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探討論文

論文關鍵詞: 商業;個人理財;理財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探討論文

論文摘要:隨着我國居民財富的迅速增加和個人意識的增強,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呈現出巨大的發展潛力。但是,由於受到體制和金融發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約,使得目前我國理財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風險隱患,研究如何妥善地處理好在理財業務發展中的風險問題,完善理財業務風險管理體系,提高商業銀行對理財業務風險的管理水平,是保證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規範發展的基礎,對促進理財業務在規範中快速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含義

近幾年來,隨着個人財富的增長以及金融市場的發展,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非常迅速,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個人理財業務正在成爲國內各商業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個人理財,又稱理財規劃、理財策劃、個人規劃等,根據美國理財師資格鑑定委員會的定義,個人理財是“制定合理利用財務資源,實現客戶個人人生目標的程序”。國際理財協會對個人理財的定義是“理財策劃是理財師通過收集、整理顧客的收入、資產、負債等數據,傾聽顧客的希望、要求、目標等,在專家的協助下,爲顧客進行儲蓄策劃、投資策劃、策劃、策劃、財產事業繼承策劃、經營策略等生活設計方案,併爲顧客進行具體的實施提供合理的建議。”我國銀監會在2005年頒發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指出:“個人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爲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1]

二、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主要風險及成因分析

(一)缺乏戰略規劃,導致決策風險

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時面臨的最重大的風險就是決策風險,它甚至影響着其他風險的產生。面對複雜多變的客戶需求和激烈的同業競爭,如果自身缺乏有效和長期的戰略規劃和謹慎的風險意識,就會出現決策風險。銀行以客戶爲中心開發產品、制定戰略規劃,第一步就是確定目標客戶。目前,各家銀行進行理財服務時,大都以高端客戶爲目標,爲他們儘可能提供豐富的理財產品,而忽略了中、低端客戶的理財需求,這導致了各家銀行在戰略決策上具有盲從性,缺乏足夠的市場研究,造成產品服務同質化,加大了決策風險。

(二)內控制度不完善,造成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由於不完善或失靈的內部程序、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而給商業銀行造成損失的情況。由於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內控機制正處於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內控執行不嚴格、人員業務能力有限,以及外部的欺詐加大了個人理財的風險程度。個人理財業務的內控執行不嚴格,櫃檯人員和理財人員挪用或盜取客戶資金的機會增加,或者爲客戶提供服務時代替客戶操作,產生損失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三)忽視信息披露,產生信譽風險

商業銀行時下開展的個人理財業務,其實並不規範,如果站在風險角度進行評估,可以說是透支銀行信譽。部分銀行對個人理財產品推銷宣傳中存在誤導,誇大預期收益率;有的甚至將幾年的預計最高收益累加;有的在協議中,重點描述了保證本金安全和高收益率,風險揭示過於簡單。這些宣傳有可能導致一般投資者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時,忽視並低估了隱含的風險。並且大部分理財產品中,投資者無提前終止權,僅是銀行保留了單方提前終止的權利,且缺乏協商與告知的程序,投資者很難行使應有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員工的職業操守意識淡薄,引發風險

個人理財師的職業操守很大程度上反映出銀行理財服務的水平。現實中,個人理財師爲追求業務的增長往往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會盡力向客戶推薦當期銀行的主打產品,而沒有向客戶揭示產品的潛在風險,或將預期收益宣傳爲保證收益來誤導客戶。這種強調保本、淡化風險的行爲將給銀行帶來重大負面影響。而且,掌握着客戶大量私人信息的個人理財師還有可能未經客戶同意,向第三方泄漏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服務與交易記錄,使廣大客戶對銀行各種業務的信任度降低,對銀行造成不利影響。

(五)不能有效評估客戶的個人信用,造成信用風險

目前,由於還沒有完善的相關制度作保障,我國的個人信用體系尚未建立,並且在我國傳統的“量入爲出”的消費觀念下,許多消費者的信用記錄還是零。在這樣的背景下,銀行在個人理財業務中進行信貸服務時,客戶基礎信息的缺欠就加大了對個人貸款的風險評估難度。此外,個人理財的服務對象是廣大的個人客戶,銀行提供服務的前提是能夠以較低的瞭解客戶的履約意願和履約能力。如果成本過高,就會因爲個人業務固有的分散性而降低業務收益,不利於規模經營。因此,銀行不會花高額成本對個人信用進行全面評估。由於缺乏諮詢和調查客戶資信的有效手段,銀行難以對客戶的財產、個人收入的穩定性等狀況做出正確判斷,信用風險便由此產生。

