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人社局年度社會保障工作總結

一年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以“民生爲本、人才優先”爲主線,高標定位,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創新工作方法,進一步統籌城鄉就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優化人才結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全力推進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改革發展。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字人社局年度社會保障工作總結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況

(一)人事管理

1.公務員管理。完成2014年度公務員考覈備案和年報統計、完成2015年62名公務員招錄工作及調任人員的登記工作。組織開展公務員、參公人員參加網絡培訓工作。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初審。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完成2015年6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開招聘錄用工作和“雙選”引進2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

3.人才管理。公開招募11名“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我縣工作。完成127名優秀緊缺人才2014年度考覈工作。接收畢業生報到的人數爲668名,接收檔案989份,整理檔案8924份,畢業生檔案歸檔132份(補收),轉出檔案234份,辦理畢業生人事代理85人,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100人。

4.工資福利。完成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調整審批工作。完成全縣機關公務員津貼調整審批工作。

5.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維穩。 繼續抓好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維穩工作,加強宣傳國家政策做好軍轉幹部的思想工作,開展了春節及“八一”慰問活動。對全縣15名企業軍轉幹部進行慰問,發放慰問金15000元。完成2015年退休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調整,向11位軍轉幹部發放生活補助費143695元,爲全部的企業軍轉幹部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從而保持企業軍轉幹部隊伍的穩定。

(二)社會保險

1.城鎮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12515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5.7%;養老保險預計基金徵繳10823萬元。

2.失業保險參保8203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1.2%;失業保險基金徵繳726.6萬元,完成全年任務的168.9%。

3.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53261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0.1%;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繳5103萬元,完成全年任務的100.1%。

4.工傷保險參保15400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0%;工傷保險基金徵繳370萬元。

5.生育保險參保13980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24.6%;生育保險基金預計徵繳251萬元。

6.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徵繳1244.8萬元,完成全年任務的214.6%。

7.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參續保164800人,徵繳到位金額爲1120萬元,發放49193人,5302萬元,其中離任村幹發放金額爲209.6萬元,發放率100%。

(三)就業再就業工作。城鎮新增就業人數2178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3.7%。農村勞動力轉移(市外)就業新增人數4505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0.1%。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262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0.7%,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86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01.1%;城鎮登記失業率3.1 %,控制在市下達任務3.5%以內。職業資格證書核發3413人,完成全年任務的170.6%。

(四)人才隊伍建設。新增高技能人才18人,佔全年任務的120%。

(五)勞動關係工作。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立案2件,結案2件;調解105件,涉及人數3131人,涉及金額2463萬元;收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853萬元,退還986萬元,結餘3028萬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立案53件,結案51件,結案率96.2%。

(六)工傷認定工作。全年申請工傷認定人數30人,不予受理0人,認定爲工傷30人。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管理,細化職責,層層落實目標任務。年初,局黨組將各項目標任務進行逐一細化分解,責任到人,形成責任明確、措施有力、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按月組織召開工作例會,總結工作情況,超前謀劃和研究重點、難點工作。同時實行通報制度。通過加強對目標任務的管理和跟蹤,確保了目標任務的穩步推進和提前超額完成,也保證了各項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的有效實施和貫徹落實。

(二)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一是加大社會保險鞏固和擴面工作力度,積極改進社保擴面手段和方法,深入基層、企業,擴大了社保宣傳面和覆蓋面,保證“五險”得到鞏固和發展。二是開展社會保險稽覈工作,加強養老保險內控制度建設。三是對納入社會化管理的離退休人員進行生存認證,切實加強對參保人員的監督和管理,杜絕冒領養老金行爲的發生;四是加大社會保險金徵繳力度。五是堅持做到社會保險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全縣社會保險費按時足額發放率、社會化發放率均達到100%。六是始終嚴格執行專項基金及財務管理各項規定,基金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積極開展社保基金、再就業基金自查工作,確保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三)開展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工作,積極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爲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規範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行爲,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我局加大了勞動監察執法和勞動仲裁工作力度。一是認真開展勞動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貫徹活動;二是不斷強化勞動保障執法監察和年審工作。根據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聯合相關部門開展了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非法用工檢查”、“用工單位遵守勞動合法情況專項檢查”等專項檢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三是認真做好投訴舉報案件處理工作。對勞動者投訴上訪案件嚴肅認真查處,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結案一起。四是做好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處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四)輿論先行,措施跟進,大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年初印製宣傳資料、製作宣傳標語與宣傳牌、上街設點宣傳、電視滾動播放、晚會前宣傳等形式,全方位、多層次、“零距離”宣傳《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廣大羣衆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意識。

