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學獎勵制度(通用15篇)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

一、獎勵制度

獎勵制度亦稱“獎金制度”。規定獎勵權限的劃分、獎勵形式、獎勵標準及獎金來源的準則,是工資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國目前實行的獎金範圍是:

(1) 生產 (業務) 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 (無事故) 獎、考覈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 (勞動分紅) 等;

(2) 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3) 勞動競賽獎。包括髮給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餘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二、農村小學獎勵制度(通用15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農村小學獎勵制度(通用1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1

第一條:爲獎勵在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鼓勵教師積極開展學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的教科研成果,推動我校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和科研水平的大幅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教科研成果的界定:

1、各級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結題。

2、經出版行政機關批准具有統一書號且有一定影響的教育教學專著。

3、在具有全國統一郵發代號或經上級出版行政機關批准出版的內部報刊上發表的教育教學方面的論文。

4、在縣以上教育部門或有關科室組織的交流,研討會上進行的經驗交流、舉行的公開課

5、在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評比中獲二等獎以上的教師及輔導教師;在縣級以上組織的學生學科競賽、技能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輔導教師、教師地本功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參賽教師。

6、在縣級以上組織的教學論文、優質教案、自制教具、課件製作評選中獲得二等獎以上的論文、教案、教具、課件。

第三條:教師必須主動將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上交教科室,不及時上交者視爲放棄教科研成果獎申請權,不再爲其入檔、計獎。

獎勵標準:

第四條:課題研究成果在國家、省、市、區級推廣,分別獎勵課題組1000元、500元、300元、150元。

第五條:在國家、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中,獲一、二等獎,按120元、80元;80元、50元;50元、20元;20元、10元獎勵首位作者。一件作品多次獎勵,以最高獎次爲準,不重複計獎。

第六條:在國家、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講說課比賽中獲一、二等獎的,按400元、200元;200元、100元;100元、50元;50元、20元給予獎勵。

第七條:在國家、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經驗介紹及公開課按國家、省、市、區級分別獎勵400元、200元、100、50元。

第八條: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競賽中,輔導的學生獲國家、省、市、區一、二等獎,按800元、500元;5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100元獎勵輔導教師。

第九條: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行。

第十條:本制度由學校教科室負責解釋。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2

第1條爲保障我校經典誦讀特色建設的有序、高質、高效發展,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教師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對教師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3條本制度適用於參與學校特色建設的所有教師、家長、學生。

第4條對下列情況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1、每學期舉行一次誦讀學科質量抽測,對參與經典誦讀校本課程教學,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抽測合格的教師獎勵50元每學期,不合格的教師扣50元每次。

2、輔導學生誦讀節目代表學校參加各級各類比賽,獲得上級獎勵的,每個節目分別按獲獎級別給予節目輔導教師物質獎勵:國家級600元,省級400元,市級300元,區級200元,校級100元。(非教育行政部門減半)

3、積極鼓勵、組織學生參加區級以上各類誦讀類比賽,學生獲獎教師給予一定獎勵。(10人以下40元,10-20人50元,20-30人60元,30人以上70元)

4、在學校特色建設方面取得經驗並在上級組織的會議上進行交流推廣的(或受到上級表彰的),區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非教育行政部門減半)

5、特色項目在區年度考覈中或上級專項評比中被評定爲優秀,負責人給予100元獎勵,主要參與教師給予50元獎勵。

6、積極進行校報《誦雅》編輯,主編150元/次,版面編輯100元/次,投稿稿費標準如下:教師、家長30元/篇,學生10元/篇。

7、對於學校特色誦讀建設提出優質建議,一經採納給予一定獎勵。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3

由於我校校園活動場所較分散,學生數多,場所安全隱患難免存在。爲及時全面地排查學校活動場所的安全事故隱患,紮實有力地加以整改,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報告制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是安全事故隱患的直接負責人。在自查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真實、全面的上報市教育局安全辦。

二、事故報告可以用紙質文稿、電子文稿、電話等上報相關工作部門,並預留備份留查。

三、時效性原則。校園安全隱患報告必須注重時效性原則,一經發現,立即報告。爲及時排除整改工作,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爭取主動。

四、歡迎廣大師生及時舉報我校活動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舉報實行實名制,接受舉報的處室和個人負有保密責任。對舉報存在的安全隱患屬實,不在相關責任處室和責任人報告範圍,確實威脅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學校從當年安全工作經費中列支獎勵。一例獎勵20元人民幣。

對惡意預報,不符事實,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經濟社會後果的,達到違法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處罰。

