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鍊鐵廠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編制目的

關於鍊鐵廠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爲了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杜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着“預有準備、自救爲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根據分廠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只適用於鍊鐵廠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危險源點確定

各高底壓配電室、電纜溝、高爐主控樓地下室、皮帶運輸系統、液壓站、主抽風機房、各潤滑油站、潤滑點、主控室、噴煤煤場、煤粉倉及直接相連的噴煤系統、煤氣儲備、淨化及運輸系統等,遇引火源或設備老化及操作不當容易造成火災的位置。

四、鍊鐵廠義務消防隊

隊長:張文龍

成員:楊致宇 徐銳 司繼浩 夏豔濤 王斌 劉海義 辛井山

韓金龍 高志江 劉傳濤 劉亞東 劉伍一 時振坤 張立新

王雨 喬建國 楊峯嚴 英訓 夏明義 張勇 石紅雷

劉豔虎 張廣遠 賈章孩 候留義 王豔林 王紅超 郭小雷

王濱 李世鵬 張餘江李瑞山

五、事故處理、報告程序

1、事故處理

1.1油脂類着火,當班人員及鍊鐵消防隊員用乾粉滅火器或消防沙進行滅火。通知當班調度、車間主任,根據火勢情況然後通知總指揮,由當班調度通知公司總調。

1.2電器着火,當班人員應首先斷開電源,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消防沙撲救的同時,

1.3煤氣設施着火,當班人員應及時上報調度主任和煤氣防護站;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於100Pa。嚴禁突然關閉煤氣閘閥,以防回火爆炸,直徑小於150mm的煤氣管道走火,可直接關閉煤氣閥門滅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範圍着火由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員工及鍊鐵廠消防隊員自行滅火,大範圍火警應報告公司調度室或經總指揮批准直接報警。

2、報告程序

2.1當班人員發現火災在進行滅火的同時,首先通知當班調度、廠消防隊、本車間主任、總指揮,根據火勢情況由當班調度通知公司總調。

2.2當班人員發現火災火情較大時,可直接通知總指揮、總調或直接報警。

報告完畢,應當在事故現場適當位置設置警戒,並安排人員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護車。安排事故處理人員後,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生產的'恢復工作,並及時清點人數,解除警戒。

六、應急響應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況之後,總指揮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組織所有小組成員立即進入搶險救災狀態,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並不得離開廠區,輪流值班。

2、廠消防成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赴汛情現場,並攜帶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進行滅火。

3、層層建立火情報告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是:火情、人員傷亡、道路疏通情況、電力、設備、通訊等設施損壞情況及採取的措施。在通訊聯繫中斷時,要派人直接報告。

4、對於重點要害部位出現火情時,如主控室、配電室、液壓站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擴大。

5、在進行滅火過程中,應避免發生燒傷、燙傷、其他事故的發生。

七、應急善後處理

1、應急救援之後應當立即清點人數,清理現場。

2、在總指揮的統一部署和車間領導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3、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4、事故處理結束後要認真做好對事故應急預案的評估、評審工作,組織進行預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