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合集八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勞動合同合集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尊敬的局領導:

我叫xxx,女,xx歲,大專文化,xxxx年x月調入國土資源局工作,簽訂了爲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現在xxx上班。幾年來,我在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爲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盡心盡責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

一、

幾年來,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窗口辦是國土資源局對外的“窗口”和“門面”,其主要職能就是受理申請文件、接待羣衆來信來訪工作。長期以來,本人始終堅持方便羣衆、爲民辦事的原則,主動微笑打招呼,主動詢問釋疑,主動維護窗口辦事程序,主動接文辦事,主動打電話通知客戶辦理結果;注意每一個細節,辦好每一件事情,接待好每一個客戶;真心實意地爲羣衆着想,認真負責地爲羣衆辦事,做到微笑出自內心,辦事出自真心,心裏裝着羣衆,盡心爲着羣衆。認真佈置政務公開宣傳欄,向羣衆公開辦事結果,宣傳國土法律法規,做到簡潔明瞭,每月一期。

二、

以認真嚴謹的態度做好規費的收繳、統計工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前,收費做到日清月結,當收當存,繳款通知單與收款收據同行,開票人與收款人分離;改革後能認真學習好xx縣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條例及操作業務,嚴格按《xx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規定設定、徵收。按月編制各股室完成創收任務情況表,爲領導及各股室負責人提供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參考依據。

三、

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工作之餘,繁瑣的家務之後,利用休息時間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學習國土法律法規,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爲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xxxx年通過考試取得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在xxxx年國土資源與環境保護世紀行演講比賽中獲得x等獎,在xxxx年的全國成年人高考統一考試中被xxxx學院錄取爲本科生。爲適應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完善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制度,以信息化推進國土資源管理現代化的形勢,認真學習電腦基本知識,現在,對“用友grp非稅收入開票管理系統”操作流利,對“led演播室”軟件編輯製作流程能得心應手。

幾年來,我在平凡的崗位上做着一些平凡的事,雖然也是盡心盡責,也取得了些微小的成績,但離領導的要求可能還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局領導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勤懇工作,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實實做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年x 月 x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城管所

乙方:

爲了加強城管所全體工作人員在各自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完成各項工作任務,遵守勞動紀律,特制定本勞動合同。

一、基本工資

甲方每月發放基本工資1200元;全勤獎300(每月全勤,無遲到、早退,甲方獎勵乙方300元);績效工資300元(創造性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獎勵300元),合計1800元。

二、勞動紀律

(1) 考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每天上下班用指紋打卡機記錄真實的考勤。

(2) 上下班時間規定:

打卡時間:上午 7:00—7:10 11:20—11:30

下午 1:50—2:00 4:50—5:00

(3)月休:乙方每月可休息4天(輪休由分管和當班領導安排,有事提前書面告知)。

(4)事假:請事假需提前向分管領導書面申請,同意後方可休息、乙方事假每月不超過4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每天扣10元。

(5)病假:請病假需向分管領導書面請假,病假結束後出具醫院病歷和病假休息條,由主管和分管領導簽字,否則視爲曠工。

(6)曠工:無故曠工半天扣60元,一天扣120元,以此類推,無故曠工7天,扣除當月工資。

(7)遲到、早退:每天按時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現象一次扣除20元,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除當日工資。

(8)因公辦事:乙方因領導安排,辦理公事不能打卡或缺勤,需及時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並提供書面說明。

三、集鎮管理

(1)各崗位工作人員,要認真落實城管所支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因工作的特殊性,要有獨立完成任務的能力。

(2)根據安排集鎮管理人員,每個班次不能少於兩個人,全天候輪崗值班,值班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持24小時手機通訊暢通,遇到突發情況,隨時到崗。

四、完成任務、績效考覈

(1)責任路段:至

(2)職責:負責該路段出店佔道經營、停車秩序、戶外廣告、建築文明施工、門前三包等影響市容市貌行爲的綜合管理,市區三方檢查沒有扣分的現象發生,視爲創造性管理,獎勵300元。爲履行管段職責,經檢查發現該路段存在問題,一處扣50元,2處扣100元,以此類推。

