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水是不可替代的基礎性公共資源,對水資源的配置、節約和保護是提升水的社會管理能力的具體路徑和有效措施。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構建水資源配置、節約和保護體系是今後一個時期水利改革與發展在社會管理領域的工作重點。在貫徹落實這一制度之前,有必要結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這一制度的內容予以詳盡分析與深入思考。

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研究論文

關鍵詞: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水資源管理制度;“三條紅線”;“四項制度”

1前言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創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也改變了中國的社會結構以及自然風貌,甚至局部或階段性地付出了生態環境的代價。隨着時間的推移,曾經的隱患逐漸顯化,對水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引發的生態惡化問題尤爲嚴重,已經成爲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面對嚴峻的供水形勢,黨中央予以高度重視並採取一系列應對措施。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提出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2012年,國務院出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對該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體安排。這一制度的出臺對於改變我國目前的水資源應用格局,解決我國水資源水環境問題、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

2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內容

2.1三條紅線

即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

2.2四項制度

2.2.1用水總量控制

嚴格規劃管理和水資源論證首先要完善水資源規劃體系。在《水法》中專門有一章內容講水資源規劃,要求地方政府編制本地的水資源規劃,經過批准後實施。依據規劃進行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按照規劃完成水資源的各項考覈指標,這就是水資源的綜合規劃體系。水資源論證也是新水法確定的一項制度。它要求建設項目要與當地的水資源狀況相適應,實施建設項目要開展水資源論證。水資源論證的主要內容有:論證取水的合理性,看一看這個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是否高耗水高污染,不在國家鼓勵名錄裏的項目不能上馬。還要看水源選擇是否符合國家對水源取水先後順序的要求,我國取水的順序是先外調,後地表,再地下水,優先使用非常規水源,就是再生水、中水等,以此來實現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個論證的內容是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以及水源是否能保證項目用水的要求。如果一個大型項目一年需要1000萬m3水,可是項目選擇了一個一年只有幾百萬m3水量的水庫作爲水源,這明顯是不能滿足需求的。另外一個評價指標是企業的用水效率,要評判這個企業的用水效率是否達到國家或地方標準。河南省裏的地方標準是河南省用水定額,它不但包括工業和生活用水,還包括農業灌溉用水定額。再一方面是排污。看一看項目是否設排污口,所設排污口是否影響本地水功能區的水質目標。最後是對第三方權益的影響。這個在工業方面比較突出,過去的一些工程特別是蓄水工程、水庫、口門等,它們的`用途基本上都是農業灌溉,沒有預留工業、生活、生態用水的通道,如果需要就會擠佔農業灌溉指標,這時就應該通過農業灌溉補償或者恢復工程設施來進行等效替代。

嚴格取水許可制度。通過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所有直接利用工程設施從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都要辦理取水許可證,稅費改革之後取用水還要進行納稅。這次進行納稅清查時發現取水許可證的發放比例還不足納稅人的一半,數量差距很大。不落實取水許可制度就無法進行水量統計,進而無法進行計劃用水管理。

嚴格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下一步,鄭州就要作爲河南省的試點地區進行水資源稅費改革,通過徵收水資源稅來落實水資源的有償使用制度。稅費改革後,在超採區取用地下水按照非超採區稅額的2~3倍徵稅;未經批准擅自取水或計劃外取用水的,按照原稅額標準的3倍徵稅。通過經濟槓桿也促進了節約用水。以前一些大的發電廠和高耗水企業都是靠開採地下水進行工業生產,實行稅費改革以後大部分都換成了城市中水。一方面實現了優水優用,分質供水,另一方面也減少了水資源的需求。

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下水開採實行總量控制,按照總量控制指標制定開採計劃。劃定全省地下水禁採區和限採區,進行地下水用水總量和水位“雙控制”,嚴格規範地下水取水許可審批。

2.2.2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包括全面加強節約用水管理,大力推進節水設施“三同時”制度,計劃用水,加強取用水監督管理。把節約用水貫穿於生產、生活的全過程,把用水定額落實到項目的取水審批和下達用水計劃等工作環節中。爲了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開展了節水護水宣傳進社區、進企事業單位、進灌區等創建活動。後來,根據需要又開展了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和重點行業節水型企業創建,通過加大公共機構的節水力度提高用水效率,共建節約型社會。

