軟件的困難職工子女和擬救助的學生,進行走訪慰問,做到“六清”(家庭困難狀況清、家庭幫扶情況清、子女就學情況清、錄取入學學費清、助學願望清、就業意向清),全面掌握困難職工子女的情況。爲建立長期救助服務機制打下堅實基礎。

2、請各單位務必按規定時間上報,各種表格同時上報電子版和紙質版。電子版發至郵箱:

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2

一、資助對象及受助條件

2016年在襄陽市參加高考並被國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類普通大學及其以上類別學校錄取的品學兼優,積極上進的學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提出資助申請,經市總研究確定後予以資助:

1、特困在職職工(農民工)子女;

2、低保職工家庭中經過政府救助後生活仍困難的職工子女;

3、遭受各種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子女。

按省總工會確定的困難職工建檔條件和標準,以上三類情況中職工均需是在職職工(含內退人員,不含已實際退休人員)。

二、資助名額

市總工會資助100名,其中各地方總工會分別呈報2名,由市總工會安排資金資助。各縣(市)區總工會也要分別開展此項活動。

三、資助標準

市總工會進行一次性資助,標準爲4000元/人。縣(市)區總工會資助標準視實際情況制定資助標準。

四、申報辦法

符合條件的大學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單位工會或所在地社區(村)工會或鄉鎮(街道)工會提出申請,上級主管工會審覈後申報。也可由襄陽市城區的學校工會提出申請,市教育局工會推薦申報。市總工會根據推薦對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數和家庭的困難狀況研究確定受助對象,對成績優秀的特困職工(農民工)子女優先給予資助。凡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已獲得助學款項的,不再重複資助。

五、申報時間

擬申請襄陽市總工會資助的學生,請務必於8月10日前將家庭困難證明、學生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准考證、大學錄取通知書複印件、父母身份證複印件及父母所在單位工會和主管工會的申報意見、公示公告結果等,家長是農民工的,還要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一併上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聯繫電話:12351)。

六、有關要求

1、各地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資助貧困大學新生的“金秋助學”活動,要把助學活動作爲市、縣兩級工會密切聯繫職工羣衆的一個重要載體,並將助學活動融入當前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 活動中。加強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盡力而爲”,藉助社會力量,多方籌集資金,充分發揮工會助學幫扶在社會救助體系中的拾遺補缺作用,積極協助黨委和政府解決農民工、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

2、各級工會要實施信息公開和全程陽光操作。要建立獨立的助學檔案,加強助學資金管理,建立財務專項科目。要將市總“三千”活動要求貫徹到今年金秋助學活動中去,做到精準識別,精準幫扶。要將捐資助學情況實時向社會公開,做到專款專用,公開透明。要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申請資助的人員要逐級審覈、嚴格把關,在推薦申報受助學生時,應對其家庭情況充分調查瞭解,確保受助名額真正用於貧困學生。在此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其受助資格,追回受助資金,相關單位及人員市總工會將通報批評。

3、各級工會要做好對工會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深入報道各地開展助學活動經驗做法和主要成果,報道各地在助學活動中涌現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蹟。對致力於工會愛心助學事業的愛心單位和個人要廣泛宣傳其先進事蹟,營造良好的社會助學氛圍。

4、各級工會在開展資助貧困大學生活動時應做到事實清楚、檔案健全、跟蹤抽查便捷。對工會“金秋助學”受助學生入校後的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進行跟蹤回訪,讓特困學生切實感受到社會的溫暖,順利完成學業。

5、各級工會要認真做好統計報表和總結工作。9月10日前應對活動進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連同《2016年各縣市“金秋助學”活動統計表》一併報市總工會生活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