舉報電話:

實驗小學

20xx年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4

爲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全面積提高教學質量,發展學生多元智能,擴大教學成果,特制訂教師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一、學科教學質量及學科競賽獎勵。

1、鄉質量抽測:按均分進行獎勵。(40%+及格率40%+優秀率20%+學生人數權重<以50人爲基數>=綜合成績,每超過一百個分點獎勵10元,寄宿部超過6個百分點以上計算獎勵,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師除外。)

2、學校質量抽測:

(1)四、五、六年級語文,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2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2分範圍內(含2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四、五、六年級數學,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4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4分範圍內(含4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

(2)一、二、三年級衡量方法與四、五、六年級相同,獎次設:一、二年級獎前兩名,三年級寄宿班、走讀班各獎前一名。綜合科、英語科等學科仿照語、數學科計算方法執行。專職教師所帶班級要高出兼職老師所帶班級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讀班5分。

3、縣質量檢查:集體獲前十名的分別獎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個人單項獎100、90、80、70、60、50元。(集體與個人不重獎)市級以上加倍。

4、學科競賽:(屬閉卷競賽)獲縣一、二、三等獎(含選拔參加省競賽,視縣一等獎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競賽獲一、二、三等獎每生獎300、200、100元。以上獎金獎給輔導老師,若各班抽出集訓的,輔導老師得獎額的五分之四,任課教師得獎額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競賽參照體育文藝比賽執行。

5、單元過關要及時,作爲教師業務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改好試卷,填好錄分表上交,過關是否及時以查作業批改日期爲準可誤差2—3天。)

二、體育與文藝比賽獎勵。

1、鄉校團體賽前三名,按50、40、30元獎,未設團體獎的情況下,個人單項獎前三名,按20、15、10元獎(獎給輔導教師)。

2、縣級團體比賽一等獎300(第一名5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個人單項獎按縣設獎的獎次進行獎勵,最低名次獎

5元,每上升一個名次加5元(獎給輔導老師)。

三、優課評選獎勵。

鄉一等獎5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區以上逐級加倍(二、三等不加獎)。

四、教科研成果獎勵。

1、在正規出版社、報刊社公開出版發表的教育專著、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報告等。市級報刊每篇100元,省級報刊每篇300元,國家級報刊每篇500元。

2、在縣、市、省、國家級有關部門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總結等。縣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20元。市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省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國家級:一等獎5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300元。

3、縣級以上教育科研機構批准立項的課題、成果鑑定、評審的科研成果等。立項的課題:縣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300元,國家級500元。通過成果鑑定的課題:縣級200元,市級500元,省級1000元,國家級XX元。在教科研成果評比中獲獎的課題按“第二項論文評比”進行獎勵。

4、鄉、校級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等。一等獎4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校長室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5

堅持對人機制、激勵機制、實績優先的原則,突出優勞多得,爲表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突出的教師,不斷提升學校品牌,特制訂本獎勵制度。

一、單項獎勵

1、獎勵項目

①輔導學生參賽獎。

②學生習作發表輔導獎。

③論文(經驗)發表獎。

④報道獎。

⑤教育科研課題獎。

⑥滿勤獎。

⑦參與校本研訓活動獎。

⑧業務競賽獎。

⑨個人榮譽獎。

2、說明

①團體獲獎。獲盛市、縣獎勵給獎,省級雙倍取值給獎。

②有幾個輔導者(作者),成果集體共享(各人所佔比例,由行政組酌情審定)。

③以上獎勵和獎分視當年本校具體情況,再看獎勵級別和人數,由行政組集體確定。

二、教學質量獎

1、成績達標獎。

2、成績優勝獎。

三、目標管理獎

1、方式。依教師德、能、勤、績四方面的計分分等給獎。

2、德、能、勤、績的考評計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學教師崗位目標考覈細則》相關條款進行。

四、特殊貢獻獎

以在某領域做出了公認的重大貢獻爲依據給獎。

可由行政組加記目標管理分。

五、說明

1、各項獎金額,由行政組討論依實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組負責解釋。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6

爲鼓勵教師愛崗敬業,矢志從教,最大限度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塑造良好的師德形象,提高整體教育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項目:德育工作獎、教學成果獎、教育教學論文獎、師生各種競賽獎、突出貢獻獎。

