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球類比賽初步方案

爲了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團結協作、頑強拼搏精神,增強學生體質;促進陽光體育活動開展,提高中小學生素質,根據平教科體辦(2016)21號文件精神,決定舉辦鎮龍片區小學生球類比賽,特制定2016年小學生羽毛球、乒乓球、足球決賽初步方案:

小學生球類比賽初步方案

一、參賽單位和項目:

鎮龍小學:羽毛球。喜神小學:足球、乒乓球。民興小學:羽毛球。新廟小學:乒乓球、足球。望京小學:男足、乒乓球。界牌小學:女足、羽毛球。

 二、主辦單位:鎮龍教育督導站

三、承辦單位:喜神小學。

四、組委會

小學生羽毛球、乒乓球、足球比賽比賽組織委員會:

主 任:

副主任:

委 員:

五、比賽時間和地點:

小學組決賽時間:9月13日。地點:喜神小學。

六、參賽辦法:

1、凡在校有學籍的學生,至少當地醫院體檢身體健康,且已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者,都可報名參賽。

2、各校領隊1人,隊醫1人,男女代表隊各設教練1人,裁判員1人。

羽毛球: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女單打運動員各4人,運動員服裝必須統一。

乒乓球:男子單打、女子單打,運動員服裝必須統一;男、女單打運動員各4人。

足球:小學組各設男女球隊,每隊運動員10人

3、嚴把參賽運動員的資格,運動員必須是該本校(含村小)的有學籍的中、小學生在校學生,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取消比賽資格和該隊所有成績,並通報批評;參賽運動員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爲了保證賽風賽紀的`嚴肅,各校將男女代表隊隊員的學籍卡分別裝訂在一起,參賽前交到承辦單位,以便資格審查.

4、請各校於2016年9月9日前以學校爲單位將報名表加蓋學校公章報送承辦單位處,一經報名不得更改,不準棄權。

5、運動員資格初審由學校負責,比賽前由裁判進行資格審查.教練員必須在賽場。

七、比賽辦法:

1、本次比賽均採用賽會制(單循環),積分制,有的項目也可採取其他賽制。

2、足球:

(一)比賽採用中國足協審定的最新足球競賽規則。比賽時,運動員一律穿布面膠底鞋(或膠釘鞋)。

(二)比賽採用5人制,每場比賽時間30分鐘,分上、下半場進行,中場休息10分鐘。

(三)每場比賽可替換5人(“機動替換”5人),但如果替換守門員,必須在死球時進行。充當守門員的球員服色要區別於其他運動員,並有原號碼,被替換下場的隊員可以重新上場替補其它隊員。

(四)隊員可在比賽進行期間隨時“機動替換”,但須按以下要求進行:

A、離場隊員須由邊線上的替換區離場。

B、上場隊員也須由邊線上的替換區入場,而且必須在離場隊員完全跨出邊線後方可入場。

C、替補隊員不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D、當替補隊員入場後,替換即告完成,該替補隊員成爲場上隊員而被替換出場的隊員不再爲正式場上隊員。

E、比賽中所有定位球、邊線球均不能採用助跑發球的方式進行。

(五)積分相同時看競勝分,再相同時以點球決定勝負。

3、乒乓球、羽毛球男女單打均錄取前8名,按9、7、6、5、4、3、2、1計入總分,積分相同時看競勝分。

4、出現嚴重惡意犯規,報請裁判長同意,取消隊員參賽資格。

5、足球,每隊自行準備兩套不同顏色,號碼明顯的運動服。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抽籤決定比賽順序。

6、小學組男、女冠軍隊代表鎮龍片區赴縣參賽,上繳的參賽費由片區學校統籌。

八、裁判

1、每隊必須選派1名學校老師擔任裁判。9月9日前報送承辦單位處。

2、運動會的總裁判由片區體育教研員苟智勇老師擔任,並負責培訓。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的裁判長分別由喻斌德、向首國、樑實擔任,並負責培訓該組裁判。

九、其他

1、承辦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好比賽的場地、器材、記時、記分、記錄、廣播、攝影、安保等一切準備工作和比賽時的一切工作。必須有臨時醫務處和醫務人員,準備常用的藥品。

2、承辦單位制定好比賽方案,準備秩序冊,安全預案,確保比賽順利進行。

3、校長必須是學校的領隊,沒有特殊情況不準缺席,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4、隊員必須坐有營運資格的車輛,不準超載,確保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食宿自理,提倡食堂就餐,出現安全事故自行負責。

5、各校隊員和工作人員在比賽當天八點前到達承辦學校,參加領隊會、裁判培訓。

6、喜神小學負責好運動會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本方案解釋、修改權屬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