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院校學生會章程

學生會是學校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那麼,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高職院校學生會章程,供大家閱讀參考。

高職院校學生會章程

高職院校學生會章程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xx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委員會,簡稱校學生會,是全院學生的羣衆組織,在院黨委直接領導和院團委具體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是全院學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關,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在法律的允許範圍內開展活動。實現偉大目標需要堅韌不拔的努力,校學生會緊密團結在院黨委、院團委周圍,謙虛謹慎,埋頭苦幹,銳意進取,不斷奪取新的進步,不斷爲科院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第二條 校學生會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秉承“服務大局、服務同學”的宗旨, 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的原則,秉承“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方針,認真開展思想教育、文明創建、校園文化、維權保障和自身建設等活動,努力把學生會建設成爲同學們服務師生的陣地、鍛鍊才幹的舞臺、展示形象的窗口、增進友誼的家園,爲學生的成人、成才、成功搭建良好平臺,爲學校的改革、發展、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三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是:

1、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爲同學服務,溝通學院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繫,協助和促進學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根據委員的需要,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爲委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3、發展與兄弟院校的友好關係,加強其他學校的聯繫。樹立科院同學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校學生會全體委員會議選舉出主席團,對校學生會負責,報告工作,並受其監督。校學生會各部門在主席團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會邀請院團委曹子童書記任學生會祕書長,代表院團委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二章 委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參加校學生會筆試、面試合格並在祕書處備案的學生均爲校學生會委員。校學生會委員有義務服從組織安排參與工作,各委員轉至其他部門或者退出校學生會、轉至其他學生組織的必須提交個人申請(不得少於1000字),並經部門負責人及主席團同意。

第七條 委員根據本章程享有下列權利: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

2、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3、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4、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第八條 委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

2、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集體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3、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第九條 各級學生會幹部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爲同學服務。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十條主席團

1、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

2、制定校學生會總體工作計劃,領導、部署各部門工作;

3、決定校學生會的重大問題,行使最高領導權。

第十一條 祕書處

1、負責校學生會委員的思想工作,組織校學生會委員的政治理論學習;

2、以協助學生會主席團處理學生會日常事務爲工作中心,協調各部門的關係,促進學生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協助主席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做好各項會議的通知、記錄和考勤登記;

3、管理學生會各種文件、信函、報紙等,並對文件、信函登記、存檔,協助主席團調配人手、傳達通知、撰寫有關文件等,做好活動經費的預算、支出、收入登記;

4、負責組織學生會新干事的招聘,開展各部門的`培訓,提高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水平;

5、在領導、老師和同事、同學之間起到一個上傳下達的作用;

6、負責監督檢查校學生會各個部門、社團聯合會及各系學生會。

第十二條 外聯部

1、負責聯繫外校學生會或其他學生組織;

2、校內活動禮賓接待,尋求贊助等;

3、積極與社會各企業及商家聯繫,做好學校大型活動的外聯工作爲各項活動的開展提供物質保證;

4、負責我校學生會與其他院校及社會各界的聯繫,促進彼此間的瞭解、交流做好對外宣傳工作,擴大xx科技職業學院知名度。

第十三條 學習部

1、負責監督各班學習情況;

2、配合教務處做好學生的學習工作;

3、舉辦有關學習類比賽等大型活動。

第十四條 紀檢部

1、檢查學生是否有違紀行爲;

2、配合協助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並進行監督和督促;

3、對學院學生寢室進行例行檢查協助有關部門維持學校的正常秩序;

4、配合學院、學生會等組織的各項活動,記錄出勤情況、維持會場秩序等。

第十五條 體育部

1、開展籃球比賽、乒乓球比賽等體育項目活動;

2、積極配合學院開展運動會、校園“文化藝術季”等活動;

3、弘揚體育精神,引領同學強健體魄,營造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爲宗旨,促進同學們在體育方面的交流,增強同學的集體觀念和向心力。

第十六條 文藝部

1、負責組織全院的各項文娛活動,創造機會鍛鍊同學們的文娛才能,提高大學生的文藝素質;

2、配合團委做好各類文藝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組織學院各項演出活動的策劃、籌備、編排和演出工作。

第十七條 宣傳部

1、爲學生會內部舉辦的各類活動進行前期、後期宣傳,並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實時宣傳;

2、爲活動提供更加專業化的策劃、建議和服務;

3、運用多種宣傳手段,傳達活動信息和學生會理念;

