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

隨着個人的文明素養不斷提升,報告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報告具有成文事後性的特點。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

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1

公益性崗位是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爲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是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也是用於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使一大批就業困難對象實現再就業,緩解了我市的就業壓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這支隊伍既是一個新鮮的羣體,也是一個特殊的集體,如何管理好這個新鮮又特殊的羣體性崗位人員,調動其工作積極性,發揮他們的作用,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新的課題,爲此文化街道辦事處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抽調5名機關幹部,成立了調研領導小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區就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情況進行了爲期7天的調研。由於此次調研工作領導重視,準備充分,調研徵求意見涉及面較廣,問題貼近公益崗人員切身利益,收到了較好的實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強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的調研情況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的基本情況

(一)公益性崗位的人員構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56人,其中:調出10人,退休3人,現實際公益崗人員總數43人。主要崗位有勞動就業服務、勞動關係協理、勞動保障服務員、社區保潔、社區城管、司法糾紛調解員和社區殘聯主席等崗位。

(二)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主要是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的大齡(女性年滿40週歲,男性年滿50週歲)、“零就業家庭”成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符合條件的人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退伍軍人、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等等。

(三)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待遇分兩塊,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後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二、街道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的經驗和做法

爲了把公益性崗位人員合理、科學的運用到了街道社區的各個工作崗位當中,充分發揮了他們應有的作用。文化街積極探索實踐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強化了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具體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做法。

一是強化組織,合理配備公益崗人員和設置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視從實際出發,對43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了摸底調查瞭解。對他們的思想狀況、在原單位的工作表現、本人現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員情況和經濟收入支出情況等等進行了排查,細緻的掌握;科學合理安排工作崗位。在掌握瞭解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從儘可能的去發揮利用他們的特點、長處,發揮其長,避其之短的角度出發,按照崗位分工、年齡大小、原來所從事的行業、責任心強弱以及個人愛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們安排到各個社區的崗位當中,分擔社區勞動就業再就業工作、綜治司法工作、環境衛生工作、計劃生育工作以及困難羣衆的`幫扶等項工作,統屬於街道下設的社區居委會和特殊羣體,由街道和社區具體管理、分配任務、責任明確、檢查考覈,最大限度的調度了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的積極性,爲社區的和諧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是加強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崗人員的綜合素質。公益性崗位人員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難的同志,他們的思想跟不上形勢的發展,對企業重組改制和新的形勢認識不清、瞭解不透、掌握不準,爲此我們從加強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思想意識入手,採取了強化教育與正常教育相結合、會上教育與會下教育相結合、集中結合與分散教育相結合的辦法,在加強教育的基礎上,我們還把公益性崗位人員納入社區成員當中,與社區的工作人員一樣進行管理、進行安排工作,一起開會、一起學習、一起開展各種娛樂活動,做到了一視同仁,讓他們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區的一員,瞭解掌握我們松原市目前在企業重組、生產經營方面所面臨的困難,我們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過靈活就業,結合實際的教育,公益崗人員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崗位來之不易,體驗到了組織的照顧、領導的關心,認識提高了、積極性調動起來了、作用也真正發揮出來了。

三是完善制度,強化機制,對公益崗人員實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寧江區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們結合街道社區工作實際,針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實際思想現狀,我們先後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實施方案》、《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規章制度。街道與每一位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了崗位用工協議書,在協議書中明確了工作任務,明確了責、權、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標,思想有壓力,管理上有辦法。各項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強了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有效促進和調動了工作的積極性,有力的促進了街道的各項管理有序開展,順利實施。

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2

開發公益性崗位是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以來,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市財政局、勞動保障局制定出臺了《關於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財社122號),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羣團組織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用於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使一大批就業困難對象實現再就業,緩解了我市的就業壓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一、公益性崗位的基本情況

(一)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主要是八類人員,即: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的大齡困難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單親(喪偶)人員;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記失業12個月以上人員;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現役軍人家屬、公安民警家屬中就業困難人員;企業軍轉幹部;家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二)公益性崗位的人員構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共計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警察員715人

