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資料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製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小編整理的考試內容,供參考!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資料

考試介紹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爲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併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護理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併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後,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考試範圍

(一)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專業工作的人員;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牀實習的畢業生。

(二)專業及級別範圍:護理專業分爲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含護理學、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社區護理六個亞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在兩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方式採用筆試方式。

考試科目

科目劃分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

專業實務科目考查內容:運用與護理工作相關的知識,有效而安全地完成護理工作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與健康和疾病相關的醫學知識,基礎護理和技能,以及與護理相關的社會人文知識的臨牀運用能力等。實踐能力科目考查內容:運用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完成護理任務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疾病的臨牀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序及護理專業技術、健康教育等知識的.臨牀運用等 。

成績合格線

2017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爲:專業實務300分,實踐能力300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爲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分)

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爲:專業實務300分,實踐能力300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爲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分)

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爲:專業實務67分,實踐能力65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爲考試成績合格

2014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爲:專業實務77分,實踐能力79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爲考試成績合格

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爲:專業實務76分,實踐能力78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爲考試成績合格。

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爲:專業實務80分,實踐能力80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爲考試成績合格。

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爲:專業實務77分,實踐能力76分。一次考試同時通過兩個科目爲考試成績合格。

健康標準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申請材料

(一)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牀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報考條件

根據2010年7月1日實行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報名參加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第十二條內容規定,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牀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三條 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報名,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四)本人畢業證書;

(五)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爲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學校可以爲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申請人爲非應屆畢業生的,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第十四條 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者,應當按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考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