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制度問題對策研究意義論文

第1篇: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中存在問題研究

環境管理制度問題對策研究意義論文

環境管理對於我國很多工業的生產來說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對於伴生放射性礦的開採利用來說,環境污染是困擾相關企業以及工廠的重要問題,在對其環境進行管理控制的過程中,需要根據放射性礦物質的特性進行管理。這就給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對放射性礦造成的環境污染進行治理,能夠使得我國重要的核燃料資源得到更加有利的保護,並且對於治理放射性礦物質帶來的污染來說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1伴生放射性礦環境污染的現狀

我國伴生放射性礦造成的環境污染主要來源於其中的放射性核素、企業“三廢”排放情況及開發利用地區環境的C輻射水平。就目前的狀況而言,我國伴生礦開發利用中的主要環境問題大多由這幾種污染因素引發。據調查,我國部分地區的稀土伴生礦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總濃度範圍達2817~67000Bq/kg,而石煤伴生礦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達到了1278Bq/kg。這種高濃度的核素是造成輻射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

我國很多省市伴生礦開發利用企業每年產生的放射性含量小於2×104Bq/kg的固體廢物較少,而放射性含量大於2×104Bq/kg的固體廢物較多,廢水放射性排放量爲5.5×1011Bq/kg,廢氣中放射性排放量爲1.9×1011Bq/kg,固體廢物中放射性含量爲1.8×1013Bq/kg。這都使得環境問題加劇。很多省市的環境空氣C輻射劑量率平均值都比全國原野天然C輻射劑量率平均值72.8nGy/h高3~15倍,導致伴生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對周圍地區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

2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中的問題

2.1環境管理的相關法規不明確

在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生產活動上,我國一直都保持着較高的關注度,雖然我國環保局頒佈了對放射性礦環境管理的方法以及相關條例,但是在實際的環境管理過程中,這些條例並不能發揮相應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只對放射性場所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儲存作了簡單的規定,而沒有明確提出對環境進行嚴格管理的相關法律條例。

2.2國際上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進展慢

目前,不同國家針對伴生放射性礦環境制定的政策以及法律框架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但是伴生放射性礦產生的環境問題的程度基本都相同,對放射性廢物進行處理的代價相對較大。如果不針對其組織中的輻射環境問題來說,各國的處理方式雖然存在一定的差別,但整體上來說還是大同小異的。很多國家在處理輻射環境問題的過程中,相關人員的專業知識不到位,不能提出有效的策略全面解決這項問題,導致環境管理難以取得一定的進展,也就使得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問題不能在短時間內得到解決。

2.3伴生礦廢渣管理不完善

在利用伴生放射性礦時,必須要符合建築材料用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限制標準,不符合標準的嚴禁使用。當出現大量建築性廢渣時,應該將其進行建壩儲存或者送到核工業部門中的尾壩進行儲存(出自《放射環境管理辦法》)。但是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部分相關人員並沒有按照相關標準處理,特別是對一些比活度較大的廢渣進行存放時,沒有將其進行建壩儲存,導致輻射環境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給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帶來了極大的挑戰。

2.4伴生礦開發利用對公衆造成輻射影響

放射性物質對人類的身體健康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的過程中,會使得礦物質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的遷移以及擴散影響環境中的輻射水平,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上升,從而增加了公衆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當中的照射劑量,影響了公衆的身體健康。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產生的放射性核素的增加,會使得公衆的身體以及生活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我國在對伴生放射性礦環境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已經將其對公衆的影響納入研究範圍。

3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問題的解決方式

3.1完善環境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一直是各省輻射環境保護部門的工作重點和難點,要減少伴生礦造成的輻射環境污染,就需要從根本上完善與環境管理相關的《放射環境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而不是將工作重點放在明確“伴生礦”的定義上。國家有關部門應該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種類伴生礦的開發利用和處置環節進行調查研究,將重點放在對環境的整體保護上,完善相關的環境管理法規,使得相關企業有可以依據的範本,進而減少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污染。

3.2加快國際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進展

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與國際管理是有一定聯繫的,在工業生產的過程中,顯然很多國家都存在類似的環境管理問題,要加強我國的環境管理,就需要加快國際管理進展。這樣才能爲我辰慮,對伴生放射性礦採取相應的管理方法以及管理限值,從而加快國際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進展,進而爲我國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4結束語

