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通用6篇)

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

一、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寫作注意

1、確定目標是制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應將調查研究和預測技術這兩種科學方法有機結合。

2、在擬製工作方案過程中,必須依靠智囊人物和運用智囊技術,通過多種方法,儘量避免可能發生的問題,從而使方案更趨完善。

3、起草多種可供選擇工作方案時,要廣泛蒐集各種資料和理論政策的依據,進行質與量,點與面的分析,做好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議方案。或者通過對各種草案的分析、比較、鑑別、評估,在多種方案的基礎上,集衆智於一身,重新組合出一個新工作方案,作爲最佳方案,供領導決斷。

二、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通用6篇)

在寫作工作方案時,可以預想多種方法避免可能發生的問題。在提出某個項目前,爲了領導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打開文檔的時候卻發現不知道寫什麼,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1

了加大我公司重點信訪問題的督辦處理力度,全力化解信訪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企業和諧穩定,特制定我公司。

一、 加強組織領導,充實組織機構

(一) 爲進一步加強我公司維穩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到 一手抓經濟發展,一手抓維護穩定,公司專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人員共同參與的組織機構。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維穩工作力度,成立相應的組織工作機構,並根據本單位實際,對機構適時進行調整和充實,明確職責,夯實責任,狠抓落實,全力以赴做好穩定工作。

(二) 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對公司信訪工作分片包乾,負 責所聯繫單位的信訪維穩工作。各單位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解決職工羣衆合理訴求,着力解決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分管領導要對重點案件包案處理,落實領導包案制度。

二、 加大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力度

強化信訪預警機制,加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 把開展大排查、大化解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排查,及時化解和消除公司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針對公司信訪存在的以下突出問題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一) 上世紀80、90年代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人員、 被企業除名人員的羣訪和個訪。

(二) 企業下崗職工、企業遺留問題引發的羣訪和個 訪。

(三)與企業有勞資糾紛的人員個訪或鬧訪。

(四)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羣訪。

(五)企業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引發的個訪。

(六)60年代精減下方人員的羣訪、個訪和鬧訪。 各單位要着力做好以上信訪問題的分析研判,制定處理辦法。進一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定期對存在的上訪苗頭和隱患進行排查化解,堅持預警通報,加強跟蹤督辦,努力把苗頭隱患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加強重要會議、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等重要時段的信訪維穩工作,做到及早發現、及時穩控、處置有效,以避免造成不良政治影響。

三、 維護公司穩定應急處置辦法

爲適應新的形勢,進一步維護公司穩定,確保正常工作 2

秩序,結合公司實際,就維護公司穩定,處置應急羣訪事件,特制定如下辦法:

(一) 處置原則

1、 統一領導,協調各方。在公司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 組的統一領導下,動員、統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從穩定大局出發,共同協調處置信訪維穩問題。

2、 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 “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要求,明確分工,區分責任,協調配合,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堅決防止因推諉扯皮、各自爲政而貽誤時機。

3、 重在疏導,防止激化。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聚不 可結、可順不可激”的要求,以說服教育爲主,以恢復秩序爲目的,最大限度地做好工作,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防止事態擴大、蔓延、升級或形成對峙。

4、 反應快捷、依法處置。始終堅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維護法制尊嚴、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的原則,慎重選擇處置時機,綜合考慮事發原因、地點、參與人員等情況,因事、因地、因人施策,靈活快速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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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職責分工

1、對越級集體上訪事件和個訪事件,責任主體要隨時到 場、隨時處置。一旦發生羣體性上訪事件,各單位信訪主要負責人要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並組織人員迅速將上訪羣衆帶離。凡發生5人以上羣體性上訪事件,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教育疏導工作,積極組織對重大事件的處置。要在堅持“明確責任,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妥善處置”的原則,對上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原則上誰主管、誰負責。

2、有關上訪事件處置責任主體的確定和穩控化解工作責任:

(1)凡因企業改制引發的上訪案件,由分管企業改制的部門負責接待,相關職能部門配合。

(2)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人員、被企業除名人員、與企業有勞資糾紛及60年代精減下放人員、企業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引發的上訪案件,由分管勞動人事的部門負責接待,相關職能部門配合。

(3)工程結算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上訪案件,由工程項目管理部門負責接待,財務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