4、爲全院學生第一時間傳遞學校發佈的信息,並及時反饋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八條 生活部

1、收集同學生活上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協調解決,如宿舍門窗等安全問題;

2、在新生教育期間,生活部要及時的舉辦活動,拉近同學們之間的距離,增強班級凝聚力,並讓他們儘快適應大學生活,投入到大學學習與生活中

3、對學院餐廳的衛生物價進行抽查,徵求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彙總後及時向院總務資產處反映;

第十九條 網絡部

1、負責校園網的建設管理及網絡設備的維護工作;

2、負責對各單位計算機用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培訓,負責上網用戶的日常管理;

3、負責數據存儲設備的管理維護,保存和備份網絡系統運行日誌,做好網絡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4、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做好網上信息發佈和辦公信息化建設;

5、負責校園網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技術方案的前期調研和論證工作。

第二十條 女生部。

1、組織開展女生節相關活動,並配合學生工作處搞好文藝演出,豐富師生的校園文化生活。

2、負責學校開展活動中的禮儀工作。

3、負責給學校活動中的演出人員化妝等事務。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需經xx科技職業學院校學生會全體委員會議到會代表的五分之四以上多數表決通過後方可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經過校學生會領導班子會議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xx科技職業學院校學生會主席團。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高職院校學生會章程2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爲xxxx職業學院院學生會。

第二條 本會是一個羣衆性的組織,在院黨委的領導和院團委的指導下,在保持最廣泛的羣衆性和組織系統的獨立性的同時,本着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原則,依靠全體學生開展有利於學院建設和學生髮展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學生和學院乃至學校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全心全意爲同學服務。以“自主創新,高效透明”爲工作理念,積極開展文藝、體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動,促進我校的建設。

第一章 任 務

第四條 圍繞學校和學院的中心工作,開展各類有益的活動。

第五條 每週定期召開院學生會會議,佈置工作任務,確保各部門日常 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六條 協助學校搞好各項常規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園秩序。

第七條 加強師生、同學之間的信息交流,促進團結。

第八條 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成 員

第九條 凡我院學生,承認本學生會章程,均可申請入會。

第十條 xxxx職業學院學生會幹部實行應聘制,應聘期爲一年。由 團委根據相應的考覈情況予以續聘或解聘。

第十一條 會員須遵守會章,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第十二條 會員如受過一定的學校處罰,經本會通過,則退出本會。

第十三條 學生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與義務:

(一)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會議和活動的權利;

(二)有對學生工作進行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三)有向上級充分闡明自己意見,建議,觀點,看法,並保留意見的 權利。

第十四條 學生會成員有以下義務:

(一)有遵守本章程,維護學院學生會的團結、榮譽和形象的義務;

(二)有積極參與支持學生會的工作,認真履行職責的義務;

(三)有服從上級指導的義務。

(四)有密切聯繫同學,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的義務;

(五)有在學習、工作上作同學的表率,接受同學的監督的義務。

第十五條 學生幹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一)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二)勤奮學習,作同學的學習榜樣;

(三)關心同學,作同學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則,作遵紀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條 學生幹部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一)決策能力;

(二)組織管理能力;

(三)協調能力;

(四)宣傳能力;

(五)社會交往能力。

第十七條 學生會幹部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疏導原則;

(二)服務原則;

(三)自治原則。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八條 本會設主席一名,常務副主席三名,執行副主席三名,副主席八名,辦公室主任一名,人事部、社團聯合會、紅十字會、志願者協會、新媒體中心、文體部、廣播站、學宣部、公關部、安防部、公寓自管部、國旗班、管樂團各部設正職部長一名,副職部長兩名,幹事若干名。

第十九條 主席團負責學生會的全面工作,召開學生會會議,負責日常事務的決策和審批,領導協調監督學生會各部的工作。對學生會的工作調整運行進行督促和考察,協助學院、院團委處理好學生的工作。

第二十條 各級部長負責很好地完成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同時瞭解其他部門的工作狀況,必要時可以給出自己的見解。對學生會的整體運行狀況及事項必須熟悉,直至掌握。負責各種文件、報表的製作和管理。處理各項事務,負責幹事的協調工作,並做好部門成員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條 幹事要協助部長認真做好所在部門的日常事務,工作過程需按規定的程序進行,聽從指揮。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事情時需與部長商量,但不可越級。若對工作有不同意見,且感覺自己的見解獨特適用時,可以直接找主席商量。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頒佈之日起生效,學生會保留其修改權。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本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