(五)加強就業服務,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一是紮實開展2015年“再就業援助周”、“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專項活動,幫助困難人員再就業。紮實開展“再就業援助周”、“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專項活動,幫助困難人員再就業。提供及時的公益性崗位援助,並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走訪、慰問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失地無業農民等困難羣衆,爲他們送溫暖,解決他們實際困難;同時,對已經就業的,特別是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跟蹤瞭解其就業狀況,探索解決就業不穩定問題。組織有創業意願的返鄉農民工開展創業培訓,在政策上給予扶持鼓勵和引導,幫助他們實現創業。五是拓寬渠道,促進農村勞動力實現再就業。在搞好培訓的基礎上,積極蒐集用工信息,努力拓寬就業渠道,儘可能地幫助農村勞動力實現再就業。如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勞務對接,爭取務工崗位;在本縣工業園區等企業挖掘新的就業崗位;利用國家加大“三農”投入的機遇,組織農村勞動力參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六)狠抓各項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爲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就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一是多形式,廣泛宣傳就業再就業政策。二是鼓勵各類企業充分利用再就業優惠政策,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創造新的崗位。三是認真抓好各項扶持政策的落實。紮實開展“再就業援助周”、“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專項活動,幫助困難人員再就業。提供及時的.公益性崗位援助,並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走訪、慰問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失地無業農民等困難羣衆,爲他們送溫暖,解決他們實際困難;同時,對已經就業的,特別是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跟蹤瞭解其就業狀況,探索解決就業不穩定問題。

(七)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幫助農民工儘快實現就業。一是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加大培訓資金投入,根據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和勞動者自身的要求,加大特色培訓力度,集中培訓有一定市場競爭力的優勢工種,培訓補貼及鑑定補貼逐年大幅增加。二是積極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培訓。針對市場需求調整職業技能培訓結構,大力開展“訂單培訓”、“品牌培訓”,積極落實培訓補貼,努力提高培訓後的轉移就業率。三是春節後,在全縣10個鄉鎮35個村舉辦35場“春風行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現場招聘會,充分滿足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創業需求和用人單位用工需要。四是開展有針對性地創業培訓。組織有創業意願的返鄉農民工開展創業培訓,在政策上給予扶持鼓勵和引導,幫助他們實現創業。五是免費對農民工進行返鄉創業培訓,今年從外地聘請有創業能力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來我縣進行創業能力培訓。六是在全縣範圍開展“123”工程項目,動態更新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人員信息庫、返鄉創業人員信息庫、創業項目信息庫。

三、工作亮點

(一)成功開展“春風行動”送崗位活動。爲服務2015年春節前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創業需求和用人單位用工需要,我們會同有關部門在全縣各鄉鎮、社區成功開展了縣2015年“春風行動”勞動力轉移就業現場招聘會,送政策、送崗位下鄉到村,在全縣10個鄉鎮34個村舉辦了35場招聘會,深圳、南寧等區內外52家企業進場招聘,面向求職者提供1.1萬個就業崗位,達成用工意向1762人。我們還通過招聘會準確採集外出務工人員求職需求和全面宣傳就業服務政策,擴大春風行動的影響和效果。

(二)“三轉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一是轉變“事後調處”爲“事前預防”。加大法規政策宣傳、諮詢力度,增強用工企業和農民工權益意識;推行簡化文本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二是轉變“突擊監察”爲“常態監控”。加大日常巡視檢查力度和覆蓋面;推進我縣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使監察常態化。三是大力推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調整充實勞動仲裁員,引進法學碩士生,提升仲裁辦案水平。簡化受理立案程序,暢通“快調、快審、快立、快結”的服務農民工仲裁“綠色通道”,減少農民工維權成本。