(4)工程質量投訴案件,由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和技術質量部門負責處理。

(5)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由分管合同和招投標部門負責處理。

(6)家屬院有關問題投訴及糾紛、上訪,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處理。

(三)工作要求

1、認真處理部分利益羣體上訪問題。對於部分利益羣體上訪問題,相關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掌握政策、瞭解情況、摸清底數,隨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彙報處理進展情況。凡發生羣衆集體上訪,公司相關科室負責人及責任單位要及時派人到場,組織協調、妥善處置,全力做好上訪人員的現場處置和穩控工作。

2、進一步落實有關羣體上訪問題處置責任主體的責任。處置有關羣體性上訪問題的責任單位,要對羣體性上訪問題主動介入,積極協調,提出處理意見

(四)善後處置制度

重大事件平息後,要跟蹤落實善後工作,向羣衆做出的承諾要儘快兌現;對羣衆的不合理訴求,應該講清楚相關

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問題解決後,要及時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並向地方信訪部門予以通報;同時,要及時向羣衆瞭解情況,摸清思想動向,及時發現新苗頭、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避免類似事件重複發生。

四、 信訪維穩工作的目標任務

各單位的信訪突出問題和重點案件,必須在一定時限內 基本實現案結事了,息訴息訪;對未能實現息訴息訪的,必須把人員穩控在本單位,確保不發生羣體性進京和到省、來市事件。具體任務是:

(一)對信訪人反映問題屬於合理訴求的,要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加快進度,在規定時限內予以解決,使信訪人員息訴息訪。

(二)對信訪人員反映問題基本屬實,且有一定道理但 無處理的政策依據,信訪人生活確有一定困難的,根據其實際情況,可通過社會救濟、低保補助和扶貧幫困的方式進行化解。

(三)對信訪人訴求不合理,要求過高,不服處理意見,在認真審查處理意見是否到位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做好澄清事實、解疑答惑、教育引導和溝通協調工作,或通過上級

有關部門舉行信訪協調會的方式,共同做好信訪人的疏導教育工作,勸其息訴息訪。

(四)對信訪人員反映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工作措施到位,信訪人仍有上訪苗頭的,要明確穩控責任人,制定嚴格的穩控措施,確保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信訪人不再進京、到省、來市上訪。

(五)對纏訪、進京、到省、來市滋事、封門堵路、串聯聚集上訪等違法人員,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固定證據,講究策略,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繫,依法處置。

五、建立信訪維穩工作的長效管理機制

(一)各責任單位要全力抓好穩定工作,切實加強處理羣體性上訪問題工作的領導,做好本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信訪突出問題。要以集中處理赴省進京非正常信訪案件爲重點,深入開展重信重訪工作,強化日常管理,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避免新的問題發生。要按照“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要求,成立專門工作組,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全力化解信訪突出問題。

(二)建立領導幹部接訪、下訪、約訪的工作制度。各

單位黨政一把手要親自接訪、下訪、約訪羣衆,要做到每月最少1個工作日開展接訪、下訪、約訪活動,重點協調解決本單位非正常上訪、越級上訪和重複上訪等疑難信訪問題。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要做到隨訪隨接,就地處理,並回訪處理結果。對職權範圍內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安排人員陪同信訪人到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訴求。

(三)建立信訪維穩工作制度。公司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安排一次相關責任單位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調研,建立信訪維穩工作會議制度,公司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公司信訪維穩工作會議,聽取各相關單位開展各種矛盾糾紛排查情況、對信訪案件處理進展情況的彙報,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和措施。

(四)建立維護穩定信訪信息工作制度。各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完善信訪維穩工作網絡、工作檔案,對各類案件進行分類並登記造冊。重點對信訪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及原因、事件當事人的身份、單位等及採取的處置辦法和措施等重點進行記錄。每季度對信訪檔案進行梳理,防止案件重複發生。

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2

爲保證在發生重大信訪事件時,學校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提高學校信訪工作的反應能力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水平,妥善處理突出問題和羣衆性事件,維護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按照《信訪條例》,根據市縣教育局相關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花梨鄉中心小學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正康副組長:應勝偉李啓明

成員:李雪翔賴惠明雷陽春陳敏童盧君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要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視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從社會穩定的大局對待信訪工作,把教職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的疾苦放在心上。切實落實“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工作原則,解決羣衆反映的各種困難,保證及時、正確處理教職工、學生及學生家長上訪的問題,樹立學校良好的形象。確保政令暢通和社會政治穩定。