二、獲得各種獎勵的教師,按《張集小學獎懲考評細則》累計積分,作爲晉職、晉級、分配、評優的主要依據。

1、德育工作:經評選獲先進班集體稱號的,學片級1分,鎮級3分,縣級5分,縣級以上8分。獲優秀班主任及德育先進個人稱號的,比照執行。

2、教學成果獎:教學質量監測,班平均成績學片前2名,分別爲3分、2分;鎮級前五名各5分,6—10名各3分;縣級前五名各10分,6—10名各8分。

3、教育教學論文獎: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3分、2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5分、4分、3分;省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計7分、6分、5分。

4、教學能手評選:學片一、二、三等獎分別爲3分、2分、1分;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5分、4分、3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7分、6分、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10分、9分、8分。

5、教師各項競賽(美術、文藝、體育、基本功、演講等)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2分、1.5分、1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3分、2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5分、4分、3分。

6、輔導學生各項競賽。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1.5分、1分、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2.5分、2分、1.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3.5分、3分、2.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爲4.5分、4分、3.5分;國家級獎勵6分。

7、行政獎勵。鎮、縣、縣以上分別爲3分、5分、8分。

8、突出貢獻獎。對在工作中貢獻突出的教師,學校將在各種評選中破格獎勵。

三、處罰:

1、班平均成績下降者,年度考覈不得定爲“優秀”。

2、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嚴重有損師德形象的,取消責任人當年評優、職評、晉級等資格,年度考覈直接定爲不合格,需報上級或有關部門處理的,按程序報送。

四、說明:

1、各種獎勵積分累算。鼓勵獎、榮譽獎、優秀獎不積分。

2、各種競賽均應是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發文認可的。由其他部門主辦的各種競賽,不在本獎勵制度範圍內。

3、獎懲制度作爲教師績效工資考覈的主要依據。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7

爲認真貫徹“兩全”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師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自覺性,充分調動廣大教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對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取得成果的教師,在精神鼓勵的同時,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

一、各校在語文、數學、書法、美術、文藝、第二課堂等學科單項,學生在街道辦事處、區及以上各項競賽獲獎給予指導者獎勵。(單位:元)

獎次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鼓勵獎

團體加倍,凡優秀獎視作同級三等獎,不重複計獎。不是教育部門組織獲獎的只計榮譽,不發獎。讀書徵文同級加倍。現場書法、美術、作文、數奧按同級三倍獎。

二、區學科抽測及格率、優秀率達到區常模,獎給年級學科組參加抽測的有關教師每位每項1000元;街道辦事處學科抽測及格率、優秀率達到常模,獎給年級學科組參加抽測的有關教師每位每項200元。

學校抽測年級組獎勵合格率、優秀率及優秀提高率、合格提高率第一名任課教師80元,第二名任課教師60元。由於試卷原因,提高率爲負數的獎負數最少的一、二位,以學科始接收成爲爲標準。(區、街道學科抽測獎勵在學校獎勵的基礎上另加。區、街道不重複獎。)

三、凡在區以上教育、教學雜誌、報紙上發表的文章,每篇獎勵40元;街道辦事處簡訊上發表文章每篇10元;學生文藝報、區局簡報上發表文章每篇20元(學生的作品獎給指導老師)。

四、教師的論文在街道辦事處級以上獲獎,獎勵方法:(見區、街道辦事處記錄,獲獎並發表不重複獎)單位:元

獎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鼓勵獎教育報刊雜誌發表

同一篇論文在區、市或省同時獲獎,只獎高、不獎低

注:獲獎論文是非學科課題的加2倍獎,是專題論文的加倍獎。

五、教師上公開課、觀摩課獎勵方法:單位:元

區教研室組織街道辦事處組織兄弟學校之間

六、教師參加教具、投影片、電腦課件製作、教案、徵文比賽獲獎。單位:元

獎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鼓勵獎

七、評爲教壇新秀和學科帶頭人的教師獎勵方法:單位:元(不重複獎)

級別學校級街道辦事處級區級市級以上

八、片學校知識性(片體育比賽)比賽團體前三名,獎勵指導教師:

第一名:30元第二名:25元第三名:20元

學校田徑運動會獲團體前三名獎勵學校或班級:

第一名:5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30元

九、體育達標經驗收達到學校提出指標,獎勵有關班級和體育老師各50元,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再獎10元。學校被評爲區、市、省達標先進,分別獎給有關班主任和體育老師20元、30元、50元。(凡一所學校中某一班級不達到學校指標的不給獎)

十、學校文藝匯演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十一、參加街道辦事處以上文藝匯演指導獎(包括班班有歌聲、校園集體舞等屬於團體比賽性質的比賽)單位:元