2.2.3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這項工作與環保部門相交叉,過去沒有得到重視,近年來才逐步開展。今後要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包括日常監測,水功能區監管,對綜合排污口每年要加強常規監測。加強河道管理,特別是納入河長制的範疇以後,通過嚴格限制納污,推動河道的水生態保護。

2.2.4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覈制度從2013年起,逐步建立了全國、省級、以及部分市縣三級水資源管理考覈體系,把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到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中來,明確了水資源管理的責任主體是當地政府,明確了地方行政長官負責制。

3水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3.1水資源管理的投入機制問題

首先保證從事公益性水資源管理人員的正常開支,解決其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基本保障問題。加大對基層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投入,着重水資源調查、水資源規劃,大力發展完善水資源監測、計量、信息化管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水資源費用於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投入比例。

3.2基礎管理不到位

主要是各項規劃等基礎性工作落實不到位。比如說全省的綜合規劃很早就做好了,按照《水法》要求,各地市縣都應該及時做好綜合規劃,可是這項工作很多地方都沒有做。城市發展應該以水定城,可是很多地方在規劃之初就沒有考慮到用水的問題,現在雖然發展很快,最後水資源條件卻成爲其發展的瓶頸。

3.3地下水的用水配置不合理

在人們的觀念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水從門前過”,“水從地下來”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很少考慮水還要計劃搭配着使用。由於思想認識比較落後,管理比較粗放,缺乏整體觀,沒有把地表水和地下水統一、協調安排,大量超採和不合理利用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不能保持在合理範圍內,形成了很多大型漏斗區,嚴重阻礙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3.4生態用水問題

近年來由於搞生態文明治理,環境狀況和水生態都有了很大的好轉。特別是現在當地政府都比較重視,環保督查也很嚴格,每個城市都拿出大量資金搞污水管網改造,對水污染問題非常重視。但是城市污水的收集率還比較低,並且河道沒有生態流量,過去建的一些水利工程比如大型水庫,要麼是結合發電放水,要麼是結合灌溉放水,將來要把環境用水和生態用水的水量提到日程上來。

3.5法律法規建設還很滯後

爲了配合這一制度的實施,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但是很多文件中要求的內容沒有法律的支撐,一些工作和制度創新推行的難度較大,迫切需要國家對一些法律法規進一步修訂完善。比如取用水管理的在線監測,環保排污在線監測是在法的,可是水利部門的在線監測就缺乏法律支持,部分取水戶只認可國家安裝水錶,不同意搞在線監測,所以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還有待加強。

3.6隊伍建設問題

建立了一支管理隊伍和水政監察隊伍,但是隊伍還不太規範。很多水政監察隊伍和水資源管理隊伍雖然行使着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但有很多都是自收自支單位,任務就是收費而不是從法律法規的角度去嚴格執法。再一個就是人員少,人員素質較低。從《水法》出臺到嚴格水資源管理。市、縣一級水資源管理人員數量很少,而實際上所有的管理工作都在基層,管理隊伍沒有支撐。另外水資源管理區域不平衡,部分市、縣還存在較大差距,基層水資源管理工作指導力度有待加大,管理隊伍的素質和水平需要提高。要想搞好水資源管理,監測、計量、信息化技術是必備的硬件條件,使這些硬件充分發揮作用的是具備一定業務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所以人員素質的提高是做好這項工作的重點。

4結語

水,作爲大自然賦予的寶貴財富應當受到珍惜,對自然心懷敬畏,管好水、用好水是對人類及其他所有生命應盡的責任,更是面向未來、永續發展的根本。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快速高效的推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在全社會掀起廣泛的愛水、護水、合理用水的文明風尚,以最積極的姿態和行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望得見的水”爲中華兒女留下“記得住的鄉愁”。

參考文獻:

[1]鄒玉峯,楊丹.關於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再思考[J].科學技術創新,2016(17).

[2]左其亭.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保障體系的構建及研究展望[J].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報,2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