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

一、xx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准,不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幹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准。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准。假期期滿後,及時向批准領導報告並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爲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彙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爲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幹部考勤是年度考覈、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對象: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幹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幹部、職工採用考勤登記制度。

㈠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佈一次機關幹部職工出勤情況,並報財務室執行。

㈡局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幹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繫。

㈢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譁,不得玩遊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第六條請銷假制度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幹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並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准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幹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爲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幹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爲曠工:

㈠遲到或早退3次視爲曠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證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第九條處分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並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幹部考覈第13月獎勵工資,並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

(一)全局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幹部、職工考勤制度,嚴格按縣府規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二)上班時間各科室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時間較短者,應告知辦公室人員,如時間較長者應向本局分管領導彙報。

(三)本局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各科(室)長(主任)審批;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長審批;請假七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四)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時間滿30年者年休假20天,滿20年者年休假15天,滿15年者年休假10天,滿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統籌安排,並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休假原則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內事假累計達到本人應享受休假時間,病假相加超過30天的或自學(函授)考試複習請假超過本人休假時間的,當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親假、生育假、婚喪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覈,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蒼政辦27號文件執行。

(六)考勤登記,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以“考勤表”記錄爲準,每次上下班簽到時差爲15分鐘,超過15分鐘按遲到或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二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

月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按曠工半天論處(依次類推)。無故曠工一天扣50元,月累計無故曠工2天以上取消當月考勤獎;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獎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週一上班或週末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

(七)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請其他同志代請假,事後說明原因,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每月違反二次者,辦公室向其提警告;違反三次以上者,違反者寫書面檢查,並與年終獎金掛鉤,扣發的獎金分別獎勵給優秀和遵守紀律者。

(九)各科室應及時將請假條送局長室審批,作爲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覈依據。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辦公室做好統計,實行按月登記,全年彙總,並報局長室。

(十一)年度考覈按縣人事局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4

1、爲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行,全局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爲8:30中午下班時間爲11:30下午上班時間爲13:30下午下班時間爲17:30。

2、實行“簽到制”。工作人員早上到崗後應在8:30前簽到。下班前應在到崗後,離崗前立即簽到。月底以簽到器的登記爲準考覈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3、各種考勤時間均以小時爲單位計算。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爲1小時;超過1小時不到2小時爲2小時,2小時以上不到3小時爲半天。以此類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關於遲到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當月工資的1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者扣發當月工資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發當月工資15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發當月工資60元,直到將當月工資扣完爲止。遲到或早退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否則按曠工處理。

5、關於曠工當月累計曠工1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1%,當月累計曠工2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2%,當月累計曠工半天扣發當月工資5%,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當月工資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當工資3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當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6天扣除年終獎的30%,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以上的扣發年終獎7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3天扣發全部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5天按規定扣發相應的工資,並按自動辭職處理。

6、關於事假事假3天以內須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長請假,當月事假超過4天以上須本人提前向局長請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5天,扣發年終全部獎金的50%,累計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金。

7、關於病假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主管局長請假,過後補交請假條,連續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院的診斷書。全年病假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年終獎,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

8、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0天扣除年終獎的50%,累計超過70天扣除全部年終獎。

9、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嚴禁無故外出,不得以辦公事下基層爲由辦私事,一經發現報主管局長後按曠工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0、年度代薪休假代薪休假應根據工作實際,由本人在年初將代薪休假計劃報科(室)負責人審覈後,報主管局長審批,由局內統一安排。

11、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或培訓,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准。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5

爲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局實際,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對象

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在職並在本局上班的全體工作人員(外借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覈)。

二、考勤方式

工作人員必須按考勤要求逐日如實填寫出勤登記表,嚴禁弄虛作假或委託他人代簽,如有發現一律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日一倍的分數。工作人員外出開會、出差或下鄉時應在公告欄中說明,並告知辦公室,允許事後在考勤登記表中補籤。經局長批准的加班時間可折抵事假時間,月度內調用有效。所有事假(含病假、休假、產假等),每缺勤半天扣2.5分(分值另行決定)。

