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調研報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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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調研報告(3篇)

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調研報告1

近年來,我們XX區城南街道安置幫教工作站,始終把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放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來抓,堅持“服務、引導、感化”與“監督、教育、挽救”相結合,努力加強和規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積極探索、實踐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的新思路,從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爲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作出了貢獻。

一、城南街道刑。

釋解教人員的管理現狀及分析。

幾年來,我們城南街道形成了以街道、居委會、居民樓、企業四級組成幫教網絡,做到了層層都建立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目前全街道共有刑釋解教人員34名。近10年來,無一名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爲零。目前幫教對象中,除鳳凰社區的於某、陳某,錦繡社區的陳某3人退休在家養老外,其餘刑釋解教人員在幫教小組的關心下,通過他們個人的努力,都能以各種形式就業,有的打工,有的搞個體經營當起了老闆。

如今全街道刑釋解教人員在工作、生活、遵紀守法等方面總體較好,但也有個別人在就業觀念上存在問題,主要表現爲眼高手低,好高騖遠,好逸惡勞,工作不踏實,怕吃苦,畏人言;在生活中擺不正位置,容易造成生活上的窘迫和家庭的不和諧。

二、關於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的幾點思考。

1、銜接工作要到位。

一是與監獄工作做好銜接,收到監獄寄出的通知書後,走訪其家庭,並把他們在監、所的表現和家庭情況進行詳細瞭解,並做好記錄,建立個人檔案,爲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提供數據和資料。二是與社區矯正工作做好銜接,把他們參加社區矯正的表現和個人特點、家庭情況記入檔案,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教工作。三是建立幫教小組,對於重點幫教對象成立3—5人的幫教小組進行幫教,對於一般表現較好的刑釋解教人員組成二人幫教小組進行幫教,並根據各人不同情況制定幫教措施,明確幫教責任。

2、引導教育要到位。

刑釋解教人員迴歸社會後的最初環節是他們今後人生的決定性因素,家庭、社會的寬容、接納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棄舊圖新、重新做人的決心。此時也是幫教工作的關鍵,俗話說,閒則生非,引導他們就業就成爲重中之重,刑釋解教人員此時如果不盡快找到一份工作,老是在社會上游蕩,很容易再次“舊病復發”,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但是當前整個社會的就業形勢比較緊張,加之刑釋解教人員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又缺少工作技能,在就業問題上爲弱勢羣體。但是現實中有的刑釋解教人員沒有認識到這些問題,對出獄後的困難認識不足,一度對幫教人員產生了一些牴觸。幫教人員找到其談話時,居然能據理自傲,說自己剛出獄,作爲政府部門就應該給他安排吃、住、工作,好象他服刑成了功臣,真是既可憐又可笑。因此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引導教育尤爲重要,首先要引導他們正確認識自己的身份,自己的犯罪行爲曾經爲社會所不齒,服刑期間他們是罪犯,出獄後,一定要珍惜重新做人的機會,牢記過去的恥辱,踏實做人,艱苦創業,把失去的時間補回來。其次要引導教育他們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在教育談話中,我們經常向刑釋解教人員貫輸“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思想,鼓勵他們向成功的典範學習。我們XX區有幾十年如一日的麻餅師傅全拯,是平凡崗位上的成功者,通過典型啓發刑釋解教人員要吃苦耐勞、立足現實,樹立自信,找準自己創業的起點,重新走上社會。同時要提醒告誡他們必須做到遵紀守法,切不能重新犯罪,否則等待自己的只能是法律的嚴懲。

3、跟蹤服務要到位。

大多數刑釋解教人員對自己不光彩的一頁都羞於啓齒,這一點要特別注意,否則幫教工作會適得其反。刑釋解教人員從社會地位來說也是普通公民,作爲幫教工作人員要充分尊重他們的人格、個人隱私,跟蹤服務要到位。“跟蹤”是以合適的途徑、方式瞭解幫教對象個人表現、家庭、工作情況,督促他們做到遵紀守法。“服務”是指經常開展幫教活動,在他們最困難時拉一把,幫他們解決難題。平時要多觀察、多談心,肯定成績,指正缺點,做到“四必訪”,一是思想波動時必訪,二是生活有困難時必訪,三是家庭發生矛盾時必訪,四是社會交往有異常時必訪。使刑釋解教人員充分體會到社區幫教組織的溫暖,儘快消除自卑心理,融入社會正常生活。如蓮花社區刑釋解教人員孫某,因所在企業倒閉,多年來一直多方上訪,爲自己的待遇討個說法,幫教人員多次上門做工作,多次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最終解決此矛盾,孫某對此非常感激,表示要以實際行動支持社區建設,多做好事,報答政府和社區的關懷。