三、我國商業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策略

(一)加快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

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針對的是個人,因此該業務的風險管理不同於以往,應當建立適應個人理財業務的風險管理體系。首先,銀行應該意識到個人理財業務面臨的多種風險,並在事前進行全面的風險識別和評估,確定銀行所能承受的風險程度,並且對應銀行可承受的風險程度進行指標量化,針對不同的風險進行不同的風險限額管理。其次,銀行應該建立有效的內部審覈監督機制,保證銀行各相關部門都必須在規定的限額內進行交易,以及各項操作過程的規範性。最後,銀行應對理財產品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時向客戶提供銀行所持有的所有相關資產的賬單和其他有關報表與報告,完善外部的監督機制,從而減少風險。

(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理財人員素質

站在客戶面前的理財師應該是根據客戶實力和風險承受力,爲其規劃出一整套資產配置方案,將各種銀行理財產品組合到一起,按照風險高低做一個理財計劃。商業銀行的個人理財業務作爲一項新業務,由於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服務要求高等特點,應加強對個人理財客戶經理的培訓和對業務高級人才的培養,建立起一支以個人客戶經理爲主的理財隊伍,減少風險。個人客戶經理制要求理財人員不僅要了解銀行的各項產品和功能,還要掌握、、房地產等行業的相關知識。我國商業銀行理財人員具備理財策劃師資格的人不多,且理財人員素質的提高需要大量細緻的.工作,加強建立系統、規範、高效的個人客戶經理培訓體系,推動理財人員資格認證是目前較爲可行的方法之一。此外,還應高度重視理財營銷過程中的合規性管理。商業銀行應禁止理財業務人員進行大衆化推銷;禁止理財業務人員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禁止有意歪曲或隱瞞理財產品的重要信息。商業銀行應對現有理財產品的廣告或宣傳的內容、形式和發佈渠道進行全面審覈[3]。

(三)加強員工職業建設,防範個人理財業務中的道德風險

防範個人理財業務中道德風險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尤其是個人理財師要有更爲嚴格的職業道德操守。我國銀監會2005年9月29日頒佈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的第十九條就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個人理財業務人員資格考覈與認定、繼續培訓、跟蹤評價等管理制度,保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所從事業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章,理解所推介產品的風險特性,遵守職業道德。”

(四)建立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維護銀行較高的行業信譽

銀行應建立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客戶應有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從而維護銀行固有的較高信譽。在全面的產品信息披露制度下,銀行要將對某個產品風險做定性和定量分析、採取的風險管理策略、具有可比性的數據提供給客戶。對操作風險、法律風險等難於定量的風險,銀行也應當披露其檢查、發現和處理風險因素的內部程序和組織機構。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的所有可能影響客戶決策的材料,銷售的各類投資產品介紹,以及對客戶投資情況的評估和分析等,都應包含相應的風險揭示內容。

(五)建立個人信用體系,有效評估信用風險

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信用體系是銀行控制風險的前提保證,而體系的核心是個人信用制度。基於目前還沒有建立統一、專業的信用機構,銀行爲了化解信用風險,必須在其審批個人理財產品消費資格的過程中扮演好信用機構的角色。商業銀行可以在其內部以信用卡個人信息資料爲基礎,將其他各專業部門保存的個人客戶信息資料集中起來,建立全行性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並建立信用缺失的預警機制。同時,加快建立國內各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制度,信息的共享將使銀行更加高效、準確地做出決策。[4]

四、總結

個人理財業務在我國雖然正在蓬勃發展,但它畢竟還是屬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在發展過程中會出現一些新的風險和問題。如何根據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中存在的風險點,制定適合自身個人理財業務發展的風險防範對策,是當前商業銀行應該關注的一個課題,也是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穩固發展的重要保證。市場風險是個人理財業務的主要風險。針對這一風險,商業銀行應該在內部採取有效的途徑和方法,圍繞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的理念、管理體系、管理技術等方面進一步加以改進。只有有效的風險管理,才能促進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長期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2]李姝婉.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風險管理[J].四川管院學報,2006(1).

[3]王守龍.現行商業銀行內控機制研究[J].科技創新導報,2008(20).

[4]呂全波.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辦法與風險控制實施手冊[M].北京:中國知識出版社,2005.