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公共關係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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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公關(PR on line)又叫線上公關或e公關,企業藉助各種社會化媒體平臺如論壇、博客、視頻、電子商務、SNS等,營造企業形象,爲現代公共關係提供了新的思維方式、策劃思路和傳播媒介。

此概念在“2000年中國國際公共關係大會”上成爲熱門話題,到2001年則開辦了“中國公關網”,而企業自身的公關網絡更是如雨後春筍般生長起來,中國公關業和企業有了自己的門戶網站和宣傳平臺,可以以最快捷的速度向國內外交流企業的信息。

一、行業現狀

“網絡公關”是一個朝陽的行業,其價值已被大部分企業所認同,世界五百強企業如IBM、英特爾、微軟、可口可樂、戴爾、三星、通用、大衆、聯想、海爾等,都借勢網絡公關在網絡上傳播企業形象、建立客戶溝通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

大企業做網絡公關的效果明顯,便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願意上網來嘗試網絡公關,大企業有大企業的優勢,小企業也有小企業的優勢,儘管在成本投入上不能等同,但是企業所要求的結果卻是殊途同歸,最終都是爲了宣傳企業品牌,提高產品銷量。

二、行業優勢

網絡公關自身擁有許多獨特的優勢,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通過建立企業網絡虛擬社區,網絡公關有助於建立和公衆“一對一”的良好合作關係,二者以電子郵件、電子留言版或企業QQ羣的方式相互溝通,藉此,企業可以很容易得到消費者對產品及服務的評價、獲悉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爲企業的發展方向提供寶貴的思路,消費者也可以從與企業的溝通中獲得更細緻的解答和更周到的服務。

第二,網絡公關可以突破傳統公關的時空限制,賦予企業更大的主動權,有明顯的傳播優勢。

由於網絡媒體能夠使企業直接對公衆產生影響,能夠即時發佈各種企業信息而不必藉助於傳統媒體中介,從而繞開新聞媒體嚴格苛刻的審查以避免貽誤商機;同時,網絡公關可以充當企業的新聞發言人,成爲媒體獲知企業最新信息的新聞源;網絡公關即時、迅速的反應速度爲企業的信息傳播提供了有力的工具,爲企業提供更多人性化的增值服務創造了更大的可能;當企業發生危機時,網絡公關這種迅捷的反應速度更是有助於企業在第一時間內擺脫危機困擾,重塑企業良好形象。

第三,網絡公關還可以培養公衆對企業的忠誠度,對於客戶之於企業的忠誠度只有在高涉入的情況下才會形成,因爲受到“忠誠”的.品牌,是消費者經過廣泛的信息收集、處理、評估之後選出的最合意的品牌,其背後有牢固的信念支持。

要提高這種涉入度,企業就要充分發揮網絡虛擬社區的作用,通過網絡公關活動,吸引公衆不斷光顧自己的社區,成爲其中穩定的一員,與公衆不斷進行深入溝通,並使公衆在該社區內享受一定額外的增值服務,從而對社區產生一種歸屬感和認同感,實現其忠誠度等級的不斷提升。

三、發展前景及存在的弊端

近幾年,由於企業對網絡公關的需求量增長飛快,因此網絡公關的市場被越做越大,從業者越來越多,呈現一片欣欣向榮的景像。

不少的傳統公關公司、廣告公司、諮詢機構都向網絡公關行業轉型,或是在原來的業務上加上網絡公關的服務。

正因爲這個行業的迅猛發展,飽含着巨大的商機,因此同行之間也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哄擡價格、惡性競爭、詆譭攻擊的現象,各種網絡推手、網絡打手、負面製造的服務滿天飛,大大降低了網絡公關市場的服務質量與公衆認可度,影響了網絡公關行業整體的發展與形象。

四、癥結及對策

究其癥結在於:無法可依。

近幾年來,網絡公關公司的業務不斷擴展,從爲企業提供品牌炒作、產品營銷、口碑維護、危機公關;到按客戶指令,捏造負面新聞,詆譭競爭 ,事件炒作等。

目前網絡上針對企業發帖等方式的惡意競爭,已層出不窮,新東方、萬科等諸多知名企業都遭到“網絡”的“襲擊”。

企業都曾求助警方偵查,警方表示此類案件應由法院直接受理。

企業能找到誹謗證據但找不到發帖網民,所以無法用法律保護自己。

但是企業遇到這樣的事件,如果沒有快速反應,往往會束手無策。

國家雖然出臺了有關保護企業網絡商譽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沒有執行力度,企業或者個人在遭遇網絡上競爭對手或者其他羣體的惡意攻擊時,往往無法通過正當法律途徑解決。

目前的法律沒有考慮到網絡信息的爆炸性傳播速度,這是最大的缺陷。

網絡的傳播速度非常快,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走,即使打贏了官司,負面信息和惡意詆譭卻早已散步到網絡的各個角落,已經對品牌造成極大傷害,贏了官司卻輸了市場、喪失了消費者信心。

發帖員都是網民,一個網民針對企業的發帖,詆譭該企業產品,法律難以追究網民個體的責任。

若靠企業自身去調查掌握誹謗證據,則需要耗費巨大人力財力,之後還不一定能成功找到IP地址後面的那名網民。

中國對網絡的管理還是服務器屬地管理,網絡論壇分佈在世界各地,企業要消除影響,刪掉所有信息幾乎不可能。

專家稱網上言論需負法律責任;業內人士認爲應完善相應司法手段保證發帖者履行責任。

截至2009年4月18日,中國的網民數已達到3.16億人(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統計數字)。

這個龐大的網民規模,企業需要認真思考和利用這個平臺,提前做出預警方案,並且要主動公開透明傳播良性信息。

新東方、萬科等大型企業遭遇網絡惡意攻擊的事件更加將互聯網管理的法律空白、“網絡公關公司”、“刪帖公司”的畸形存在以及個人隱私與網絡道德的矛盾凸現出來,這應該引起政府、法律界和廣大網民的深入思考和高度重視。

清華大學新聞學教授李希光曾在2002年就已強調,網絡也應該受到版權和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時網上寫東西要負法律責任。

五、小結

然而,就像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衣、食、住、行等服務一樣,企業一旦連上互聯網,就必須使用各種網絡服務來維持自己在網絡上的“生存”,這些服務包括網絡活動、網絡軟文、網絡廣告、網絡商鋪等,網絡公關則是集大成者。

儘管目前“網絡公關”行業存在諸多的弊端,但是由於企業上網營銷的旺盛需求不斷推動着行業的發展,所以網絡公關行業現在是摸着石頭過河的狀態,行業內儘管存在着一些不規範甚至於所謂的潛規則的現象,但是照目前來看,還是保持着市場經濟的良好發展格局,各家服務公司能夠居安思危,應對行業內的挑戰與困難,不斷創新一些網絡公關的服務產品,幫助企業在網絡上更好地樹立形象,開拓網銷市場,從本質上來說,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網絡公關行業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