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1

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 許多不足之處。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 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爲以後真正走 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文章來日中 國報告網]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 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覈實犯罪事實,探 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 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 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 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爲《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 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 建設纔有希望。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 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 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 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 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 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 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 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 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 習,我認爲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 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 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 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 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 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 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 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 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2

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根據學校的安排我被分配到開封市金明分局檢察院進行爲期六週的實習,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3月13號至4月22號。進行此次實習的目的是爲了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和實踐的結合,深化自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爲將來奠定良好的基礎。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要求自己,遵守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院工作人員交付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檢察人員的好評,但同時也發現了自己有許多不足之處。

一:實習單位情況

這次實習,我是被安排在檢察院公訴科,剛到科室的時候我主要從事的是內勤工作。學習一些文書的制定,包括起訴書、公訴意見書不起訴書等,幫老師打印有關的案卷材料,做好卷宗的裝訂歸檔工作。空閒時間向科室的老師們請教問題,得到很多的指點。在公訴處老師的知道下,很快我就熟悉了進行公訴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在公訴科的實習過程中,我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對一些沒有完全經過程序的卷宗進行補充和修訂,以及一些輔助性質的工作。在次期間,我又認真學習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完備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識,這對我的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具體的實習工作。

(一)學習公訴程序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領導給我介紹了一些關於公訴科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我一些關於公訴工作的書籍讓我學習。我通過認真的學習理解,大致瞭解了公訴的具體工作範圍和內容。同時也體會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淺薄,所學東西過於的膚淺。

(二)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工作的重點就是法律文書的處理和卷宗的裝訂歸檔。例如起訴書.審問筆錄.裁決判定書等等,在經過長時間的工作後,對這些文書有了更爲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熟悉了這些文書的書寫格式和內容要點,極大的豐富了我的法律知識,對我有很大的幫助。在卷宗裝訂歸檔的過程中,我又學習到了在課堂上見不到的知識。例如公安局和法院等相關文件在檢察院文件提起公訴後,怎樣去整理?各種文件和文書在歸檔時是否都應該裝訂上?這些問題在檢察院老師的指點下,我慢慢地掌握了。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一起辦理了一起關於一起人身意外死亡的案件。在辦案期間,我深刻體會到理論知識和現實生活的差距。學校所學的法律專業知識有時候在辦案過程中完全沒有用處,而且我所學的知識也太過與膚淺,根本不能深層次的去理解,通過實踐接觸辦案過程,親身體會法律知識的運用,使我受益良多。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所學的是法學專業,所包括的法律門數相當的廣泛,可以說是面面俱到。正因爲這樣,我在學習過程中不能更爲深刻的理解各門法律知識,不能從本質上掌握這些內容。現在能夠通過實習來是自己的理論知識轉化爲實際需要,對我來說是個很好的時機。抓住這樣的機會,我能夠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從而使自己的知識上升一個層次。

在公訴科我從事的工作內容基本上都是與刑法相關,所以在空閒時間我及時充電,又深入學習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通過學習,使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有把握,遊刃有餘。

首先,在整理案件和卷宗過程中,我留意了下起訴書和判決裁定書的制定和具體的內容。把這些東西同我的刑法知識想結合,自己來判斷案件的性質和判定結果,再與卷宗對比查出自己的不足之處,通過這樣的方法我對刑法的條文規定更加的熟悉。同樣,作爲一門程序法的刑事訴訟,更加是不能缺少的。各種文書的制定都是要經過法律規定的程序的。

其次,由於公訴科的案卷過於煩瑣,單純的刑法相關知識根本不能應對,其他的法律知識是不可或缺的。一個案件甚至有時候要運用幾門法律結合來判斷,這對我的理論知識是個很大的挑戰。我不斷的請教檢察院的老師們,請他們指點我的工作方法,暗地裏和同學相互交流知識心得,經過長時間的磨練,我有了長足的進步。

最後,文書的制定雖然在實踐中比在書本上的類型要多很多,但基本的格式內容還是一樣,我在實習過程中也練習了下,感覺到文書制定也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

四: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幾個問題

由於公訴案件的複雜性,加上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地方,使得在處理相關案件的時候產生了很多的問題。通過我在實習過程的觀察,具體有以下幾個: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是很充分。當相關的偵查人員偵查過後,對於案件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處理,沒有及時的提出司法建議,這對以後犯罪的預防十分不利。

其次:在工作過程中,對於現在科技的東西運用手段不是很完善。可能是由於經濟或者其他什麼因素的限制,檢察人員並沒有很多現代化的技術設備能夠運用。

最後,在各個檢察院之間的案件調動辦理過程中,不必要的程序過多,使得整個辦理過程拖延時間太長,影響了辦案的效率。

針對這些問題,檢察機關應該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來,既要滿足檢察人員的需要,有不能過於的浪費。同時還應該加緊對檢察人員法律素質的培養強化,培訓他們掌握新科技的運用,提高辦案效率。

五:實習的心得體會

通過這次實習,我真正的接觸到了法律的最前沿工作,提高了自己的認知水平,明白了許多新的道理,有了很多新的體會。

(一)在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現在許多同學都說,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麼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於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論知識必須通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複雜的,不是說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三)必須擴展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繫。在辦案過程中,偵查.證據的知識顯得極爲重要,不明白,就不懂;還有其他相關知識對於瞭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於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六:實習結語

