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我國服務貿易的現狀及發展對策論文

一、我國服務貿易的現狀分析

試析我國服務貿易的現狀及發展對策論文

過去10年中,我國服務出口年增長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過世界平均水平。2001年相比於全球服務貿易的停滯不前,我國的服務貿易出口仍攀升9%;而2002年我國服務貿易出口更是增長20%,居世界服務貿易各國各地區之首。我國服務貿易的世界排名以及佔世界貿易的比重穩步上升,2003年比重達2.5%,出口排名上升爲世界第九位,進口上升至第八位。

雖然我國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快,但整體出口規模與我國經濟實力相比仍較少,與貨物貿易相比也處於劣勢。從2002年中國服務貿易出口佔出口總額比例表(見表1)可以看出,2002年服務貿易的出口在全國出口總額中的比例只佔10.3%,低於世界平均19.8的水平;中國貨物貿易出口佔世界出口的5.1%,而服務出口僅佔2.4%,不及貨物貿易的一半。很明顯,從技術角度來看,我國服務貿易出口處於劣勢,服務貿易出口的比較優勢不如貨物貿易出口。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就是服務貿易淨進口國,服務貿易逆差逐年增大(見表2)。服務項下逆差呈擴大趨勢正說明了我國出口能力相對較弱及其他國家對中國服務出口存在限制。同時也看到目前我國服務貿易還處於相對落後水平,尚未達到理想狀態。

二、我國在發展服務貿易過程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服務貿易內部結構不合理

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特別是服務技術的進步,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結構發生深刻變化。世界服務結構朝着技術、知識密集型方向發展,與科技有關的服務業和以高科技爲手段的服務貿易在世界服務貿易中所佔的比重呈上升趨勢。而我國在現代服務貿易領域起步較晚,尚處於較不發達的發展階段。目前,我國服務貿易主要集中於遠洋運輸、勞務工程承包和旅遊等勞動密集型部門和資源稟賦優越的部門。2011年,我國服務貿易出口中,運輸服務出口的比重爲19.3%,旅遊服務出口比重佔41.2%,而其他商業服務出口(包括金融、保險、計算機、諮詢、電信和郵電等現代服務貿易)僅佔39.4%。而同期,全球範圍的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以及其他專業服務等現代服務的貿易佔整個服務貿易的一半。

(二)服務業發展落後,整體競爭力較差

我國是一個服務業發展相對落後的國家,就GDP產業構成百分比來看,我國的服務業發展遠遠地落後於許多發達國家和中等收入國家。據世界銀行統計,發達國家服務業佔GDP的比重一般爲60%~80%,中等收入國家平均達到50%左右,而我國僅爲GDP的1/3。我國服務業發展不僅表現爲規模小,同時表現爲檔次低,服務產品的出口競爭力較差。近幾年來,我國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沒有太大的提高,服務貿易從整體上看一直處於逆差狀態,且呈不斷擴大趨勢。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服務業的發展任務是相當迫切的。我國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後,比重低,很大程度上影響服務貿易總體國際競爭力的提升。制約我國服務業發展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商品和企業的市場化程度低,服務業的壟斷經營現象嚴重,公共服務、運輸郵電、金融保險、房地產等領域政府定價的成分大,缺乏合理的市場競爭,行業發展缺乏活力;二是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不高,服務行業與農業、工業和建築業之間的專業分工協作關係尚未形成;三是服務基礎設施落後,從業人員素質低,技術落後。

(三)服務貿易管理體制滯後

目前,我國對外服務貿易管理方面仍有許多缺陷。中央和地方在服務業國際貿易存在政策和規章存在差異性,缺乏統一的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協調管理部門。服務貿易發展政策缺乏透明度,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服務貿易方面上實行多頭管理,容易造成責任不明確、交叉和條塊分割、經營秩序混亂以及行業壟斷。

(四)服務貿易立法不夠健全

近年來,我國服務貿易立法有較大改觀,現已頒佈了一批涉及國際服務貿易領域的重要法律法規(如《海商法》、《保險法》、《中央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廣告法》、《建築法》和《律師法》等),這些法律法規對構建真正適應我國市場經濟和國際通行規則需要的.統一開放、有序競爭、規範管理的服務貿易體制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同服務貿易廣泛的內涵和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目前我國尚未形成一個關於服務業的一般性法律,相當一部分領域法律仍處於空白狀態,已有的規定主要表現爲各職能部門的規章和內部文件,不符合國際運作慣例,不僅立法層次低,而且缺乏協調,從而影響我國服務貿易立法的統一性和透明度。

(五)服務貿易專業人才缺乏

現代服務業的產業屬性是一種人力資本密集型。在全世界範圍內,服務產業的發展正處於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人力密集型轉變過程。產業性質決定貿易性質,新興服務貿易在貿易總額的相對份額不斷在擴大。而作爲決定國際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的人力資本狀況,目前在我國並不理想。服務貿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興服務業和知識型服務業所需的外向型高級人才更是缺乏。以教育程度在全國處於較高水平的上海爲例,1997年上海每萬名人口擁有的專業技術人員不足600名,其中26.9%爲工程技術人員,36.4%是教育、科研和衛生系統人員,12.5%是商業技術人員,金融保險專業技術人員不足10%;經過專門訓練和培養的服務業人才中,涉外人才所佔比重偏低。發展服務貿易不僅需要一般的金融、保險、運輸、旅遊等方面的人才,更需要一批精通國際金融、國際運輸、國際商法等業務的人才。我國與發達國家在服務貿易方面的差距,歸根到底是人才方面的差距。