三、加強溝通、重在預防

加強溝通,信訪領導小組成員應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要帶着感情做好教職工、學生及家長的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要抓好宣傳引導,使不違法上訪變成羣衆的自覺行動;堅決查處背後支持、鼓勵羣衆上訪鬧事行爲,規範上訪行爲,創造良好信訪秩序,把學校信訪工作納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軌道。各處室、各年級組對能夠解決的問題應抓緊時間來判斷處理,一時處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職工說明情況,講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細。對教職工及學生和家長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應及時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要把解決羣衆困難的情況應及時迅速地反饋給教職工、學生家長。強化措施,組織集中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活動,重點排查重點人員的思想狀況、校園周邊環境、食品衛生健全管理、危險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設施等。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予以化解和解決,努力將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防止釀成重大事件。

四、實行信訪首問責任制度。

學校各部門對上訪問題要認真接待,以事實爲依據,按照法律、政策規定,認真負責地解決羣衆反映的實際問題,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負責精神,把問題解決在本處室、本年級、本班,絕對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級,推向社會,對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越級上訪或產生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各部門、年級、班級發現重大信訪情況應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和信訪領導小組報告,說明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件原因及處理情況等,學校要及時向教育局上報相關信訪信息,同時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穩定上訪人,維護好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藉機破壞搗亂。

五、突發信訪事件的處理原則和要求

發生信訪突發事件時,由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有關人員,用於處理各類信訪突發事件,學校各部門、各教職工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指揮,相關工作人員按其工作職責及時開展工作,採取可行性方式來應對事態的發展,要組織工作人員全程跟蹤上訪人的行動,開展引導、疏導、教育、勸阻工作。

1、必須堅持依法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維護校園穩定;又要堅持依法辦事,準確運用政策法規,採取果斷措施迅速處置,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

2、要高度重視信訪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各部門接到通知後,主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應立即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搪塞。

六、信訪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

1、由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相關人員向信訪人宣傳《信訪條例》和有關規定,對信訪人違規行爲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後改正的對其正常的上訪要求按職責範圍予以受理。

2、將事件的整體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上報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七、加強值班、信息和信訪工作。

學校在各節假日都要安排相關人員負責值班,信息報送務必“快、準、實”。如遇有重大突發性事件、重要社會動態、師生重大思想苗頭、重大災情和疫情等緊急重大事件時,要及時做好處置工作,並儘快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3

根據上級信訪維穩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爲切實抓好我校信訪和維穩工作,增強我校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及時、妥善調處化解不穩定因素,有效預防重大事件,調處突發性事件,維護教育的和諧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爲本,有序推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形成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目標任務相適應的信訪工作新機制,切實保證羣衆合法權益,着力解決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穩定,努力構建“和諧校園”,將一些不穩定因素消化在萌芽狀態,確保高川教育穩定發展。

二、領導機構

組長:昝啓偉(校長)副組長:李輝

成員:全體教師

三、工作步驟

1、分類排摸信訪維穩突出問題。

(1)排摸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評職評優、福利待遇、歷史遺留問題和教師師德、績效工資等方面引發的矛盾糾紛與不穩定因素;

(2)排摸涉及學校教育工程建設、校舍、校產安全、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糾紛與不穩定因素;

(3)排摸涉及校園自然災害方面的信息和相關部門調處化解校園自然災害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與不穩定因素;

(4)排摸涉及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引發的矛盾糾紛與不穩定因素;

(5)排摸涉及事關民生的考試、招生、學校收費等社會熱點問題;

(6)排摸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舉行非法集會、罷課以及組織較大規模重大事件的動向,以及敵對組織或敵對分子插手教育矛盾糾紛可能引發的重大事件的信息等。

2、制定措施調處和化解突出問題。對排摸出的信訪突出問題和矛盾糾紛,落實化解責任,明確主要責任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擬訂解決方案,限期妥善解決,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對於無力化解的'問題,提出處置要求,報請鎮黨委政府、上級及相關部門給予解決。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經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結合,及早發現信訪苗頭和傾向,及早調處和化解矛盾糾紛,真實反映情況,及時通報信息,防止矛盾升級、激化。

2、堅持學校接待羣衆來訪制度。經常開展調查研究,傾聽羣衆意見,瞭解羣衆願望,關心羣衆疾苦,及時爲羣衆排憂解難。

3、對羣衆來訪要堅持文明熱情接待,對羣衆來信要認真負責辦理,不推諉拖延或轉移矛盾,做到依法按政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處理到位,提高辦理質量。

4、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羣衆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提出信訪訴求,解決利益矛盾,自覺維護信訪秩序。