我們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我們不僅要努力學習法律的理論知識,還要有相關的實踐體會。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模式來深化自己的理解層次,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爲做一個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穩定良好的基礎。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3

這個假期,我在家鄉的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學習。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師就鼓勵我們深入實際,走進公檢法部門,設身處地的去感受——也許那就是以後與我們爲伴的地方。

我的家鄉,一個美麗的城市。在城區的最高處,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樓,那就是代表着全縣80多萬人民的權利、真正維護人民利益的公檢法辦公大樓。因爲地勢高,遠遠就能看到。對於外界人來說,它們就像是三座城堡,總是那麼的神祕,而又是那麼使人尊敬,對於我,卻又多了一份嚮往……

一.初到檢察院

7月5日,我真是來到人民檢察院學習。來到這嚮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門口,一股神祕感迎面襲來,我有些興奮了。走進大廳,“公生明廉生威”六個鎦金大字映入眼簾,來來往往的工作人員都穿着制服,胸戴國徽,我這個一身便裝的倒真有點兒格格不入了。這樣,興奮之餘的我又增添了幾分緊張。

我被安排到了公訴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長,一個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鑠,而且總是面帶微笑,我親切的稱他“孟大爺”。孟科長簡單詢問之後就向我介紹了供公訴科的全體成員,他們每個人都很親切,並不是我想象中的“眉頭緊鎖,一臉的嚴肅”。很快,我融入了這個“特殊的集體”。

由於大二才學,我對刑事訴訟法瞭解的並不多。孟科長送給我一本《法律法規選編》,讓我先對刑訴有初步的瞭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刑訴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第九十條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盡進行預案,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覈實。”偵查的主要內容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鑑定;通緝等。偵查終結後,由公安機關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起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檢察院公訴科收到起訴意見書後,要對“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刑訴法第137條)等作進一步調查,“認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刑訴法第141條)。

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刑訴法第150條)人民法院對案件判決和裁定後,要將判決返回檢察院進行審查。判決和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並且“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如果發生有違法的情況,應當通知執行機關糾正。”。

通過學習,我對檢察院的任務和作用有了初步的瞭解。檢察院主要是起一個檢察監督的作用,是保證整個案件的全過程真實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要移交檢察院,檢察院需要對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調查,經確認無疑後才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下達後還需檢查員審查,若有異議,檢查員有權提出抗訴。以上這些都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完成,也就是說,公訴部門是連接公安機關與法院的重要紐帶。並且在執行刑罰的活動中還需人民檢察院實行監督。

瞭解了這些基本情況後,孟科長便幫着我熟悉他們的具體工作內容。幾乎每天都有從公安機關送來的新案子、法庭下達的“出庭通知書”和“刑事判決書”;被害方前來詢問案情;整理裝訂案卷……公訴科的工作人員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們總還是抽出一點時間給我介紹講解,並讓我親身體驗。在他們的精心指導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況,我很是喜歡這些工作,既鍛鍊了自己又增長了知識。其中讓我經歷最深的則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進法院

經過在檢察院幾天的學習後,我便跟隨他們去法院開庭。從沒去過法院的我滿腦子都是它的莊嚴與神祕。那天第一次跨進法院的大門還真有些緊張。大門很寬,由兩個巨大的大理石獅子守護着,張着大口,從它們身邊經過,似乎能聽見那響徹天地的吼聲,它們保護着人民的權利,象徵着法院的威嚴,更震懾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進主樓,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個巨大的銅製天平鑲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時的我又緊張轉爲激動,又由激動變爲興奮,我很慶幸自己是個學法之人,能夠有機會來到這神聖的地方,身臨其境的區感受……

經常跟着他們去法院開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審判庭(以下簡稱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審判長、兩名審判員(或一名審判員,一名人民陪審員)、檢察院公訴方和被告方組成。公訴方一般有兩名公訴人員,其中一人負責記錄。開庭後,首先由審判長覈實被告人身份,宣佈法庭組成人員,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權利和義務等;其次是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向法庭停工證據;第三步是法庭辯論。由公訴方與被告人就本案有疑問的地方進行討論;最後由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案件不能當庭宣判,因此判決書幾天後才能下達。

真正走進法庭,親眼目睹許多案件,卻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鮮爲人知的一面,竟也讓人感動……

記得一個不過25歲的男青年因多次盜竊、搶奪、搶劫被捕。開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聽席上,很是安靜,但仍掩飾不住臉上的緊張,不時地擡頭張望。當男青年被法警帶上法庭是,他們騰地站起來,母親緊緊地抓住父親的手,而那老父親早已全身顫抖,小夥子擡頭看了看年邁的父母又馬上低下頭,轉身過去。審判過程中,小夥子態度很好,閉庭後法官告訴他他家裏已經賠償了7萬元,還需3萬元,小夥子聽到這愣了一下,突然回過頭說:“媽!您哪來的錢?!”母親哽咽着:“想辦法湊唄,你媳婦把戒指都賣了……”小夥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對法官說:“求求您別讓我媽再賠那3萬了!我寧願多判幾年!我家真的是沒錢,我媽還有心臟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錯……”他的父母失聲痛哭……回來的路上,一位檢察人員感嘆道:“還真是個孝順兒子,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我什麼也沒說。原以爲這些人都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沒有一點兒人性,卻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幾天後,判決書送到檢察院,數罪併罰,他被判了19年“等出來後再盡孝吧……”我又會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許以前他是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他的快樂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指導在法庭上看到爲他而身心憔悴、白髮蒼蒼的父母,違法而支離破碎的家庭,才良心發現……

