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訴申請書

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需要使用申請的場合越來越多,申請書是我們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那麼申請書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刑事抗訴申請書,歡迎大家分享。

刑事抗訴申請書

申請人:王xx,男,漢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濟南市xx,因不服山東省濟南市xx區人民法院(x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的刑事判決部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提出抗訴。理由如下:

一、一審判決重罪輕判,適用刑法明顯不當

被告人張xx、季xx蓄意傷害申請人,手段極其兇殘、性質及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依法應予嚴懲。

二人於xx年7月4日夥同孟xx、孫xx、張xx攜帶砍xxx 、鎬把棍、臂力器等兇器,先是到港溝鎮屠宰場爲他人索要債務,當晚又於本案案發地點,故意尋釁滋事意圖敲詐他人錢財。繼而行兇將申請人砍致重傷。其肆意危害社會的囂張氣焰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案發後,二人又逃避公安機關追捕,潛逃時間長達2年之多,不但意圖逃脫刑事制裁,而且給各地社會治安造成極不穩定因素。被告人張xx甚至多次炫耀“砍的漂亮,腦漿都出來了”。對於這樣的犯罪分子,不嚴懲不足以體現我國刑法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不嚴懲不足以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不嚴懲也無法撫慰申請人所遭受的不幸。

二、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緩刑錯誤

該判決認爲,被告人季xx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對較小,因此對其適用緩刑。上述認定,有悖於事實真相。

案發時,被告人季xx首先從車中拿出砍xxx,並遞給張xx一把,進而招呼其孟xx、孫xx等人“上”。可見,在整個共同犯罪過程中季xx起到組織、領導的帶頭作用,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尤爲重要的是,在案發過程中,是季xx首先揮xxx將申請人以及另一受害人乜xx砍傷;是季xx用砍xxx將申請按倒在啤酒桶上,由張xx把申請人砍成了重傷。因此,季xx在共同犯罪中,不僅是組織、領導者,而且是積極參與、具體實施者。

對於本案的兩名被告人不應有主從之分,均應予以嚴懲。對被告人季適用緩刑更加錯誤。

三、被告人張xx、季xx當庭翻供,不應認定認罪態度較好,依法應予嚴懲。

案發後,二被告人毫無悔罪之意,潛逃兩年有餘,並且相互串供,拒不認罪。甚至於開庭時二人還心懷僥倖,迴避主要犯罪事實,拒不承認主要犯罪情節。被告人張xx當庭否認是他將申請人頭部砍傷;季xx甚至拒不承認自己砍傷申請人的事實。

二被告對主要犯罪情節百般抵賴拒不認罪,一審對二人“認罪態度較好”的認定,顯屬錯誤。

四、二被告拒不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依法應予嚴懲

截止到一審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屬並沒有絲毫的悔意,不僅沒有看望過受害人,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調解過程中,也沒有表現出絲毫的誠意。未向申請人支付過分文賠償。二人向法院遞交的5萬及2萬元人民幣,不過是貓哭老鼠,愚弄法律!根本不是對申請人支付的賠償金,而是惺惺作態、假意認罪,裝出一幅願意賠償的樣子,意圖達到“花錢買刑”的真實目的。

二被告的`犯罪行爲給申請人及申請人的家庭造成了極爲嚴重的,人身及精神損害。僅能用貨幣衡量的直接損失就已高達66萬餘元。但是二被告及其家屬置申請人痛苦於不顧,不僅不予賠償,反而千方百計鑽法律空子。他們向法院繳納的7萬元錢,相對由申請人所遭受的損失,真可以說是杯水車薪。如果這樣的認罪態度都可以作爲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那真是法律的恥辱,社會的鬧劇,受害人的悲哀了!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不當。特申請貴院提起抗訴。

此致

xx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