5、把信訪維穩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目標進行考覈管理。各學校的校長是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校信訪維穩工作負總責,採取有力措施解決羣衆的合理訴求。對因失職、瀆職、不作爲、亂作爲、違法行政、侵害羣衆合法權益引發信訪問題,或對羣衆反映的信訪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認真解決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人的責任。

6、嚴格信息報送制度。凡涉及突發事件等穩定信息,必須按照時限向當地黨委、政府報送,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4

根據區衛生局通知要求,牢固樹立“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按照各負其責,責任上肩,及時化解,妥善處置的方法。主動、快速、認真地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 成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金漢新

副組長:陳 濤、王 濤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金漢新院長負總責,各分管領導對口負責分管信訪維穩調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章志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標

嚴防發生規模集體上訪事件,嚴防發生上訪人員在重點地區、敏感部位尋釁滋事事件,嚴防發生上訪人員接不出、控不住、送不回現象,嚴防發生過激上訪行爲被媒體炒作事件,嚴防發生因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負面影響,被上級通報批評事件。確保無重大事件,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確保上訪爲零。

三、事件處置

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般事件,要求所屬科室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不得推向社會和上級,重大事件由院出面協調解決。

四、工作要求

1、紮實做好信訪工作。大接訪和下訪活動爲單位“一把手”的工作職責,擺上位置、列入議程,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不斷強化責任。“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分管的領導是具體負責人。實行班子成員每天輪流接訪制度,確保每天有人接訪。

2、繼續堅持定期排查調處工作。每月開展矛盾糾紛、不穩定因素大排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逐個造冊登記、建立臺賬,積極化解,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提高結案率,並每月22日前向區衛生局辦公室上報排查、調處、結案情況。

3、建立完善信訪督導機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強化督導督辦責任,加強對信訪問題的督查督辦工作力度,促進信訪問題的及時解決,強化信訪人依法信訪的訴求。

4、堅持領導包案制度。在做好信訪案件逐案登記的同時,要明確案件辦理第一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進行跟蹤督辦,做到矛盾不化解,案件不撤、責任人責任不解除。

5、做好重大節假日穩定工作。

一是在重大節假日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做到確保有領導帶班、有專人值班、通訊通暢;

二是落實專人對重點對象進行24小時監控,確保重大節日無一例重大信訪事件發生。

6、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凡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工作不落實、不負責,造成重大事件或進京進省、市、區非正常上訪等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5

爲落實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農業信訪維穩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上級安排,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信訪維穩工作任務及目標

依法依規有效地調處信訪維穩問題,切實維護羣衆的合法權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信訪維穩職責及責任

(一)局領導班子成員的`信訪維穩職責及責任。 高翔(局黨組副書記):對農牧局信訪維穩工作負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局班子成員分別對分管的工作所引發的信訪維穩問題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局直屬各單位的信訪維穩職責及責任。 局屬各單位對本單位職能範圍內的工作所引發的信訪維穩問題負責,單位一把手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經辦人負直接責任。

三、信訪維穩職責的實施

(一)堅持以防爲主。

1、堅持依法科學決策。在出臺有關規定、作出決策時,要把改革的力度和社會的可承受程度統一起來,從實際出發,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反覆權衡,趨利避害,減少震動,防止引發社會矛盾和羣衆糾紛。

2、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在辦理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事項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和流程辦理,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度。在農業行政執法中,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防止發生人情案、冤假錯案和執法不當現象。

(二)落實信訪維穩措施。

1、健全完善信訪維穩工作領導機構。根據局領導的工作分工和機關工作人員的調整和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局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切實加強對信訪維穩工作的領導。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局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傳達學習上級關於信訪維穩維穩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單位的信訪維穩維穩工作。

2、建立健全領導帶班制度。由局領導帶領有關科室人員輪流值班接訪。

3、落實局領導下訪工作。局領導班子成員要結合業務工作開展下訪活動。局領導班子成員在下鄉檢查、督促、指導業務工作時,要結合農業部門的職能,瞭解基層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當地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持以人爲本,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好基層幹部羣衆反映的問題和矛盾糾紛,耐心細緻地做好思想疏導和說服教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4、健全信訪維穩工作調處機制。

(1)對上訪信件,由局辦公室進行登記,按業務分工提出擬辦意見,經局分管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審覈同意後轉業務科室辦理;對到局機關上訪的人員,接訪人員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上訪人員反映情況,做好登記,然後根據業務分工交由業務科室受理。