(3)缺崗:單位分管、帶班領導巡查時,發現不在崗位,每次扣50元。

五、完不成任務,績效考覈辦法

既未完成任務,又未完成考勤(考勤中曠工達到8次以上),

甲方分管、帶班領導有權停發乙方工資,並責令停止乙方崗位工作。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管所財務管理存檔。

七、本協議至簽訂之日起執行。

勞動合同 篇3

續簽勞動合同規定

據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續訂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即使原訂立的即將到期的勞動合同延長有效期的法律行爲。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同時,企業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時,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訂的,應提前3日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日的,可以支付職工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視爲提前3日通知,勞動合同期滿即終止,雙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二)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合同。

(三)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訂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爲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從雙方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一年。

(五)企業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新續簽勞動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自治區、市)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爲: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籤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處理

如今,我們在剛入公司時簽訂的勞動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可以續簽勞動合同。那要是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處理呢?下面就讓爲您簡單介紹一下。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處理?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勞動者自己可以選擇的,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要看看是什麼原因不續簽,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相關知識: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爲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爲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爲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能夠自主的選擇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但在某些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是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話,那麼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者享有的經濟補償金。要是您所在的單位沒有支付您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話,請您及時聯繫網站的專業律師,讓我們通過法律的角度幫助您解決問題、維護權益。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時,如何賠償勞動者

勞動合同問題一直是司法實踐中廣泛討論的問題,也是勞動者關心的焦點。一般來說,勞動關係開始的標誌就是簽訂勞動合同,但當公司不與職工簽訂合同時,職工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整理了關於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時,如何賠償勞動者的內容,爲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一、 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爲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爲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者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也要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勞動合同制度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由小編爲您整理提供,歡迎諮詢參考。

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爲您提供一定參考。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特別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規,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由小編爲您整理提供,歡迎參考諮詢。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於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爲。那麼在試用期內,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呢?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請看下面專業律師的解答。

《勞動合同法》公佈很久了,但一些勞動者對於簽訂勞動合同知識懂的太少,特別是在試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試用期該不該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在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師爲您全面介紹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關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互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互了事實勞動關係。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筻l8條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所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過一個月的部分支付雙倍的工資。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再次,對於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求勞動合同。

希望閱讀了以上內容對您瞭解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免費諮詢專業律師。

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要怎麼辦

不管在什麼時候,員工拒籤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於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本文就爲大家帶來一起具體案例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

應當說這個規定對用人單位的約束作用是很大的,現在可以說在簽訂勞動合同問題上,企業和員工的地位轉換了,用人單位現今都是很積極的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會不會存在員工拒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以此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呢?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提出的申請一般是有事實依據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實但卻看似有理有據的情況,因爲在勞動仲裁和訴訟過程中,員工雙倍工資賠付的訴求通常都能得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麼時候,員工拒籤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於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這也就使得勞動合同法施行以後,有關勞動者以企業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爲由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勞動仲裁一度成爲熱點問題。我們下面這個案例就是因員工不同意簽署勞動合同卻向單位主張雙倍賠償,但最終法院判決單位給予賠償的比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韓某在寧夏大廈工程部任水暖工,勞動合同期限爲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勞動合同到期後,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但韓某一直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韓某提出辭職,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後韓某向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寧夏大廈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300元,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及20xx年9月份的工資。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寧夏大廈向韓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資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寧夏大廈不服該裁決書,認爲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主要原因系韓某拒絕,故不同意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被告韓某辯稱:雙方所籤勞動合同到期後,寧夏大廈從未找他續簽過勞動合同。寧夏大廈申請證人劉某、宋某出庭作證,證明在20xx年6、7月間曾經接到過寧夏大廈人事部的電話,通知韓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籤合同,並將此通知轉達給了韓某。法院認爲,本案焦點系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應由誰負責。寧夏大廈與韓某的勞動合同到期後,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雙方應當續簽書面勞動合同。證人雖證實寧夏大廈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對於韓某不予續簽的情況,寧夏大廈仍應負有提示韓某續簽的義務。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時,寧夏大廈未採取任何措施履行此義務。所以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責任應由寧夏大廈承擔,其應依法支付韓某二倍工資差額。