三、關於安置幫教工作的建議。

1、幫教工作與監獄的管理工作相結合。及時把家庭和社會的關愛與期望送到監獄,讓他們感到家庭和社會沒有遺忘他們,鼓勵他們在監獄要加強改造,爲刑滿後幫教工作的開展打下良好的'基礎。寶帶小區吳某因職務犯罪20xx年入獄,在南京服刑,妻子沒有工作,兒子26歲,癡呆、癲癇,生活不能自理,家庭陷入了特困境地,幫教工作站第一時間瞭解了此情況,經協調,及時爲該家庭辦理了低保,今年4月,城南街道主要領導和幫教工作站成員看望了吳某的家庭,並帶去慰問金和物品,希望吳某在監獄要認真改造,爭取立功減刑,早日回到家中。

2、幫扶政策、資金要到位。妥善安頓好刑釋解教人員,對減少重新犯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我們城南街道地處新城區,每年的幫教資金雖然不多,但是發揮的作用確很大,有的幫教對象在監獄服刑時間較長,出獄後真是一無所有,此時給他們送去一份關懷,無疑是雪中送炭。今年3月下旬,幫教對象孫某因家庭困難,女兒面臨失學,幫教小組瞭解情況後,及時與婦聯聯繫,經協調,確定給其女兒減免部分費用,幫這個家庭度過了難關。如果相關部門積極配合開展幫教工作,政策扶持到位,對幫教工作的開展必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調研報告2

網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是一項事關社會穩定的系統工程。近年來,隨着縣域經濟的不斷髮展,隨之帶來貧富差距拉大,人員流動頻繁,經濟關係複雜等新情況,新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安置幫教工作的深入開展,影響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如何適應新形勢,迎難而上,開拓性地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是擺在我縣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及工作者面前一項艱鉅而光榮的任務。

一、當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存在的問題

1、刑解人員銜接管理不規範。按照中央四部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時銜接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刑解人員在釋解前一個月由監所以《通知書》形式將釋解人員基本情況通知釋解人員戶口所在地安置幫教工作機構以便做好管理、監督、考察、幫教、安置工作。但部分監管所沒有完全按規定去做,因此安置幫教組織對刑解人員情況得不到及時瞭解和掌握,有可能造成釋解人員脫管失控。

2、部分釋解人員不回原籍,導致漏管失控。有部分釋解人員釋解後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戶口空掛,導致漏管失控,基層安置幫教組織對其行蹤無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爲影響社會安定的隱患。如城關鎮東風村民吏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關押在平涼監獄,20__年11月獲釋後,縣司法局收到了釋放通知書,但此人卻沒有向司法所報到,鎮司法所反映此人沒有到過家,無法落實幫教措施。

3、基層安置幫教組織機構編制、工作經費不到位。目前,竹溪縣基層司法行政系統內部還沒有設置專門的安置幫教工作機構,其工作人員都是身兼數職,充當着“消防隊員”的角色。加之工作中必要的經費和裝備得不到落實,影響安置幫教工作的深入開展。

4、社會保障乏力。當前我縣對於釋解人員的救助能力有限,安置幫教實體建設等社會保障體系沒能完全建立起來,政策規定不明確,不具體等,導致釋解人員社會保障工作乏力。

5、釋解人員自身因素影響安置幫教工作的效果。一是社會壓力大。社會上目前還存在對釋解人員的歧視和偏見。城鎮對釋解人員安置感到非常困難,因爲許多下崗工人、待業青年就業問題尚無法解決,根本無暇顧及刑釋解教人員。在農村由於免徵農業稅後農民的積極性日益高漲,責任田調劑難度加大。二是大多數釋解人員文化水平低,就業技能差。調查表明,釋解人員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專業技術水平低下,缺乏必要的就業技能,很難適應當前的就業崗位對求職者素質的需要。