現在犯罪越來越趨向於年輕化,他們還沒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會,憑着一股子猛勁、所謂的哥們兒義氣,頭腦一熱鑄成大錯。當他們戴着手銬腳鐐再次見到父母時,才明白還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親,才懂得傷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時的他們淚流滿面,企圖用悔恨的淚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爲時已晚,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監獄生活……“好好改造吧,出來後做個好人,回報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體驗

去看守所提訊也是公訴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將案件送至檢察院後,公訴人員要去看守所再次審訊犯罪嫌疑人,覈實口供,嫌疑人的供認態度等。

這看守所可不是個一般的地方,恐怕這世上沒有人希望進去享受一番“人間仙境”。第一次去那,雖然是跟着好幾位檢察官去的,心裏卻還是緊張,害怕之餘還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牆,每個牆頭都有武警端着槍來回巡邏;中間一道大鐵門,估計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門外,裏面顯得十分的安靜,安靜得讓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氣走進大門口,來到“大牆內”,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園,只在院子最深處有一棟二起小樓,被密密的鐵絲“纏繞”着,一種壓抑感很快產生。菜園中有十幾個人在勞動,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謂的“勞改”吧!

檢察院的人員到看守所提訊需要填寫“提押證”,經有關人員簽字後,由看守所的管教將犯罪嫌疑人押至審訊室,檢察人員進行審訊。看守所關押的犯人是統一着裝,有三種不同的顏色:綠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則代表已經判了刑的;而黃色的是將要受到法庭審判的人。

去了幾次看守所,親眼看到“大牆內”的他們的生活,“單調乏味,沒有自由”,這個地方,也許只有鳥兒纔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檢察官(我稱她李姐)去提訊,提的是一個涉嫌詐騙的婦女,有40多歲。整個審訊過程,她都是滿臉的後悔,不時地說自己真的只是一時糊塗,爲了養家餬口……我看看她的資料:五個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歲。快結束時,她突然站起來,卻又小心翼翼的說:“請、請問您能不能借我電話用用,我想給孩子打個電話,我家有五個孩子……”李姐問:“看守所沒有電話嗎?”“有,可輕易不讓我們用,唉,有人管着的……”說罷又央求我們,無奈,李姐說:“我們沒帶手機,而且我們也有規定……”

還有一次,是一個不過20歲的小夥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逮捕。提訊中,小夥子悻悻的說:“還是外面好,以前還真沒覺出來……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沒有呀,憋死人了……以後再也不進來了……”

類似的話幾乎每次提訊都能聽見。看着他們無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一個多月的充實而又短暫的學習很快過去,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它讓我學到了許多書本上無法學到的知識,看到了許多一般人很難看到的情形;使我從另一方面瞭解了人間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親情。讓我對公檢法有了新的認識,不再有神祕感,更多的是嚮往……一個多月的學習,我受益匪淺,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師,用現實教會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盞明燈,照亮我前進的道路!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4

XX年1月16日——XX年2月8日期間我在xx縣人民檢查院實習這期間我學會了很多常識性和事務性的知識,增長了知識和經驗;和犯罪分子進行了交流,瞭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無奈;更深刻的體會到法律程序的嚴格性和必然性。

說起來也很丟人,學法律兩年了,不知道抓捕人還需要檢察院的批准,學了一大堆的法律條文,總覺的自己學了很多東西,其實一到工作的崗位上什麼都不會,能判斷是什麼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第一步,還必須準備寫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見書,逮捕登記卡,每月報表,逮捕書,檢察院認爲要提請批捕公安局沒有提請批捕的要詢問批捕理由,檢察院認爲不該提請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說明批捕理由。

