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齊魯醫院的出生證明

體重、身長、母親基本情況(姓名、年齡、國籍、民族和身份證號)、父親基本情況(姓名、年齡、國籍、民族和身份證號)、接生機構名稱等,齊魯醫院 出生證明。

關於齊魯醫院的出生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由衛生部統一印製,以盛自治區、直轄市爲單位統一編號。衛生部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我國從1996年1月1日開始使用《出生醫學證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國範圍內啓用新版。

出生醫學證明內容樣本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牀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爲一經填寫、打印,就不得更改。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出生證明《齊魯醫院 出生證明》。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爲無效。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即《出生醫學證明》,是由醫院出具的、能夠證明嬰兒出生時間、性別、出生地、生父母等,並具有一定證明力的書面材料,長期有效,並可做爲嬰兒登記戶口的依據。嬰兒出生證明主要是針對醫院新生兒的詳細情況進行記錄。

在辦理出國,移民所需材料時,我們用到的出生證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醫學證明》有一定不同。

- 什麼是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就是證明一個人來到人世上的證明材料。它是一份證明個人身世來源的法律文件。

- 出生證明一般要有什麼內容?

出生證明必須證明一個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麼名字,何時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證明只填有生母的情況,生父不詳,但出生人的出生時間和出生地點必須有。

- 到哪裏取得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需到戶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 戶口本和身份證辦理。

出生證明

哈爾濱市公證處:

茲證明我單位(轄區) (男、女)

於 年 月 日在 出生。

生父: 工作單位:

生母: 工作單位:

單位人事部門章:

(或管轄區辦事處或派出所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