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產生的輻射污染需要通過有效的方式降低。鑑於此,國家需要完善相關的環境管理條例,並且降低放射性礦物質的濃度,以此爲環境管理提供基礎,在保證公衆身體健康的同時爲我國礦物質的開採提供依據。

第2篇:關於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環境管理制度的幾點建議

我們現在所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依賴在土地資源的基礎上進行的,土壤是人們必要的資源,但是人們在進行生產生活時會污染土壤,土壤一旦污染很難進行恢復,這樣會讓土地資源越來越少。現在出現的土壤污染有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物污染、放射性污染以及各種其他因素導致的污染問題。我國現在的土壤問題主要集中在了一些經濟較爲發達的地區,其中最爲普遍的就是重工業污染,所以進行相應的土壤防治是勢在必行的事情。

1我國土壤污染現狀

1.1土壤的重金屬污染

隨着現在經濟的發展,很多都是依靠工業進行的發展,在發展過程中勢必會出現土壤污染,其中較爲明顯的就是重金屬的污染,而且重金屬的污染存在不能被微生物降解,潛在時間較長的現象,而且重金屬在土壤中有較大的溶解性和遷移活性,加之重金屬的活性不同,所以毒性也更不相同,這些都影響了它在土壤中的遷移和轉化。重金屬的危害會影響植物的根和葉的發育,更爲嚴重的會破壞人體的神經系統。所以對於土壤中重金屬的解決措施已經成爲當今環境科學研究的重要內容。

根據數據顯示,現在由於重金屬污染受損失的土地面積已經佔了總污水面積的一半以上,其中這些重金屬污染會直接導致糧食的減產還有很多其他的問題。現在的重金屬污染已經不是分地區的出現,不論是農村還是城市都有了很大程度的破壞。

1.2土壤有機污染

土壤有機污染是由有機物引起的土壤污染,土壤中的主要有機物有農藥還有多環芳烴、多氯聯苯、石油、甲烷等,其中農藥是最主要的有機污染物。農藥的使用也是在近幾年人們爲了追求經濟效益產生的結果,農藥的使用在現在的生產中已經非常常見。雖然不同地方可能使用的農藥種類不同,但是最終產生的影響沒有什麼大的區別,都會產生土壤有機污染的危害。

在進行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中,很多建築材料也對導致土壤的有機污染,這些污染還有很高的致癌物,這些都會導致土壤有機污染。

1.3土壤的放射性污染

由於現在的科學技術還沒有較爲充足的發展,所以很多放射物最後都沒有較好的處理就進入了土壤中,這部分放射物會直接危害到人體,還可能會通過生物鏈和食物鏈直接到達到人體內,這樣就會導致土壤的放射性污染。

2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環境治理制度

2.1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項法律

我國爲了治理環境污染,制訂了很多專門的法律法規,但是相對於水污染防治和其他一些較爲普遍的污染,國家都有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國家的宣傳工作也相當到位,但是土壤污染的宣傳工作並不到位,這樣會導致很多民衆不瞭解土壤污染的嚴重性,而且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限制環境污染,所以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勢在必行。

加強土壤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是貫徹落實對於建設生態文明的具體行動。黨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明確提出要治理污染問題,研究制定了土壤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在加強土壤污染防止立法中,這既是貫徹落實黨的具體行動,也是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的根本保障。

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的重要因素。很多工作只是單純的按照自己的意願去進行,無法遏制土壤問題,在必要的時候需要通過立法來防治土壤問題。由於土壤是特別重要的一個因素,所以必須要重視關於土壤問題的治理,但是由於我國現在的經濟發展方式不合理,所以污染排放一直居高不下,這個時候更加需要處理關於土壤方面的問題。

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明確並且落實各方責任的客觀要求,解決土壤問題應該是每一個公民的使命,需要各層次的人員共同參與。所以需要通過立法來落實各級政府對於本轄區的防治工作。

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提高公衆土壤環境保護意識的現實需要。由於現在的環保意識較爲薄弱,所以人們很少想到對於土壤污染進行保護,這個現象就是因爲現在這方面的立法較少,人們的潛意識中沒有這方面的概念,人們無法系統的瞭解關於土壤問題的規定。所以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勢在必行。