實習第一天,爲了不遲到給別人留下好影響我起了個大早,上路,註冊,報道,檢查長問我要選擇什麼科室的時候我說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檢察院有什麼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幹什麼的。最終被安排在了xx縣人民檢察院的偵監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着才檢察長認識了肖科長、張明住檢察長和張輝幾個志願者。第一天的工作,科長讓我自己看着學,看看案卷,一整天下來所有沒有裝訂的沒裝訂的只要是在辦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發現xx縣XX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殺人就是故意傷害、不是搶劫就是xx、不是盜竊就是賭博、案由一個比一個離奇,一個比一個可笑,一個比一個沒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於是形成了檢查院有鬼的理論,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個人來辦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務是整理檔案卷宗並進行裝訂,在學校時也學習過檔案整理,但着實不知道從哪裏下手,都說檔案整理十個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檢察長說這個枯燥的機械性工作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實習的必經科目。性質有點像後勤,說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歸類,但每個卷宗都包括了目錄表、審查逮捕提請書,審查逮捕登記卡,案件線索登記表,審查逮捕意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證據材料、筆錄、送達回證等文書,要按照規定順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書。案卷依目錄的順序按照a4紙的大小排好順序,打好頁碼,打好封皮,然後裝訂成冊(裝訂要拿電鑽打孔,線也有自己獨特的穿法,覺得人很聰明)簽字蓋章,填好檔案盒,將案件基本信息輸入電腦存檔,準備移送市人民檢察院。說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就是一些繁瑣而重複的工作。而且好像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但是邊整理邊看,我發現在這些提請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動機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爲前妻不讓其看孩子便將前妻孃家人全殺了;在整理卷宗過程中,我也對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實習的第二天就在埋頭苦幹悄然而逝,沒有特別的感悟,沒有動人的事蹟,一切都非常的順其自然。能夠儘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儘快進入角色,對我來說,是實習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這個意義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我實習的地方是縣檢察院,地方小,事情多,雖然分工不夠明確,卻也因此讓我在短短的實習日子中學習更多的東西,收穫無疑是巨大的。在實習的過程中,我無數次感覺自己犯下的錯誤可笑,不過最丟人的是一個盜竊案審查逮捕案件我拿蔡檢辦公室讓簽字,蔡檢問我犯罪嫌疑人哪裏人我說不知道我去拿材料看,蔡讓我喊肖科長去他辦公室,後來張明大哥說是該找肖科長簽字的不是蔡檢,才知道自己錯的有點離譜。無數次向助檢查官,志願者們請教我遇到的問題,小到複印機打印機怎麼用,怎麼給複印機打印機裝紙,公章怎麼蓋以及該蓋到什麼地方(有日期和中分的地方)也無數次抱怨重複的工作,無數次欣喜自己收穫到的知識,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願意空談體會,20多天的實習生活不是每時每刻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比如指導道老師不在的時候我就不知道要幹什麼,因爲怕幹錯了就成倒忙了。但只要公安局送來了案卷,我能自己獨立完成提請逮捕登記卡和審查逮捕意見書,(內容差不多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發案、立案、破案的經過;公安認定的事實;(二)、證實這一事實的證據:證據一:案件來源、證據二:被害人陳述、證據三:1、辨認筆錄(詳見覆印件)。2、當場盤問,檢查筆錄(詳見覆印件)3訊問筆錄(詳見覆印件)、證據六:其他證據1、到案說明(詳見覆印件)。2、戶籍證明(詳見覆印件)、證據七:犯罪嫌疑人供。四、處理意見:最後承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上意見)在科長和檢察長批准逮捕後能填寫逮捕意見書,跟公安機關要回回執,填提供法庭意見所需證據材料意見書,會自己編織目錄複印各種證據完成案卷的裝訂。

我剛去檢察院不久,由於控申科的志願工作人員請假回家,反貪局又拘留了四五個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輪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實習過程中,有時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來訪人員的問題。一部分人是對一審判決不服要求上訴,一部分人要求檢察院公訴,很大部分人是找錯機關了,該找公安機關,法院,或民政部門的案件都被當事人找到檢察院來了。檢察院各部門也相互推辭,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來訪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會耐心的給他們說,實在不會的我就帶他們去長各科檢察長。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從偵監科學到審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爲:審查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認爲證據存有疑問的,可以複覈有關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必要時可以派人蔘加偵查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審查下列案件應該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關鍵問題有疑點的,主要包括: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需要確認的,有無逮捕必要需要確定的,犯罪嫌疑人對案件主要問題的供述前後矛盾或者違背常理的,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偵查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等違法行爲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該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認真聽取其供述辯解。未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填寫後及時收回審查並附卷。辦理審查逮捕案件時,發現應該逮捕而偵查機關未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建議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如果偵查機關不提請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檢查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對於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應當說明理由。

這次實習,我學會了很多東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論和時間結合了起來,也開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現象。要求自己以後在司法從業中要公正嚴明,爲百姓辦實事。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5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8日期間我在Xx縣人民檢查院實習這期間我學會了很多常識性和事務性的知識,增長了知識和經驗;和犯罪分子進行了交流,瞭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無奈;更深刻的體會到法律程序的嚴格性和必然性。

說起來也很丟人,學法律兩年了,不知道抓捕人還需要檢察院的批准,學了一大堆的法律條文,總覺的自己學了很多東西,其實一到工作的崗位上什麼都不會,能判斷是什麼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步,還必須準備寫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見書,逮捕登記卡,每月報表,逮捕書,檢察院認爲要提請批捕公安局沒有提請批捕的要詢問批捕理由,檢察院認爲不該提請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說明批捕理由。

