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試題及答案詳解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5~8題。

文言文試題及答案詳解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嚐出,遇人有遺楮幣①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爲東平學正。遊京師,獻書於平章②不忽木,大奇之,闢爲禮部令史,乃薦入御史臺。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四顧壁立,嘆曰:“此真臺掾也。”及爲丞相椽,選授堂邑縣尹。人言官舍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首毀淫祠③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爲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衆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爲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猶爲立碑頌德。

天曆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臺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道經華山,禱雨於嶽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復禱於社壇,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鬥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糴,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爲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爲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痛苦,遂得痰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元史·列傳六十二·張養浩傳》)

【注】①楮(chǔ)幣:元代發行的一種紙幣。②平章:元代官職,職權類似宰相。③淫祠:在正神(穀神、土神等)以外濫設的神祠,如供奉“狐仙”“蛇妖”等的祠堂。

5.對下列句子中劃線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遊京師,獻書於平章不忽木 遊:遊學

B.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 納:上交

C.民持鈔出糴,稍昏即不用 昏:模糊不清

D.夜則閉戶,張燈竊讀 竊:盜竊

答案 D [竊:盜竊,後加“讀”譯不通,應爲偷偷地,《史記孫臏傳》中有“竊載(孫臏)與之齊”。注意,“竊”還有“私下”之意,“竊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樂羊之妻》。]

6.下列句子分別編爲四組,全部表現張養浩“爲官能爲民着想”的一組是( )

①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

②人言官舍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

③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爲盜耳

④去官十年,猶爲立碑頌德

⑤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爲券,給散貧乏

⑥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

A.①③④ B.③⑤⑥ C.②④⑤ D.①②⑥

答案 B [①表現他少年時的高尚品德②表現他對生活條件不計較④表現百姓對他的銘記感恩。]

7.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A.張養浩從小就講道義,不忽木來看望他,他和家人恭敬地迎接;做縣尹時,官舍不好也不計較;對做過盜賊的人和李虎這樣的暴戾之人都能用寬容去感化他們。

B.張養浩把錢財看得很淡,做御史臺時兩袖清風;調任陝西時,把家裏的所有東西都送給了鄉里貧困的人;還常拿自己的錢賑濟百姓。

C.張養浩往陝西赴任的途中,到華山禱雨,結果“一雨二日”,到官後又求雨,結果大雨如注。這些事雖帶有迷信色彩,但可見他心裏裝着老百姓。

D.張養浩爲官清廉,心繫百姓,也贏得了老百姓的擁戴,他調離堂邑十年之後,當地羣衆仍爲他豎碑頌德;他去世以後,百姓悲哀得如失去父母。

答案 A [文中無“家人恭敬地迎接”意;對李虎這樣的爲害百姓的土匪頭子依法懲辦,並不寬容。]

8.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

譯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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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

譯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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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1)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裏的財產都分給村裏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

(2)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裏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

【參考譯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張養浩從小就有德行和節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一個人,那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上去把錢還給他。年僅十歲,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父母擔心他過於用功而制止他讀書,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偷偷地讀書。山東按察使焦遂聽說這個情況,就推薦張養浩做東平縣學正。後來,張養浩遊學京師,把自己寫的文章獻給宰相不忽木,不忽木大爲稱奇,因此任命他爲禮部令史,並推薦他進入御史臺。一天張養浩生病了,不忽木親自到他家裏探問,當看到張養浩家裏四壁空空,什麼也沒有時,感慨嘆息說:“張養浩這種人纔是真正的監察御史的好材料啊!”後來他做了宰相的屬官,又被選授爲堂邑縣尹。人們傳說堂邑縣縣官住的房子不吉利,住進去的人沒有一個能免除災難的,但是張養浩還是住了進去。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爲生活困難,爲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既然已經處罰過了,現在仍舊把他們看成強盜,這是斷絕他們悔過自新的'道路啊!”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的同黨也都暴虐殘忍,爲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裏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爲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天曆二年,陝西大旱,飢餓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張養浩爲陝西行臺中丞。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裏的財產都分給村裏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路過華山,就到西嶽廟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來,這時,天空忽然陰雲密佈,一連下了兩天雨。等到張養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廟裏去求雨,結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來,莊稼由此長起來了,陝西的民衆十分高興。當時一斗米值十三貫錢,百姓拿着鈔票出去買米,鈔票稍有不清或破損就不能用,拿到府庫中去調換,那些奸刁之徒營私舞弊,百姓換十貫只給五貫,而且等了好幾天還是換不到,老百姓處境非常困難。於是張養浩檢查府庫中那些沒有損毀、圖紋可以看得清的鈔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萬貫,全部在它的背面蓋上印記,又刻十貫和五貫的小額鈔票發給窮人,命令米商憑鈔票上的印記把米賣給他們,到府庫驗明數目便可換取銀兩,於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營私舞弊。張養浩又率領富人家出賣糧食,爲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請求實行納糧補官的法令。張養浩聽到民間有人爲了奉養母親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事,爲此大哭了一場,並拿出自己的錢救濟了這戶人家。

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裏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牽掛的事,就按着胸,感到痛苦,於是臥病不起,去世的時候才六十歲。陝西的老百姓,悲哀的程度像失去了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