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管理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住校生管理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住校生管理協議書

住校生管理協議書1

爲了確保住校生在我校期間及往返學校途中的人生安全,爲了嚴格劃分責任界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住校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法律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住校生在校期間學校需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和遵紀守法教育。

2、住校生必須遵守《檢槽中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服從學校教師、保安及宿舍長的管理。

3、嚴禁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留宿,男女生之間不得串門。

4、非特殊情況,所有住校生嚴禁熄燈後外出學校,更不許在外住宿,若有特殊情況需外宿或外出者,必須向班主任或值周教師請假,經教師和保安批准後方可外宿或外出,否則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負。

5、嚴禁將管制刀具及其它違禁物品帶入校園和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不得擅自使用電器或在宿舍內充電。

7、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飲酒、、打架和做危險遊戲。

8、嚴禁攀爬、翻越宿舍窗戶和陽臺,嚴禁攀爬宿舍樓樓頂,嚴禁翻越學校大門和圍牆。

9、未經他人允許不得擅自翻動、使用他人物品,嚴禁偷竊他人財物。

10、嚴禁破壞宿舍樓相關設施設備,如有故意破壞行爲,必須照價賠償,並進行紀律處分。

11、不準在宿舍內和樓道上洗漱、吃飯、追逐打鬧和高聲喧譁等。

12、住校生原則上要在週五下午由值周教師集合強調安全後方可離校,如有特殊情況要提前離校的,必須由家長和本人簽字後,方可離校(節假日放假時的離校工作,由學校屆時安排)。週六原則上要求所有住校生離校,如確有特殊原因或遇惡劣天氣而需留校的,一定要服從值周教師和保安的管理,如需外出時要向值周教師或保安請假並簽字後方可外出。若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

13、住校生週日返校或節假日返校時間,不得早於下午15::00(即下午15::00前到校的,學校不予接待,也不負有安全責任)。

14、住校生往返學校途中,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牌、無證、無保險)和“三超”車輛(即超員、超載、超速),嚴禁乘坐非載人車輛,禁止乘坐摩托車上學,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嚴禁到江河湖泊內游泳,嚴禁到水塘、水庫、水窖、箐溝裏洗澡,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因自然災害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15、住校生在夜間突發疾病時,學校將聯繫家長,家長應作出積極響應措施,住校生在校期間,要求家長24小時開機。

16、如住校生或家長違反以上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學校和住校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雲龍縣檢槽中學 : (學生監護人)簽字:

校長: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3月21日

住校生管理協議書2

住宿點(甲方):

住宿生家長(乙方):

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學生住宿生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爲確保住宿生的安全,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給家長一個滿意的答覆。同時,爲了便於宿舍管理。經協商,住宿點(甲方)與家庭(乙方)雙方簽訂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儘可能爲學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條件,提供一流服務,不斷加強住宿生內部管理,健全組織機構,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大學生教育力度,進一步增強與社會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爭取社會團體和有識之士的支持與幫助,爲學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學習、安全。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通曉學生住校和回家時間:杜絕在校或校外逗留、閒逛等。家長應多和住宿點聯繫,確保學生按時回家。

2、住宿生返校前務必帶好下一週所用的一切錢財、物品,返校時間(週一),不能按時返校的要及時與住宿點取得聯繫。嚴禁學生騎摩托車或攜帶手機上學(發現後扣留,家長親自領回)。教育好孩子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課、就餐、就寢制度等。

凡是出現下列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取消學生住宿資格:

①逃課或無故不請假②上網或玩遊戲③打架或與社會不良青少年來往④抽菸或喝酒⑤攜帶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用品⑥不服從管理人員管教⑦故意損壞公物或有偷盜行爲⑧下河洗澡或違規用電⑨無故串宿舍(尤其是男女學生之間)或留宿他人⑩各項協議書非家長本人簽字或不支持管理工作等等。

4、愛護公共財物,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5、教育好子女注意用電、飲食衛生、課間活動、消防等安全,同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暴、防盜(住宿點只承擔組織調查,不承擔賠償責任)、防雷擊等意外事件的發生。

6、對於學生造成他人人身傷害的,在家長未及時趕來之前,需要資金時,住宿點有權預支學生公物押金。

7、家長來探望子女時,需和甲方打招呼,同意後,到宿管員登記後方能進入宿舍,原則上上課期間、晚上熄燈後不許找學生,同時異性家長儘量不進入宿舍。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必須家長本人簽字有效,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學年末終結。其中一份家長保存,另一份住宿點保存。

住宿點負責人簽字:電話:

家長簽字:聯繫方式:(家電):

學生簽字: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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