2.2完善土壤污染的監督管理體系

我國現在的土壤監督管理體系還不夠完善,多是以政府爲主導,缺少各種相關機構的幫助,所以監督體系一直沒有較爲充足的發展。

我國關於土壤污染問題的監督涉及到了很多部門,只有這些部門之間相關聯繫,互相監督才能對於監督起到一定的水平,現在的問題就是因爲部門之間較多而產生很多問題之間的相互推諉。

我國在進行土壤問題的監督時候要明確那個部門作爲監督主體,其他部門輔助該部門進行相關問題的監督,在進行權力分配的時候要注意權力的合理分配,對於監督土壤污染部門有有相應的實權,對於一些其他部門可以分配監督權和監測權。通過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和相互之間的權力來確保建立健全完整的監督管理體系。

在進行監督的時候相關部門要考慮到對於科研方面的監督,對於一些有良好前景的部門要進行鼓勵和財政支持,幫助科研隊伍研究出既有效又廉價的技術,普遍的運用到對於土壤問題的治理中。國家還可以對於相關的專業人員進行培養,培養出一批有能力和經驗,能爲土壤污染的治理做出巨大貢獻的人才。

在今後還應該增加對於有關的科研和治理的投入,做到以點帶面,同時還應該將已有的研究成果儘快的運用到實際生活中。

2.3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公衆參與制度

現在的土壤治理很少有公衆的參與,這樣對於工作的開展有很大的阻力,所以在進行是需要公衆參與到立法中來幫助政府建立較爲合理的法律法規,在進行環境保護的相關治理時也應該確保公衆的參與度。

相關部門可以對於土壤監測進行信息公開,能夠將土壤治理的工作進程讓公衆看到,信息公開的越合理,公衆參與度就會越高。對於公衆的意見,相關部門還應該進行積極的聽證制度,對於和民衆關係較爲密切的方面都應該有聽證會,這樣就能夠聽取公衆的意見和建議,還能將這些意見和建議在防治裏進行體現,確保防治關係到人民的切實利益。

2.4強化土壤環境質量評價和考覈制度

我國現在還沒有較爲完善的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所以在進行評價時可能會存在很多沒有預料到的問題,這樣會導致最終結果存在很大的差異性,所以需要強化環境質量的評價。

對於土壤問題的考覈應該有較爲綜合的方案,因爲我國國土衆多,土壤的類型分佈也特別分散,所以對於土壤質量的評價也應該分別對待,對於不同的土壤問題有不同的考覈方案,土壤環境評價制度要結合相關的問題進行較爲綜合的評價,來完善土壤環境評價制度。由於土壤的監測是一個較爲長期的問題,所以需要長期的監控。

我國相關部門在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的考覈建設,對於考覈內容要根據區域進行考覈,不能一概而論,還需要根據區域內的具體問題進行具體的分析。同時還需要對於土壤環境治理較好的地區進行一定的鼓勵政策,在考覈中重視相關的情況。

我國現在的土壤環境防治問題雖然還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但是總體的防治工作開展的較爲順利,在防治體系中,相關部門一定要確保運用法律法規來規範相關地區的土壤防治問題,通過監督管理體系對於土壤防治進行監督,來督促相關問題的進行,還需要通過公衆來確保防治工作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最終對於土壤污染監測的考覈也是較爲重要的一個環節,通過這些制度體系來完善防治管理制度。

第3篇:對新形勢下大數據創新環境管理工作的分析

1缺乏全面信息造成統一監管難題

在我國多項法律法規中,《環保法》規定了全國和地方的環境保護統一監管主體,但受各種條件限制,在實際執行中,統一監督管理的落實一直很難。以環評監管工作爲例,全國每年僅建設項目環評就有30萬~40萬個,其中,地市審批的項目佔90%,省級以上審批的項目佔10%。爲便於統一監管,及時準確掌握全國建設項目審批信息十分重要,但目前審批信息的獲取方式卻並不利於實現統一監管。

在現實社會發展中,目前獲得省級及以下政府部門建設項目審批信息的渠道,主要依靠環境統計。但由於環境統計工作頻率低、週期長,因此涉及環評管理的統計數據僅能從宏觀上反映全國建設項目的數量、項目投資、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分區域建設等情況,而建設項目涉及的規劃環評信息、建設項目前期建設情況、同一地區多個關聯建設項目情況、建設項目周邊環境現狀、建設項目擬建設週期等都不在統計之列。同時,由於缺少施工期監理信息及建設項目試運行信息,導致建設項目信息和驗收項目信息關聯性差。類似情況也出現在省級和市級環境監管工作中。