2、市勞動保障局協理員316人(含軍轉幹部家屬12人)

3、市計生委計生專幹212人(含企業軍轉幹部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專管員74人

5、市行管局保潔保安員70人

6、市統計局統計專管員38人

7、市行政服務中心保潔保安員11人

(三)公益性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待遇由三塊構成:一是崗位補貼,按我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後實際領取410元);二是社會保險補貼。三是各用人單位發放的獎勵、補貼等。

據調查統計,目前我市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工資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量和業績考覈,警察員工資從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計生委計生專幹工資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540元執行,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10元。從4月起,相山區計生委給予本區75名計生專幹每人每月60元獎勵性計生補貼,街道對工作突出的計生專幹也有獎勵。

另外,1998年計生委聯合市人事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5名大中專畢業生計生專幹,工資薪酬不在公益性崗位補貼範圍,享受普通社區幹部待遇,工資由市財政定額專項下撥,不足部分由相山區政府承擔。目前工資待遇1000元左右,並且仍有每年5%工資增長幅度。

3、市勞動保障部門根據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就業再就業財政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給予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鄉鎮勞動保障專職工作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崗位補貼。市勞動保障局協理員每人每月實發工資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專管員工資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540元執行,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10元。

5、市行管局保潔員工資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540元執行,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10元;保安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500元;

6、市統計局統計專管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430元;

7、市行政服務中心保潔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500元;保安員在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後,每人每月實發工資560元。

業務主管部門按月提供工資名冊,經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批,由市財政根據公益性崗位從業人數將崗位補貼及社會保險補貼撥付到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委託銀行以存摺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

(四)公益性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採取業務主管部門集中管理和逐級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公益性崗位的申報,首先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經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覈同意,業務主管部門自主進行公開招聘。本着“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別建立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基礎臺賬和人事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變更,必須由業務主管部門報市勞動保障和市財政部門審批。

二、存在的問題

(一)各用人單位之間的公益性崗位待遇不均衡。由於政出多門,各行其是,同樣是公益性崗位,計生專幹、民政低保員、勞動保障協理員和公安警察員的工資收入不同,差別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員相互攀比,情緒不穩定、工作積極性受挫。

(二)公益性崗位管理職責不清,管理辦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崗位由計生、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用人單位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直接分派到街道(鄉鎮)社區,人事、工資等管理與街道(鄉鎮)社區脫鉤,造成業務主管、縣區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人、崗、事”管理職責不清,缺乏有效的約束力。有些部門的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被長期抽用從事其他工作。

三、建議

(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與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建議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暫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以後逐步過渡到由縣區負責。

(二)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進出機制。把好“入口關”,從嚴控制公益性崗位的人員規模。今後,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崗位的,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覈,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現有公益性崗位人員變更時,應由業務主管部門報公益性崗位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務或違反勞動紀律等規定的人員,及時使其退出公益性崗位。

(三)規範勞動報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崗位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建議對全市現有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從1月起,將公益性崗位的補貼標準統一提高至610元,各用人單位取消現行的各種福利、津貼。1月後,各用人單位不得擅自以各種形式發放各類補貼。公益性崗位工資建立正常增長機制,每年按淮北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增長。

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3

開發公益性崗位是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的有效途徑。近年來,我縣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制根據有關政策狠抓落實,使一大批就業困難對象實現再就業,緩解了我市的就業壓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一、公益性崗位的基本情況

(一)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主要是以下幾類人員: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的大齡困難就業人員;單親(喪偶)人員;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因城鎮公共建設,由國土資源部門統一徵地後,完全失去土地難以實現就業的農民。

(二)公益性崗位的人員構成

目前,全縣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共計477人,其中:1、環衛處278人2、家政公司143人3、敬老院17人4、小區保潔39人。

(三)公益性崗位的待遇

我縣目前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待遇由三塊構成:一是崗位補貼。二是社會保險補貼。三是各用人單位發放工資。

