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書寫上訴狀

如何書寫上訴狀?那麼,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介紹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上訴狀寫作格式

一、首部

標題,寫明文書名稱“民事上訴狀”或“上訴狀”。

二、正文

1、當事人

按上訴人、被上訴人、第三人的順序列寫他們的基本情況。填寫時應當注意:

(1)首先列寫上訴人,然後列寫被上訴人。並根據案情需要,列寫他與上訴人之間的關係。被上訴人不止一個的,依次列寫他們的基本情況。列完被上訴人之後,如有第三人的,即列寫第三人。

(2)民事上訴案件,在當事人稱謂上,應標明他們在原審的訴訟地位。如“上訴人(原審被告)”或“被上訴人(原審原告)。”

(3)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住所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經常居住地;當事人是法人的,寫明法人名稱和住所,並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當事人是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或起字號的個人合夥的,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和住所,並另起一行寫明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當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寫明業主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起有字號的,在其姓名之後用括號註明“系……(字號)業主”。

(4)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並在姓名後括注其與當事人的關係。

2案由

依次寫明案由、原審人民法院名稱、原判決或裁定時間、文書的字號以及裁判文書名稱,作上訴的表示等內容。這一段,只要把上述幾個內容表述清楚,文字通順就可以了,不一定千篇一律,一字不訛。但是,必須具有法律文書的語言特點。這一段可表述爲:“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所作的(年度)字第號一審民事判決(或裁定),特向你院提起上訴。現將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分述如下:”或者是:“上訴人因 一案,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年度)字第號的一審民事判決,表示不服,現提起上訴。上訴請求理由如下:”

3.上訴請求

依次寫明三項內容:

(1)十分簡要地綜合敘述一下案情全貌,使看訴狀的人知道本案是怎麼一回事;接着全文寫明原審裁判結果(即結論)的內容。

(2)對原審裁判主文是全部不服,還是對哪一部分不服?

(3)說明具體的請求目的,是要求撤銷原審裁判,全部改變原審的處理決定,還是要求對原審裁判作部分變更。 請求目的,更要寫得明確、具體、詳盡。想達到什麼目的,就一針見血地提出來,不能含糊其辭地說:“請求上級法院俯予照顧,適當變更原判”、“請求上級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決”或者是“請求上級法院給我做主”等類的空話。同時,要把請求目的全部寫出來,有幾條就寫幾條,不要疏漏。當然,如果屬於考慮不周,在上訴審審理過程中再提出補充或變更訴訟請求,也是允許的。

4.上訴理由

民事上訴狀,在論證理由上,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說話,而不是針對對方當事人;民事起訴狀則完全是論述對方當事人的無理之處。這就是上訴狀和起訴狀在寫法上的根本區別之點,我們必須切實加以掌握。如果上訴時,再將原審的起訴狀或答辯狀拿來,改頭換面,照抄照摘,這不僅僅是不符合上訴狀製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論指向不明,文不對題,使上訴請求變成沒有基礎的東西,往往不能被上級人民法院所採納針對原審裁判,論證不服的理由,不外乎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對原審認定事實錯誤的論證。着重提出原審裁判所認定的事實是全部錯誤,還是部分錯誤;說明客觀事實真相究竟如何。上訴狀中提出的與原審認定的事實相對抗的客觀事實真相,必須舉出確鑿充分的證據來加以證實。人民法院處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實爲根據”的,只要能夠把原審認定的事實全部或部分推翻了,不言而喻,必然會導致其處理決定的全部或部分改變。

(2)對原審確定性質不當的論證。這要具體指出其定性不當之處。民事案件同樣存在着定性問題,也就是確定案由問題。例如同母異父兄弟,哥哥要求弟弟歸還他父親祖遺的房屋,而弟弟卻說對該項房屋享有繼承權,要求分割繼承,這就牽涉定性問題。如果定性不準,則處理上必然不當。

(3)對原判適用實體法不當的論證。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關的實體法條文,或者是與案情事實不相適應;或者是在引用有關法律條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關條款,忽視了另一部分的有關條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條款等等,以致造成處理不當的。要舉出有關法律條款,加以具體地分析論證。

(4)對原審適用程序法不當,因而影響正確審判的論證。這是指原審在審理案件中,違反了程序法的規定,因此造成案件處理不當的,可以據實予以提出,以作爲要求改變原審裁判的理由。如果原審在案件審理中,雖有違反程序法規定之處,但處理並無不當,則不應作爲惟一的上訴理由。

總之,上訴理由部分,在論證時應當注意:一是駁論要有理有據,措詞要得體,同樣要求堅持採取擺事實,講道理的態度,遣詞用語切忌無限上綱;二是對原審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正確部分,也就是沒有爭議的部分,有原審裁判可供上級人民法院審閱,因此,在上訴狀中一般無須重複敘述,也不必說明對這些部分表示同意,以免造成上訴狀文字冗長。

5.最後是結束語。通常的寫法是:“綜上所述,說明人民法院(或原審)所作的判決(或裁定)不當,特向你院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或裁定),給予依法改判(或重新處理)。”

三、尾部

1.寫明致送機關的名稱,可分三行寫爲:“此致人民法院轉報中級(或高級)人民法院”;也可直接寫爲:“此致中級(或高級)人民法院。”