同時,統計上報方式也解決不了困擾環境監管的“未批先建”行爲。因爲統計數據只包括合法項目,違法項目直到產生一定後果或被舉報後,其違法行爲纔會被發現、處理。另外,無論是哪一級審批的項目,最終都會落到一個具體屬地,並由屬地環境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管。但日常監管信息卻很少能及時反饋到上級審批部門,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進而調整和改進審批工作。

再從橫向看,影響環境質量的直接因素就是污染源,但當前針對污染源的各級監管環節存在信息脫節問題,只瞭解本級或本環節管理的情況,不知道上下級、其他環節監管情況,監管工作被牢牢鎖定在局部。在重重信息壁壘下,監管信息支離破碎,統一監管也成了一道無法完成的難題。

在環境監管信息不暢的情況下,一些地區不符合國家環保規定的建設項目盲目上馬,環保“三同時”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實,一些不當的經濟開發活動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甚至一些地區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擅自變更、未驗先投、久試不驗等環境違法行爲突出,嚴重損害了環評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2監管信息獲取困難的重要原因

現行環境監管體制不順是造成監管效力不足的主要原因。長期以來,環境監管一直面臨着“垂直”雙重領導,“水平”多頭管理,“前後”銜接困難的問題。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受環境保護部和地方政府的雙重領導,財權、事權主要取決於地方政府,核心業務監管數據也自然呈“層級化”。

在實際操作層面,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部分部門管理職能重疊,對同一監管對象的信息難免互相矛盾。即使在同一層級,監管各環節也常常“分工明確,協作不足”,整個監管信息呈近“虛線”式的“連接”。

在技術層面,監管信息在各層級間的傳遞方向主要是由下到上。採集數據、上報數據是信息傳遞的主要模式。監管信息從上到下傳遞很少,同一層級之間的橫向傳遞(例如不同省份之間的信息傳遞)幾乎沒有。由於存在逐級上報、彙總,信息採集時間長,信息量也逐級衰減。各級監管信息標準化不足,導致信息傳遞時失真現象時有發生,比如行業分類代碼不統一,造成分行業統計分析困難。此外,由於橫向信息不流通,各級審批的建設項目難免重複,無法從源頭遏制產能過剩現象。當某一項目進行環評時,由於很難了解到各級環境管理部門在同一區域審批的其他項目的建設情況,特別是已經審批但未完成建設的項目信息,必然造成環境預測累積影響考慮不足,爲未來環境質量改善埋下隱患。

3大數據環境監管的思路

環境監管過程是監管信息“獲取—分析—決策—行動—反饋”的過程。環境監管信息的獲取是否及時、分析是否得當、利用是否有效,決定着環境監管工作的成敗。

從統計分析角度來看,統計是對多個指標數據的處理、加工、分析過程。現行環境監管注重的信息主要還是結構化信息,一般是表格化利用方式,數據的維度通常不會很多,傳遞的信息也很有限,決策參考價值相對不高。

隨着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蘊含着豐富潛在信息的海量數據大量涌現,利用海量數據交換、整合、分析,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將成爲未來環境監管的主流模式。正如2015年8月31日國務院印發的《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中所述,“全球範圍內,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監管能力正成爲趨勢……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快大數據部署,深化大數據應用,已成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推動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需要和必然選擇”。另外,互聯網的應用也正在從深化民生服務到面向市政管理的應用發展,並將開啓產業互聯網的時代。

3.1具體構想

實行大數據環境監管,需要解決數據共享與資源整合、完善基礎設施、加強相關信息平臺的建設和應用等問題,才能最終實現統一監管的目標。關於大數據環境監管的具體構想如下:首先,實施環保大數據戰略,制定環保大數據系統規劃,建設環保數據服務、共享、技術和管理體系,夯實環境監管智能化大數據的基礎;

其次,建設“雲監管”平臺,對來自部門、企業與社會的更爲分散的結構化、非結構化數據源進行更爲精準的分析,以大數據快速洞察問題和快速採取行動爲抓手,改變傳統環境監管模式;

最後,利用3S技術和智能技術,建設環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將大數據空間化、可視化、關聯化,對違法行爲快速甄別、精確打擊。