三、考勤記錄

局辦公室負責考勤的收集彙總,按“日記、周清、月公佈、季兌現”的要求做好工作,加減分欄目應載明情況,考勤記錄統一整理成冊後報考勤工作分管領導審覈、局長審批。

四、考覈效用

按照本局《局機關效能考覈辦法》的要求,工作人員的考勤是效能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年終考覈評先進的一項重要依據。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6

爲了加強幹部作風建設,使全體幹部職工做到嚴於律己,促進局機關各項工作規範、有序地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八小時工作制,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不能到崗者,應按照請銷假制度要求提前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私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或召集會議科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爲遲到。

3、簽到記錄由辦公室、監察室每月彙總,作爲年度考覈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二、請銷假制度

1、科室工作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所在科室簽署書面意見後報辦公室備案;2天以內科室簽署書面意見以後報辦公室並經分管負責人批准後備案,3天及以上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備案。

2、科室長請假1天以內報報辦公室並經分管負責人批准後備案,2天及以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備案。

3、局領導班子成員因公因私外出,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並報區兩辦備案。

4、主要負責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區委、區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5、病假(病休):在職幹部職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應提供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請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後並報辦公室備案。

6、幹部職工所請探親、婚、喪、產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7、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

8、幹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9、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三、值班制度

1、機關值班實行領導帶班、一般幹部值班制度、全員分組輪流值班的方式進行。值班由1名局領導班子成員帶班,4名一般幹部值班。

2、值班時間

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及非常時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時間安排值班。

3、值班任務:處理公務來電,答覆公務電話的查詢;接待來訪羣衆,處理一般來訪事件;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區應急辦、區安監委及局主要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做好機關的安全防護,做好值班記錄。

4、值班要求

(1)記錄處理各類公務來電。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中記錄如下內容:來電話人的單位、姓名、聯繫電話、電話內容,並將電話內容及時報告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組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後,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餘人員應在值班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區委、區人民政府、區應急辦、區安監委及單位主要領導,然後通知相關人員。

(3)做好各類會議通知和相關電話通知。要記錄清楚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會議要求;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在10分鐘內通知參會人員參加會議,一般通知則交由辦公室辦理。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檢查工作,值班組應認真負責接待;如遇羣衆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做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5)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下發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人員要在10分鐘內將有關情況報告主要領導,並及時按領導意圖辦理。

5、值班紀律

(1)加強領導和管理。節假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安排,並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節假日前三天應落實值班人員,做好節前排班,並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換班,必須經分管負責人同意批准,自行調整後報辦公室備案。局監察室及辦公室對值班情況實行抽查,凡發現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誤的,按《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值班時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出現脫崗、漏崗現象。不準飲酒、打牌、上網;不準找親屬、子女代替值班;不準擅自離崗。值班人員玩忽職守,引起後果的,嚴肅追究責任。

(3)嚴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交接班實行簽字確認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正常、連續運轉。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給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況立即向領導報告。

(4)嚴格登記制度。對本班情況要認真填寫值班日誌,對接收電話要註明接收時間,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5)全體值班人員應服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和調度。

四、附則

1、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7

爲進一步規範機關工作人員行爲,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局機關大樓內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採取面部識別的方式進行考勤。

第三條在正常工作日內,每天分早晚兩次進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爲考勤時間。

第四條考勤管理工作由局辦公室孟江豔具體負責,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的制定、收集和彙總。

第五條因公務活動不能正常參加考勤的,應履行書面批准手續,到考勤管理人員處領取並填寫《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經科室領導、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凡不填寫《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的均視爲曠工。經批准的外出培訓或學習,視同公務。

第六條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況等不能參加考勤的,按照請銷假制度,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

第七條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凡超過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時間即爲遲到和早退。當天一次未考勤視爲曠工半天,兩次未考勤視爲曠工一天。

