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地區乾旱成因及防治對策的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乾旱成因;問題;防治對策

寧夏地區乾旱成因及防治對策的研究論文

論文摘要:通過對寧夏地區持續乾旱成因(氣象因素和人爲因素)及乾旱暴露的問題的分析,提出了相應的防治對策。

近幾年來,寧夏地區的持續性乾旱加劇了本區生態脆弱地區的生態退化,並對當地的自然環境和人們生產、生活產生了嚴重的影響。造成本次長時間乾旱的原因主要有氣象因素和人爲因素。

1氣象因素

1.1自2004年秋季以來,熱帶太平洋地區發生了一次弱的厄爾尼諾事件,目前海洋狀況已基本接近正常。但該事件可能是造成寧夏地區降水偏少的原因之一。

1.22005年上半年以來,西北太平洋副熱帶高壓面積較常年同期偏大,強度偏強,西伸脊點位置偏西,但其脊線位置偏南,使熱帶海洋上的水汽輸送偏南,寧夏地區難以出現大範圍的明顯降水天氣過程。

1.3區域氣候變化受季風進退及強度異常的年際變化影響顯著。2005年5月第6候南海夏季風爆發,與常年同期相比偏晚,強度偏弱,是造成寧夏大部分地區前期降水持續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1.4青藏高原積雪與寧夏地區汛期降水具有一定的反相關係。2005年以來,各月青藏高原積雪面積較常年同期偏大,積雪量較常年同期偏多,是造成寧夏大部分地區前期降水持續偏少的另一個主要原因。

1.5在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自2004年秋季以來寧夏各地大部分時間氣溫偏高,特別是2005年春季以來氣溫持續偏高,4月份以後偏高尤爲明顯。其中4月份平均氣溫爲11.80℃,較常年同期偏高2.70℃;5月份平均氣溫爲17℃,偏高1.80℃;6月平均氣溫爲21.30~24.40℃,較常年同期偏高2.90~3.50℃。由於氣溫偏高,光照充足,降水持續偏少,加劇了旱情的發展。

2人爲因素

寧夏地區近幾年出現特大幹旱,除特殊的地理環境及自然降水總量少、時空分佈不均等客觀自然因素外,還存在一些主觀的人爲因素:

2.1水利設施老化失修,抗旱設備損毀嚴重,導致整體抗旱能力降低。寧夏地區各類蓄水工程大部分修建在上世紀50至70年代,這些工程先天存在不足,病險隱患多,配套設施不完善,加之運行年久失修,設施日趨老化,不能充分發揮蓄水保水作用,在旱災發生時,其抗災能力頓顯脆弱,2004年秋季乾旱發生時,寧夏地區水庫和塘壩蓄水明顯減少。另外,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原有的灌溉設施大部分損壞,加之渠道滲漏,抗旱能力已十分脆弱。

2.2灌溉管理制度不健全,羣衆科學用水、節約用水和全局意識差。寧夏各灌區的灌溉管理還是沿用大集體時的制度和方法,不能適應聯產承包責任制後的灌溉需求,由一把鋤頭理水變成了千把鋤頭放水。由於田間渠系不配套,下游灌溉要通過上游田間過水,一些農戶缺乏全局觀念,等自家的田間灌滿了水才往下放,造成水資源大量浪費。特別在水源緊缺時,中下游灌區很難受益,人爲的造成了災害損失的擴大。

2.3有償供水機制不健全,水費標準不合理,灌溉管理難以到位。一直以來,由於受山區地理條件的制約,各灌區沒有用水計量設施,灌溉水費只能採取按畝、按灌溉條件好壞等抽象標準分級定額收取。用水多少、管理好壞都收取同等數額水費,爲此,農戶在貧水年份因供水不足而意見大,收取水費時出現抵制和拒交現象,而在正常年份用水再多也只要交封頂似的水費。管理單位因管理範圍寬、工作量大、羣衆意見多、糧價低、水費收取逐年減少、收入逐年降低難以應付正常的生產、生活開支等而挫傷了積極性。這樣必然影響管理單位的生存發展,管理工作難以到位。

2.4土地不合理開發、植被破壞,原始水源減少。以往的自然水源因受植被破壞、土地不合理開發等因素的影響,近些年來明顯減少,人畜飲水逐漸困難。同時也使農田保灌面積逐漸要依靠蓄水工程供水,無形中增加了水利工程供水的負擔。

2.5外出務工勞力多,從事田間勞作的.力量薄弱。近些年,由於我區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農業生產收益不高,外出務工的農民增多,且多是青壯年。農村剩餘勞力少,從事田間生產的力量薄弱,必然導致對水利設施、農田、農作物管理的疏忽和粗放管護。特別是發生自然災害的年份,抗災人力缺乏,最容易錯過救災的有利時機,造成不應有的災損。

3防治對策

3.1抓好旱情宣傳教育。要使廣大幹部羣衆認識到寧夏是一個特別乾旱的地區,抗旱問題十分突出,面臨着乾旱災害的威脅和壓力,必須立足抗大旱,做到預防爲主,從思想上、工程上、措施上和組織責任上把握好防旱抗災主動權。

3.2不斷強化抗旱責任制。要象防汛一樣,進一步明確各級部門的抗旱責任,完善各級抗旱組織指揮網絡和抗旱責任體系,凡在抗旱中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在抗旱標準內造成損失的,應實行問責制,追責制。

3.3完善防旱抗旱政策法規。結合抗旱鬥爭的實際,抓好災後反思,注重總結經驗,加強調查研究,探索和建立在新形勢下水源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包括出臺水費徵收、工程管理維護等方面的政策,促進水源工程建設。落實地稅部門代徵水資源費的改革政策,做到不僅通過興修水利解決缺水問題,還要通過提高水資源徵收費保證率,發揮水價對水資源的配置作用,進一步推進節約用水。做好有關寧夏地區抗旱條例調研工作,重點是研究如何規範各級各部門、管理單位及抗旱各方面的行爲及權利義務,爲出臺法規做好準備。

3.4加強抗旱管理能力建設。建立以墒情監測系統爲主,綜合水雨工情的旱情監測、分析、預警系統。按照科學性、可操作性的原則,繼續抓好抗旱單項預案的編修,形成以各級預警及其響應爲核心的抗旱應急管理體系,努力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應對乾旱災害。繼續加強各級防辦抗旱能力建設,配備得力人員,確保必要資金,增強抗旱手段,進一步完善各項規定,爲抗旱工作提供製度保障。

3.5努力提高工程抗旱能力。組織好冬春農田水利建設,抓緊修復水毀工程,加強灌溉體系建設,加大塘壩和水庫堰改造、河渠清淤的力度,提高蓄水保水輸水能力。大力興建小庫、小塘、小水窖等設施,發展集雨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的水窖,解決水利死角的突出問題。抓緊病險水庫整治脫險,以恢復蓄水能力,力爭多攔多蓄多用雨洪資源。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爲底限,引導搞好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做到以供定需。

3.6抓好抗旱服務組織管理。加強對已建抗旱服務隊的管理,探索和推行股份制嫁接等新模式,既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又吸納各方資金入股,增強抗旱服務隊的活力,不斷提高應對市場求生存的能力。注重引導抗旱服務隊和抗旱協會的建設,逐步形成強有力的抗旱服務網絡,發揮抗旱服務攻堅作用,抗旱協會的管理協調作用,一旦需要,做到能迅速將水送到田間地頭,及時協助化解水事糾紛,爲農戶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