3.2監管流程

大數據決策和傳統決策方式有所不同,其區別主要在於大數據決策在傳統的目標驅動決策的基礎上增加了數據驅動決策,形成雙向決策創新能力。傳統方式需要靠人的經驗和直覺做出決策,而在大數據情形下,人們可以依靠證據,而不是直覺。因此,大數據具有創新管理的潛力。許多應用案例表明,數據驅動的決策往往是更好的決策。基於大數據的環境監管決策流程如圖1所示。

3.3監管平臺

大數據環境監管的核心是構建和應用智能化環境監管平臺。該平臺將具備質量校覈、統計分析、預測預警和公衆查詢四大基本功能,業務化運行的系統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可利用雲計算和大數據,任意調取全國審批的項目環評報告書進行技術校驗,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規範審批行爲;

二是可對全國審批、驗收的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有關信息進行實時分析統計,爲管理人員提供全國項目審批、驗收數量、區域分佈、排放情況和有關環境保護措施信息;

三是可對進入紅線的項目和對超過區域環境承載力佈局、運行的項目進行實時預警;

四是可爲公衆提供及時、準確的環評管理信息和公衆參與互動平臺。

4結語

綜上所述,國家在環境環保工作方面也是非常重視的。國家爲保護環境所採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環境的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其目的是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衆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第4篇:環境管理過程中環境監測的重要意義研究

環境監測與環境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更好地保護環境,就必須要依賴於環境管理。在開展環境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發揮環境監測的`作用,通過環境監測來獲得一系列的環境數據,從而爲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依據。所以,要想開展好環境管理工作,必須要對於環境監測引起足夠的重視,因此,對於環境管理過程中環境監測的作用進行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義。

1.環境監測概述

1)環境監測的含義。所謂的環境監測,就是指通過對於影響環境質量因素的代表值加以測定,然後對於環境質量以及其變化趨勢加以確定。環境監測的一個功能就是提供準確可靠的環境監測數據,在進行環境監測的過程中,往往會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內容,因此環境監測也是一個較爲複雜的工作。環境監測是管理環境的一個重要手段,只有在對於環境進行有效監測的基礎上,才能夠針對環境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管理,從而使得環保工作更加有效地得以開展。

2)環境監測的意義。之所以要進行環境監測,其主要目的就是爲了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當前我國的環境監測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高,無論是在環境監測軟件還是硬件上,都已經取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而開展環境監測的主要意義就在於爲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3)環境監測的主要任務。在進行環境監測的過程中,其主要的任務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首先,對於環境的質量進行有效的監測,從而有效地對於環境質量的狀況加以反映,以此在開展環境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有效地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其次,有效地進行污染監督,污染監督能夠爲環境管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最後,爲環境科研提供必要的數據。只有在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的過程中完成好以上這幾個任務,才能夠更加有效地開展環境管理工作。

2.當前環境監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監測人員及監測設備中存在的問題。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開展需要依賴於高素質的環境監測人員,但作者簡介:羅豔,玉屏侗族自治縣環境監測站。

楊克江,玉屏侗族自治縣環境監測站。是,當前我國在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的過程中,監測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以及綜合素質往往限制着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開展,許多環境監測人員對於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不夠,所以就使得他們在開展環境監測的過程中往往不能夠對所有的環境污染因子進行監控。同時由於我國的環境監測起步較晚,所以相應的監測設備與國外還有很大的差距,所以說監測設備不完善也是當前我國環境監測工作開展過程中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2)應急監測機制不夠完善。在進行環境監測的過程中,常常會遇到一些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而且往往其影響範圍較廣,同時破壞性也較大,但是當前在進行環境監測的過程中,由於應急監測機制不夠完善,所以,在一些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出現的時候往往不能夠有效地對其進行監測和處理。而環境監測機構在應急監測設備方面往往較爲缺乏,同時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也缺乏必要的應急演練,所以就使得在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出現的過程中,不能夠有效地對其進行處理,進而使得環境管理工作不能夠得到有效地開展。

3)監測能力存在問題。因缺乏先進的監測儀器及監測手段,導致環境監測技術落後,環境監測技術不能夠很好地適應複雜多變的環境,尤其是應急監測設備的匱乏,對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環境監測還要有良好的實驗環境,這樣才能夠獲得較爲準確的環境監測結果,但是當前許多地方在環境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問題,比如說設施設備的不完善以及實驗室的缺乏等,因而導致了環境監測工作不能夠有效地得以開展。