第八條建立考勤月通報制度。在每月的前三個工作日內,由考勤管理人員依據考勤系統記錄和《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對上個月的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彙總,報送局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第九條由局組織部、監察室、辦公室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抽查。

第十條考勤情況將作爲個人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凡無故不參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將取消年度考覈評優資格。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8

一、工作日上下班實行簽到、簽退制度。機關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局辦公室由本人簽到、簽退,嚴禁由他人代簽。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字時,須經帶班領導批准,由值勤人員註明事由。

二、根據上級公佈的作息時間,上午提前15分鐘到崗,在規定上班時間前將衛生責任區內衛生清掃完畢。在規定上班時間前5分鐘以後到崗的視爲遲到,提前5分鐘離崗的視爲早退。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規定程序履行請銷假手續。局長、黨組書記請假須報、縣政府領導批准;機關幹部請假由局長批准;所有工作人員請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報請科室長或分管領導同意,請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領導同意。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並按時返回銷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離崗者,按曠工對待。病假、棚、產假、探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因病請假需提供醫院證明;經組織批准參加在職學習和各種專業考試的人員,請假參加面授及考試前的.脫產學習和參加考試,需經領導同意持學校和有關單位的通知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按請假程序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學習請假不扣發考勤獎,不影響年終考評。

四、實行出發報告制度。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外出辦公事,局領導外出要通知辦公室,隊室長外出要向分管領導打招呼,其他人員外出要向隊室負責人打招呼。所有人員外出不履行報告制度按曠工對待。

五、嚴肅工作紀律。上班時間,嚴禁打撲克、下棋(類)、幹私活、上網玩遊戲、串崗等一切與工作無關事項。所有工作人員特別是中層以上幹部的移動通訊工具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六、一律不準在各辦公區內吸菸;上班期間(中午)嚴禁酗酒誤事、鬧事,影響工作。

七、考覈辦法。實行考勤獎懲制度,全勤獎每月2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五次以上者扣除當月考勤獎,無故曠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計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當月考勤獎,未超過上述時間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覈採取日考勤,當月彙總、公佈,兌現獎懲,年終進行總評的辦法。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9

爲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幹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爲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幹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後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後,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爲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應在上班後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准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

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准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彙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衝。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於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佈,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佈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爲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爲日常績效考覈及年終考覈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於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於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後,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爲準。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0

一、作息時間

1.“中心”實行每週5天工作日、每日8小時工作制。

每週一至週五爲工作日,期間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中心”規定的作息時間。

上午工作時間:8:30—11:30

中午休息時間:11:30-13:00

下午工作時間:13:00-16:30

星期六、日爲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執行考勤簽到制度,職工每日上班按時在部門簽到表上籤到。月末最後一個工作日下午,各部門部長負責整理考勤統計,交綜合辦公室,作爲職工當月出勤情況的原始記錄。

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職工的遲到、早退、曠工、加班進行考勤記錄。

辦公室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凡抽查到有遲到、早退現象的職工,當即按照“中心”有關規定處理;凡抽查到部門負責人對遲到、早退現象未記錄的,1次扣除部門負責人10元。

(一)關於遲到、早退、曠工的規定

爲嚴格“中心”紀律,特制定如下規定(以職工月工資2500元爲例):

1.遲到:

職工應在8:30之前到崗,8:30-9:00之間到崗者視爲遲到。每月遲到超過3次的,每再遲到一次扣除工資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的情況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時之內離開“中心”者視爲早退。早退的處罰辦法爲扣除當月日工資。

3.曠工:

沒有假條又沒有履行相關手續而無故未到崗者視爲曠工。如無特殊情況,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又沒按規定請假者視爲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3小時以上又沒按規定請假者視爲曠工一天,分別扣發此職工半日或一日工資的3倍。當月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30天者按規定除名。

(二)關於事假、病假的規定

1.事假:

職工如遇私事要處理,可請事假。最小記錄單位爲一小時。職工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及時打電話聲明,回單位後及時補辦,否則按曠工處理。

