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澄,字彥清,德興懷來人”的原文翻譯

譚澄,字彥清,德興懷來人。父資榮,金末爲交城令。國兵下河朔,乃以縣來附,賜金符,爲元帥左都監,仍兼交城令。未幾,賜虎符,行元帥府事,從攻汴有功。年四十,移病,舉弟資用自代。資用卒,澄襲職。

澄幼穎敏,爲交城令時年十九。有文谷水,分溉交城田,文陽郭帥專其利而堰之,訟者累歲,莫能直,澄折以理,令決水,均其利於民。豪民有持吏短長爲奸者,察得其主名,皆以法治之。歲乙未,籍民戶,有司多以浮客佔籍,及徵賦,逃竄殆盡,官爲稱貸,積息數倍,民無以償。澄入覲,因中書耶律楚材,面陳其害,太宗惻然,爲免其逋,其私負者,年雖多,息取倍而止;亡民能歸者,復三年。詔下,公私便之。壬子,復大籍其民,澄盡削交城之不土著者,賦以時集。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擢懷孟路總管,俄賜金符,換金虎符。歲旱,令民鑿唐溫渠,引沁水以溉田,民用不飢。教之種植,地無遺利。至元二年,遷河南路總管,改平灤路總管。七年,入爲司農少卿,俄出爲京兆總管。居一年,改陝西四川道提刑按察使,建言:“不孝有三,無後爲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爲宗祀計。”朝廷從之,遂著爲令。

四川僉省嚴忠範守成都,爲宋將昝萬壽所敗,退保子城,世祖命澄代之。至則葬暴骸,修焚室,賑饑貧,集逋亡,民心稍安。會西南夷羅羅斯內附,帝以撫新國宜擇文武全才,遂以澄爲副都元帥,同知宣慰使司事。比至,以疾卒,年五十八。

世祖嘗與太保劉秉忠論一時牧守,秉忠曰:“若邢之張耕,懷之譚澄,何憂不治哉!”遊顯宣撫大名,嘗爲諸路總管求虎符宣麻,澄至中書辭曰:“皇上不識譚澄耶?乃爲顯所舉!”中書特爲去之。其介如此。

(節選自《元史》卷一九一)

【注】①浮客:指寄居在地主莊園裏的外地佃農。

②稱貸:借錢給人。

③宣麻:唐宋拜相命將,用黃、白麻紙寫詔書公佈於朝,稱爲“宣麻”。以後就成爲詔拜將相的代稱。

參考譯文

譚澄,字彥清,德興府懷來縣人。父親譚資榮,金朝末年任交城令,蒙古軍攻下河朔地區,譚資榮率全縣歸附,被賜給金符,任命爲元帥左都監,仍兼任交城縣令。不久,又被賜給虎符,爲行元帥府事,隨從攻打汴京有功。四十歲時生病,舉薦弟弟譚資用代理自己的職務。譚資用去世,譚澄又承襲了叔叔的職務。

譚澄自幼聰穎,任交城縣令時,年僅十九歲。交城境內有一條文谷河,分流灌溉交城的田地,文谷水北岸的郭帥築堰獨攬水利,多年來人們一直爲此事告狀,都未獲得妥善處理。譚澄以理折服郭帥,令其把水堰決開,使交城百姓的均受其利。強豪之民中有人掌握着官吏的'短處,因而作奸犯科,譚澄查出他們的姓名,都依法予以治罪。乙未年登記戶籍,官府多以客居的人戶登記,等到徵收賦稅,居民逃散殆盡,官府又借貸給百姓,積下的利息有數倍之多,百姓無法償還。譚澄至朝遷覲見,通過中書令耶律楚材,向太宗窩闊臺面陳利害,太宗爲之動情,於是下令免去拖欠的賦稅,私人欠下的錢物,年月雖長,也只取一倍的利息;逃走的百姓能夠歸回者,免去三年的租稅。詔令下達後,公私都稱便。壬子年,又大規模登記戶口,譚澄把不是長久居住在交城者的戶口全部刪去,賦稅因此能夠按時徵收。

中統元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擢升譚澄爲懷孟路總管,不久又賜給金符,可換用金虎符。這一年大旱,譚澄讓百姓開鑿唐溫渠,引來沁水灌溉田地,百姓得以躲過饑荒;他又教導百姓種田植樹,土地都得以充分利用。至元二年,遷升爲河南路總管,改任平灤路總管。七年,入朝廷任司農少卿,不久又出朝任京兆總管;居官一年,改任爲陝西四川道提刑按察使,(他)建議說:“不孝敬有三個方面,沒有後代是最大的不孝,應該下令,百姓年紀在四十歲以上仍沒有兒子的,聽憑其娶妻,以接續香火。”朝廷採納了這個建議,於是頒佈命令。

四川僉省嚴忠範守衛城都,被宋將昝萬壽擊敗,退守成都內城。元世祖忽必烈命譚澄取代嚴忠紀。譚澄赴任後,掩埋拋棄在外的將士遺骸,修繕好被燒燬的房屋,賑濟飢貧的百姓,召集逃亡的民衆,百姓才漸漸安定下來。這時西南夷人羅羅斯族歸附元朝,元世祖認爲安定新歸附者,應該選用文武全才的人,於是任命譚澄爲羅羅副都元帥,同知宣慰使司事。他剛到任,便因病去世了,享年五十八。

世祖曾與太保劉秉忠評論當時各地方長官,劉秉忠說:“如果都像邢州的張耕,懷來的譚澄,還憂慮不能治理好國家嗎?”遊顯任大名宣撫使,曾經爲各路的總管向朝廷請求虎符和委任狀,譚澄到中書省辭謝說:“難道皇上不認識我譚澄嗎?卻要由遊顯舉薦!”中書省因此特地把他的名字劃掉了,他就是這樣耿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