(三)建立農民工創業服務導師隊伍。爲幫助創業農民工提供專業的創業指導和諮詢服務,我們通過公開選拔,建立了由47位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及政府工作人員組成的創業服務導師隊伍,爲有創業意向的農民工提供專業的創業諮詢服務工作。導師隊伍爲創業者提供經營管理、法規政策、信貸融資、工商財稅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服務,使創業者進一步掌握創業必備的相關知識,瞭解扶持政策,增強經營管理能力和市場決策能力,提高創業成功率。我們建立農民工創業項目數據庫,收集72個創業項目,其中有18個入圍市級項目庫。通過導師隊伍對創業人員制定的創業計劃書進行論證和評審,對組織開發和徵集的創業項目進行評估審查,並向社會推廣。

(四)年度績效考評連續四年獲得同類一等。2014年度,我們按照上級部門對績效考評工作的總體要求,緊扣目標管理、效能建設和工作創新等績效考評重點,強化組織領導,硬化工作舉措,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績效考評指標任務,有力推動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發展,得到全部縣直單位績效考評總分第一的好成績。2011年來,我局落實上級工作部署,積極探索人社事業新發展,抓重點、攻難點、出亮點,連續四年被評爲社會發展類單位一等獎單位。

四、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羣衆對社會保險的期望與現行政策有一定差距,導致羣衆參保積極性不高,擴面徵繳難度加大。

(二)人才隊伍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和任務需要,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短缺,最大限度的激發現有人才發揮作用仍需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

(三)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引發羣體矛盾的因素增多,處理難度加大,而執法力量裝備、經費不足,使工作處於被動狀態。

(四)鄉鎮勞動保障所不能完全達到“六到位”的要求,勞動保障所工作人員多是兼職,且流動性大,未能發揮應有職能。

(五)農村勞動力學技能的意識不強,讓他們抽出時間來學習技能都不情願,從而增加了組織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的難度。

五、2016年工作思路

(一)堅持以民生爲根本,千方百計穩定就業。認真抓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就業困難人員三類羣體就業,健全高校畢業生推薦就業制度,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積極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認真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鼓勵農民工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完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積極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鼓勵城鄉勞動力自主創業。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完成小額貸款擔保任務。進一步抓好就業和創業培訓。

(二)堅持以全覆蓋爲目標,加快社保體系建設。一是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實現全縣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新突破;二是繼續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特別是新農保工作要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按照上級要求進一步加大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三是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進行專項檢查,完善社會保險內控檢查評估辦法,落實信息披露、內部審計等各項制度,確保基金安全運營。

(三)穩步推進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公開招聘、“雙向選擇”等渠道,有計劃地引進緊缺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提高綜合素質爲目標,着力抓好各類人才的就業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對新引進的緊缺專業人才進行崗前培訓,提高引進的緊缺人才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依法辦事意識,確保他們轉換角色,到位後儘快進入工作角色。

(四)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推動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引進高層次專家和人才工作力度,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實踐基地計劃工程,積極引進多層次發展人才。

(五)堅持以穩定爲基礎,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方面,突出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推行勞動合同制度。二是加大勞動監察力度。三是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加快勞動監察信息化管理建設,實現縣、鄉(鎮)監控網絡對接,健全與綜治、公安、工會、司法等部門的維穩聯動機制。完善重大勞動糾紛應急和預警機制。加大仲裁機構和人員建設力度,提升仲裁工作的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完善信訪制度,設立便捷途徑,切實解決信訪突出問題。

(六)加強農民工服務工作。依託現有的就業服務公共平臺建立健全農民工綜合服務窗口,並縱深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爲農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基本公共服務。繼續加強職業培訓,提高農民工就業創業能力。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以創業帶動就業。

(七)進一步規範公務員管理。加大《》及其配套法規的宣傳、培訓、監督和檢查力度,完善相關政策。結合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大力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