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與城市醫保差異性研討論文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經常接觸到論文吧,通過論文寫作可以提高我們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寫起論文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新農合與城市醫保差異性研討論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新農合與城市醫保差異性研討論文

2007年6月,《關於建立北京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和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7]11號)文件的正式發佈實施標誌着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確立。這項制度所面對的非就業羣體包含以下三個部分:“一老”———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城鎮居民”;“一小”———北京市城鎮沒有醫療保障的學生、兒童,“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且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攻讀學校的在冊學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兒童”;城鎮無業居民,“具有北京市非農業戶籍、在勞動年齡內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男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女年滿16週歲不滿50週歲的城鎮居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北京市在2002年開始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工作,爲了能夠更加有效地積累工作經驗,在工作開展初期,並未直接在全市範圍內推廣開展,而是選擇了大興區作爲此項工作的試點區縣,以試點區試點工作爲基礎,逐步推進試點運行。在全國範圍內,北京市是首先開展此項工作的城市,北京市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與運行的先期探索工作。2003年6月27日,北京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北京市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的具體政策文件形式得以頒佈實施。自2003年開始,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市、區(縣)、鄉(鎮)三級財政部門分別依據相關文件規定按照規定標準給予相應的補助金額。

城鎮居民保險與“新農合”的比較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政策覆蓋羣體主要是城鎮人口中沒有醫療保障的老年人和城鎮人口中未就業人員、學生與兒童“;新農合”的制度覆蓋對象是農村居民。以北京市統計年鑑(2007年)的統計數據爲基準,當年的北京常住人口爲1.4千萬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230萬人。農業人口253萬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268萬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制度原則是“保當期保大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設計過程中確定的制度原則是“基本統籌”“、二次補償”和“村級基本用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管理職能,“新農合”則是由衛生部門負責具體的實施與管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也是構建社會保險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和支撐,歸屬與整個社會保險的研究範疇;而“新農合”並不能完整的被成爲“社會保險”,而是一種在制度參與者之間建立起來的一種互助共濟制度,但是,“新農合”在其建立和發展的過程中也具備了一定的社會保險的性質。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當中,“一老”、“一小”、“無業居民”是其制度覆蓋的三個組成羣體。作爲北京市醫療保險制度在社會範圍內的人羣擴展和政策制度的延伸,與北京市其他社會保險一樣實行“市級統籌”,相對於外省市而言就是“省級統籌”的含義;“新農合”基金是制度參與者之間實現經濟互助共濟類型的一種制度模式,經濟與發展水平相近的人羣在負擔能力上也比較接近,因此,“新農合”的資金籌集範圍具有比較明顯的區域特點,此外,由於受到相應財政管理與補貼支持因素的影響,統籌模式多采用了區級統籌的方式。比較特殊的還有朝陽和海淀兩個行政區,這兩個地域範圍比較大、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高的行政區還在區與鄉鎮兩級之間實現資金統籌。綜合各類情況,在北京市範圍內的“新農合”總共形成了39個統籌單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歸屬與社會保險範疇,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業務辦理的主管部門也是其他社會保險的主管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新農合”的經辦職能由“新農合”管理中心主要負責承擔,提供服務人員也並非是專職國家工作人員,而是從鄉鎮和村裏分別抽調出來的臨時管理人員構成。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是按照制度覆蓋人羣分爲“一老”、“一小”和“無業”三類,每類的籌資標準都不一樣。2010年“一老”、“一小”和“無業”的籌資標準分別是1800元、100元、700元。其中,個人分別是300元、50元、600元。總體籌資人均330元,個人人均繳納97元。2010年“,新農合”籌資標準在11個區縣是520元、朝陽區、海淀區最低籌資標準是720元和620元,最高籌資標準分別爲900元和820元。個人繳費在35元-160元之間。全市總體人均籌資538元,個人人均繳費59元。

2011年以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也是按照制度覆蓋人羣的三類劃分的:老年人1500元、學生兒童50元、無業居民100元。財政補助人均是233元。2011年1月,財政統一補助標準每人每年460元。“新農合”財政補貼,市、區縣、鄉鎮三級財政每人補助在345元(豐臺)-700元(海淀四季青)之間。在財政補助標準上,城鎮居民與“新農合”的差別明顯。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大病醫療保險爲主,主要解決參保人員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的費用報銷問題。城鎮老年人門診待遇水平較低,學生兒童和無業居民沒有門診報銷。“新農合”在保障待遇上分爲住院和門診,住院起付標準在0-1300元之間,報銷比例在40%-95%,一級醫院報銷60%-95%,二級醫院報銷50%-85%,三級醫院報銷40%-85%之間,最高可報銷25萬元。門診起付標準在0-2000元之間,報銷比例在30%-95%之間,最高報銷在200元-2萬元之間。

建議

從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體系來看,當前的制度分割過於詳細、人羣劃分過於精確,這樣的過度分割方式,不僅容易從同一類保險制度上造成不同子類之間的不公平,也會導致制度運行成本的成倍增長和效率低下。從未來社會保險的發展趨勢來看,醫療保險的覆蓋已逐步實現了人羣全覆蓋,全部人羣可以劃分爲兩個部分,就業與未就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現行制度所覆蓋的羣體分別是“一老”、“一小”、“無業居民”以及農民羣體,這四類羣體,相對於就業職工而言可以統稱爲未就業羣體,如果可以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制度進行整合,合併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那麼可以在較大程度上實現制度原則、統籌級次、籌資標準、補助標準、經辦管理等多方面的整合與統一,大幅度降低多制度並行的運行和管理成本,增進不同人羣作爲同一經濟社會區域之內公民待遇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