實習天,爲了不遲到給別人留下好影響我起了個大早,上路,註冊,報道,檢查長問我要選擇什麼科室的時候我說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檢察院有什麼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幹什麼的。最終被安排在了Xx縣人民檢察院的偵監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着才檢察長認識了肖科長、張明住檢察長和張輝幾個志願者。天的工作,科長讓我自己看着學,看看案卷,一整天下來所有沒有裝訂的沒裝訂的只要是在辦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發現Xx縣20xx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殺人就是故意傷害、不是盜竊就是賭博、案一個比一個離奇,一個比一個可笑,一個比一個沒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於是形成了檢查院有鬼的理論,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個人來辦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務是整理檔案卷宗並進行裝訂,在學校時也學習過檔案整理,但着實不知道從哪裏下手,都說檔案整理十個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檢察長說這個枯燥的機械性工作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實習的必經科目.性質有點像後勤,說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歸類,但每個卷宗都包括了目錄表、審查逮捕提請書,審查逮捕登記卡,案件線索登記表,審查逮捕意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證據材料、筆錄、送達回證等文書,要按照規定順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書。案卷依目錄的順序按照A4紙的大小排好順序,打好頁碼,打好封皮,然後裝訂成冊簽字蓋章,填好檔案盒,將案件基本信息輸入電腦存檔,準備移送市人民檢察院。說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就是一些繁瑣而重複的工作。而且好像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但是邊整理邊看,我發現在這些提請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動機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爲前妻不讓其看孩子便將前妻孃家人全殺了;在整理卷宗過程中,我也對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實習的第二天就在埋頭苦幹悄然而逝,沒有特別的感悟,沒有動人的事蹟,一切都非常的順其自然。能夠儘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儘快進入角色,對我來說,是實習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這個意義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我剛去檢察院不久,由於控申科的志願工作人員請假回家,反貪局又拘留了四五個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輪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實習過程中,有時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來訪人員的問題。一部分人是對一審判決不服要求上訴,一部分人要求檢察院公訴,很大部分人是找錯機關了,該找公安機關,法院,或民政部門的案件都被當事人找到檢察院來了。檢察院各部門也相互推辭,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來訪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會耐心的給他們說,實在不會的我就帶他們去長各科檢察長。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從偵監科學到審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爲:審查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認爲證據存有疑問的,可以複覈有關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必要時可以派人蔘加偵查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審查下列案件應該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關鍵問題有疑點的,主要包括: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需要確認的,有無逮捕必要需要確定的,犯罪嫌疑人對案件主要問題的供述前後矛盾或者違背常理的,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偵查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等違法行爲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該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認真聽取其供述辯解。未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填寫後及時收回審查並附卷。辦理審查逮捕案件時,發現應該逮捕而偵查機關未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建議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如果偵查機關不提請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檢查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對於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應當說明理由。

這次實習,我學會了很多東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論和時間結合了起來,也開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現象。要求自己以後在司法從業中要公正嚴明,爲百姓辦實事。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6

學校行政與團委共同策劃組織在xx年7月xx日-8月xx日,爲把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爲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對社會的瞭解,對中國法律體制的認識,我們一行7人到xx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爲期半個月的實習,我所實習所在科目是檢察院公訴科。

我們是七月xx號去的,到八月xx號結束。在公訴科的實習項目包括:查看卷宗、寫閱卷筆錄、製作討論表、訊問犯罪嫌疑人、參加公訴科討論會、寫起訴意見書等。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現實中的法律,在檢察院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受益匪淺。

第一,學到是如何寫閱卷筆錄。再公訴科的基本任務就是寫閱卷筆錄,每當有新案件移送到檢察院來,都要經過公訴科審查。

首先,閱卷筆錄的第一步就是要閱卷,要初步審查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對於證據不足,證據來源不合法等的案件應該退回原偵查機關或是檢察院自行偵查。

其次,如果案件確實沒有退回必要,則要重新仔細閱讀卷宗,開始寫閱卷筆錄。閱卷筆錄要求目錄清楚,文書卷、證據卷的內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過程中的行動要寫清楚,標註頁碼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閱到次內容在卷宗的具體位置,支持公訴。

最後,在閱卷的同時要找出該案件要被提出來在公訴科會議上討論的問題,寫好討論表。在討論表中要註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訊問犯罪嫌疑人。寫完閱卷筆錄,對案件有基本瞭解後,就可以隨該案件負責人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當事人表明身份。然後開始針對案件中影響量刑等的重要問題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覈對公安機關筆錄。訊問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點的問題,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問題,盜竊案件中的贓物種類數量問題等。

第三,參加公訴科討論會議。討論會議就是對案件中有爭議的問題提出來讓所有公訴人員一起討論以便決定是否起訴。在討論會中我學到二點:

其一,對於只有受害人陳述,沒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沒有供述的“贓物”,不納入盜竊罪的財物損失範圍內,這是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的要求。

其二,一罪與數罪。在一個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時犯有數個罪名,這時候就要根據法律規定,按“擇一重罪”原則處理,當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數罪併罰的按照規定。通過討論無異議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訴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寫起訴意見書。對於已經審查終結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寫起訴意見書了。起訴意見書要寫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資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問題,正文是描述犯罪經過事實以及證據。最後要寫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檢察院的態度:從輕、從重的問題。

第五,關於言詞證據的證明能力問題。言詞證據是指以言詞作爲表現形式的證據,它包括法律上規定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以及鑑定結論。言詞證據往往生動、形象、內容豐富,能夠直接證明有關案件的事實以及犯罪動機、過程等。但是,同時它的真實性受到提供證據證據的人自身道德素質、外界的影響以及感知能力、判斷能力、記憶能力和表達能力的限制,因此,它們又具有不穩定性,不確定性。

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很難佐證其言詞是否屬實。如果檢察院僅憑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言詞證據而提起訴訟,很可能陷入不利局面。一旦被害人或被告人翻供,不承認以前說過的話,那麼定罪所依賴的言詞證據就失去了其作爲證據的價值,檢察院就可能處於敗訴的地位。

但是依個人觀點來說,比如一些年代久遠的****案(時隔2、3年。。。),找不到其他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缺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陳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檢察院因爲擔心敗訴而不提起訴訟,放縱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那麼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7

一:實習單位情況

這次實習,我很幸運地被安排在了檢察院公訴科,一個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爲公訴科作爲檢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最大,但也意味着接觸面更大,學到的東西也更多,爲此我感到十分幸運。