2天以內(含2天)事假報部門負責人審批,並填寫事假條;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報部門負責人外,還應將假條提交主管副主任簽字後方可休假。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請事假(或外出離京)一律報“中心”主任審批。職工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事假在15個工作日以內工資照發,超過此期限扣發超假期間日工資(如超1天,扣1天日工資),並扣除年底覈算的相應月獎金。

2.病假

職工因病不能上班,應請病假。最小記錄單位爲半天,2天以內(含2天)病假只須填寫單位請假條,向部門負責人報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應提供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並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則按事假處理。

工作人員因病休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工作人員因病休假在2個月以上不超過6個月的,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工作人員因病休假超過6個月的,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者,發給本人原工資的80%。

職工不得采取欺騙手段獲取病假,一經發現,“中心”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若存在在家辦公者,需經該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關於各種假別

1、喪假 工作人員的配偶、直系親屬、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請喪假,假期不超過5天。異地奔喪的,可以酌情根據路途遠近給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2、探親假 假期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探親假期工資爲本人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按確定的工資額爲計算基數,在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負擔。

工作滿一年已婚在職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滿一年已婚在職職工,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爲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爲20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爲20天。

3、婚假 職工本人結婚,給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週歲、女23週歲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條件,則增加獎勵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節假日。

4、生育假 女職工的產假、節育、絕育、人工流產等假期,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的產假爲90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1個月(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經女職工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3個月,但減免3年獨生子女獎勵費(獨生子女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之月起,每月發給5-10元獎勵費,至獨生子女年滿18週歲止,夫妻雙方單位按本單位標準,各發50%。

5、工傷假 因公受傷,休假視爲上班。

6、路程假 結婚(不包括旅行結婚)、奔喪、探親給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齡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內連續病假超過半年或事假超過15天的,不再享受當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後再請病、事假超過上述規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時間的計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因工作需要,經“中心”領導批准可以分兩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計算

職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內;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親假、工傷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婚假、喪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期間如有國家相關假期政策的調整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況在正常工作日期間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批准,部門負責人在考勤表上如實登記。

週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需經“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門負責人在考勤表上如實登記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1

一、作息時間: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2、嚴禁遲到、早退。

3、休息時間一般爲星期天或公司規定的時間休息。

4、特殊情況可作適當調整。

二、請銷假制度:

1、有事必須請假,否則按曠工計。

2、請假分病假和事假。

3、請假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無請假審批單或病假證明按曠工計。

4、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超過假期而不銷假的時間按曠工計。

5、請假期滿需要續假的,應按請假程序重新辦理請假和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計。

6、休假嚴格按假期表執行。如需調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計。

三、考勤管理:

1、考勤由部門文員記錄。

2、考勤結果分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五種。

3、凡是超過了規定時間沒有上班打卡(忘記打卡只有兩次機會),即爲遲到。凡是沒到規定的下班時間下班,即爲早退。凡是正常上班時間考勤管理制度,沒有提前一天請假而沒來上班的一律視爲曠工。

4、部門文員應每天檢查員工出勤情況並做好記錄,每日報人事行政部存檔。

四、違紀處理:

1、遲到、早退按公司規定處理,違紀者當月績效考覈爲35分以下。

2、病假、事假按公司規定處理。

3、曠工按公司規定處理,違紀者當月績效考覈爲35分以下。

4、部門文員在記錄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的,第一次發出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2

一、目的

爲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爲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範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爲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爲20:00

2、冬令時,上班時間爲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爲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後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後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並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爲每月4天。以先後順序爲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並上報領導。

6、由於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爲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爲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爲準,扣除2分即2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點以後到崗的,扣5分即50元;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覈後,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覈後,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覈後,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經請假,並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爲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爲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製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准,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視爲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爲準。

八、病假的相關的規定製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准。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後2個工作日後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爲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3

爲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上班。

作息時間爲: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二、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爲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並在考勤表中註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准,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爲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註明,未註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衝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後方視爲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三、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並經經理批准後,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准;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覈,總經理簽字批准。休假時間結束後,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四、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週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4