(四)公益性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採取業務主管部門集中管理和逐級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公益性崗位的申報,首先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部門審覈同意,業務主管部門自主進行公開招聘。本着“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變更,必須由業務主管部門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財政部門審批。

二、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發現,目前我縣在公益性崗位管理的體制等方面還存在着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管理體制不順暢。目前,我縣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招聘、錄用環節還不規範,負責主體不明確,存在着各自爲戰的現象。

2、人員素質普遍不高。由於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自身年齡偏大,加之缺乏有針對性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業務指導,素質普遍偏低,不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較差。

3、部分崗位不穩定。個別勞動強度大、衛生條件差的崗位如環衛工、敬老院護理員等崗位,由於薪酬與其他公益性崗位相同,因而人員變動頻繁,人員招聘難。

三、建議

1、理順管理體制。規範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措施,明確職責。要嚴格人員進出制度,規範崗位的招聘條件和審覈程序,按照屬地就近錄用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符合崗位需求的前提下,確保就業困難對象優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員培訓工作。進一步完善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崗前、崗中培訓工作機制,加強其職業道德、法律法規、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訓,做好日常業務培訓和業務考覈,使從業人員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崗確定待遇。對環衛等勞動強度大的崗位,適當予以補助,增強崗位吸引力,改變招人難、用人難的狀況。同時,多方爭取,開發更多的公益性崗位,合理調配人員,使公益性崗位的設置滿足我縣實際需求,擴大公益性崗位的覆蓋面。

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4

根據市人社局20xx年開展城鄉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調研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我鄉高度重視,通過座談、電話諮詢等方式,對全鄉的公益性崗位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調研,現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自20xx年起,開展了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工作,從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崗位補貼(含各村勞動保障協管員),主要崗位有勞動保障、圩鎮保潔、計生、公共衛生服務、基層民政、基層財政等,安置對象爲:高校畢業生、失地農民、家庭困難的殘疾人等。20xx年有18個公益性崗位,人員均在崗。

 二、公益性崗位的管理

我鄉公益性崗位的申報,首先由鄉政府提出,經市就業局審覈同意後,我鄉再進行公開招聘,鄉勞保所與受聘人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工作人員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三、公益性崗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後,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中心圩鎮髒亂差面貌得到明顯改善,多數新農保協管員發揮了作用,能夠積極宣傳新農保政策,徵收新農保資金。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1、管理機制不夠健全。一是缺乏考覈與評價機制,對公益性崗位沒有實行公正、客觀的評價與考覈,無法實現崗位人員有進有出、能聘能退的動態管理。

2、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待遇偏低,工資主要是由就業局支出,每人每月給予300元至700元的崗位補貼,僅憑這一點補貼解決其工資是遠遠不夠的,而鄉鎮財力有限,無法保障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能夠同勞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在物價不斷上漲的情況下,何時能漲工資、漲多少都沒有一個預期。

3、從業隊伍不夠優化。一是素質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積極性不太高,主要表現在:有的認爲公益性崗位反正是一種社會福利與社會救濟,只是爲了安置他們,做不做事無所謂;三是隊伍不夠穩定,因爲每三年就要換人,導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尤其是村勞動保障協管員崗位具有一定的連續性,三年時間剛剛熟悉工作又馬上到期,會影響新農保的徵收。

4、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困難人員較多,而公益性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議與對策

1、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使更多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

2、加大公益性崗位考覈機制,加強考覈。比如對新農保的徵收,每年年初農保局就要與協管員簽訂協議,按工作成效發放工資,而不是等到徵收工作進入尾聲,進展不大再來停發工資。而且各村徵收進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傷積極性。

3、加強宣傳引導。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使從業人員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充分認識到公益性崗位並不是一種福利待遇和救濟手段,而是政府開發的就業崗位,是服務社會公衆的一種勞動崗位,只有通過勞動付出才能獲取勞動報酬;引導從業人員認識到公益性崗位只是臨時性、階段性的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現攀比等現象。

