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六十一 左雄傳》原文賞析及譯文

左雄字伯豪,南陽涅陽人也。安帝時,舉孝廉,稍遷冀州刺史。州部多豪族,好請託,雄常閉門不與交通。奏案貪猾二千石,無所回忌。

永建初,公車徵拜議郎。時,順帝新立,大臣懈怠,朝多闕政,雄數言事,其辭深切。尚書僕射虞詡以雄有忠公節,上疏薦之曰:“臣見方今公卿以下,類多拱默,以樹恩爲賢,盡節爲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爲,容容多後福。’伏見議郎左雄,數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難厄,以爲警戒,實有王臣蹇蹇之節,周公謨成王之風。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書,再遷尚書令。上疏陳事曰:“臣聞柔遠和邇,莫大寧人,寧人之務,莫重用賢,用賢之道,必存考黜。是以皋陶對禹,貴在知人。‘安人則惠,黎民懷之。’分伯建侯,代位親民,民用和穆,禮讓以興。……臣愚以爲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寬其負算,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僞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追配文、宣中興之軌,流光垂祚,永世不刊。”

帝感其言,申下有司,考其真僞,詳所施行。雄之所言,皆明達政體,而宦豎擅權,終不能用。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每選部劇,乃至逃亡。

永建四年,雄又奏徵海內名儒爲博士,使公卿子弟爲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祿。及汝南謝廉,河南趙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經,雄並奏拜童子郎。於是負書來學,雲集京師。

是時,大司農劉據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傳呼促步,又加以捶撲。雄上言:“九卿位亞三事,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動有庠序之儀。孝明皇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帝從而改之,其後九卿無復捶撲者。自雄掌納言,多所匡肅,每有章表奏議,臺閣以爲故事。遷司隸校尉。

初雄薦周舉爲尚書舉既稱職議者鹹稱焉及在司隸又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爲將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悅曰:“吾嘗事馮直之父而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韓厥之舉也。”由是天下服焉。明年坐法免。後復爲尚書。永和三年卒。

(節選自《後漢書卷六十一 左雄傳》)

16.對下列句子中加點字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奏案貪猾二千石 案:查辦

B.類多拱默 拱:拱手,表恭敬

C.徙家邊郡,以懲其後 懲:懲戒

D.流光垂祚,永世不刊 刊:改變

17.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項是

A.民用和穆,禮讓以興 醉則更相枕以臥, 臥而夢

B.宰府州郡乃得辟舉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

C.而宦豎擅權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

D.由是天下服焉 唯倜儻非常之人稱焉

18.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理解、賞析,不正確的一項是[來源:學優GKSTK]

A.左雄擔任地方官的時候,作風正派,廉潔自律,不與地方豪強交往;剛正無私,打擊官污吏無所畏懼。

B.左雄在朝廷任職的時候,不受朝中時俗的影響,有忠誠公道的義節,敢於引用皇上身遭困厄的事實警戒皇上,因匡扶有功,被擢升爲尚書。[來源:]

C.左雄認爲九卿的官位僅次於三公,他們的行爲舉止自有威儀。捶打九卿的行爲不合古時的法制。皇帝聽從了他的意見並下詔改正了捶打九卿的做法。

D.本文寫作上的重要特點是善於通過人物的言論和行動來刻畫人物的性格;善於通過左雄獻策前後朝政的得失比較,來突出左雄的高瞻遠矚,顯示左雄的思想風采。

19.用“/”給文中畫波浪線的部分斷句。(3分)

初 雄 薦 周 舉爲 尚 書 舉 既稱職 議 者 鹹 稱 焉 及 在 司 隸 又 舉 故 冀 州 刺 史 馮直 以 爲 將 帥 而 直 嘗 坐 臧 受罪 舉 以 此 劾奏 雄。

20.把文中畫線的句子譯成現代漢語。(7分)

(1)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4分)

(2)自雄掌納言,多所匡肅,每有章表奏議,臺閣以爲故事。(3分)

參考答案:

16. B.拱手,不辦事。

17. C.(A.介詞,因/連詞,表修飾;B.副詞,才/副詞,就;C.連詞,但是;D.代詞,他/句末助詞,不譯。)

18. B.“因匡扶有功”有誤。“必有匡弼之益”是說,(如果讓他任諫議官)一定會有匡扶輔弼的收效。

19.初/雄薦周舉爲尚書/舉既稱職/議者鹹稱焉/及在司隸/又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爲將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錯一處扣1分,扣完爲止)

20.(1) 那些不依從國法禁令,不爲皇帝所用的人,終生禁錮不能做官,即使遇到赦令,也不能按資格錄用。

(2) 自從左雄執掌納言之任,對朝廷多有匡扶肅理。每次他上表章奏議,臺閣都把他的表章內容作爲施政的成例。

譯文:

左雄字伯豪,南陽涅陽人。漢安帝時,被推舉爲孝廉,不久升遷爲冀州刺史。州部有很多豪門大族,喜歡相互請託,左雄經常把門關着,不與他們來往。左雄奏查拿辦,貪污狡猾兇狠的二千石官員(郡守),沒有什麼迴避忌諱。

永建初年,朝廷徵召左雄入朝,封任爲議郎。當時,漢順帝新新近接位,大臣們懶散懈,朝廷政事有好多缺失。左雄幾次上書言事,其言辭深刻懇切。尚書僕射虞詡認爲左雄有忠誠公道的義節,給皇上寫報告推薦他說:“我所見現在公卿以下的百官,大多數是拱手不行,緘默自守,認爲得到皇帝恩寵就是賢能,爲皇帝盡忠盡節就是愚蠢,甚至互相告誡說:‘像白璧那樣純潔的人不可以做,與衆人能相互融合的人多有後福。’我見議郞左雄,多次上封事言事,甚至於引用皇上身遭困厄的事實,以之作爲警戒,確實有帝王之臣的忠貞的節操,有周公規勸成王的`風範。應該擢升左雄爲喉舌進諫的官,一定會有匡扶輔弼的收效。”於是朝廷封任左雄爲尚書,第二次升遷爲尚書令。

左雄上書言事說:“臣聽說懷柔安撫遠方之邦,協同調和近處的老百姓,沒有比安定人心更重要,安定人心最大的要務是是任用賢能。用賢人的方法,必須要有考升廢黜的制度。所以皋陶對於夏禹可貴之處在於有知人之明。“安定人民就要施加恩惠,黎民百姓就會感激懷念他。”裂土分封,賜爵侯伯,代代繼位都是是爲了親近人民,人民因此和平安定,禮義謙讓的風俗因此興旺起來。……我雖然愚陋,卻認爲太守國相等長吏,仁惠、和順有顯著成效的人,可給他們增加奉祿,不能隨意使他們轉任調動,除非是父母大喪,不能無故去職離任。那些不依從國法禁令,不爲皇帝所用的人,終生禁錮不能做官,即使遇到赦令,也不能按資格錄用。如果有被彈劾,亡命而不服國法的人,應將他全家流放到邊境州郡,用來懲戒他們的後任。鄉部直接與百姓接觸的官員,都用儒生中身世清白而能夠從政的人,寬免他們欠下的賦稅,增加他們的俸祿,要他們在職任上幹滿一年之後,州郡府縣方可徵召推舉他們。

像上述這樣辦,那作威作福的官吏的路子就堵塞了,弄虛無恥的弊端也也杜絕了,送往迎來的勞役也減省了,以賦稅聚斂的的源頭也止息了。依法循理的官吏,得以成就他的教化;普天之下的老百姓,在各方土地上得到安寧。追念依循漢文帝,漢宣帝中興國家的軌跡,留下的光芒和福澤,永世不會改變。”

漢順帝被左雄上書中的言辭感動了;申令有司考察奏書的真僞是非,再給以具體施行。左雄說的話,都明白地傳達了爲政的大體,但是宦官執掌朝政,最終還是不能採用。自此以後,選舉替任交錯頻繁,縣令縣長月月更換,迎新送舊,勞耗騷擾沒完沒了。有的官府空曠無人辦事,每當某人選任爲局面混亂的州縣鄉部時,以至於拒任而而逃跑。

永建四年,左雄又奏請徵召海內有名的儒生爲博士,使公卿的子弟爲學生。有志氣有操行的,增加他們的奉祿。有汝南郡的謝廉、河南郡的趙建,年齡纔剛剛十二歲,都能通曉經典,左雄都奏請封他們爲童子郎。因此背起書包來學習的,雲集於京師。

大司農劉據因本職事務被譴責,下詔送尚書府查辦,一路上傳呼催趕,又用捶撲敲打。左雄上書說:“九卿的官位僅僅次於三公,在大臣之列,行走時有身上的佩玉響着音節,舉止間有庠序禮教的風儀。孝明皇帝的時候纔有捶撲敲打的處罰,這都不合於古時的法制。”皇帝聽從了他的意見並下詔改正做法,從此以後九卿再也沒有受到過捶撲敲打的處罰。自從左雄執掌納言之任,對朝廷多有匡扶肅理。每次他上表章奏議,臺閣都把他的表章內容作爲施政的成例。之後,左雄升遷爲司隸校尉。

開初,左雄曾推薦周舉擔任尚書,周舉到任後乾得很出色,議論的人都稱道這件事。等左雄升任爲司隸校尉時,又推舉前冀州刺吏馮擔任將帥。而馮直曾經因爲接受贓款獲罪,周舉因爲左雄舉薦馮直一事上奏彈劾左雄。左雄和顏悅色地說:“我曾經侍奉過馮直的父親而又與馮直交情深厚,現在周舉拿這件事彈劾我,這是春秋時晉韓厥那樣的義舉啊!”因此,天下人對左雄的奉公之心都很敬服。第二年,左雄犯法免官,後來又擔任尚書。

永和三年(138)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