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課堂教學評價需要標準化 (教師隨筆)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教學研究室 孫春成

語文課堂教學評價需要標準化 (教師隨筆)

怎樣纔算一堂好的語文課?一直以來,全國上下並沒有一個科學的權威性的“評價標準”,這不得不令人堪憂。

就拿詩歌教學來說吧,誦讀是詩歌教學的主旋律,教學詩歌,要注重在誦讀過程中體驗情感,領悟內容,也就是說詩歌教學的主要目標和方法都應該是誦讀。可是,在一次全國性的語文教學展評活動中,有位老師講徐志摩的詩歌《再別康橋》,竟然根本不指導學生誦讀課文,而是自己唱獨角戲,一講到底,滿堂講解分析,完全不符合詩歌教學規律,也不符合新課標精神,聽課者無不扼腕嘆息。但令人費解的是:此課竟被評爲了一等獎。由此我們不得不提出質疑:這樣的課到底該不該評一等獎?評課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由此看來,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急需要標準化。許多人肯定會對我的觀點持反對意見,認爲語文是人文學科,人文學科的特點恰恰是個性化,標準化不就扼殺了它的個性化了嗎?況且,語文教學又是一門藝術,而藝術也是追求個性的,無個性等於無藝術。這些我都承認。但是,大家不要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即語文教學也是一門科學,既然是科學的,那就應該有一個科學的標準來衡量之!正如我們的語文高考題“標準化”了一樣。語文教學應該像制定新課程標準一樣,由權威部門制定一個科學可行的《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標準》。

其實,自語文課作爲一門課程設置以來,廣大同仁對《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標準》的探索從未間斷過,例如,僅“教學語言”的要求就多達十餘項:準確性,形象性,簡潔性,含蓄性,針對性,哲理性,邏輯性,真實性,比喻性,親切性,節奏性,幽默性,生動性,審美性。雖然這些探索極具智慧,且實踐性也很強,但是這些所謂標準更多的是民間性的,彈性極大,不夠規範,難以普及與推廣。筆者嘗試在百度搜索“語文教學評價標準”,居然就得到了相關的學術論文達12031篇,可謂五花八門,豐富多彩,令人眼花繚亂,難辨真僞,只可惜衆說紛紜,毫無權威性可言。如此看來,語文課堂教學所呈現的亂象橫生,高耗低效,就不言而喻了!

還有一些教師誤把《語文課程標準》裏的語文課程“評價建議”當做語文教學的“評價建議”,更是一塌糊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許多語文老師在制定教學目標時已經習慣了三大塊,即“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語文課程標準》裏的“評價建議”只是針對“語文課程”的原則性的建議而已,和《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標準》完全大相徑庭,豈能相提並論?

筆者認爲,《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標準》大致應從以下12點着手:一是教學目標要精準,二是教學重點要突出,三是教學難點要突破,四是教學結構要合理,五是知識教學要落實,六是人文精神要體現,七是教學內容要恰當,八是教學語言要準確,九是教學提問有價值,十是教學方法要靈活,十一是學生學習有收穫,十二是教學具有創新性。前四條是“教學設計”範疇,強調了教學目標教學重點教學難點教學結構等四大要素,其中教學結構也涵蓋了教學過程的設計,之所以把“教學設計”放在首位,是因爲一堂課成功與否取決於其備課的質量。第五六七條是“教學內容”範疇,指出了教學內容主要是要挖掘教材裏有價值的“工具性”與“人文性”內容,同時強調了課時教學內容要適量得當,否則過猶不及。第八九十條是“教學方法”範疇,總的要求是教學方法要靈活多樣,突出強調了教學語言和教學提問這兩點,教學是語言的藝術,教學語言的基本要求就是其“準確性”;提問是教學的常規武器,教學提問貴在質量,即具有探討價值。最後兩條是“教學效果”範疇,通俗講怎樣纔算一堂好的語文課?就是學生學有所獲,或增長了新知識,或思維得到了發展,或學到了某種做人的道理;而教學的最高境界當然是其創新性,或教學設計巧妙,或教學方法獨特,或教學提問新穎,或教材挖掘深刻,或教學語言優美,不一而足。以上內容製表如下:

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標準(三等級百分制)

教學目標須精準 教學重點要突出 教學難點有突破 教學結構較合理 20分

教學內容 注重知識落實 體現人文精神 教學內容恰當 10分

教學方法 教學語言準確 教學提問有價值 教學方法應靈活 20分

教學效果 學生學習有收穫 教學具有創新性 50分

總分說明:得分80-100爲優等,得分60-79爲良等,得分60份一下爲差等。

很顯然,這個評價標準之所以給“教學效果”百分之五十的權重分數,最關注的還是學生的收穫和教師教學的創新性。

筆者認爲《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標準》的制定需要由權威部門牽頭,集思廣益,從“基本要求”着眼,起點低一點,內容客觀一點,操作性強一點,具有普遍的使用和推廣價值。“中國教育學會全國中學語文教學專業委員會”作爲行業專業性的學術團體是否應該擔此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