3.環境管理過程中環境監測工作策略

1)建立起高素質的環境監測隊伍。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依賴於專業的環境監測隊伍,所以要想使得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工作開展過程中更好地發揮其作用,首先必須要建立起高素質的環境監測隊伍,因此必須要注重對於環境監測人員的培訓,通過有效的培訓使得環境監測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能夠得到有效的提升。

2)加強對環境監測機構的管理。在強化環境監測管理的過程當中,相應的環境監測主管部門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更好地進行環境監測,就必須要進一步地加強對環境監測機構的管理,通過對於環境監測機構的有效管理來確保在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的過程中規範履行自己的職責,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真實可靠。具體來說,就需要環境監測主管部門建立相應的監測管理及監督考覈機制,監測機構按要求制定有效的保證措施並組織實施,確保監測機構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範和規定,依法開展環境監測工作,嚴禁篡改、僞造監測數據,提高數據的真實性與可靠性,以最大力度保證數據價值,只有真實可靠的環境監測數據才能夠爲環境管理提供有效地依據,使得環境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得以開展。

3)重視環境監測全過程質量管理。在開展環境管理工作的過程中,要想使得環境監測的質量得到更好地保證,還必須要注重環境監測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而要在環境監測的全過程有效地開展質量管理工作,就必須要建立起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對於相應的規章制度加以健全。在進行環境監測質量全過程管理的過程中,主要應該從現場採樣、現場監測、實驗室分析等方面入手,加強對於每一個環節的質量管理,保證每一個環節都是按照規範和要求來開展的。同時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對於環境監測的質量進行動態的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地保證環境監測的質量,從而爲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4)加強基層環境監測機構的建設。當前在許多的基層地區,環境監測機構建設往往不是十分的完善,甚至在一些地區還沒有專門的環境監測機構,這對於我國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造成了非常重要的影響,所以說要想更好地使得環境管理工作得以開展,還必須要注重基層環境監測機構的建設,只有有效地在基層建設期環境監測機構,才能夠爲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更爲完善的數據,同時也才能夠進一步完善環境監測網絡。在對於基層環境監測機構加以建設的過程中,尤其應該注重對於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只有建設起高素質的基層環境監測隊伍,才能夠使得環境管理工作有效地得以開展,進而促進我國環保工作的發展。

隨着環保工作的不斷深入,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也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要想使得環境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得以開展,就必須要對於環境監測工作加以進一步完善,保證環境監測的質量,爲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有效的數據和技術支持,從而進一步保證環境管理工作的成效。

第5篇:農村環境管理與監測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農村環境污染現狀

1.1農村固體廢棄物隨意排放

農村有多種生活垃圾廢棄物,主要有舊衣服、剩餘廚房垃圾、廢舊塑料等。目前農村的廢棄物都是隨意丟棄的,沒有專門投放廢棄物的地點,沒有集中處理廢棄物,造成廢棄物隨意丟棄,這與長時間以來農村的環保意識不強是分不開的。固體廢棄物隨意堆放,長此以往會造成垃圾發臭、發酵、腐爛,對周邊居民產生不良的影響。廢棄物還會產生滲濾液,滲透到地下含水層中被人飲用,嚴重危害居民的身體健康。

1.2農村生活污水亂排污染

由於農村人口不集中,農村的經濟增長速度慢,造成農村的基礎生活設施沒有城市完善,沒有統一的給水系統和排水系統。農民的飲用水沒有經過淨化直接引用,受到污染的水嚴重影響着居民的身體健康。污水沒有經過處理就隨意排放,生活中使用的洗衣粉內含有大量的磷,直接排入水內會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家禽和居民的糞便沒有經過處理會滲透到地下含水層中,糞便內含有大量的大腸桿菌等致病細菌,居民飲用就會患有疾病。

1.3畜禽業發展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

隨着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增加,城市對家禽、蛋類、肉類的需求急劇增加,農村養殖場在全國農村地區遍地開花。農村的養殖場主要以家庭爲單位,沒有形成規模,因此糞便的排放量相對少,加之監管部門對農村養殖場糞便排放的監管不力,造成養殖場糞便隨意排放,而且養殖場每天對水的需求量也很大,對周邊的大氣和水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農村潔淨的水越來越少,環境惡化不容忽視。