二:實習的情況與內容

從走進平湖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第一天開始,我就發現這裏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訴人都要負責辦理大量的案件,遠遠超出我原來的想象。但因爲我是剛進來的實習生,所以還不能夠接觸辦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務,就是公訴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裝訂整理工作,這種工作比較簡單機械,對於我們這些剛剛參與工作的實習生,就成了這項工作的主要勞動力。每個人的卷宗都報到了裝訂室,堆得高高的,於是我們開始整理卷宗順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將這些材料補齊。補這些材料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包括出庭筆錄、“三綱一書”等,要完成這些需要看過所有的案件材料,對案情有全面的瞭解。材料補完以後我們開始取釘、裱糊、打上頁碼、製作卷宗目錄、進行裝訂。裝訂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標準,整齊美觀,然後進行最後檢查,加蓋公章、補充簽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這裏一本卷宗的裝訂纔算最終結素。這項工作差不多持續了兩週,我中間因爲徐大哥給了我出庭旁聽、陪同提審等另外的機會,所以斷斷續續地只做了幾天,但最後完工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鬆了一口氣,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說,我只整理了一兩天的檔案,徐大哥就讓我跟他一起學習處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持公訴的時候帶我去旁聽,還會帶我一起去提審。我還記得第一次走進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8月5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審四個犯人,主要是涉嫌盜竊罪。與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兇狠,態度惡劣不同,幾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即使有一些小麻煩,經過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訊問也順利的解決了。剛開始,我們實習生只是作爲陪同人員,整個詢問過程幾乎都沒有出過聲,經過多次這樣的提審就會有些無聊了。我是很幸運的,因爲徐大哥很有意識地培養我獨立辦案的能力,他會在我聽了幾次他的提審之後,給我機會讓我嘗試着去詢問。記得第一次他給我這樣的機會時,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詢問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個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來找徐大哥時,因爲徐大哥不在,我就對她做了一次簡單的詢問,並做了(!)筆錄。這也是我第一次獨立的詢問,第一份獨立完成的筆錄。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裏,我珍惜着每一次機會。

沒過幾天,徐大哥就把一個案子交給了我,讓我開始學習獨立辦案的能力。那是一個比較簡單的盜竊案件,他讓我在辦案中瞭解掌握最基本的程序和一些文書製作方面的要求。拿到卷宗後,我先仔細閱讀審查了一遍,並填寫了相關的提押證、告知書等,然後徐大哥和我一起去看守所進行了提審,還好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也較好,這樣一來,案件事實也更加清楚。看守所回來後,我再次清理作案經過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證據,然後開始製作審查報告、起訴書等。在徐大哥的指導下,我很快就完成了第一個案子。當我聽到徐大哥說“我已經把你的案子拿到法院了”的時候,真的有一種無以言表的成就感!

經過一段時間的鍛鍊,我已經接觸了好幾個案子了,我的工作已經涉及了辦案的各個階段和方面,已經基本掌握了辦案的全過程,能夠做到獨立辦一些簡單的案子了。包括整理公安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提審犯人,完成案件審查報告和起訴書等基本文件材料,但因爲身份的關係,不能夠出庭支持公訴。在這些辦案的過程中,我還有意識的對一些複雜或疑難案件進行關注,這些關注和思考給了我很大的收穫。

三、實習中的認識與體會

由於是在公訴科,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平湖市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那麼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着很高的辦案量。以一個縣市推至全國,而且平湖市還是社會治安比較不錯的城市,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盜竊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員又幾乎都以外來打工人員爲主。他們很多人是來平湖打工的,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於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於在案發後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黑惡勢力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

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說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公訴科的老師們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序,以至於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迴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裏想象的那般恐怖。

四、實習結語

實習生活在我剛剛開始獨立辦案,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捨和遺憾。在實習的日子裏,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在工作的過程中,我時刻嚴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盡我所能的幫助各位老師辦案,發揮我在學校所學到的專業知識。我很感謝我的指導老師徐大哥,正是在他的指導和幫助下,我的適應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時間就能夠獨立完成各項工作。在這些成長的日子裏,我實踐、思考、反思、總結,所得收穫都已經成爲大學生涯中寶貴的財富。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它架起了我從學校到社會的'橋樑,承載了我即將面對現實和挑戰的心情,必將終生難忘!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檢察院實習的一個月裏,我一直十分的懷念,自己能夠在檢察院實習,是我託了很多關係之後纔得到的,我十分珍惜這樣的機會,畢竟這樣的實習機會並不多。在以往的實習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處暴露出來,我想我會在這一次實習中改正這些缺點,取得更大的進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這次實習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斷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來到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多月,以助理檢察員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過實踐對大學期間所學到的理論知識有一個感性客觀的認識,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一個多月的時間,我跟隨帶帶我的沈老師做了很多工作:製作審查意見書,提審犯罪嫌疑人,寫公訴意見書以及起訴書,出庭支持公訴等等,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

一、製作審查意見書

幾乎每一個來公訴科實習的學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製作審查意見書。這個工作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個人覺得考驗的是一個人的耐心和細心。說簡單是因爲這些案子是從公安機關移送過來的,一些繁瑣的工作已經由他們做了,說複雜是因爲公安機關每天要處理的案子很多,可能會有一些疏忽的地方,這時就要考驗一個檢察官的細心與耐心了,從雞蛋中挑骨頭了。