(2)業務科室接到上訪案件(含信件和上訪人員)後,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並及時向業務分管領導彙報請示;對上訪人員要細心耐煩,認真聽取上訪人員反映情況,做好記錄,依法依規做好說服勸導工作,讓他們滿意而去。

(3)局領導班子成員要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信訪維穩工作加強檢查、督促和指導,要親自調處信訪維穩問題,確保工作落實。

(4)落實信訪維穩工作反饋機制,主辦科室要按規定時限辦結信訪維穩案件,辦理結果要以書面形式及時報告交辦單位和領導,並送1份給辦公室存檔備查;對上訪信件和網上信訪維穩,要及時回覆信訪維穩人。

(三)做好現場處置。

1、對上訪滯留人員的處置。羣衆上訪,經接訪人員反覆做工作,而上訪人仍不離開接訪場所,堅持要見局領導或要求當場答覆解決上訪問題的,根據業務分工,安排領導和人員及時到達接訪場所,共同做好上訪人的說服教育、勸返接回調處或現場穩控工作。

2、信訪維穩突發事件的處置。接到因農業信訪維穩突出問題引發羣衆到重點地區聚集、堵塞交通、故意鬧事等重大上訪事件通知後,第一時間派出有關領導及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機關、信訪維穩部門進行處置,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妥善將矛盾化解在當地,現場處置領導要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報告有關案情和處置情況。

3、有關要求。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及時、迅速趕赴現場做好信訪維穩現場處置工作。

信訪案件維穩工作方案6

爲了維護社會穩定,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上訪事件,做好綜治信訪維穩工作,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上級關於綜治信訪維穩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根據事件的性質、起因、規模、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決定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把其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的原則。處置各級各類學校的各類上訪事件,必須堅持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具體分工和要求,協調一致,密切配合,堅決執行黨委、政府的處置方針和措施。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於哪個鄉鎮、哪個學校、哪個科室、哪個單位的問題,就由哪個鄉鎮、哪個學校、哪個科室、哪個單位負責解決。要明確責任人(單位),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決不能互相推諉、扯皮,切實解決好羣衆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反映的問題,把上訪羣衆穩定在當地。

(三)堅持標本兼治,注重實效的原則。處理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越級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事件,不能採取敷衍和壓服的辦法,必須把涉及羣衆利益的問題作爲大事,高度重視,帶着深厚的感情認真負責地把羣衆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好。

(四)堅持快速反應、分級負責的原則。按照上訪事件的性質、參與人數、事發地點等情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迅速啓動快速反應機制予以處置。同時,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五)教育多數、處理少數的原則。處置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上訪事件,必須堅持團結教育大多數羣衆的原則,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對利用人民內部矛盾煽動鬧事、蓄意製造事端及砸搶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訪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嚴肅處理。

三、工作機構和職責

(一)縣教體局成立處置全縣教育系統羣衆各類上訪事件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訂教育系統羣衆各類上訪事件處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決定工作機構設置和工作人員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辦公室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以下工作機構:

1、信息和保障組。由辦公室負責。主要職責是:負責上訪事件信息的上報工作;處置上訪事件後勤保障工作,調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資設備。

2、處置組。由各責任科室牽頭,相關科室和學校、單位配合。主要職責是:處置各種上訪事件;向處置全縣教育系統羣衆上訪事件人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提供事件真相報告、處理結果報告、事件分析報告和工作建議報告。

3、責任追究組。由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科等有關科室組成,負責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處理。

(二)工作職責。按照“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科室和各學校、各單位任務明確如下:

1、機關支部及辦公室工作業務範圍內發生的各級各類學校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辦公室爲主進行處理,相關科室配合,辦公室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因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資、職稱評聘、獎懲、教師資格認證、教師人事制度改革、覈編定崗、招教就業、原民師及退養計劃內民師、離退休人員、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訓、師風師德等人事師訓股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人事師訓股爲主進行處理,人事師訓股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3、因各級各類學校發展規劃、學校佈局調整、學校建設、中小學危房改造、“兩免一補”等計審科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計審股爲主進行處理,計審股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4、因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高中、幼兒園、特殊教育階段學校管理、學生就學特別是智障兒童就學及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等基礎教育股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基礎教育股爲主進行處理,基礎教育股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5、因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教師、學生、教學管理等職成教科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職成教股爲主進行處理,職成教股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6、因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活動、飲食衛生、藝術賽事及中招體育考試等體衛藝股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體衛藝股爲主進行處理,體衛藝股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執法、教育督導等督導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督導室爲主進行處理,督導室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8、各級各類學校由於安全問題等安全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安全辦爲主進行處理,安全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9、因各級各類學校亂收費、幹部作風及違法違紀、幹部職工對黨政紀處理處分不服等監察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監察室爲主進行處理,監察室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0、因社會力量辦學方面等民管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民管辦爲主進行處理,民管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學考試、研究生考試等招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招辦爲主進行處理,招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2、基礎教研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基礎教研室爲主進行處理,基礎教研室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3、職成教研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職成教研室爲主進行處理,職成教研室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4、因教育裝備、中招理化生實驗操作等裝備站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裝備站爲主進行處理,裝備站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5、因勤工儉學、校方責任險等勤儉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勤儉辦站爲主進行處理,勤儉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6、電教館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電教館爲主進行處理,電教館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7、教科所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教科所爲主進行處理,教科所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8、因普通話水平測試等語委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語委辦爲主進行處理,語委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19、因網管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網管辦爲主進行處理,網管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0、因助學貸款、貧困生資助等學生資助中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學生資助中心爲主進行處理,學生資助中心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1、因老幹部管理中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老幹部管理中心爲主進行處理,老幹部管理中心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2、因計生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計生辦爲主進行處理,計生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3、因工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工會爲主進行處理,工會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4、縣委督察中心、縣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穩定信訪案件及重點穩控人員案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羣工站爲主進行處理,羣工站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5、因招商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招商辦爲主進行處理,招商辦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爲包案責任領導,以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爲主進行處理,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衝突或對其它未涉及事件的處理,原則上按照職責範圍,誰主管、誰負責。

四、處置程序

(一)接到羣衆上訪事件,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

(二)通知有關科室,迅速趕到現場。

(三)需要協調外局委辦的,應上報主管局長,由局長出面協調。

(四)將上訪人員迅速帶離現場,安置到不影響辦公的地方,同時通知當地有關部門或學校,及時做勸返工作。

五、處置預案

(一)發現羣衆上訪特別是集體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的苗頭,鄉鎮學校要立即會同當地黨委、政府全力勸阻,儘量把上訪羣衆穩定在當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導好、處理好。

(二)對已經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的特別是重點上訪人員,事發學校要儘快派人接回妥善處理,要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研究,一個人一個人地解決,不能激化矛盾。

(三)對重複上訪,特別是重複集體上訪和重點上訪人員反映的問題,要下大力氣進行調查研究,摸清情況。要依照有關政策,向上訪羣衆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取得羣衆的理解。

(四)對堅持過高和無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勸其息訴罷訪;對於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的,要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五)對個別以上訪爲名進行串聯並鼓動鬧事的挑頭人、尤其是個別混在上訪羣衆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六)對上訪羣衆有煽動性的言論、集會事件,要立即強行制止。要將有關人員強行帶離現場,查明身份和背景,並及時疏散集會人羣。

(七)對來縣教體局上訪事件,上訪人數在5人以下的非集體上訪由辦公室通知相關股室負責人到現場做工作。集體上訪的,由辦公室報局領導簽署意見,局領導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處理的同時通知當地學校和及有關單位,當地學校和及有關單位的主要領導必須及時來現場做勸返工作(下同)。

(八)對圍堵縣委、縣政府大門10人以下的上訪事件,辦公室上報局領導,局領導安排以有關業務股室爲主、辦公室配合,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配合縣委、縣政府積極穩妥地做好上訪羣衆的工作,無條件地將上訪人帶離;對10人以上的集體上訪,由局領導到現場接待協調處理。同時,縣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縣委、政府的有關要求辦理。

(九)對圍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機關大門的上訪事件,辦公室上報局領導,由局領導帶領有關業務股室負責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原則上到京接訪最長不超過12小時、到省接訪最長不超過6小時、到市接訪最長不超過3小時)按上級要求趕到指定地點,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區積極穩妥地做好上訪羣衆的工作,無條件地將上訪人帶離。

六、責任追究

根據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規定,每起上訪事件發生後,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由責任追究組按照《省委辦公廳XX省政府辦公廳〈信訪問責暫行規定〉的通知》(豫辦[2007]20號)和市紀委等六局委《關於印發〈南陽市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宛信發[2007]11號)的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責任追究的意見,報縣教體局處置全縣教育系統羣衆各類上訪事件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