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8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8篇)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農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農業領域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目的。規範我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轄區內農業領域(種植業、畜牧業、農墾漁業、種業、農機領域等)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嚴格制度,分級負責。嚴格執行農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報告制等,把安全防範落到實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管理、及時上報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

(三)條塊結合,屬地爲主。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做好一線排查,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

(四)依靠科學,依法規範。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採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處置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爲主、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第二章組織體系

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縣、企三級應急組織組成。

第五條市級應急組織。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爲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應急組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技術組,領導小組由局長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技術組由縣(市、區)及鄉鎮技術骨幹組成,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急組織。涉農領域企業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預防機制

第八條健全預防機制。

(一)建立政府領導指揮、企業應急預防、專業隊伍救援、社會參與救援的應急預防控制機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電話,依託企業、鄉鎮站(所)等一線單位,建立覆蓋面廣、響應迅速、救援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三)建立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通過製作板報和發放安全掛圖或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安全責任主體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在糞污儲存池、沉澱池、沼氣池等周邊設立警示牌、護欄或加蓋防護板,防止人畜誤入。對有機肥加工等場所要制定並嚴格執行機械操作規程,防止人員受傷。對沼氣池等有限空間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預警行動。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預防措施,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行動。

第十條信息報告預防、預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按規定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處置。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保障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農業領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並按有關規定啓動市級應急預案;未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應妥善處置並按一般事故予以上報。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赴事故現場處置,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啓動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部門啓動預案實施救援。

第十三條現場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評估,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爲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依據。

第十四條善後處理。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

第十五條應急保障

(一)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市、縣、企三級應急救援組織,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形成市、縣、企三級應急預案體系。

(二)根據農業領域安全事故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工人的培訓和後期管理人員的配置,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組織應急預防避險、避災減災、自救互救常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應急人員培訓。

第十六條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小組對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總結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善後處理結果、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責任的;瞞報、遲報事故信息,影響事故應急救援的;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們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爲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太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一、組織機構

鎮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重、特大事故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2、負責向上級彙報和對外公佈有關工作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三、應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由辦公室通知轄區內的鎮分管負責幹部和單位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後,迅速召集應急分隊,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令地點,迅速組織處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領導小組組長直接負責組織,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組織緊急處置,並及時向上級彙報情況,爭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儘可能將經濟損失和危害程度及社會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應急分隊,由各單位安監主任負責帶隊,統屬鎮應急領導小組指揮。

3、在有關業務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絕對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國家、集體、個人財產的安全。

5、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防範措施沒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責任追究不放過、幹部羣衆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項目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項目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切、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爲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爲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爲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爲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項目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通過項目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項目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項目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項目部消防保衛、通信設備、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項目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文件規定。

(四)應急保障

項目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設備設施、專用應急設備。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設備、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項目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信設施。

2、消防設施:項目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項目部應急救治設備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項目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爲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爲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項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爲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項目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項目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爲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項目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打開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設備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爲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覈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項目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項目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項目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覈,並做好考覈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項目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爲加強農機行業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農機行業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機行業社會形象和保障農機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機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1、違反農業機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農機作業操作規程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較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2、農機具機庫、油料庫、農機具生產車間、農機具維修銷售網點突發火災事故。

3、颱風、暴雨、洪水、高溫、雷擊和低溫冷凍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意外事件。

4、行業內其它危及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故。

三、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爲本。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建立處置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的機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爲主。通過採取得力的防範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隱患期間,儘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後果。

3、依法規範。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爲指導,全面規範處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決策科學,措施得當。

4、迅速反應。發生重大傷亡、火災、水災等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市農機化辦報告,根據指令,迅速、果斷、有效起動應急方案,市農機化辦組織統一指揮和積極妥善處理。

5、明確職責。按照安全生產負責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公衆參與。廣泛做好公衆宣傳教育工作,向幹部羣衆闡明危害得失,識大體顧大局。準確發佈預警及處置信息,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四、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xx市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生產事故安全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xx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五、應急響應

1、一般級別的突發事故,由事發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力量處置。事故發生後有關領導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控制現場、收集現場信息和開展救助等工作,並立即將情況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上報情況,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