我參與審查的第一個案件是盜竊的案子,聽沈老師說他們處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盜竊案了,現在盜竊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兩個多小時的時間看完了卷宗,這卷宗的主要內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被害人的詢問筆錄以及相關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等,詳細的瞭解了他的作案動機,作案手段,涉案金額以及公安機關的發破案經過等等,可以認定他構成盜竊罪了,然後實地操作,找來了一個盜竊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審查意見書,我發現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的認定問題了。據以定案的每一個證據都經過查證屬實,證據的取得合法有效。據以定案的證據與被證明的事實之間具有客觀關聯性。最後的目的是爲了這樣一句話:據以定案的證據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結論:犯罪嫌疑人犯盜竊罪。

大概一個多小時後,一份完整的審查意見書就完成了,我就拿給沈老師檢查,沈老師看完稍作修改後讓我打印了出來,我知道成功了。這一個月來我所製作的審查意見書有很多,我自己也記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麼亂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過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覺得課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條文,老師掛在嘴邊的各種光怪陸離的案例原來和我們的距離是這麼地近。真後悔自己在課堂上沒有好好學,書到用時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訴

在開庭前的一段時間裏,檢察院會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書,然後檢察官就要做開庭前的準備了,包括辯論提綱和公訴詞等。到開庭的日子了,由於沒有工作證,我沒有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沈老師讓我坐在旁聽席旁聽。我發現法庭上檢察官的形象更偉大,尤其是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和發表公訴意見的時候。我發現並不是把案件移交給法院後,檢察官就等着開庭了,其實在出庭支持公訴前,檢察官必須進一步審查證據,熟悉案情。 應該說案件在提起公訴時,檢察人員對案件都有了深刻的瞭解,但由於起訴與開庭在時間上有一段距離,而且檢察人員往往同時承辦數個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關鍵情節,所以在開庭前需要對起訴證據進一步審查。同時進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能提出的辯解,這樣才能在庭審中靈活自如地運用證據,及時反駁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無理辯解,應付各種事先沒有考慮到的情況,有力地揭露和證實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訴的權利。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8

學校行政與團委共同策劃組織在xx年7月xx日-8月xx日,爲把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爲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對社會的瞭解,對中國法律體制的認識,我們一行7人到xx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爲期半個月的實習,我所實習所在科目是檢察院公訴科。

我們是七月xx號去的,到八月xx號結束。在公訴科的實習項目包括:查看卷宗、寫閱卷筆錄、製作討論表、訊問犯罪嫌疑人、參加公訴科討論會、寫起訴意見書等。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現實中的法律,在檢察院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受益匪淺。 ,找不到其他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缺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陳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檢察院因爲擔心敗訴而不提起訴訟,放縱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那麼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通過這次實踐,我明確了以後學習的重點。在檢察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卻讓我學到很多東西,真正是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指導實踐。

大學生檢察院實習報告9

光陰似箭,一個月的實習時間就在我們的指縫中流走了,xx法院,給我的東西實在是很多很多,酸甜苦辣,付出與回報,工作的苦與累,挫折感與成就感,理論與實踐的衝擊,這些都逐漸在我本來有點浮躁的心靈內沉澱,發酵成一種不能用紙筆所形容的感動。

這一個月來的實踐短暫而又充實,它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從學校到社會的橋樑,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必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我將把這段時間作爲我大學生活最珍貴的記憶保存好,也將我所學到的東西好好的珍惜。同時再次對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的領導和公訴一處的老師們表示我最衷心的感謝!

安排,在院領導的介紹下我於7月20日到8月20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實踐。實踐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踐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老師交辦的工作,得到領導及檢察幹警的認同,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這次實踐,我被安排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 剛到公訴一處的時候,由於帶我的師父正在休假,所以前兩天我在內勤部門主要從事內勤工作,瞭解了一件案子從公安機關到最後法院執行的整個流程和程序,做好卷宗的登記、裝訂和歸檔工作。

第一個週一,在辦公室我見到了帶我的師父和賈哥,彼此簡單介紹互相認識之後,就開始了在公訴一處的正式實踐,開始翻閱卷宗。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法律手續卷、口供卷、證據卷和律師卷,這是卷宗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起訴意見書是公安局包括對犯罪嫌疑人的介紹,簡要敘述犯罪嫌疑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爲和公安機關認定的案件事實及罪名。拘傳、拘留、逮捕、提壓等手續都會編纂在法律手續卷中,可以說整個偵察過程的強制措施的申請和批准及其他手相關續都在這裏,體現偵查機關在整個偵查活動的過程中的程序性和合法性。口供卷的內容很簡單了,從名字就可以知道,基本上對犯罪嫌疑人的詢問所得到的口供都被釘在這卷,其中也可能會包括傳喚、拘傳、逮捕及取保候審等相關的申請和批准的法律文書,大部分是在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下會釘在口供卷中。證據捲包含着與案件有關的所有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鑑定結論等。律師卷是其中不可缺少的,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法律所給予的唯一沒有但書的權利,爲了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使其真正的能夠及時的獲得辯護,很多重要的東西都在律師卷中,以便他的辯護人可以方便、快捷的掌握被辯護人相關情況。