爲嚴格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紀律

(一)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嚴格遵照執行。

二、工作時間與休息

公司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包括公司總工辦、綜合部、財務部、經營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行政職能部門週六、週日爲正常公休時間。

(一)公司作息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員工實行打卡考勤,打卡有效時間爲:上午:9:00以前(夏季8:30前),午休:12:00,下班:17:30以後。

2、公司總工辦兩位負責人每週務必在辦公室出勤三天半;副總經理與總經理務必在辦公室出勤五天半,否則視作曠工處理,曠工半天從工資扣除100元,曠工一天扣除200元

3、遲到、規定:員工上班時,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遲到10分鐘以內扣10元(總工辦、副總/總經理扣20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扣30元(總工辦、副總/總經理扣60元),一個月內遲到2次以內(累計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可免於經濟處罰。

4、曠工、早退規定: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的即爲曠工,凡未經許可,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私自脫離工作崗位的視爲早退,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計曠工一天,漏打1次卡計曠工半天,漏打2次卡計曠工一天,曠工一天從工資中計扣100元半天從工資中計扣5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者,加班時間從18:30以後開始計算,凡加班者次日上班時間可相對往後延遲,延遲時限爲加班時限的百分之五十(加班2小時次日上班時間延後1小時)當日加班時長超過6小時,次日上班時間爲13:00。凡加班者次日來上班時均需要到綜合部簽字備檔。

四、請假程序和種類:

(一)員工請(休)假應先依規定填寫《請(休)假申請單》,並經審覈完畢後將請假單上報考勤部門備案方可休假(休假前離崗、休假後到崗均需打卡),若遇特殊狀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先向分管領導說明。

(二)員工如遇特許狀況(交通阻塞除外)不能按時到崗,因公務在外不能回公司打卡,應於上、下班前打電話通知綜合部經理,得到許可後方視爲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員工請(休)假時間在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以內,部門經理審覈,分管領導批准。三天及以上由部門經理及分管領導審覈,公司領導(董事長)簽字批准。

(四)凡因故請假者,無論事假、病假均應填寫“請假條”,請假應按實際天數計扣基本工資。經有關領導籤批後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依據請假條覈計考勤。無假條又未打卡者,一律按曠工論處。所有請(休)假單據均由綜合部存檔備查。

(五)部分負有外勤任務的工作人員,如確有公務外出,不能及時趕回打卡,應提前打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再由部門負責人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員登記並簽字確認。

五、休假種類

(一)病假:員工休病假一天的,務必帶給醫院開具的`處方籤,超過一天的務必帶給三級(或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條方算病假,否則視爲事假:病假連續二十天或當月病假累計達三十天及以上的仍需休息的,務必由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並出具證明:特殊狀況由綜合部人力資源處擬定報告提來源理推薦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私事須本人親自辦理,可申請事假:

(三)婚假;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註冊結婚的,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務必提前一週向主管領導申請並附上結婚證複印件;貼合晚婚條件的員工(女性25歲,男性27歲),可享受14天婚假:再婚只享受七天婚假:

(四)喪假:若員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五天喪假,若員工需要到外地奔喪的(重慶市以外地區),綜合部人力資源處給予路程假二天,往返路費自理:

(五)產假及晚育假:女員工順產假爲80天,剖腹產產假100天,產前休息15天,女員工可享受晚育假20天;男員工可享受晚育假7天;已婚女員工懷孕流產的可享受產假,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根據市級醫院證明,給予十五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給予四十天產假。以上假日均連續計算(含法定節假日)

(六)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送往醫院救治或休養的`,由市醫保定點醫院出具診斷書及休養報告,休息時間按工傷假處理;

(七)生日假:公司員工可在生日當月憑生日假條休假一天。

六、假期盼遇

(一)說明

1、病假、事假逢週日、節假日計入請假期,但基本工資不作扣除;

2、婚、喪假、工傷假的請假期間含節假日天數,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3、婚、喪、生日假請休假時首先應滿足項目需要,如遇項目不准許休假時員工可換時間補休。

