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上訴委託書

我國法律規定個人可以授權委託己方律師代爲上訴,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和律師方簽訂個人上訴授權委託書,並且註明授權權限以及相關事物。那麼個人上訴委託書怎麼寫?今天小編給大家收集整理了這方面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如何寫上訴委託書

上訴授權委託書篇一: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公司員工

現委託作爲我公司與糾紛一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如下: 提起訴訟;出席庭審;申請訴前和/或訴訟財產保全和/或證據保全;起草、簽署並提交法律文書;承認、變更、放棄仲裁或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庭外或庭前和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接受法律文書的送達;指定銀行帳戶接收執行或和解款項和/或法院退款等。

上訴授權委託書篇二: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託人:

1、***,公司法律顧問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2、***,公司供銷部部長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委託事項:辦理委託人訴*************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訴訟事宜。

委託權限:一般代理。

委託人:***************

xxx年十二月二日

上訴授權委託書篇三:

委託人:

受委託人: 電話: 工作單位: 職務: 受委託人:

工作單位: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x2糾紛一案中,作爲我方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上訴;

2、代爲承認、放棄、變更上訴請求;

3、代爲進行和解、調解;

4、代爲領取、接收法律文書。

電話: 職務: 程序訴訟代理人。 委託人: 受委託人: 受委託人: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上訴的程序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

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爲上訴人。

第二百三十四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製作筆錄,由上訴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後,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百三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第二百三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第二百三十八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准許。

第二百三十九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由第二審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如果認爲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當裁定準許被告人撤回上訴;如果認爲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爲有罪、輕罪重判等,應當不准許撤回上訴,並按照上訴程序進行審理。

第二百四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交抗訴書。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抗訴期滿後三日內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並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