級別街道辦事處文藝匯演區文藝匯演

級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獎金300XX50700500400

十二、學生參加區體育比賽得一分獎給20元,獎給學生4元;地區及以上加倍,教辦減半。(環城接力獲區第一名至第六名分別獎300元、200元、180元、150元、100元、100元)

十三、鼓勵教師參加高學歷進修。本科、專科函授、自考按上級有關規定報銷。

十四、頂班代一節課補貼3元。

十五、教師參加各種競賽、書籍出版由主辦單位發放獎品、獎金或出版費的,學校不再給予獎勵;對於獲獎而未發獎金或獎品的,能與本制度對號入座的按制度獎,不能對號入座的,學校根據競賽的項目、性質、層次、獎級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十六、見習期教師參加有關內容的競賽,其獎勵辦法爲:街道辦事處級一等獎20元,二等獎15元,三等獎10元;區級一等獎4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8

一、 教學獎:

1、 教學名次獎:(名次認定見《華塘小學合格教師考評方案》)

語數名次獎: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40元

語數集體獎:每班50元

綜合科目:科學第一名:40元品德第一名:40元

2、 十佳獎:十佳人數x10元(獎勵班級語數任課教師)

3、 單科年級前30%獎:前30%人數x2元(獎勵任課教師)

4、提高獎勵:

(1)、以上期期末考試所任教學科班級均分與年級均分差爲標準,設教學成績提高獎。均分差縮小(指低於年級均分的班級)或擴大(指高於年級均分的班級)1分、2分、3分……,直接獎任課教師10元、20元、30元……另在年度考評分中獎勵加0.5分、1分、1.5分。依次遞增。(新班、新分班級暫不考慮。)均分差提高10分,視爲第一名,提高5分視爲第二名。

(2)、連續獲得第一名的教師,另獎20元,(既獲得第一名獎勵80元,連續獲得第一名獎勵100元。)

二、學生獎勵

1、年級十佳獎:每期以期末質量檢測語數成績總分每年級取前10名作爲年級十佳獎勵

2、優秀學生獎:每期按班級人數的10%進行獎勵(含優秀學生和進步學生各一半)。

3、優秀班幹部獎:每期按學校班級數的60%獎勵優秀班幹部,受獎每個班級一人。

4、優秀少先隊員獎:每期按班級人數的10%進行獎勵。

5、優秀幼兒獎:每期按班級人數的10%進行獎勵。

6、優秀運動員獎:結合各種體育比賽和訓練,獎勵學校運動員人數的80%。另外,在各級體育比賽中獲得各種獎勵,學校實行陪獎。

7、優秀旗手獎:5名

三、其他獎勵:

1、在各種學校活動或上級舉行的活動中,爲學校爭的榮譽的,視其情況,經學校研究,給予特殊貢獻獎。

2、新聞、論文獎勵:參照《華塘小學合格教師考評方案》執行。

3、優秀班主任獎:每期根據各種事跡情況,評選5名班主任爲優秀班主任,每人獎勵100元。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9

小學教育教學中, 課堂獎勵是一種課堂激勵方式,包括情感獎勵、物質獎勵兩種形式。雖說是一種“激勵”方式,卻也具有事物普遍的雙面性。一方面,這種外部的刺激能激發學生參與課堂德興趣,促使學生集中注意力,保證課堂學習效率,同時還便於課堂管理;另一方面,這種獎勵方式也會對小學生身心產生諸如興趣下降、功利主義、人際關係緊張等消極影響。

一、小學生課堂獎勵之“利”

(一)情感獎勵激發熱情

教師的真情表揚、神情眼色、體態動作等都是情感獎勵不可缺少的部分, 小學生受到老師的口頭表揚等情感獎勵, 會覺得是老師對自己的肯定,能極大地激發學習熱情。教師在課堂上及時公平地給出情感獎勵, 經常鼓勵學生是作爲教師的一個基本教學素質。

筆者對所在學校進行教學反饋過程中,整理學生調查表統計結果顯示:97.7%的學生認爲教師表揚對自己學習積極性影響“非常大”,99.4%的學生希望在課堂上得到老師的鼓勵;同時對教師調查表統計結果顯示:課堂教學中運用表揚次數越多的課堂氛圍越活躍。該組數據表明情感獎勵在課堂教學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僅能極大調動課堂氣氛,而且能激發學生學習熱情。