公益性崗位調研報告5

以來,隨着國有集體企業改制,下崗失業人員範圍擴大,“4050”人員就業成爲城鄉統籌就業的一大難題。針對這些情況,縣把公益性崗位開發當作解決下崗職工就業主渠道,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個體戶中開發公益性崗位,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特別是在解決“4050”人員就業方面成效顯著。爲此,筆者對公益性崗位開發中的優勢、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調查。

一、公益性崗位開發有成績,也有潛力

縣是一個林業大縣,森林覆蓋面積達到92.4%。擁有7.4萬人口,其中農業人口6萬人,城鎮人口1.4萬人,目前共有下崗職工263人,占城鎮人口的1.9%;採取公益性崗位開發解決下崗職工132人就業,其中“4050”人員23人,分別佔下崗職工總數的51%和11%,還有26人等待就業。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中,社會管理崗位就業27人,佔20%,主要在勞動保障協管員、市場管理、環境管理等崗位;在社區服務崗位就業49人,佔37%,主要集中在衛生保潔、環境綠化等崗位;在社區內單位的後勤崗位56人,佔43%,主要在機關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門衛、收發、後勤服務崗位。在以上三大類中,政府採取購買和支持崗位的共92個,佔到崗位總數的69.8%。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把生態旅遊強縣、加大旅遊投入作爲解決農民增收、財政增長的重大舉措,提出以生態旅遊帶動二、三產業發展的號召,爲公益性崗位開發和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提供了新的廣闊的空間。初步預計,可開發公益性崗位100個,其中,各旅遊公司預計可解決崗位70人,主要集中在門衛、保安、停車管理、衛生保潔等方面;城鎮、機關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收發、門衛、老年人服務、羣衆娛樂、公用設施維護等方面可開發公益性崗位15個。政府組建中老年人娛樂中心,在交通執勤、衛生督管、汛期監測等方面可開發崗位15個。

二、公益性崗位開發“鏈條”脫節

公益性崗位如同一部機器一樣,僅僅是主軸高速運轉,相關部件不能跟上主軸運轉步伐,就達不到實際效果。在公益性崗位開發過程中,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

1、政府與部門之間脫節。

中央、連續兩年將解決農民增收問題以一號文件發出,中央的第一個會議就是就業再就業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大就業再就業工作力度,提出了就業再就業是以人爲本的體現,是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省、市、縣也出臺了相關政策,爲就業再就業奠定了政策基礎。但是就業再就業工作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工程,不僅僅是勞動部門的事情,勞動部門也無能力全部包攬下來,需要全社會、各級各部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實現充分就業。可是,政府下屬的機關事業單位對開發公益性崗位重視不夠,認識不足,沒有形成合力。一是機關事業單位針對下崗失業人員素質低下,無技能、無專長,開發崗位後,認爲不能爲我所用,存在這樣那樣的顧慮,就不予安排工作。甚至個別部門安置了下崗失業人員後,不給下崗失業人員安排工作,卻發給他們50元崗位補貼,而自己卻得到了安置下崗職工的政策補貼資金,將公益性崗位開發當作創造收入的渠道。二是不願意掏錢爲下崗失業人員出資付酬。政策上的補助只是下崗失業人員工資報酬的一部分,大部分資金需要用工單位支付,但是,在開發公益性崗位過程中,有的用工單位以佔用自己財政經費爲由,拒絕安置下崗失業人員。

2、崗位待遇不能滿足下崗失業人員需求。

公益性崗位開發後,一般單位只負擔300元左右的工資待遇,加上公益性崗位補貼50或80元,還達不到企業最低工資指導線400元的標準。成爲下崗失業人員不願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下崗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不能接續,工傷、醫療保險不能落實等實際困難不能得到很好落實。

