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城鎮農戶建房承諾書

  廣城鎮農戶建房承諾書

廣城鎮農戶建房承諾書

本人 ,廣城鎮村組村民,因爲一些原因,申請建設房屋間,房屋宅基地面積,根據本人意願和相關文件精神,擬建造 結構房屋,層高,外立面顏色,面積 。

本人向村鎮規劃管理所作如下承諾:

① 不未經審批私自先建、擴建、亂建、批甲佔乙;

② 保證按照村鎮規劃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不堆放在鎮、村公路內,必須堆放的要經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後再堆放,同時房屋竣工後,必須將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立即清除,並保證道路平整通暢;

③ 自行負責施工安全,選址應遠離半山高坡、河道低窪地及地質災害隱患點等不安全區域,且距鎮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與申請事項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城鎮總體規劃》等法律、法規,明確並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⑤ 建房戶自願向村鎮規劃管理所交納1000元的.保證金,用於建房戶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響造成道路、車輛無法通行時,政府爲保證道路通行產生的人工費和機械施工費花銷。按規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後憑本承諾書在村鎮規劃管理所將保證金退回。

申請人保證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接受整改、拆除等處罰。 本承諾書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諾 人 籤 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