(二)物質獎勵豐富教學

一些物質獎勵不僅可以激發學生興趣,調動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 還能起到豐富教學的作用。其作爲一種非常規教學方式,往往能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在不同年級課堂教學過程中, 可以藉助不同獎品的特殊性和不同學科的.特點進行示範教學, 讓學生將不好理解的問題, 晦澀難懂的題目在物品的演示下更好地理解,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記。課後再將這些獎品巧妙地送給孩子們, 這樣恰到好處地運用物質獎勵,可以讓學生印象深刻,引導學生前行。

(三)多樣性獎勵帶來驚喜

小學生表現欲強,思維活躍,注意力不能長時間集中,課堂教學中獎勵的多樣性特點,時常能給學生帶來驚喜, 使其注意力能較長時間集中到學習上來。教師設計多種獎勵形式,如獎勵積分卡、小紅花、小紅旗、糖果、寫着特殊字跡的小紙條等,還可以採取合作、歌舞等形式,只要賦予其“對勝者的獎勵”“全班同學對你的認可”等一定的意義,學生就很願意參與進來, 而且會把得到的獎勵收藏起來放在最醒目的地方,對學生來說,這種驚喜是一份非常珍貴的榮譽。

二、小學生課堂獎勵之“弊”

課堂獎勵不是萬能的, 其作爲一種教學手段,既有優勢也有侷限。不分析其“弊”,就不能使這個輔助的教學手段得到充分恰當的運用。

(一)課堂獎勵存在短效性

在課堂學習中,課堂獎勵不同於激勵,課堂獎勵是激勵的一種形式,激勵強調的是“喚醒”, 即激發起學生對該科目學習的興趣,不是暫時的,具有持續性。課堂獎勵是在課堂上給予學生喜歡的獎品,並不能代替激勵,也不能起到激勵的效果。教師用課堂獎勵這種形式對學生好的行爲予以獎勵,效果是短暫的,缺少過程上持久性的考慮, 眼花繚亂的獎勵形式只是滿足了在課堂上的時效性。對學生還應該怎樣進行持久的激勵值得深思。

(二)機械式獎勵流於形式

當前小學課堂上的獎勵存在“因爲獎勵而獎勵”的現象,教師爲了到達教學效果進行機械式獎勵, 沒有真情流露。瑞士教改人喬安·佩斯特羅茲說:“教育的最高成就是在我們指出學生的'錯誤時,能感動他們的心靈,用我們強烈的愛是他們信服。”課堂獎勵也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的,學生能讀懂教師溫暖的眼神和動作,什麼是真心的表揚。教師要用真心讓課堂獎勵起到應有的作用, 要讓課堂獎勵傳遞給學生實實在在的“正能量”。如果只是因爲獎勵而獎勵, 只是爲了教學效果而獎勵,就失去了獎勵本身的意義。

(三)獎勵對象“厚此薄彼”

小學生具有很強的模仿性和“向師性”,對教師又依賴又崇拜, 教師的任何一句話都會對小學生產生很深遠的影響。因此,如果在課堂獎勵中教師做出不客觀不公正的獎勵會對學生影響很大。課堂獎勵恰恰是教育改革中一種不太完善的激勵方式,而且課堂中學生人數衆多,導致課堂獎勵存在獎勵對象“厚此薄彼”的現象。給沒有得到獎勵的孩子留下“他比我強”“我不如他”的心理陰影。獎勵對激發學生興趣能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獎勵對象“厚此薄彼”的問題也會使同學揹負莫大的壓力。

三、如何逐“利”避“弊”

(一)告別經驗主義

當前教師對課堂獎勵的認識停留在經驗主義層面,沒有深入到理論層面,只有細緻地思考課堂獎勵之“弊”,深入研究課堂獎勵及理論和發展方向, 將教學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投射到教育學、心理學問題上進行深入分析,通過重新設計,再在課堂中進行實踐,從實踐到理論,再從理論到實踐的如此往復,才能制定出符合小學生髮展的科學合理的課堂獎勵制度。

(二)降低獎勵的針對性

每個學生都希望得到獎勵,研究表明:對個體獎勵不合理, 會導致小學生的攀比妒忌心理嚴重、人際關係不和諧。教師要從調動大多數學生積極性出發,降低獎勵的針對性,做到不針對個人,而針對集體中的一部分,減少少數典型的樹立。進行集體表揚, 如表揚一組、一排、一邊的同學,而不是某某同學。這樣進行集體表揚,大部分學生都受到了表揚,而沒受到表揚的一部分同學也不會有負面情緒,反而希望爲自己所在的一部分做得更好,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的同時, 又能爲學生今後的集體協作, 互幫互助等美德的養成打下基礎。