【案情分析】

該案件中寧夏大廈已經證實了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法院仍然認爲其沒有履行法定義務,那麼企業在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方面該如何做才能盡到應盡的義務呢?如果未籤書面合同的責任確在勞動者一方,則用人單位企業不需支付雙倍工資,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在訴訟中無法證明的事就是沒有發生過的事。本案當中,寧夏大廈正是因爲沒有能夠有效證明自身履行了法定義務而最終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因此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盡到以下義務: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當面向勞動者送達通知被拒絕後,可以採取快遞、掛號信等可以保留憑證的方式,以備發生糾紛時作爲證明之用。該通知應當明確表達要求籤訂合同的意思表示,並寫明要求籤訂合同的截止日期,並可附勞動合同文本或主要條款。

其次,通知送達後勞動者願意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立即完成簽訂合同,如果勞動者表面上同意簽訂但以合同個別條款有異議等理由拖延時,用人單位應當也與勞動者簽訂一份書面證明,寫明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通知已經送達,因勞動者原因暫未簽訂勞動合同等事宜,並讓勞動者簽字確認。

再次,如果勞動者無任何理由拒不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以上的通知也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並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也就是說,用工一個月後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選擇是,或者立即簽訂完成,或者繼續雙倍付薪,或者終止合同。只能選擇其一。

所以,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這樣企業一方的風險就會減小。那麼什麼時候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最佳時間呢?

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單位有足夠的時間和籌碼與員工協商,協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勞動關係尚未建立,單位無需承擔任何的責任。如果辦理入職手續的第一件事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後纔開始辦理其他手續,則單位一方因不簽訂勞動合同被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就降爲零。如果用工開始以後才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關係已經建立,萬一雙方對合同條款存在爭執,不能達成一致,或員工故意拖延不籤,那企業就會比較被動。單位爲了不至於拖過一個月的時間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較爲不利的合同約定,當然單位也可以通知終止合同。

對於企業來講,首先應當儘快的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及時通知才能及時止損,其他的細節事宜等合同終止後再討論也不遲,但不管怎麼樣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狀態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其次,百密總有一疏,如果企業因某些人工作差錯在用工過程中發現有漏籤勞動合同的情況的,應當立即補籤,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可將簽訂的日期補寫爲員工入職之日,以絕後患。如果一個企業有規範的管理機制,良好的工作環境,對員工也會有吸引力,當發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誤時,員工也會理解,不會無理取鬧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業在用工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員工的勞動合同,因爲每份合同的價值最高相當於11個月薪資。企業應當將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單位保存兩份,分別由不同的人員管理,派專人定期檢查勞動合同看是否每位員工都有簽訂,並查看是否有員工合同即將到期,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什麼

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不熟悉勞動合同的簽訂,那麼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什麼呢?詳細的解答請跟隨小編一起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大學應屆畢業生提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從何時起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在現實生活中爭議和糾紛的發生。比如,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係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二、試用期是否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現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往往對於試用期內的勞動者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而經常會等到勞動者“轉正”以後,再簽訂勞動合同。首先,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其次,即使在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計入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三、試用期期間單位是否應該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單位應當爲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的範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爲職工補繳。

 四、單位提供什麼樣的培訓才能與職工簽訂服務期條款

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培訓是有嚴格的條件的。

1、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這筆專項培訓費用的數額應當是比較大的,這個數額到底多高,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一個具體的數額,將來可由各地方予以細化。

2、對勞動者進行的是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比如從國外引進一條生產線、一個項目,必須有能夠操作的人,爲此,把勞動者送到國外去培訓,回來以後幹這個活,這個培訓就是本條所指的培訓。

勞動合同 篇4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爲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爲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爲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一、和解