三、發展我國服務貿易的主要對策

(一)大力發展服務業,提升我國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

我國服務貿易的出口在20世紀80年代後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我國服務供給者也以商品存在形式逐步進入世界市場,提供相關的服務。然而與服務貿易的進口和國內服務市場的開放度相比,我國服務貿易的出口仍有較大的差距,服務貿易的發展空間仍然巨大。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應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大力發展國內服務業,進一步擴大服務貿易出口,以此帶動國民經濟的發展。當前應重點和扶持一下幾個行業:一是投資少、見效快、效益好、就業容量大、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行業,如商貿、運輸、金融、保險、旅遊、房地產等;二是發展與科技創新相關的新興行業,如諮詢、信息、中介等各類專業服務;三是發展農村服務業,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提供專業化服務;四是發展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基礎性作用的行業,如教育事業、公共服務等。

(二)有步驟、分層次地放開國內服務貿易市場

鑑於我國的服務貿易規模還比較小,處於成長階段,服務貿易的發展對於整個對外貿易和國民經濟增長意義重大,漸進式的開放策略有助於服務貿易的規範健康發展。根據我國服務業的發展狀況和GATS的規定,統籌規劃並協調各行業市場準入政策。穩妥、慎重、有重點、分階段地開放國內服務貿易市場。在既考慮國際慣例、又考慮本土國情的基礎上來確定服務業的開放度和保留度。一是分行業有選擇地進行開放。積極推進旅遊、水上運輸等領域利用外資試點;擴大國內商業、外貿、會計、法律諮詢的開放試點範圍;有步驟、有控制地進行開放金融和通訊領域的試點。二是分地區有選擇地開放。我國各地服務業發展並不均衡,東南沿海

地區尤其上海、深圳,服務業佔GDP的比重比其他地區較大,應在開放服務貿易市場方面先行一步;在後進地區,可通過試點試驗,減少開放服務貿易市場的風險。

(三)充分發揮政府對服務貿易的管理優勢

我國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發展都相對滯後,應充分發揮政府在服務貿易的管理優勢以帶動整個服務業的發展,要從以下幾方面着手:一是順應國內產業調整和服務業發展的需要,在優勢服務項目上充分利用GATS的規則,制定服務業出口市場戰略和服務業出口部門戰略;二是順應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趨勢,放鬆對服務業的管制,引入競爭,鼓勵創新。三是採取有效的服務貿易政策,確立服務業公平競爭規則,維護市場秩序。四是充分利用和改造原有服務企業,發揮其競爭優勢,積極參與服務貿易市場競爭。

(四)加快服務貿易立法,建立完善的服務貿易法規體系

結合我國現行的服務立法缺點,未來服務貿易立法必須進一步明確立法原則,解決立法形式與可操作性之間的矛盾,加快立法速度和執行度。一是維護國家主權原則。服務貿易由於內容複雜、監管難度大有相當一部分涉及國內市場穩定和國家經濟、政治安全,因此在服務貿易開放和立法上必須堅持維護國家主權原則,尤其在郵電通訊、新聞出版、交通運輸、廣播電視服務等敏感行業,在選擇開放的範圍、程度上要堅持原則,謹慎從事。二是與國際接軌原則。GATS確定了當今規範國際服務貿易的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則制度。中國加入WTO之後,應以GATS的原則制度爲基礎,制定與其相銜接的服務貿易法律制度。在此,我們應加強對多邊服務貿易規則研究基礎上,借鑑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發達國家的經驗,加強利法。三是堅持發展

(五)加快服務貿易人才培養

從本質上講,人力資本與服務業之間存在着內在的有機聯繫。人力資本作爲服務業比較優勢的基礎,相對於其他生產要素具有較大的流動性和不穩定性,其優勢可以通過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和人才流動獲得。我國雖然擁有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但高素質的服務業涉外人才仍非常緊缺。今後我們在充分發揮勞動力密集型服務業競爭優勢的同時,應多渠道、多層次培養服務業所需的各類人才,特別是能夠適應現代服務業發展要求、精通國際金融、國際運輸、國際商法等業務的複合型人才,加快發展技術人力資本密集型服務產業,使服務業發展真正建立在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之上,爲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奠定堅實的人力資本基礎。

【參考文獻】

王粵.服務貿易——自由化與競爭力[M].北京:中國人民出版社,2002.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白皮書2003[R].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中國商務年鑑2004[G].北京:中國商務出版社,2004.

鄭昌吉,夏晴.國際轉移背景下的中國服務業——發展空間與對策[J].國際貿易,2005,(11).

崔日明.加大開放力度——我國服務貿易面臨的矛盾和問題[J].國際貿易,2005,(12).

劉恆傑.我國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的發展及其對策探討[J].經濟經緯,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