(三)注重獎勵的層次性

教師要以每個學生都有潛能,但潛能不盡相同爲出發點, 知道學生之間存在差異性,合理激發不同學生的不同才能,把獎勵標準設置成具有層次性的標準,儘可能讓每個學生努力後都能獲得課堂獎勵,機會均等。獎勵標準應該隨着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能力而進行靈活性的變動,對某方面能力強的孩子設定較高一些的標準,能力弱一些的孩子設置較低一些的標準。

(四)師生共同設計課堂獎勵

課堂獎勵的主體應該是學生而不是教師,課堂獎勵是爲學生服務的,目的不是用獎勵控制學生。教師在設置課堂獎勵時也要注重尊重學生的獨立性和主體性, 從瞭解學生的需求出發, 充分採納學生的意見, 獎其所需,一起商議課堂獎勵的形式。學生在自己設計的課堂獎勵形式中自我衡量,縱向比較,全面進步,對課堂學習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10

一、學生獎勵條例

凡符合下列條例之一者,給予獎勵:

1、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顯著者。

2、模範遵守校規校紀,敢於向不良行爲作鬥爭,事蹟突出者。

3、尊老愛幼,樂於助人,拾金不昧,在師生中或社會上產生良好影響者。

4、積極參加各項有益活動者。

5、積極參加各種競賽,成績優良者。

6、有其他先進事蹟者。

二、獎勵方法

1、口頭表揚。

2、通報表彰。

3、頒發獎品、獎金。

4、授予各種榮譽稱號,並報上級機關審批。

6、學生受獎勵情況一律填入學生學籍檔案,並通知學生家長。

三、學生處罰條例

學生違反學生守則,違反校規、校紀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處分。

1、批評教育:

(1)發現學生不尊重師長,不遵守校規校紀都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

(2)對因有較明顯的違紀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班主任應逐一記錄在班級日誌上,並記錄學生的改正情況。

2、警告:

(1)批評教育一學期累計超過10次以上仍無收效者。

(2)嚴重違紀,打架鬥毆,小偷小摸等不良行爲經教育幫助仍毫無悔改者。

(3)嚴重損壞公物而隱瞞不報者。

(4)一學期曠課累計6節以上15節以下者。

(5)觀看不健康的書報和錄像經多次幫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年級組長確認,報教導處備案,並口頭通知學生家長,記入本人學籍表。

3、記過:

(1)經警告後仍無效果者。

(2)不遵守社會公德,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者。

(3)傳播不健康書刊、錄像者以及談情說愛者。

(4)學期內曠課累計15節以上者。

(5)記過以書面形式進行,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年級組長簽署意見,教導主任批准,全校大會宣佈,並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4、記大過:

(1)經記過教育後仍無效果者。

(2)發生嚴重的違反校紀校規行爲,在學校和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者。

(3)曠課一學期累計30節以上者。

(4)記大過由教導處上報材料,校務會討論,校長批准,張榜公佈,並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處分一經確認以後,一學期內有悔改表現或有明顯進步,可酌情降低一級處分或撤消處分。

5、開除學籍:

(1)經記大過後仍無效果者。

(2)打架毆鬥致他人傷殘者。

(3)嚴重破壞國家財產,攪亂社會秩序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門拘留者。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11

爲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建立一個健康的導向和合理的激勵機制,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學校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校教師獎懲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紀守法,爲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有團結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的行爲。完成學校分配的任務。計基本分20分。

本學年內,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校內集體活動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爲止。

2、亂定學習資料、私自向學生收費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歧視差生經查屬實一次扣2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作爲師德規範不合格處理。

4、受教體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5、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經查屬實一次扣1.5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一票否決)。

6、推卸教育責任,無故把家長叫到學校告狀的。每人次扣2分。

7、經提醒不服從學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極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任務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學歷、計算機、普通話(3分).每一項不達標扣1分。

2、繼續教育(2分)。能按規定要求參加繼續教育的記1分。完成作業的記1分.

