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範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更糟,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火災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火災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範文

火災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

爲在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汶上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大火災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或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汶上縣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縣公安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廣電局、網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有關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消防大隊、事故發生地鄉鎮負責人擔任。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滅火指揮組。由縣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方案,部署各參戰力量,指揮火災現場撲救,瞭解掌握火情,調集撲救力量,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火災評估並提供技術支持。

2、警戒組。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警大隊及受災地派出所組成,負責災害現場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車隊的道路暢通,疏導圍觀羣衆,維持現場秩序。

3、勤務保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瞭解掌握撲救所需物資的分佈和儲備情況,制定撲救行動所需經費預算,指導救援物資的運輸和調配,落實參戰人員的生活和醫療保障。

4、祕書組。由縣公安局祕書科、調度科、宣傳科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及時瞭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信息和資料,編寫情況快訊和工作報告,負責對外信息發佈。

5、善後工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勞動局、消防大隊和有關保險機構組成,負責及時瞭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範圍,儘快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起草火災事故報告,並負責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撫卹、救濟、理賠等善後工作。

三、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應急救援體系。以縣消防大隊爲首戰力量,濟寧消防支隊調集部隊爲增援力量。公安、建設、環衛、供水、供電、供氣、交通、環保、醫療救護等單位作爲輔助力量,協助火災撲救行動。

(二)日常訓練原則上由縣公安消防大隊按計劃安排,全縣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後,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報警電話:119。

2、縣消防大隊接到報告後,在立即出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縣政府值班室(電話:7212586)、縣安監局值班室(電話:7210169)和濟寧市消防支隊值班室(電話:2163100)。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後,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應急救援

(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指揮立即報告縣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確需啓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實施指揮。

(二)消防力量的調集。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時,首先由縣消防大隊進行先期處置,並迅速將情況向濟寧市消防支隊報告。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2、當火災情況嚴重、需要調集周邊縣市區或其他救援區域力量增援時,由縣公安局報請市消防支隊,調集市內、省內消防增援力量。

3、所調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須在30分鐘內集結完畢,並由大隊指揮員帶隊選擇最近路線趕赴火災發生地。

(三)戰鬥行動程序。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增援力量按先後順序到達災害事故地後,根據火災類型和參戰隊伍人員、裝備情況,由縣消防大隊提供作戰參謀人員,按照所劃分的作戰區域或戰鬥段,協助作戰隊伍展開救援行動。

(四)按照“屬地指揮”的原則,在縣消防大隊未到達現場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當地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

六、勤務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及網通公司、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確保聯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及縣消防大隊負責。保證作戰行動所需戰鬥服、空氣呼吸器瓶、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撲救行動。

(三)生活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各救援力量的飲食、住宿、醫療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預案是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方案。

(二)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嚴格按程序調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保證各項命令、指示得到貫徹落實。

火災事故救援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爲了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杜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着“預有準備、自救爲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根據分廠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只適用於鍊鐵廠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危險源點確定

各高底壓配電室、電纜溝、高爐主控樓地下室、皮帶運輸系統、液壓站、主抽風機房、各潤滑油站、潤滑點、主控室、噴煤煤場、煤粉倉及直接相連的噴煤系統、煤氣儲備、淨化及運輸系統等,遇引火源或設備老化及操作不當容易造成火災的位置。

四、鍊鐵廠義務消防隊

隊長:張文龍

成員:楊致宇徐銳司繼浩夏豔濤王斌劉海義辛井山

韓金龍高志江劉傳濤劉亞東劉伍一時振坤張立新

王雨喬建國楊峯嚴英訓夏明義張勇石紅雷

劉豔虎張廣遠賈章孩候留義王豔林王紅超郭小雷

王濱李世鵬張餘江李瑞山

五、事故處理、報告程序

1、事故處理

1.1油脂類着火,當班人員及鍊鐵消防隊員用乾粉滅火器或消防沙進行滅火。通知當班調度、車間主任,根據火勢情況然後通知總指揮,由當班調度通知公司總調。

1.2電器着火,當班人員應首先斷開電源,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消防沙撲救的同時。

1.3煤氣設施着火,當班人員應及時上報調度主任和煤氣防護站;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於100Pa。嚴禁突然關閉煤氣閘閥,以防回火爆炸,直徑小於150mm的煤氣管道走火,可直接關閉煤氣閥門滅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範圍着火由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員工及鍊鐵廠消防隊員自行滅火,大範圍火警應報告公司調度室或經總指揮批准直接報警。

2、報告程序

2.1當班人員發現火災在進行滅火的同時,首先通知當班調度、廠消防隊、本車間主任、總指揮,根據火勢情況由當班調度通知公司總調。

2.2當班人員發現火災火情較大時,可直接通知總指揮、總調或直接報警。

報告完畢,應當在事故現場適當位置設置警戒,並安排人員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護車。安排事故處理人員後,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生產的恢復工作,並及時清點人數,解除警戒。

六、應急響應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況之後,總指揮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組織所有小組成員立即進入搶險救災狀態,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並不得離開廠區,輪流值班。

2、廠消防成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赴汛情現場,並攜帶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進行滅火。

3、層層建立火情報告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是:火情、人員傷亡、道路疏通情況、電力、設備、通訊等設施損壞情況及採取的措施。在通訊聯繫中斷時,要派人直接報告。

4、對於重點要害部位出現火情時,如主控室、配電室、液壓站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擴大。

5、在進行滅火過程中,應避免發生燒傷、燙傷、其他事故的發生。

七、應急善後處理

1、應急救援之後應當立即清點人數,清理現場。

2、在總指揮的統一部署和車間領導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3、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4、事故處理結束後要認真做好對事故應急預案的評估、評審工作,組織進行預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