(二)待遇

1、員工在法定休定假、婚、喪、生日、及調休假期間,所有薪資及福利按正常標準執行;

2、員工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按50%發放,

3、員工在事假期間,基本工資100%發放,

4、員工在工傷假期間,醫治期間在三個月內的公司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及工齡工資,三至六個月的。只支付50%的基本工資及100%的工齡工資,

七、考勤員應嚴格依照上述規定統計考勤,不得徇私舞弊,如遇到上述規定以外的問題,應及時請示部門負責人之後再行處理,重大問題應請示公司領導裁定。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的,以此爲準。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5

爲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週一至週六爲工作日,週日爲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四、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五、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六、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七、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八、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務必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就、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務必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一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一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一、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z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6

一、總則

爲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爲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爲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爲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爲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覈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爲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覈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覈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爲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爲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7

一、員工必須遵照店內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提前離崗且無正當理由,視爲遲到或早退。月累計3次或3次以上,扣發工資30元。

三、超過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商場,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擅自不來上班,或假已滿不來按時上班均視爲曠工,曠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員工請假一律先寫假條,經店內主管批准方可離開。特殊情況事後補寫假條,非特殊情況不能以電話形式請假。主管請假必須提前請示店長,待有關工作安排妥當方可離開。

五、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經店長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出差回來必須按時到崗,不得以出差爲名久假不歸。

六、考勤工作由店內主管負責,考勤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考勤記錄並保管好假條。

七、考勤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如有差錯必須及時更正,並由考勤員負責加以說明並簽字。

八、店內主管必須將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覈對無誤後交店長,作爲計算工資的依據。

九、員工請假必須到主管處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待店長簽字後交給主管。

十、凡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的員工,視爲全勤,可獲得當月全勤獎60元。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8

20xx年《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兩項勞動法律法規相繼實施,由於加班工資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規範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的比例日趨增長,爲更好的規範集團各職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關單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加班管理規定

(一)加班是指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完成額外的工作,包括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三種形式。

(二)工時計算方式:

1、標準工時制,員工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爲8小時,周最長工時爲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以標準工時製爲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3、不定時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對於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通過,方可實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公司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調休優先原則(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員工加班後,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按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辦法計算加班工資。

3、總量控制原則。集團公司根據各子公司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對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進行年度用工總額管控。

(四)加班的審批程序

1、職能部門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門總經理批准方可加班,並在規定時間內補休;需支付加班工資的以部門爲單位申報,經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覈後報總裁、董事局主席批准後支付加班工資。每月《加班申請單》

須附在當月考勤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存檔。

2、子公司因經營情況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門呈報加班申請報告(寫明加班事由及具體人員安排和時間安排),填寫《加班申請單》報所在公司總經理覈准。

(五)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

1、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2、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 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六)加班工資的計發要求及基數

1、法定節假日可以根據不同崗位工作特點及需要安排加班,並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加班須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照當地實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爲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如果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其他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按約定標準辦理。

(七)加班補休及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其餘加班均按補休辦理,不計發加班工資。

2、加點補休(延長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個月內補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個月內補休。

3、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規定

(一)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勞動者的出勤情況,每月與勞動者覈對並由勞動者簽字。用人單位保存勞動考勤記錄不得少於二年。各單位自主選擇考勤方式,並規定考勤表必須由員工本人簽字、經部門責任人簽字確認後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人事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方爲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複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請流程,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並附單據證明。

(三)子公司應制訂相應的人事規章制度,並在制度中明確規定:未按規定

流程辦理請假手續、以及遲到、早退行爲的具體處罰標準;對擅自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曠工累計達到一定天數者就屬於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相關補償金(包括解聘)等具體標準。

三、本規定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9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爲: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爲: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爲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爲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爲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爲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爲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最新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0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遊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爲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範,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爲曠工半天考勤。並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後,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後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覈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於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於“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採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辦法適應於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六、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