3、備課(6分)。以教務處檢查結果記分。

4、上課(8分)。按教學業務能力分成a、b、c三級,a級記8分、b級記7分、c級記6分。

5、作業批改(4分)。以教務處檢查結果記分。

6、計劃總結(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學(複習)計劃總結得滿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師代表學校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評比、說課比賽、技能比武、錄像課評比。獲縣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75分,三等獎記0.5分;獲市級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省級及以上記3分。參加其它未經層層選拔,但經學校備案的比賽,按降級減半記分。參加校級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的加記0.3、0.2、0.1分,最高分爲0.4分。每人只能記一次分。

8、承擔公開課、觀摩教學、示範課或專題講座。校級記0.25分,縣級記0.5分,市級記1分,省級記1.5分,全國級記2分。可累計最高分爲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記滿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曠課一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法定產假、婚喪假等除外。

四、考績(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級學生有違法、嚴重違紀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責任教師每人扣2-10分,並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其他任課教師每人扣1——2分。

2、教學效果(30分)。

(1)、語、數教師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平均分獲得年級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礎分爲25分、24分、23分。(帶雙課頭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計算公式爲(本學期平均分—上學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師該項取語數教師平均分。

(五)附加分

1、教育科研(5分)。

有論文在省級及以上獲得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市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5分;縣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8分,三等獎記0.6分。發表的論文按同級獲獎論文一等獎記分,校刊上發表論文每篇記0.25分,教學設計、教案、教學實錄、課件按同級獲獎論文減半記分。期末有教育教學研究專題總結的每學期記0.1分。合格課題按同級獲獎論文三等獎記分,組長、課題執筆人各得1/2分,其他成員每人記0.1分。同篇論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記分。同一內容不重複記分。論文發表指在正式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性刊物上發表。論文獲獎指在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學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獎。論文記分應學科對口,教育管理、德育類可記一篇。最高記5分。

2、輔導學生加分。

(1)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批准的各類競賽活動。縣級競賽獲一等獎記0.3分,二等獎記0.2分,三等獎記0.1分;市級一等獎記0.5分,二等獎記0.3分,三等獎記0.2分;省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5分,三等獎記0.3分;國家級記1.5分。團體、個人不重複記分,有團體的以團體爲準加倍記分。參賽獎、紀念獎、鼓勵獎、優勝獎等按省、市、縣記0.3、0.2、0.1分.最高記3分。

(2)競賽的得分由任課教師、班主任與指導教師分配,其中指導教師記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師平均分配(以文字記載爲依據),任課教師、班主任加記的累計總分最高爲0.5分,不能突破規定分。

(3)輔導學生作品在正式報刊發表的市級及以上每篇記0.2分。最高分爲1分。

3、爲了更好的宣傳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情況,每發表一篇報導縣級加記0.2分,市級加記0.3分,省級加記0.4分(發表在各級教育網的報道按同級減半記分,最高記0.5分)。校園網上發表按縣級減半加分。最高分爲1分。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12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爲上午早自習前20分鐘,下午上課前20分鐘,下班簽到時間爲放學鈴聲響後。(時間以學校打鈴器爲準)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應事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爲遲到或早退。

4、教職工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者,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班子成員、打字員、會計有事外出,須直接向校長打招呼,但不能影響正常上課。上班時間內,如發現不在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計作曠工半天。

二、獎勵

1、學校設立考勤獎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誤餐費),全校教師,如全月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可全額獲得此項獎金。

2、全學期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學校另加獎50元,並在各類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3、教導處因故安排教職工代課,每上一節,獎勵3元。

三、處罰

1、教職工遲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誤課者,一併處罰,每誤一節課罰20元。

2、教職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須履行正常的書面請假手續(病假須縣級醫院證明),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須先口頭請假,回校後及時履行補假手續,否則計作曠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一天罰100元,代簽者每人各罰20元,值班領導詢私舞弊者,罰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繼續執行,直到扣足爲止)

4、每學期病假累計達二週以上或事假累計達一週以上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曠工一天以上者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5、教職工須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一般不得私自調課(公開課、聽課或處理公務需調課者除外)。否則每人各罰20元。

6、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須縣級醫院證明),確需本人護理者,給予3天護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四、批准權限

時間在一天以內的向分管教學校長或當日值班領導請假。超過一天的向校長請假。在徵得同意後,本人告知教導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職工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2、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六、本制度與《謝區教育局關於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暫行規定》一併實行,如有牴觸,以教育局有關規定爲準。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13

一、學習方面:

1、作業完成並且字跡美觀端正(優a),得10分。(優+a+)得20分。

2、單元考試90分以上,得30分,95分以上得50分。

3、家庭作業沒有完成或按時上交,一樣扣10分。

4、上課積極回答問題有3次及以上的可以獎勵10分。

5、作文獲得“小小作家”印章可以獎勵20分,得90以上得10分。

6、有進步的同學視情況由老師獎勵。

二、紀律方面:

