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視野下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探討論文

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個新的階段,即工業文明之後的文明形態;生態文明是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下面是小編爲你帶來的生態文明視野下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探討論文 ,歡迎閱讀。

生態文明視野下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探討論文

【摘要】:隨着經濟的發展與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斷的提升。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開始重視生態的保護,重視生態文明的建設。生態文明時代的到來,給林業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國林業正面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傳統的林業執法體制己經成爲制約林業發展的瓶頸。如何制定科學、有效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成爲了林業管理人員所關注的問題,本文就此結合印江縣實際情況,分析探討了生態文明視野下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建設。

【關鍵詞】:生態文明視野;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探討

1、生態文明概述

生態文明是人類社會繼原始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後的新型文明形態。它以人與自然協調發展作爲行爲準則,強調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態機制,實現經濟、社會、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這種文明形態表現在物質、精神、政治等各個領域,體現了人類取得的物質、精神、制度成果的總和。從狹義的角度來看,生態文明是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併列的現實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強調人類在處理與自然關係時所達到的文明程度

2、生態文明與林業行政執法體制之間的關係

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制定是爲了更好的保護林業資源,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是林業行政執法機關的機構設置、隸屬關係、權限劃分、組織管理形式等方面體系和制度的總稱。在生態保護尚未受到重視或者說生態破壞尚未達到嚴重的程度的年代,我國的林業是以木材生產爲主的行業部門,經濟發展是其主要目的,因此,其相應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設置也是爲經濟發展服務的,未能很好地保護森林的生態系統。而生態文明提出後,雖然距離其真正得到實現還很遙遠,但是至少說明現在的生態危機己經達到了一定的程度,並引起了廣泛的重視。在這種形勢下,對我國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研究就不能不考慮到生態保護的問題。以生態文明爲視角也是因爲生態文明與林業行政執法體制之間存在着一定的聯繫,正是這種聯繫使建設生態文明和完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互相促進。

3、生態文明視野下印江縣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構建

印江縣位於貴州省黔東北、銅仁市西部,屬亞熱帶溼潤季風氣候,年均氣溫16.8℃,日照時間長達1255小時,無霜期近300天,年降雨量1100mm左右。國土總面積19.6萬hm2,林地面積11.6萬hm2,其中有林地面積10.6508萬hm2,灌木林地1.5872萬hm2。森林覆蓋率爲61%。森林植被有天然林和人工林2種,分爲亞熱帶常綠闊葉林、次生針闊混交林、次生常綠針葉林、人工針葉林和人工闊葉林。主要分佈馬尾松、柏木、棟類、杉木和柑橘類等。在進行印江縣林業管理的過程中發現傳統的林業執法體制己經成爲制約印江縣林業發展的瓶頸。如何制定科學、有效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成爲了印江縣林業管理人員所關注的問題,下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3.1構建政企分開的執法體制

政企分開要建立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有效地發揮了政府宏觀調控的職能,使經濟長期、穩定、快速地增長。同時,也使企業擺脫了不必要的束縛。由原來計劃經濟下的政府職能向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職能轉變。一方面,林區國有資源營運系統要將目前由企業承擔的政府性職能剝離出去,另一方面,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儘快將本屬於企業的職能歸還給企業,使企業真正成爲市場競爭行爲的主體。

3.2確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方案

所謂綜合行政執法,就是要全面貫徹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的方針,轉變政府職能,調整機構,精簡人員,遵循“兩個相對分開”、權責一致的、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來對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整合,歸併爲由一個機構來統一行使。具體地講就是要將一個政府部門下設的多個行政執法機構原則上歸併爲一個機構,實現政策制定職能與監督處罰職能相對分開、監督處罰職能與技術檢驗職能相對分開,其實質上是權力在各個政府部門之間的優化配置,重新整合。

3.3設立國有林重大風險救濟基金

林業基金屬於“基金”,是單獨存放或單獨設立賬戶記錄並且具有專門用途的一項或一組資產是通過政府行爲和有關方式籌集的,專門用來扶持、補償和維護林業發展的.一種資金。目前,我國的林業保險制度並不完善,尤其當部分集體林逐步轉爲林農承包林後,對於個人所有的林木更加難以建立相應的保險制度。本文在這裏僅討論國有林的風險救濟措施。爲了避免在發生重大的林業風險事件時遭遇不可抗拒的經濟損失,而帶來毀滅性的打擊,建議把宏觀調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對屬於林業重大風險的適用範圍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在能夠保證可操作性的前提下,針對重大林業風險事項設立風險基金,並規定對其進行專項使用,當保險公司無力應對理賠時,該項基金可經申請審批而動用。

3.4規範執法行爲

堅持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健全林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統計制度、檔案管理及備案監督制度、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執法大案要案議案制度、罰沒款物登記制度,使日常行政執法管理工作與行政處罰工作有章可循。行政執法人員超越職權、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構成違紀違法行爲的,追究相應的政紀、法律責任。

3.5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提高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是造就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的關鍵。在執法過程中,根據《行政處罰法》、《林業行政處罰管理程序規定》等相關法規規定,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門考覈,嚴格標準,擇優錄用。在實際工作中,採取定期集中培訓與單獨學習相結合的辦法,切實加強執法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優化執法隊伍知識結構,不斷提高綜合執法隊伍的執法能力,保障林業依法行政。

結語:隨着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社會對林業的需求發生了變化,林業的觀點必須改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要真正能從林業的實際出發,合理推進各項林業改革,以改革推動林業發展,適時地提出符合自身規律的辦法和措施,並且有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去實施。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促進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

【參考文獻】:

[1]繆晨熙.我國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完善對策[J].佳木斯職業學院學報,2016,12(5):113-114.

[2]嚴勝.生態文明視野下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研究[J].大科技,2014,21(6):43-44.

[3]張豐彬,王素麗,朱斌.生態文明建設視野下林業產業工作面臨的挑戰及對策分析[J].河南科技,2014,8(17):17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