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法理學》考點:法與科學技術

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司法考試《法理學》考點:法與科學技術,歡迎大家瀏覽。

司法考試《法理學》考點:法與科學技術

科學技術已滲透到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甚至可以說現代人的生活離不開科學技術;而且它對人們的道德倫理觀念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法作爲現代社會的最主要的調控手段當然不可能對這種強勢力量毫無迴應。法與科學技術的關係,大致可以從下列兩個方面來解釋:

(一)科技進步對法的影響

科技進步對立法的影響。科技發展對一些傳統法律領域提出了新問題,使民法、刑法、國際法等傳統法律部門面臨着種種挑戰,要求各個法律部門的發展要不斷深化。同時,隨着科技的發展,出現了大量新的立法領域,科技法日趨成爲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關於科技法的研究也隨之廣泛開展起來,科技法學作爲一個新的獨立的學科,也被廣泛承認。

科技進步對司法的影響。司法過程的三個主要環節——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法律推理,越來越深刻地受到了現代科學技術的影響。

科技進步對法律思想的影響。對立法起着指導作用的法律意識常常受到科技發展的影響和啓迪。同時,科技進步促進了人們法律觀念的更新,出現了一些新的法律思想、法學理論。科技進步對於歷史上已經形成的各個法系以及對於法學流派的'產生、分化和發展,也發生着重要的影響。

(二)法對科技進步的作用

第一,運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動,確立國家科技事業的地位以及國際間科技競爭與合作的準則。

首先,法律可以確認科技發展在—個國家社會生活中的戰略地位;1993年頒佈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就是指導我國科技事業發展的基本法律;其次,法律可以對國際競爭起到促進和保障作用,可以對科技活動起到組織、管理、協調作用。

第二,法律對於科技經濟一體化特別是科技成果商品化,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但並不等於有先進的科學技術,經濟就會自然而然地發展。只有使科技和經濟相結合,大力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經濟才能高速增長。法律在這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將科技成果推向成熟、穩定的市場,促進科技成果源源不斷地轉化爲現實生產力,離不開公平有序的競爭規則,離不開相應的法律制度。

第三,在知識經濟時代,法律具有對科技活動和科技發展所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的抑制和預防作用。

科學技術活動的社會效果具有兩重性:一方面,現代科技的發展爲人類提供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新手段,可以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使人類享受征服自然所帶來的福利;另一方面,也可能帶來一些嚴重的社會問題,由於科學技術的失控、濫用而引起種種社會公害。科技本身是無罪的,關鍵在於使用科技的人。對科技成果的誤用、濫用、非道德使用,便可能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社會危害。因此,必須有相應的法律加以防治,並對受害者給予法律救濟。同時,研究開發的科技成果,其應用有可能危害人類社會,造成不可逆轉後果的,必須以相應的立法預先對其應用範圍與性質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