1、違反班級紀律將被記錄在班級日誌上,有一個名字,扣10分,兩個名字扣20分,依次累計。班級被扣分,扣100分。

2、課間出操、集會,必須做到靜、齊、快,講話的、推同學的或打鬧的,每次扣10分。

3、表現突出,被表揚的.視情況獎勵。

三、勞動方面:

1、衛生值日當天無批評,沒有扣分,當天值日生每人得30分。值日認真的受到老師表揚的,得10分。忘記值日的、偷懶或沒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去玩的,扣10分。

2、平時在教室裏面吃零食、在教室裏面亂扔紙屑或粉筆、隨機檢查教室衛生時發現座位的四周有紙屑或其他髒東西的(包括自己的課桌椅、地面等),扣10分,並提醒。不改正的罰值日一天。

四、好人好事:

1、在一幫一活動中雙方成績都有一定的提高的每人每次得20分。

2、撿到東西能及時還給失主或交給老師的每人每次得10分。

3、被老師發現不團結、和同學鬧彆扭甚至打架的每人扣20分。

4、表現優秀者,根據情況而定,可若干分。

5、在各類比賽中獲獎,爲班級爭光的,有獎勵。

五、小助手監督方面:

1、小助手要爲同學辦事,不能私自亂用權利,被發現每人扣10分。

2、小助手的工作得到老師的好評時,每人每次根據情況獎勵若干分。

3、小助手要帶頭,做好其他同學的榜樣,小助手有嚴重錯誤的做深刻檢討,被批評三次撤換。

4、其他同學對小助手工作提出寶貴意見並幫助小助手做工作的每人每次得10分。

5、小助手、值日生、課代表、小組長等工作表現出色的,由老師視情況獎勵。

獎勵制度

1、100分可兌換一個獎章,得到相應獎勵。

2、每月評選班級之星,發給獎狀,並公示。

3、獎券作爲期末評優的一個重要參考。

4、如有發現私自交易獎券,一律沒收上繳,並給予相應懲罰。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14

爲了深入開展教師綜合素質的訓練工作。塑造一支思想過硬,業務精良的教師隊伍。特制定本校教師綜合素質培訓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1、按時參加教師綜合素質培訓,認真完成作業、在研討活動中發言積極的將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2、能把所學理論應用於教學實踐中,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教學成績突出者將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教師綜合素質培訓,積極撰寫論文,並發表的教師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4、結合所學內容在校級做公開教學的教師將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5、在校組織的綜合素質培訓有關競賽中獲獎的教師記入優秀學員考覈檔案。

二、懲罰制度

1、如一學期中在培訓時請假超過三次,那麼將扣掉一定的學時分。

2、如無故善自不參加學習者,按曠職處理。在繼續教育考覈檔案中不記學分。

3、不按時完成作業的教師將不繼續教育考覈檔案中記入成績。

農村小學獎勵制度15

一、信息、實驗教學評價獎懲方案

(一)獲獎必要條件

學校信息、實驗教學必須具備如下基本條件才能獲獎:

1、按教育局要求及學校發展規劃裝配學校信息、實驗儀器設備;

2、信息、實驗儀器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3、小學科學實驗演示率達100%,分組實驗開出率城區班級達到90%以上。

(二)獎勵辦法

對達到基本要求的班級經過進一步綜合考評,根據綜合考評結果,第一類班級評1—4個信息、實驗教學先進班級,其餘每個類別學校評1—2個信息、實驗教學先進班級,由學校頒發獎牌。

(三)處罰措施

主觀故意刪減實驗教學,經批評教育不及時改正,違反實驗操作規程,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因管理不當導致信息、實驗儀器設備失竊或大量非正常損壞,校長、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當年不得評優評先,損失特別重大的,還將按失職瀆職進行嚴肅處理。

二、科技創新活動評價獎懲方案

(一)獲獎必要條件

班級科技創新活動必須具備如下基本條件才能獲獎:

1、班級有年度科技創新活動方案、計劃、內容、制度、總結、記載;

2、長期堅持校內羣衆性的科技創新活動,學生參與面達到40%以上;

3、每年舉行一次班內科技創新活動比賽;

4、在市科技創新活動中無棄權行爲。

(二)積分項目

1、參加市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3、2、1分爲學校記分;

2、參加州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6、4、3分爲學校記分;

3、參加省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12、8、6分爲學校記分;

4、參加國家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15、14、13分爲學校記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記分,不重複記分)

(三)獎勵辦法

在滿足各項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根據生均積分高低,第一類班級評1—4個科技創新活動先進班級位,其餘每個類別班級評1—2個科技創新活動先進班級,由學校統一頒發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