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管理協議書範本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住校生管理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住校生管理協議書範本

住校生管理協議書1

爲了確保住校生在我校期間及往返學校途中的人生安全,爲了嚴格劃分責任界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住校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法律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住校生在校期間學校需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和遵紀守法教育。

2、住校生必須遵守《檢槽中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服從學校教師、保安及宿舍長的管理。

3、嚴禁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留宿,男女生之間不得串門。

4、非特殊情況,所有住校生嚴禁熄燈後外出學校,更不許在外住宿,若有特殊情況需外宿或外出者,必須向班主任或值周教師請假,經教師和保安批准後方可外宿或外出,否則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負。

5、嚴禁將管制刀具及其它違禁物品帶入校園和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不得擅自使用電器或在宿舍內充電。

7、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飲酒、、打架和做危險遊戲。

8、嚴禁攀爬、翻越宿舍窗戶和陽臺,嚴禁攀爬宿舍樓樓頂,嚴禁翻越學校大門和圍牆。

9、未經他人允許不得擅自翻動、使用他人物品,嚴禁偷竊他人財物。

10、嚴禁破壞宿舍樓相關設施設備,如有故意破壞行爲,必須照價賠償,並進行紀律處分。

11、不準在宿舍內和樓道上洗漱、吃飯、追逐打鬧和高聲喧譁等。

12、住校生原則上要在週五下午由值周教師集合強調安全後方可離校,如有特殊情況要提前離校的,必須由家長和本人簽字後,方可離校(節假日放假時的離校工作,由學校屆時安排)。

週六原則上要求所有住校生離校,如確有特殊原因或遇惡劣天氣而需留校的,一定要服從值周教師和保安的管理,如需外出時要向值周教師或保安請假並簽字後方可外出。若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

13、住校生週日返校或節假日返校時間,不得早於下午15::00(即下午15::00前到校的,學校不予接待,也不負有安全責任)。

14、住校生往返學校途中,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牌、無證、無保險)和“三超”車輛(即超員、超載、超速),嚴禁乘坐非載人車輛,禁止乘坐摩托車上學,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嚴禁到江河湖泊內游泳,嚴禁到水塘、水庫、水窖、箐溝裏洗澡,住校生在往返學校途中因自然災害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15、住校生在夜間突發疾病時,學校將聯繫家長,家長應作出積極響應措施,住校生在校期間,要求家長24小時開機。

16、如住校生或家長違反以上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學校和住校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雲龍縣檢槽中學 : (學生監護人)簽字:

校長: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3月21日

住校生管理協議書2

甲方:

乙方:住校生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

班級_________

住校生家長(姓名)_________

與住校生關係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障學校的教育管理秩序,切實保護住校生的合法權益,甲方與乙方協商,就乙方住校生住校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凡是繳納住校費,簽訂《繁昌二中住校生管理協議書》,被安排在學生宿舍入住的我校學生即爲住校生。

二、住校生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關於住校生管理的所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住校生在住校期間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教育和處罰。住校生因違紀、違法造成本身或甲方及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甲方對住校生在住校期間實施教育、管理和監督,保障住校生在住校期間的合法權益。

四、甲方除節假日外對住校生實行全天24小時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甲方管理期間必須保證吃、住等活動全部在校園內。若在甲方管理期間需要離開校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徵得甲方指定的管理部門同意方可離校。若在甲方管理期間私自離校,住校生在校外活動的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五、住校生必須遵守甲方作息時間,在甲方規定的就寢時間內必須在宿舍就寢,若在就寢時間內住校生不在宿舍,該住校生在宿舍外活動的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六、爲了住校生的飲食安全,住校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否則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七、住校生在住校期間未經甲方委託管理人員同意而擅自離校,甲方在履行向監護人告知義務的同時,有義務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查找,甲方爲此支付的一切查找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住校生不得在宿舍內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在住校生自願並申請的前提下,甲方可免費爲住校生提供貴重物品寄存服務。

九、甲方必須爲住校生提供合格安全的住宿條件和衛生健康的飲食。

十、住校生在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其在住校期間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應受合法保護,並有權對甲方委託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爲進行投訴。

十一、乙方同意並自願接受甲方委託蕪湖華盛膳食服務有限公司對住校生進行全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