二、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安置幫教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應採取積極應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強化領導,落實保障,嚴格責任,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的總體要求,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認真貫徹中央八部委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提高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這項工作作爲構建和諧社會,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治本措施,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對因不履行職責造成銜接和管控不到位,落實幫教措施不力的做法進行嚴肅追究。在基層要設立專門的安置幫教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以保障安置幫教工作順利進行。

2、整合社會資源,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安置幫教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安置幫教部門要做好刑釋解教人員迴歸社會後的管理工作,制定落實幫教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刑釋解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安置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教工作。並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大衆媒介大力宣傳安置幫教工作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那些走上正路、勤勞致富的刑釋解教人員典型,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和參與安置幫教工作的良好氛圍。

3、努力做好銜接管控工作,減少脫管和失控現象。安置幫教工作機構要進一步履行職責,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層層建立責任制,責任到人,落實各項幫教措施,幫助釋解人員重新就業,解決生活中的後顧之憂,減少脫管和失控現象。對在監所接受改造不徹底、有重新犯罪苗頭的,或有一次以上違法犯罪記錄的,要由其親屬和當地司法所從監獄、勞教所接回,從而徹底杜絕斷檔銜接。

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調研報告3

爲全面瞭解掌握刑釋解教人員的基本情況、安置幫教工作的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採取相應的對策,更好地推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開展,近期,筆者就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談幾點粗淺的認真,供領導決策和參考。

一、__縣安置幫教工作的現狀

近年來,__縣安置幫教工作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各級安置幫教組織的共同努力下,在預防和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安置幫教工作組織建設情況。__縣各級黨委、政府充分認識到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重要性,狠抓組織和工作責任的落實,成立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司法局。成員單位由縣直機關工委、工會、婦聯、團委和公安、工商、稅務、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成,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和辦公室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在全縣22個鎮(鄉、街道)也成立了相應機構,具體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負責,基本實現了每名刑釋解教人員迴歸後都有人管,有人幫,有人教。

(二)安置幫教對接機制建設情況。 過去,由於監所和司法局銜接機制不完善,部分刑釋人員出監後就流入社會、去向不明,成爲社會管理的盲區,對社會治安構成潛在威脅。爲此,從__年8月份起,__縣在司法局設立了無縫對接辦公室,配備了工作人員。認真落實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無縫對接”機制,對刑釋解教人員“必接必送”, 嚴格落實各項制度,責任到人,將刑釋解教人員的接回率納入鎮(鄉、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的重要內容。社區矯正股及時與監所保持聯繫溝通,確保不遺漏、不脫節。嚴把經費發放關,每月25號之前由司法所長攜帶交接單、釋放證明等相關資料到縣無縫對接辦公室申報工作經費,按照“據實統計、嚴格把關、認真核實”的要求發放工作經費,打入司法所的專項賬戶內,按時發放到刑釋解教人員手中,並及時做好經費發放的登記工作,做到月清、季核、年結,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督促檢查。由此,“無縫對接”率達到100%,接送費和生活補助費發放率達到100%,有效地解了刑釋解教人員的燃眉之急,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從而減少了我縣的重新犯罪率。

(三)安置幫教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相關部門和社會力量,__縣採取有效措施對刑滿釋放5年以內和解除勞教3年以內的人員進行了有效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我縣__—__年上半年共接收刑釋解教人員428人,其中刑滿釋放人員379人,佔總人數的88.6%,解除勞教人員49人,佔總人數的11.4%;農村籍的刑釋解教人員401人,佔全縣總數的93.7%,城鎮籍刑釋解教人員27人,佔6.3%。刑釋解教人員接回後,逐一建立個人檔案,簽訂安置幫教協議,落實幫教責任,跟蹤管理,幫教率達98%以上。在日常管理中開展“一幫一”活動,幫助刑釋解教人員排憂解難,解決他們生活、工作、家庭中的具體問題,使其體會到社會、組織的溫暖;堅持定期走訪談話,及時瞭解、掌握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動態,抓好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防止脫管、漏管、重新犯罪。目前,我縣農村的刑釋解教人員基本上落實了責任田或外出務工,在城鎮的刑釋解教人員,通過幫助聯繫工作單位、自主擇業等方式進行了安置,刑釋解教人員安置率達到92%以上,企業每安置一名就業滿一年的“兩無”刑釋解教人員,補助工作經費1萬元。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協調相關部門爲其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基本上做到了應保盡保。