3、崗位安置與就業觀念脫節。

在下崗失業人員就業中存在三方面的觀念問題。一是社會對下崗失業人員存在觀念問題。長期以來,社會各界對就業的理解存在歧意,把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視爲就業,甚至把就業的範圍縮小到僅僅是“吃財政飯”的國家幹部,對下崗失業人員的不穩定就業或者無穩定收入的就業視同沒有就業,對下崗失業人員產生歧視,造成下崗失業人員心理壓力。二是下崗失業人員自身觀念問題。特別是下崗職工拿自己原有的工作經歷做資本,在選擇工種時,既要待遇高,又要工作輕鬆,高不成,低不就,就業平臺難以建立。三是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個體戶的閒置崗位視同公益性崗位開發中,配套了稅收優惠、崗位補貼等相關政策,但是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個體戶在使用下崗職工時,在利益驅動下,存在違背《勞動法》的行爲,如延長工作時間,拖欠工資等。

4、崗位開發與主導產業建設脫節。

任何一項產業的興起,必將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也會促進更多人員就業。從我縣實際情況來看,主導產業也是公益性崗位開發的突破口,如生態旅遊、礦山企業、城鎮建設以及新農村建設等各個方面,在這些產業中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是上上之舉。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脫節現象。政府在推動主導產業發展中,沒有統一規劃,崗位資源沒有整合。只考慮經濟效益,而忽視了下崗職工就業問題,沒有與投資商、開發商達成共識或提出解決多少下崗職工等問題,造成外地人蜂擁而致,而本地下崗職工卻無業可從。在招商引資項目中,投資企業往往使用與自己關係密切的親朋好友,使用的本地下崗失業人員卻很少,原因是本縣下崗職工生於本鄉本土,難以管理。

三、環環相扣,促進公益崗位開發

1、政府出面,合理整合公益性崗位資源。

請求政府出面,協調相關部門,形成公益性崗位開發合力,在部門中形成“下崗失業人員是社會的寶貴財富,不是社會負擔”的認識,用好了下崗失業人員既是財富,也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用不好下崗失業人員就是社會的負擔,甚至爲經濟建設造成不穩定因素,他們需要各級各部門共同關心和支持,因此,政府要協調相關部門,從部門中將可以吸納下崗職工的崗位騰出來,合理整合,統籌使用,實現下崗失業人員就業與再就業,減少不穩定因素。要齊心協力,共同努力,以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爲己任,拋棄“開發公益性崗位是勞動部門的事,與自己無關”的思想。勞動部門有義務爲下崗失業人員解決就業問題,但勞動部門無權包攬。

2、部門要密切配合。

各級各部門在生態旅遊、新農村建設、城鎮建設、招商引資、環境保護、礦產開發等各個方面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在與投資商、開發商達成協議時,能否將部分崗位讓於本縣下崗失業人員,使下崗失業人員不離土、離鄉也能取得豐厚的收入。

3、加大技能培訓力度。

下崗失業人員是就業再就業的弱勢羣體,素質低、缺資金、缺技能是他們的共同特徵,因此,要在瞭解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意向、報酬要求等基本情況的條件下,有針對性地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下崗失業人員素質和勞動技能,爲他們實現就業打好基礎。

4、加大資金投入,合理開發崗位。

繼續採取政策鼓勵措施,按照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每人每月補助50元;如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屬“4050”人員的,每人每月補助80元,以此激勵更多的機關事業單位和非公有制經濟及個體戶使用下崗失業人員,在資金許可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對下崗失業人員的補助標準,促進城鄉就業。繼續鼓勵下崗失業人員領辦、創辦自己的經濟實體、企業,加大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力度,促進就業和就業崗位開發。同時,進一步拓寬社會保險覆蓋面,使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傷有所助。

5、強化宣傳,提高認識。

要採取多種途徑開展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關心下崗失業人員的良好氛圍。一要讓各用人單位認識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重大意義和好處;二要讓下崗失業人員正視自己,瞭解自己的能力,樹立“憑自己勞動掙錢最光榮,讓別人去說吧”這種理念;三要讓社會各界正確對待下崗失業人員,下崗失業是誰也不願遇到的,要讓社會各界反向思維,理解和關心下崗失業人員,推動公益性位的有序開發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