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之武退秦師》課文詞語解釋

【晉侯、秦伯】

《燭之武退秦師》課文詞語解釋

指晉文公(公子重耳)和秦穆公。春秋時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無禮於晉】

指晉文公出亡時,鄭國沒有禮遇他。

【以】

因爲。

【其】

稱代“鄭國”。

【貳】

有二心,此爲“從屬二主”的意思。

【函陵】

鄭國地名。

【軍】

駐軍。

【汜南】

汜水的南面,也屬鄭地。

【佚之狐】

鄭國大夫。“之”是語助詞,和下文的“燭之武”中的“之”同,以“之”介於姓名之間。

【鄭伯】

即鄭文公。若:假如,倘若。

【辭】

推辭、謝絕。

【之】

助詞,無義,可不譯。

【猶】

尚且。

【爲】

做、幹。

【已】

同“矣”。

【子】

古代對人的敬稱。相當於現在的“您”。

【是】

代詞,這。

【過】

過錯,錯誤。

【然】

然而。

【焉】

語氣詞,表感嘆語氣。

【許】

答應。

【夜】

名詞狀語,譯作“當晚”或“在夜晚”。

【縋】

用繩子縛住人(或物)從牆上往下送。

【既】

副詞,已經。

【而】

連詞,表順接,連接“亡鄭”和“有益於君”兩個短語。

【以】

前一個介詞,“把”;後兩個連詞,“來”,分別連接“越國”和“鄙遠”、“亡鄭”和“陪鄰”兩個短語,表示後一行爲是前一行爲的`目的。

【敢以煩執事】

可以拿亡鄭這件事來麻煩您,這是客氣的說法。

【執事】

對對方的敬稱。

【越國以鄙遠】

越過別國而把遠地當作邊邑。

【鄙】

邊邑,這裏用如動詞。

【遠】

此指鄭國。

【焉用】

爲什麼。

【陪】

增加、擴大。

【鄰】

指晉國。

【舍】

放棄。

【東道主】

鄭在秦以東,所以說“東道主”;後世“東道主”指“請客的主人”。

【行李】

使者,即後世所說的外交使節。

【共】

通“供”,供應

【其】

指代使者。

【所】

用在動詞前,構成名詞性短語。

【且】

連詞,表遞進,意爲“況且”、“而且”。

【嘗】

曾經。

【許】

答應。

【濟】

渡河

【設版】

修築防禦工事。

【夫】

發語詞,表議論發端,起強調或揭示作用。

【厭】

通“饜”,“飽”、“滿足”。

【東】

名詞作狀語,可譯爲“在東邊”、“向東”。

【闕】

通“缺”,損害。

【焉】

哪裏。

【唯】

句首語氣詞,表希望。

【說】

同“悅”,高興。

【杞子、逢孫、楊孫】

都是秦國大夫。

【戍】

防守。

【乃】

副詞,“於是”、“就”。

【還】

返回,此指撤軍回國。

【子犯】

晉國大夫狐偃的字。

【公】

指晉文公。

【因】

依靠,藉助。

【敝】

損害。

【與】

結交,親附。

【知】

同“智”,智慧、明智。

【整】

意爲“步調一致”。

【不武】

“武”,以力服人。

【“吾其還也”中的“其”】

表商量語氣,還是。

【去之】

離開鄭國,之,指代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