2、較大和重大突發事故,由市辦領導小組啓動預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處置。主管單位領導接報後,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按相關程序報市農委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3、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單位領導接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救援,並在1小時內上報。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市辦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啓動本系統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方面力量積極進行救援。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4、應急結束

事故處置完畢後,市辦領導小組決定應急工作結束。根據突發事故性質和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主管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援助範圍等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經覈實審查無誤後上報市農委突發事故處置指揮小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工程、交通保障

1、各單位要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正常工作,確保事故突發時通訊通暢。

2、各單位加強水、電、氣等工程維護,保證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運行狀況良好。

3、指揮系統要能夠調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強救援器材日常維護,確保其性能穩定;制定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確保事故突發時車輛能正常使用。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依據職能組建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專門隊伍,配備足夠人員,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裝備水平。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突發事故應對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處置水平。

(三)經費保障

本市農機行業要建立專款專用的應急救援資金。各單位要保證安全防範與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社會動員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組建突發事故應急志願者隊伍,實行以民爲主,專羣結合。對志願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訓練等工作予以積極指導和專業支持。

(五)技術檢測保障

各單位加強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安全經營的檢測與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農機產品庫房和油料庫房消防、農機田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事故突發預測預報工作。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重點是事故防範、緊急應對和正確處置等基本常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

2、市農機安全生產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全行業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本行業突發事故處置人員的技能業務培訓,由市辦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各單位每年要分期對專職、兼職事故處置和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爲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衆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信息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爲,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覈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啓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區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預案啓動

應急預案啓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區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

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區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爲規範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爲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爲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爲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繫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爲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爲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佈;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爲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爲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後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爲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爲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爲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爲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後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爲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爲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爲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爲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後,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後,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啓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儘快安全撤出人員,並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誌或繪製事故現場圖,並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並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並採取措施爲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並制定和採取了防範措施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後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後勤保障組對事故後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儘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爲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糧食部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糧食系統內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處置。

二、工作原則

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把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消防)預防和強化安全管理作爲中心,認真做到各項防範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由市糧食局局長洪在龍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局長朱國成擔任,成員由管理監督科有關成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管理監督科,各所屬企業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定期開展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負責相關事故的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事故危害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發生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發生職工輕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

較大事故:凡發生職工重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發生職工死亡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

五、事故預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業要把安全生產(消防)責任層層落實分解,達到橫到邊,縱到底、到人。

(二)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產(消防)值班保衛制度、電器設備和機械管理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房屋設施維修養護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三)加強值班保衛工作,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及時通報值班訊息,做好記錄。

(四)強化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倉庫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五)做好安全用電,及時更換老化的電線。電線路走向要規範,嚴禁私自亂拉亂接,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

(六)堅持“預防爲主,消防結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證“拉得出、用得上”。

(七)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確保登高作業、機械作業、裝卸作業和藥劑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大檢查,在檢查中務必做到認真細緻,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講情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消除。

(九)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和自我防範能力。

六、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1、所屬企業發生一般事故應在8小時內上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在接到事故報告的後6小時內趕到事發地點,指導企業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所屬企業發生較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上報市局,市糧食局在接到報告後的5小時內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抗災搶險工作。

3、所屬企業發生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上報市局,接報後市糧食局應到1小時內上報市安委會及市安監局,並快速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開展工作。並與市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

4、當事故發生時,企業安全管理員及單位負責人應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後首先應立即救護受傷者。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2)採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防止二次災害。

(3)保護事故現場,建立警戒線。撤離所有無關人員並禁止入內,需要時應斷絕交通。

七、預案的啓動條件

所屬企業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啓動預案,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

八、事故責任追究

1、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或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要求實施本預案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事故發生後採取瞞報、漏報、遲報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肅行政處分。

3、由於失職、瀆職等原因致使事故發生的責任人、負有責任的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九、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由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給予表揚或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的。

2、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的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進行分析和總結,對實施應急救援預案中存在的問題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進一步完善。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爲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區政府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築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羣衆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爲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