和解是指當事人之間自行協商解決因合同發生的爭議。

二、企業調解

合同糾紛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

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三、勞動仲裁

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仲裁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提交仲裁以雙方當事人自願爲前提。

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是否將其提交仲裁、交與誰仲裁、仲裁庭的組成人員如何產生、仲裁適用何種程序規則,都是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

這個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機構。各仲裁機構一般都提供各專業的仲裁員名冊,供當事人選定仲裁員。這些仲裁員是各行各業的專家,保證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三)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雖然仲裁機構是民間組織,可是,仲裁機構根據爭議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仲裁協議所作出的裁決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仲裁具有極大的靈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訴訟那麼嚴格,很多環節可以被簡化。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不像訴訟那樣實行兩審終審制,有利於當事人糾紛的迅速解決。而程序的簡化和裁決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決爭議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開審理爲原則,並且各國有關的仲裁法和仲裁規則都規定了仲裁員及仲裁祕書人員的保密義務,所以當事人的商業祕密和貿易活動不會因仲裁活動而泄露,仲裁表現出極強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訴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受理並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勞動合同 篇6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個別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經營者出於企業自身需要,在招聘時故意不與求職者訂立勞動合同,僅作一些簡單的口頭約定。由於求職者大多數極爲珍惜這一就業機會,一般不敢對此提出或堅持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現糾紛,求職者權益就將受到損害。我國《勞動法》第19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合同訂立……”,因此,口頭約定合同在我國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約定條款明顯傾向用人單位一方,此種情形目前相當普遍,應引起求職者的重視。求職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一定要逐條審查,對一些不合理、顯失公平的內容應堅決拒絕。

三、脅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招工時,強迫勞動者交納鉅額集資款、風險金,並脅迫勞動者與其訂立所謂的自願交納協議書,企圖以書面協議掩蓋其行爲的違法性。《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部分企業爲約束勞動者的行爲。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硬性規定另籤一份“保證書”,其內容是強迫勞動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規則和條件,並把該保證書作爲勞動合同附件來約束勞動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資企業、私營企業或集體企業爲應付勞動仲裁部門的監督管理,與勞動者簽訂真假兩份合同。以符合有關規定的“假合同”應付勞動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上卻用按自己意願與勞動者訂立的不規範甚至違法勞動合同來約束勞動者。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爲防止勞動者“跳槽”,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將其身份證、檔案、現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勞動者應得的福利或工資,一旦勞動者“跳槽”,用人單位便將抵押物扣留。這種做法不但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而且嚴重損害了勞動者權益。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爲期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生產經營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要,可以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調整和工作安排。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可以依據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要求對乙方進行考覈,並可依據考覈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工資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3、乙方在職期間,休息休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加計件工資制度,其中崗位工資爲580元/月,計件工資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件)爲 ,超過基本工作量(件)部分按元/件計算工資標準。

2、甲方實現計件工資制度,以乙方每月完成工作量(件)確定該月工資標準。

3、乙方的薪酬甲方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

4、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社會保險及福利以現金的形式合計在其工資內,社會保險等各項保險費用的繳納由乙方自行辦理及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向乙方告知了勞動紀律及企業規章制度內容,並告知乙方查閱上述規章制度的方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操作規則的,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對乙方進行處罰,並可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申請提前解除與住六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感謝公司五年多以來對我的培養,本人自xx年8月來公司以後,自認工作勤勤懇懇,積極努力,服從領導安排,但是五年來的工作未能夠得到領導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員,爲此本人深感自責。

自本人成家以後,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維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壓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區,距離單位50餘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點出門坐車,晚上7點半才能到家,加之現崗位工作強度大,既要經常跑現場、查安全,又要審覈設備資料、及時完成設備的登記備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實在是力不從心,加之睡眠不足,身體處於嚴重的亞健康狀態。

現本人的勞動合同即將於XX年8月6日到期,鑑於以上情況,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望領導能理解我的實際困難,予以批准,萬分感謝。

希望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辭職報告

此致

敬禮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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