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搬遷承諾書

設施農用地項目用地協議書

農戶搬遷承諾書

甲方(農村集體經濟組強):

乙方(經營者:)

丙方(鎮壓政府):

爲規範設施農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關於進一步 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同志》)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簽訂三方用地協議書。

一、用地位置

該守地位於,四至界線詳見《土地勘測技術報告》、《土地勘測定界圖》,圖件經甲乙丙三方認可爲準。

二、用地面積及範圍

設施農用的面積爲平方米,其中:建設xx用地平方米,農用地 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用地面積和範圍不得突破經三方認可並經批准的《土地勘測定界圖》面積和範圍。

三、用地期限

本項目設施農用地的期限爲 年,

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四、用地用途的約定

根據現代農業生產特點,從有利於支持設施農業和規模化糧食生產發展、規範用地管理出發,將設施農用地具本劃分爲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以及配套設施用地。

(一)設施農用地包括:

1、生產設施用地(設施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於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①工廠化作物栽培中有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連棟溫室用地等,②規模化養殖中畜禽舍(含場區內通道)、畜禽有機物處臵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③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池和進排水渠道等不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④育種育苗場所、簡易的生產看護房(單層,小於15平方米)用地等;

2、附屬設施用地(直接用於設施農業項目的輔助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①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控等技術設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②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畜禽養殖糞便、污水等廢棄物收集、存儲、處理等環保設施用地,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設施用地,③設施農業生產中所必需的設備、原料、農產品臨時存儲、分揀包裝場所用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場內道路等用地;

3、配套設施設施用地(由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所必需的.配套設施用地)包括晾曬場、糧食烘乾設施、糧食和農資臨時存放場所、大型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等用地。

(二)設施建設應儘量利用荒山荒坡、灘塗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閒臵土地,不佔或少佔耕地。確需佔用耕地的,應儘量佔劣質耕地,避免濫佔優質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三)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規模的面積約定

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種植面積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控制在3畝以內,種植面積超過1000畝的,配套設施用地可適當擴大,但最多不得超過10畝。

(四)設施農用地範圍內不得用於以下用地建設

經營性糧食存儲、加工和農機農資存放,維修場所;以農業爲依託的休閒觀光度假村、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以及各類農業園中涉及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工廠化農產品加工、展銷等用地。

乙方經營項目,經甲方、丙方同意在其依法確定的土地權範圍內使用平方米土地,土地利用現狀爲: 平方米農用地、 平方米建設用地、 平方米未利用地。其中生產設施用地 平方米,附屬設施用地 平方米,配套設施設施用地 平方米。

五、乙方使用該宗地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應依法與承包農戶簽訂流轉合同,徵得承包農戶同意。

六、臨時用地有償使用費用

土地補償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年期設施農用地補償費單價爲人民幣 元/平方米,該設施

篇三:黃泥灘村農戶建房承諾書

本人__________,黃泥灘村___組村民,申請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房屋一棟___間,根據本人意願和相關文件精神,擬建造__________結構房屋,層高____米,外立面顏色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米。

本人鄭重承諾:

一、所有材料真實,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屬“一戶一宅”;同意按照“規定層數和統一立面”的要求建房,做到與相鄰房屋整體合形;

二、對新批地基,老房屋必須在新建動工前全部拆除,其老房宅基地交由村組統一規劃處理;新批地基動工前必須先有村級安排專人現場放線,嚴格按照放線施工;

三、嚴禁先建後批、批甲佔乙;

四、村組公路沿線建房,保證離公路8米以上,同時嚴禁在門前修建柵欄圍牆等建築;

五、保證按照村鎮規劃管理要求施工;

六、保證施工安全,嚴禁佔道施工;

七、已熟知與申請事項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南海鎮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建房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規,明確並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八、自願向村公益事業促進會繳納3000元保證金,如有違背本承諾,將由村級扣除用於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如按規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後憑本承諾書由村級現場驗收後將保證金退回。

申請人保證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接受整改、拆除等處罰。

本承諾書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諾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