1.4農村超量使用農藥化肥污染嚴重

中國是農業的生產大國,農業化肥的用量很高,但是化肥的利用率卻很低,多餘的化肥殘渣就會隨着降水進入土壤內部,進而進入地下水循環系統,不僅會使土地鹽鹼化現象嚴重,而且嚴重污染了地下水的水質,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而這一現象國家沒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很多農藥對人體也有劇毒,大量使用農藥生產的農作物,人食用後毒素會在人體內儲存,長此以往就會危害人的身體健康。而且加大農藥劑量,雖然能殺死害蟲,但也會增加害蟲的抗藥性。據統計,我國農業生產過程中農藥使用量遠遠高於世界的其他地區,而農藥的利用率低於25%,剩餘的農藥都殘留在水、空氣、土壤中,對人體的危害是難以估量的。

1.5焚燒秸稈污染大氣

每年春季在農村地區會出現秸稈焚燒的情況,焚燒秸稈不僅會造成農村大氣的嚴重污染,還會造成火災現象的發生。秸稈燃燒產生大量的CO、CO2、NOX、SO2和粉塵等,有害氣體排放到大氣中加重溫室效應,破壞臭氧層。另外,焚燒秸稈會引起火災,造成大量樹木被燒燬。

2農村環境管理與監測問題

2.1環境監管能力不足

近年來,國家對農村的環境保護工作越來越重視,但是基層環保部門的公職人員仍然缺乏責任心,沒有定期對所管轄區域的農村環境進行調研,對於農民棘手的環境訴求沒有及時彙報給上級領導部門,嚴重降低了環境監管的效力。

2.2缺乏農村環境監管法律法規

現在城市環境監管相關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但是農村的情況與城市不完全相同,不能照本宣科。需要重新制定適用於農村環境監管的法律法規。雖然國家的一些法規明確規定了對農藥化肥使用過量要採取措施,只有定性描述,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這對基層環保公職人員監管具體問題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無法可依。目前的普遍情況是對環境污染人或企業的處罰力度過輕,即使觸犯法律交點罰款即可的思想盛行,而不是從思想上保護環境,這種想法是非常可怕的。因此,應積極制定農村環境監管法律法規。

2.3資金不足

實施農村的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必須加大資金投入。雖然當前資金投入有所增加,但是需要改善的地方非常多,以至於投入的資金根本滿足不了計劃的農村環境治理結果。農村的經濟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農村環境治理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現在農村該項資金投入仍較缺乏。

3農村環境管理與監測對策

3.1完善農村環境管理和監測系統

農村由於人口不集中,監管的環境問題非常多,因此農村環境監管和管理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因爲環境管理的專業性非常強,需要專業的環保相關專業的人員長期監管和改善監測區的農村環境問題。每個農村的監測問題不盡相同,需要監察人員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主要採取專業監管和村委會主管相結合的管理模式[1]。政府積極倡導保護環境,羣衆積極參與保護環境,從不同角度促進農村環境管理和監測系統的完善。

3.2健全農村環境監測相關的法律法規

引進國外成功的農村環境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在不妨礙農村正常生活的條件下,健全部分農村環境監管的相關法規。在制定土壤環境監管的相關法規時,需要具體分析土壤污染的各種原因,以及修復土壤鹽鹼化、修復土壤污染的具體有效措施,對於破壞土壤的具體行爲要量化追究其法律責任,這對保護農村環境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3.3整合資源,實現環境管理和監測的城鄉一體化

農村環境污染的特點是隨機性、分散性、難監測。一定要找到適宜農村的環境管理方法。可以在農村實施集中垃圾堆放點,統一時間進行清理;城市環保部門可以就近幫扶農村的環境管理;從城市引進先進的環境管理的政策、方法、儀器等。只有這樣,才能促進農村環境管理水平的提高。

3.4增加農村環境管理的資金投入

由於歷史問題,農村的環境問題非常嚴重,國家必須加大農村環境管理和監管的資金投入,建立統一的給水和排水管道,特殊區域的廢棄物重點處理,鼓勵實行甲烷器落到每個鄉村。農民生活飲用水要經過初步處理,排水系統的污水要經過處理後達標排放[2]。

4結語

農村由於地域因素的影響,其環境管理和監管有一些不足之處,本文介紹了農村環境污染來源、環境監管出現的問題和對應的改進措施,以期對農村環境保護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