二、__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儘管採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豐富了幫教形式,拓展了安置渠道,積極預防和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安置幫教工作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認識不足。少數基層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重視不夠,對這項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也認識不足。各級綜治部門雖然把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納入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覈的內容,但所佔的分值不多,比例不大。管理上政出多門,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管人管事的又不管錢,還沒有形成一個好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銜接與齊抓共管機制。社會各界普遍對刑釋解教人員存在着歧視和偏見,一些單位和企業不願接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

(二)司法力量不足。雖然明確了基層司法所爲縣司法局與鎮(鄉、街道)雙重管理的副科級單位,但由於多種原因,只是公開選拔了司法所所長,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員遲遲沒有收編到位,都還是由鎮(鄉、街道)幹部兼任,除了安置幫教工作外,還要承擔鎮(鄉、街道)的綜治、信訪、計生、土管等其它工作任務。而__縣每年接送的刑釋解教人員都在 200人左右,安置幫教工作任務重、壓力大,人力明顯不足,直接影響到安置幫教工作的有序開展。

(三)工作經費不足。雖從中央到地方都有文件規定,將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這些文件均是原則性要求,缺少具體可操作的剛性標準,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經費難以保障。目前,鎮(鄉、街道)安置幫教工作經費與地方財力和當地領導的重視程度密切相關,往往得不到落實,有限的安幫工作專項經費,只不過是杯水車薪,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深入開展,尤其是對外出打工的刑釋解教人員不能及時掌握到他們的動態。

(四)自身素質不足。大多數刑釋解教人員迴歸社會後能奉公守法,誠實勞動,但也存在少數人錯誤思想根源還沒有根本矯正,在物慾的驅使和誘惑下重操舊業。有的自以爲有一定違法犯罪經驗而再度挺而走險,有的由於家庭變故,經濟糾紛或受社會歧視轉而產生逆反心理,破罐子破摔。還有極少數人格扭曲,對社會、對政府存有報復心理,存在反政府、反社會意識。少數刑釋解教人員長期與社會隔離,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專業技能,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變化,思想觀念陳舊、落後,不積極謀求就業,一味等待政府的救濟、安置。

三、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對策

切實做到了“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無業有人幫、創業有人扶”,使他們順利迴歸社會,必須強化四重保障。

(一) 強化安置幫教組織領導保障。要進一步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必須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廣泛參與的安置幫教工作長效機制。把安置幫教工作納入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到同規劃、同部署、同考評、同獎懲。要加強對各鎮(鄉、街道)和有關部門安置幫教工作的檢查和監督,細化、量化考覈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建立目標責任制,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二)強化安置幫教工作力量保障。基層司法所是安置幫教工作的具體實施機關,只有把司法所建設好,才能更好實施好安置幫教工作。要儘快理清基層司法所的管理體制,做好基層司法所的收編工作,進一步充實基層司法所人員,徹底改變基層司法所機構不穩、體制不順的狀況,使安置幫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幹。同時,要加大對從事安置幫教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使他們瞭解安置幫教基本知識,以扭轉應付檢查式的工作模式,爲搞好安置幫教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強化安置幫教工作經費保障。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將安置幫教工作經費、刑釋解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經費、安置幫教志願者工作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以確保安置幫教工作落到實處。建議出臺剛性的安置幫教工作經費保障文件,按區域人口或刑釋解教人員數預算安置幫教工作經費,並隨着經濟的增長而逐年有所增加。

(四)強化安置幫教工作政策保障。認真做好安置幫教對象的就業促進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把刑釋解教人員納入政府就業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中,統籌安排,適時培訓。加大就業推薦工作,適當預留一些公益性崗位,安排少數經多次推薦難以就業的人員落實就業,支持刑釋解教人員自謀創業。要按照市場化、社會化安置原則,創新信貸、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調動社會企業積極性,積極吸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