2.正文右下方由上訴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製作本文的日期(年月日)。

3.附項寫明: 本上訴狀副本 份; 物證 (名稱) 件; 書證 (名稱) 件; 證人證言 (姓名) 住址

上訴狀的寫作技巧

一、民事上訴狀

民事上訴狀,是民事訴訟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民事判決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所提交的法律文書。

技巧一:掌握民事上訴狀的六個部分

(1)標題:寫明“民事上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相關情況。是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全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職務等。

(3)上訴緣由: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 (2006) ×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4)上訴請求:一般是要求“撤銷”原判決(裁定),進而要求“駁回訴訟請求”或“駁回起訴”;或要求“發回重審”;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應當具體說明改判的請求。

(5)事實與理由:該部分是上訴狀的重點。圍繞上訴請求,說明原判決(裁定)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或適用法律錯誤,或原審定性錯誤,或程序違法等。通過事實和證據說明原審錯誤所在,闡明自己的觀點,以實現上訴的目的。

(6)尾部:依次寫明上訴人民法院的全稱、上訴人名稱、上訴日期等,並在附項中列清上訴狀副本和有關證據材料的份數。

技巧二:不要過了上訴期限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7條規定:對第一審判決不服的,

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對第一審裁定不服的,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內提起上訴。

技巧三:明確上訴狀交到哪個法院

上訴狀一般應當向原審人民法院遞交。雖然法律規定可向二審法院遞交,但二審法院在接到上訴狀後,還要移交原審人民法院,以便原審人民法院能夠及時送達上訴狀副本。

技巧四:學會確定上訴請求

實踐中,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要求“撤銷”原裁判,也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要求“發回

重審”,上訴人應當根據原審錯誤的特點及自己的上訴目的,確定上訴的具體請求。

可以要求“依法改判”的情形:(1)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可要求依法改判;(2)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要求查清事實後依法改判;(3)原告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原審卻支持了原告訴訟請求的,可要求“依法改判,進而可明確要求“駁回訴訟請求”。

可以要求發“發回重審”的情形:(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要求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或者要求查清事實後改判。(2)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可要求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具體包括以下情形:①審理本案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迴避未迴避的;②未經開庭審理而作出判決的;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未經傳票傳喚而缺席判決的;④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又無法調解的;⑤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又無法調解的;⑥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認爲應當判決離婚,對子女撫養、財產問題無法調解的。

依法不應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要求二審人民法院撤銷原判,駁回起訴。原告起訴被一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後“駁回起訴”的,原告上訴可要求二審法院撤銷原裁定指令一審法院受理或審理。

民事上訴狀的模板

  民事上訴狀(公民提起民事上訴用)

上訴人(一審_告):姓名:___  性別:__  __年__月__日出生  民族:_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_告):姓名:___  性別:__  __年__月__日出生  民族:_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__糾紛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 (2006) __民初字第__號民事判決(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上訴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份

其他證據材料複印件__份

  民事上訴狀(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民事上訴用)

上訴人(一審 _ 告)名稱: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 職務: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 工商登記覈准號:______

經營範圍和方式: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 話: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 _ 告)名稱: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 職務:______

電 話: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__糾紛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 (2006) __民初字第__號民事判決(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上訴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份

其他證據材料複印件__份

二、行政上訴狀

行政上訴狀,是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判決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所提交的法律文書。

技巧一:掌握行政上訴狀的六大部分

(一)標題:寫明“行政上訴狀”。

(二)首部:必須分別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相關情況。是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全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職務等。

(三)上訴緣由: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 (2006) ×行初字第××號行政判決(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四)上訴請求:一般是要求“撤銷”原判決(裁定),進而要求“駁回訴訟請求”或“駁回起訴”;或要求“發回重審”;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應當具體說明改判的請求。因行政訴訟的被告是行政機關,所以請求“駁回訴訟請求”或“駁回起訴”只能由行政機關上訴時提出。

(五)事實與理由:該部分是上訴狀的重點。圍繞上訴請求,說明原判決(裁定)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或適用法律錯誤,或原審定性錯誤,或程序違法等。通過事實和證據說明原審錯誤所在,闡明自己的觀點,以實現上訴的目的。

(六)尾部:依次寫明上訴人民法院的全稱、上訴人名稱、上訴日期等,並在附項中列清上訴狀副本和有關證據材料的份數。

技巧二:不要過了上訴期限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8條規定:對第一審判決不服的,

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對第一審裁定不服的,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內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技巧三:瞭解行政訴訟的書面審理

《行政訴訟法》 第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認爲事實清楚的,可以實

行書面審理。所以當事人上訴狀應當儘量充實、完整一些,不要保留一部分等待開庭再陳述,防止“書面審理”不開庭。

技巧四:知道上訴狀該交到哪個法院

上訴狀一般應當向原審人民法院遞交。雖然可向二審法院遞交,但二審法院在接到上訴狀後,還要移交原審人民法院,以便原審人民法院能夠及時送達上訴狀副本。

技巧五:如何確定上訴理由

一審原告上訴時,如果認爲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可要求依法改判,但具體要求“撤銷”還是“變更”具體行政行爲,視案件情況而定。

如果認爲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由於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可要求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也可要求查清事實後改判。

當事人對發回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仍然可以上訴。

原告起訴被一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後“駁回起訴”的,原告上訴可要求二審法院撤銷原裁定,指令一審法院受理或審理。

注:其他注意事項和技巧參照“民事上訴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