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處資金監管自檢自查報告

根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紅河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關於轉發進一步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和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文件的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作一次全面自檢自查報告,我公司自收到該文件後,積極響應文件要求,由財務部、綜合部、銷售部及工程部配合對我公司建設項目的'管理情況作出了嚴格的檢查。

房管處資金監管自檢自查報告

對我公司自項目籌備建設、預售許可證辦理及資金賬戶設置、預售資金使用及審批等方面作出檢查:

一、我公司自項目籌備開始就嚴格遵守國家房地產開發及

金融投資相關法律法規,不參與單位集資建房、團購商品房等國務院規定的違法項目。

二、項目開工嚴格遵守建設要求

拿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後纔開工建設,不存在提前施工等違規行爲。

三、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相關要求

我公司均在項目建設投資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後提供所需申請材料,按照申請審批程序嚴格執行,且不存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尚未辦理就進行商品房定金收取、購卡或銷售等違規情況。

四、對於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購房首付款我公司均存入工商銀行瀘西縣支行資金監管賬戶,但針對客戶借款方式及要求我公司借款有三個資金監管賬戶,分別是工行瀘西縣支行、建設銀行瀘西縣支行及農業銀行瀘西縣支行。我公司在預售資金的用途、審批程序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用款計劃、購銷合同或發票、工程款支付申請或發票)上,嚴格遵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每筆款項都到房管處進行審批備案,無商品房預售資金用途不明,支付混亂情況發生,項目一直處於良好開發建設階段,能按照交房標準要求,及時辦理竣工驗收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