在公訴一處,我處理的第一個案件就是由市二檢察分院交下來的案子。案情大致是這樣的, a男和b男說我有個朋友(c男)找我喝酒,一起去啊!於是b男就和a男一起來到了不遠的飯館喝酒。在喝着一半的時候,c男說我的表弟d男想過來找我一起喝酒,結果這四個人就一起喝起來了!但是,d男來的時候腰裏別了一把匕首。在大家喝完酒散去的時候,突然不知道因爲什麼,d男和b男發生了小摩擦,這是d男要追b男,而c男拉住了d男。這時,d男居然拔刀在c男胸前劃了幾刀,c男滿胸都是血。這時b男看到了,就從後面用力抱住d男,d男友持刀紮了b男大腿四刀。然後d男又去追a男,a男跑進一個菸酒店要刀,結果沒找到,便順手拿了一瓶精品二鍋頭衝了出去。a男走出菸酒店的時候,d男正在再次向b男走去,a男在後面講酒瓶用力砸向d男的後腦,d男回身便追向a男,紮了a男屁股四刀,a男回身反抗,小腹又被d男紮了一刀。但是,追中a男奪過了d男手中的匕首,並向d男的大腿外側連軋了四刀,致使d男失血性休克死亡。

這個案件北京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a男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給市檢察二分院審查起訴。但是,分院認爲不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院沒有管轄權,於是交由朝檢審查起訴。我和賈哥的分歧在於我認爲犯罪嫌疑人的不法侵害行爲屬於正當防衛或緊急避嫌,不應承擔刑事責任,而他認爲這以構成故意傷害罪!隨後我和賈哥對案件的細節多次進行討論,後來師父也對這個案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最終還是以故意傷害罪起訴,犯罪嫌疑人因爲一時的衝動,在其和朋友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沒能正確的處理問題、法制觀念淡薄,反而傷害他人,造成死亡後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等待他的很可能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幾天後,在師父的安排下,我和賈哥來到接待大廳,一起詢問了一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這個人因爲和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傷害一名幹警,造成輕傷後果,公安機關以妨礙公務罪移交我院公訴一處進行審查起訴。在接待室裏,犯罪嫌疑人完全推翻了之前自己在預審階段的有罪供述,否認自已曾經交待的犯罪事實,情緒還有些激動。後來在我和賈哥商量後,最終決定請師父下來解決。師父來到接待室後,並沒有大聲訓誡犯罪嫌疑人,反而是先跟他說明這次請他來的目的是爲了配合檢察機關的工作,查明基本事實,是否起訴要由公訴機關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做出決定。告知犯罪嫌疑人情緒不要激動,好好回憶當天發生的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期待逃避法律責任,而是要積極認識自己的錯誤,勇於承擔相應的責任,最終法官會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你相應的懲罰。在師父的耐心勸導之下,犯罪嫌疑人的情緒逐漸平靜下來,如實交帶了自己的問題,最後在詢問筆錄上簽字、按手印。通過這次經歷,我更加明確了我國刑法的目的一方面在於懲罰犯罪,另一方面也注重教育他人勇於認識錯誤、積極悔改,警示他人遠離違法犯罪行爲。

除了坐在辦公制作審查報告、起訴書以及打電話告知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代理人與被告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外,還走出了辦公室和師父一起出庭支持公訴。一早我和師父兩個人就坐車來到了朝陽區人民法院刑55廳,今天是使用普通簡化審程序,所以依然是由審判長、審判員和陪審員三人組成合議廳,記錄員一名,法警四人。整個庭審過程和在課堂上觀看得錄像完全一致,不過職權主義貫穿整個庭審過程,毫無疑問的審判長主宰着整個法庭,這一點與現在國際上和國內學者所提倡、呼籲的對抗制訴訟模式有很大不同,也希望隨着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日趨完善,出於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的考慮,可以逐步確立對抗制的訴訟模式,使得審判過程更加公平、公正。

通過一個月的實踐,使我進一步瞭解了公訴處工作的具體內容和程序,使我學到的理論踐知識和實踐得以結合,真正做到學以致用,在實踐中鞏固理論並用理論指導實踐。特別在公訴處老師們的身上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培養了自己解決一定實際問題的能力,領悟了一種檢察官所獨有的精神。

通過實踐,還使我認識到我們的法學理論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才能使我們真正融會貫通。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服務社會、服務大衆、服務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我國是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又是一個開放的國家,需要和國際接軌,這就需要大量的高素質的法律人才來擔當此任。所以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要求只有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建立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的聯繫,定期安排學生見習,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才能讓學生在實踐中增長才幹,在增長才幹中鍛鍊自己,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這次實踐是我大學生活中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使我從一名只知道書本知識的大學生,逐漸瞭解和掌握了公訴工作的具體內容。真正體會到了一次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不僅鞏固了我所學的知識,還做到了學以致用,更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新知識。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檢察官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爲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本上學不到的。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爲人處事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我深刻的體會到,這次的社會實踐學習使我受益匪淺,使我對自己以後將要從事的法律工作充滿了信心。

社會實踐是每一個大學生必須擁有的一段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們開拓了視野,增長了見識,爲我們以後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了夯實的基礎。同時,通過親身體驗社會實踐,鍛鍊自己的才幹,培養自己的韌性,更爲重要的是檢驗一下自己所學的知識能否被社會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會所承認。並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解決執行難和執行亂這個問題,也還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車之鑑,後世之師。一個個鮮明的事例已經告訴我們,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針對法律知識薄弱的那些人羣,我認爲,作爲大學生的我們應該再組織多一些“送法下鄉”之類的,宣傳法律知識的活動,讓人們對法律知識多一點了解,多一點認識,使大家在遇到問題時能夠適時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是的,維護社會的正義與公正,不只需要個人的努力與堅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來共同努力。而建設一個法治社會,更是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